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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一 志第四十一上
百官七
行中書省,凡十一,秩從一品。掌國庶務,統郡縣,鎭邊鄙,與都省爲表裏。國初,有征伐之役,分任軍民之事,皆稱行省,未有定制。中統、至元間,始分立行中書省,因事設官,官不必備,皆以省官出領其事。其丞相,皆以宰執行某處省事繫銜。其後嫌於外重,改爲某處行中書省。凡錢糧、兵甲、屯種、漕運、軍國重事,無不領之。至元二十四年,改行尚書省,尋復如舊。至大二年,又改行尚書省,二年復如舊。每省丞相一員,從一品;平章二員,從一品;右丞一員,左丞一員,正二品;參知政事二員,從二品,甘肅、嶺北二省各減一員;郎中二員,從五品;員外郎二員,從六品;都事二員,從七品;掾史、蒙古必闍赤、回回令史、通事、知印、宣使,各省設員有差。舊制參政之下,有僉省、有同僉之屬,後罷不置。丞相或置或不置,尤愼於擇人,故往往缺焉。
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至元五年,罷隨路奧魯官,詔參政阿里僉行省事,於河南等路立省。二十八年,以河南、江北繫要衝之地,又新入版圖,宜於汴梁立省以控治之,遂署其地,統有河南十二路、七府。
江浙等處行中書省。至元十三年,初置江淮行省,治揚州。二十一年,以地理民事非便,遷於杭州。二十二年,割江北諸郡隸河南,改曰江浙行省,統有三十路、一府。
江西等處行中書省,至元十四年置。十五年,併入福建行省。十七年,仍置省於龍興府,而福建自爲行省,治泉州。二十二年,以福建行省併入江西。二十三年,又以福建省併入江浙。本省統有十八路。
湖廣等處行中書省。至元十一年,右丞相伯顔伐宋,行中書省事於襄陽,尋以別將分省鄂州,爲荊湖等路行中書省。十三年,取潭州,卽署省治之。十八年,復徙置鄂州,統有三十路、三府。
陝西等處行中書省。中統元年,以商挺領秦蜀五路四川行省事。三年,改立陝西四川行中書省,治京兆。至元三年,移治利州。十七年,復還京兆。十八年,分省四川,尋改立四川宣慰司。二十一年,仍合爲陝西四川行省。二十三年,四川立行樞密院。本省所轄之地,惟陝西四路、五府。
四川等處行中書省。國初,其地緫於陝西。至元十八年,以陝西行中書分省四川。二十三年,始置四川行省,署成都,統有九路、五府。
遼陽等處行中書省,至元二十四年置,治遼陽路,統有七路、一府。
甘肅等處行中書省。中統二年,立行省於中興。至元十年,罷之。十八年復立,二十二年復罷,改立宣慰司。二十三年,徙置中興省於甘州,立甘肅行省。三十一年,分省按治寧夏,尋併歸之。本省治甘州路,統有七路、二州。
嶺北等處行中書省。國初,太祖定都于哈剌和林河之西,因名其城曰和林,立元昌路。中統元年,世祖遷都中興,始置宣慰司都元帥府。大德十一年,改立和林等處行中書省,右丞相、左丞相各一員。至大四年,省右丞相。皇慶元年,改嶺北等處行中書省,設官如上,治和寧路,統有北邊等處。
雲南等處行中書省,卽古南詔之地。初,世祖征取以爲郡縣,嘗封建宗王鎭撫其軍民。至元十一年,始置行省,治中慶路,統有三十七路、五府。
征東等處行中書省。至元二十年,以征日本國,命高麗王置省,典軍興之務,師還而罷。大德三年,復立行省,以中國之法治之。旣而王言其非便,詔罷行省,從其國俗。至治元年復置,以高麗王兼領丞相,得自奏選屬官,治瀋陽,統有二府、一司、五道。
各省屬官:檢校所,檢校一員,從七品;書吏二人。照磨所,照磨一員,正八品。架閣庫,管勾一員,正八品。理問所,理問二員,正四品;副理問二員,從五品;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都鎭撫司,都鎭撫一員,副都鎭撫一員。
宣慰司,掌軍民之務,分道以緫郡縣,行省有政令則布於下,郡縣有請則爲達於省。有邊陲軍旅之事,則兼都元帥府,其次則止爲元帥府。其在遠服,又有招討、安撫、宣撫等使,品秩員數,各有差等。
宣慰使司,秩從二品。每司宣慰使三員,從二品;同知一員,從三品;副使一員,正四品;經歷一員,從六品;都事一員,從七品;照磨兼架閣管勾一員,正九品。凡六道:山東東西道,(益都路置)。河東山西道,(大同路置)。淮東道,(揚州置)。浙東道,(慶元路置)。荊湖北道,(中興路置)。湖南道。(天臨路置)。
宣慰使司都元帥府,秩從二品。使三員,同知二員,副使二員,經歷二員,知事二員,照磨兼架閣管勾一員。
廣東道,(廣州置)。大理金齒等處,蒙慶等處。右二府,設官如上。唯蒙慶一府,使二員,同知、副使各一員,經歷、都事亦減一員。
廣西兩江道,(靜江路置)。海北海南道,福建道,八番順元等處,察罕腦兒等。右五府,宣慰使都元帥三員,副都元帥、僉都元帥事各二員,餘同上。
宣慰使兼管軍萬戶府,每府宣慰使三員,同知、副使各一員,經歷一員,都事二員,照磨兼管勾一員。
曲靖等路,羅羅斯,臨安廣西道元江等處。都元帥府,都元帥二員,副元帥二員,經歷、知事各一員。
北庭,(隸土番宣慰司)。曲先塔林,(都元帥三員)。蒙古軍,征東。(二府,都元帥各一員,副一員)。
元帥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元帥一員,經歷、知事各一員。
李店文州,帖城河里洋脫,朶甘思,常陽,岷州,積石州,洮州路,脫思馬路,十八族。
右九府,唯李店文州增置同知、副元帥各一員;其餘八府,隸土蕃宣慰司,設官並同。
宣撫司,秩正三品。每司達魯花赤一員,宣撫一員,同知、副使各二員,僉事一員,計議、經歷、知事各一員,提控案牘架閣一員。損益不同者,各附見於後。
廣南西道,(不置副使、僉事)。麗江路,(以上隸雲南省)。順元等處,播州,思州,(以上隸湖廣省)。敘南等處。(隸四川行省,不置僉事、計議)。
安撫司,秩正三品。每司達魯花赤一員,安撫使一員,同知、副使、僉事各一員,經歷、知事各一員。損益不同者,各附見於後。
師壁洞,(不置達魯花赤)。永順等處,散毛洞,(以上隸四川省)。羅番遏蠻軍,(不置達魯花赤)。程番武盛軍,金石番太平軍,臥龍番南寧州,小龍番靜蠻軍,(不置同知、副使)。大龍番應天府,洪番永盛軍,方番河中府,蘆番靜海軍,(不置知事)。新添葛蠻。(以上隸湖廣省)。
招討司,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招討使一員,經歷一員。
土番,剌馬剛等處,天全,倴不思,沿邊溪洞,(以下各置副使一員,無達魯花赤)。唆尼,諸番,征沔,長河西裏管軍,檐裏管軍,脫思馬田地。
諸路萬戶府:
上萬戶府,管軍七千之上。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俱正三品,虎符;副萬戶一員,從三品,虎符。中萬戶府,管軍五千之上。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俱從三品,虎符;副萬戶一員,正四品,金牌。
下萬戶府,管軍三千之上。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俱從三品,虎符;副萬戶一員,從四品,金牌。其官皆世襲,有功則陞之。每府設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一員,從八品;提控案牘一員。
鎭撫司,鎭撫二員,蒙古、漢人參用。上萬戶府正五品,中萬戶府從五品,俱金牌;下萬戶府正六品,銀牌。
上千戶所,管軍七百之上。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俱從四品,金牌;副千戶一員,正五品,金牌。
中千戶所,管軍五百之上。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俱正五品,金牌;副千戶一員,從五品,金牌。
下千戶所,管軍三百之上。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俱從五品,金牌;副千戶一員,正六品,銀牌。
彈壓二員,蒙古、漢人參用。上千戶所從八品,中下二所正九從九品內銓注。
上百戶所,百戶二員,蒙古一員,漢人一員,俱從六品,銀牌。下百戶所,百戶一員,從七品,銀牌。
儒學提舉司,秩從五品。各處行省所署之地,皆置一司,統諸路、府、州、縣學校祭祀敎養錢糧之事,及考校呈進著述文字。每司提舉一員,從五品;副提舉一員,從七品;吏目一人,司吏二人。
蒙古提舉學校官,秩從五品。提舉一員,從五品;同提舉一員,從七品。至元十八年置。惟江浙、湖廣、江西三省有之,餘省不置。
官醫提舉司,秩從六品。提舉一員,同提舉一員,副提舉一員。掌醫戶差役詞訟。至元二十五年置。河南、江浙、江西、湖廣、陝西五省各立一司,餘省並無。
兩淮都轉運鹽使司,秩正三品。國初,兩淮內附,以提舉馬里范章專掌鹽課之事。至元十四年,始置司於揚州。使二員,正三品;同知二員,正四品;副使一員,正五品;運判二員,正六品;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一員,從八品;照磨一員,從九品。三十年,悉罷所轄鹽司,以其屬置場官。大德四年,復置批驗所於眞州、採石等處。
鹽場二十九所,每場司令一員,從七品;司丞一員,從八品;管勾一員,從九品。辦鹽各有差。
呂四場,餘東場,餘中場,餘西場,西亭場,金沙場,石塂場,掘港場,豐利場,馬塘場,拼茶場,角斜場,富安場,安豐場,梁垜場,東台場,河垜場,丁溪場,小海場,草堰場,白駒場,劉莊場,五佑場,新興場,廟灣場,莞瀆場,板浦場,臨洪場,徐瀆浦場。
批驗所,每所提領一員,正七品;大使一員,正八品;副使一員,正九品。掌批驗鹽引。
兩浙都轉運鹽使司,秩正三品。使二員,同知二員,運判二員,經歷、知事各一員,照磨一員。至元十四年,置司杭州。大德三年,定其產鹽之地,立場有差,仍於杭州、嘉興、紹興、溫、台等處,設檢校四所,專驗鹽袋,毋過常度。
鹽場三十四所,每所司令一員,從七品;司丞一員,從八品;管勾一員,從九品。
仁和場,許村場,西路場,下沙場,青村場,表部場,浦東場,橫浦場,蘆瀝場,海沙場,鮑郎場,西興場,錢清場,三江場,曹娥場,石堰場,鳴鶴場,清泉場,長山場,穿山場,岱山場,玉泉場,蘆花場,大嵩場,昌國場,永嘉場,雙穗場,天富南監,長林場,黃巖場,杜瀆場,天富北監,長亭場,龍頭場。
福建等處都轉運鹽使司,秩正三品。使二員,同知二員,運判二員,經歷、知事各一員,照磨一員。至元十四年,始置市舶司,領煎鹽徵課之事。二十四年,改立鹽運司。二十九年罷,立提舉司。大德四年,復爲運司。九年復罷,併入元帥府兼掌之。十年,復立都提舉司。至大四年,復升運司,徑隸行省。凡置鹽場七所:
鹽場七所,每所司令一員,從七品;司丞一員,從八品;管勾一員,從九品。
海口場,牛田場,上里場,惠安場,潯美場,浯洲場,○洲場。
廣東鹽課提舉司。至元十三年,始從廣州煎辦鹽課。十六年,隸江西鹽鐵茶都轉運司。二十二年,併入宣慰司。二十三年,置市舶提舉司。大德四年,改廣東鹽課提舉司。提舉一員,從五品;同提舉一員,從六品;副提舉一員,從七品。其屬附見:
鹽場十三所,每所司令一員,從七品;司丞一員,從八品;管勾一員,從九品。
靖康場,歸德場,東莞場,黃田場,香山場,矬峒場,雙恩場,咸水場,淡水場,石橋場,隆井場,招收場,小江場。
四川茶鹽轉運司。成都鹽井九十五處,散在諸郡山中。至元二年,置興元四川轉運司,專掌煎熬辦課之事。八年罷之。十六年,復立轉運司。十八年,併入四道宣慰司。十九年,復立陝西四川轉運司,通轄諸課程事。二十二年,置四川茶鹽運司,秩從三品。使一員,同知、副使、運判各一員,經歷、知事、照磨各一員。
鹽場一十二所,每所司令一員,從七品;司丞一員,從八品;管勾一員,從九品。
簡鹽場,隆鹽場,綿鹽場,潼川場,遂實場,順慶場,保寧場,嘉定場,長寧場,紹慶場,雲安場,大寧場。
廣海鹽課提舉司,至元三十一年置,專職鹽課。秩正四品。都提舉二員,從四品;同提舉二員,從五品;副提舉二員,從六品;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
市舶提舉司。至元二十三年,立鹽課市舶提舉司,隸廣東宣慰司。三十年,立海南博易提舉司。至大四年罷之,禁下番船隻。延佑元年,弛其禁,改立泉州、廣東、慶元三市舶提舉司。每司提舉二員,從五品;同提舉二員,從六品;副提舉二員,從七品;知事一員。
海道運糧萬戶府,至元二十年置,秩正三品。掌每歲海道運糧供給大都。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並正三品;副萬戶四員,從三品;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一員,從八品;照磨一員,從九品;鎭撫二員,正五品。其屬附見:
海運千戶所,秩正五品。達魯花一員,千戶二員,並正五品;副千戶三員,從五品。若溫台,若慶元紹興,若杭州嘉興,若崑山崇明、常熟江陰等處,凡五所,而平江又有海運香莎糯米千戶所。
諸路緫管府,至元初置。二十年,定十萬戶之上者爲上路,十萬戶之下者爲下路,當衝要者,雖不及十萬戶亦爲上路。上路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緫管一員,並正三品,兼管勸農事,江北則兼諸軍奧魯,同知、治中、判官各一員。下路秩從三品,不置治中員,而同知如治中之秩,餘悉同上。至元二十三年,置推官二員,專治刑獄,下路一員。經歷一員,知事一員或二員,照磨兼承發架閣一員,司吏無定制,隨事繁簡以爲多寡之額;譯史、通事各一人。其屬附見:
儒學敎授一員,秩九品。諸路各設一員,及學正一員、學錄一員。其散府、上中州,亦設敎授一員,下州設學正一員。
蒙古敎授一員,正九品。醫學敎授一員。陰陽敎授一員。司獄司,司獄一員,丞一員。平凖行用庫,提領、大使、副使各一員。織染局,局使一員,副使一員。雜造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府倉,大使一員,副使一員。惠民藥局,提領一員。稅務,提領一員,大使、副使各一員。
錄事司,秩正八品。凡路府所治,置一司,以掌城中戶民之事。中統二年,詔驗民戶,定爲員數。二千戶以上,設錄事、司候、判官各一員;二千戶以下,省判官不置。至元二十年,置達魯花赤一員,省司候,以判官兼捕盜之事,典史一員。若城市民少,則不置司,歸之倚郭縣。在兩京,則爲警巡院。獨杭州置四司,後省爲左、右兩司。
散府,秩正四品。達魯花赤一員,知府或府尹一員。領勸農奧魯與路同。同知一員,判官一員,推官一員,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所在有隸諸路及宣慰司 行省者,有直隸省部者,有統州縣者,有不統縣者,其制各有差等。
諸州。中統五年,併立州縣,未有等差。至元三年,定一萬五千戶之上者爲上州,六千戶之上者爲中州,六千戶之下者爲下州。江南旣平,二十年,又定其地五萬戶之上者爲上州,三萬戶之上者爲中州,不及三萬戶者爲下州。於是陞縣爲州者四十有四。縣戶雖多,附路府者不改。上州:達魯花赤、州尹秩從四品,同知秩正六品,判官秩正七品。中州:達魯花赤、知州並正五品,同知從六品,判官從七品。下州:達魯花赤、知州並從五品,同知正七品,判官正八品,兼捕盜之事。參佐官:上州,知事、提控案牘各一員;中州,吏目、提控案牘各一員;下州,吏目一員或二員。
諸縣。至元三年,合併江北州縣。六千戶之上者爲上縣,二千戶之上者爲中縣,不及二千戶者爲下縣。二十年,又定江淮以南,三萬戶之上者爲上縣,一萬戶之上者爲中縣,一萬戶之下者爲下縣。上縣,秩從六品。達魯花赤一員,尹一員,丞一員,簿一員,尉一員,典史二員。中縣,秩正七品。不置丞,餘悉如上縣之制。下縣,秩從七品。置官如中縣,民少事簡之地,則以簿兼尉。後又別置尉,尉主捕盜之事,別有印。典史一員。巡檢司,秩九品。巡檢一員。
諸軍,唯邊遠之地有之,各統屬縣,其秩如下州,其設官置吏亦如之。
諸蠻夷長官司。西南夷諸溪洞各置長官司,秩如下州,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參用其土人爲之。
各處脫脫禾孫,掌辨使臣奸僞。正一員,從五品;副一員,正七品。
勳一十階:上柱國,(正一品。)柱國,(從一品。)上護軍,(正二品。)護軍,(從二品。)上輕車都尉,(正三品。)輕車都尉,(從三品。)上騎都尉,(正四品。)騎都尉,(從四品。)驍騎尉,(正五品。)飛騎尉,(從五品。)
爵八等:王,(正一品。)郡王,(從一品。)國公,(正二品。)郡公,(從二品。)郡侯,(正三品。)郡侯,(從三品。)郡伯,(正四品。)郡伯,(從四品。)縣子,(正五品。)縣男。(從五品。)右勳爵,若上柱國、郡王、國公,時有除拜者,餘則止於封贈用之。
文散官四十二:開府儀同三司。儀同三司。特進。崇進。金紫光祿大夫。銀青榮祿大夫,(以上俱正一品。)光祿大夫。榮祿大夫,(以上從一品。)資德大夫。資政大夫。資善大夫,(以上正二品。)正奉大夫。通奉大夫。中奉大夫,(以上從二品。)正議大夫。通議大夫。嘉議大夫,(以上正三品。)太中大夫。中大夫。亞中大夫,(以上從三品,舊爲少中,延祐改亞中。)中議大夫。中憲大夫。中順大夫,(以上正四品。)朝請大夫。朝散大夫。朝列大夫,(以上從四品。)奉政大夫。奉議大夫,(以上正五品。)奉直大夫。奉訓大夫,(以上從五品。)承德郎。承直郎,(以上正六品。)儒林郎。承務郎,(以上從六品。)文林郎。承事郎,(以上正七品。)徵事郎。從事郎,(以上從七品。)登仕郎。將仕郎。(以上正八品。)
右文散官四十二階,由一品至五品爲宣授,六品至九品爲敕授。敕授則中書署牒,宣授則以制命之。一品至五品者服紫,六品至七品者服緋,八品至九品者服綠,武官以下皆如之。其官常對品,惟九品無散官,則但舉其職而已,武官雜職亦如之。
武散官三十四階:龍虎衞上將軍。金吾衞上將軍。驃騎衞上將軍,(以上正二品。)奉國上將軍。輔國上將軍。鎭國上將軍,(以上從二品。)昭武大將軍。昭勇大將軍。昭毅大將軍,(以上正三品。)安遠大將軍。定遠大將軍。懷遠大將軍,(以上從三品。)廣威將軍。宣威將軍。明威將軍,(以上正四品。)信武將軍。顯武將軍。宣武將軍,(以上從四品。)武節將軍。武德將軍,(以上正五品。),武義將軍。武略將軍,(以上從五品。)承信校尉。昭信校尉,(以上正六品。)忠武校尉。忠顯校尉,(以上從六品。)忠勇校尉。忠翊校尉,(以上正七品。)修武校尉。敦武校尉,(以上從七品。)保義校尉。進義校尉,(以上正八品。)保義副尉。進義副尉。(以上從八品。)
右武散官三十四階,自龍虎衞上將軍至進義副尉,由正二品至從八品,其除授具前。
內侍散官一十四:中散大夫,(正二品。)中引大夫,( 從二品。)中御大夫,(正三品。)侍中大夫,(從三品。)中衞大夫,(正四品。)中涓大夫,(從四品。)通侍郎,(正五品。)通御郎,(從五品。)侍直郎,(正六品。)內直郎,(從六品。)司謁郎,(正七品。)司司閽郎,(從七品。)奉郎,(正八品。)司引郎。(從八品。)
右內侍品秩一十四階,自中散至司引,由正二品至從八品,其除授具前。
司天散官一十四:欽象大夫,(從三品。)明時大夫。頒朔大夫,(以上正四品)保章大夫(從四品)司玄大夫,(正五品。)授時郎,(從五品。)靈臺郎,(正六品。)候儀郎,(從六品。)司正郎,(正七品。)平秩郎,(從七品。)正紀郎。挈壺郎,(以上正八品。)司曆郎。司辰郎。(以上從八品。)
右司天品秩一十四階,自欽象至司辰,由從三品至從八品,其除授具前。
太醫散官一十五:保宜大夫。保康大夫,(以上從三品。)保安大夫。保和大夫,(以上正四品。)保順大夫,(從四品。)保冲大夫,(正五品。)保全郎,(從五品)成安郎,(正六品。)成和郎,(從六品。)成全郎,(正七品。)醫正郎,(從七品。)醫效郎。醫候郎,(以上正八品。)醫痊郎。醫愈郎。(以上從八品。)
右太醫品秩一十五階,自保宜至醫愈,亦由從三品至從八品,其除授具前。
敎坊司散官十五:雲韶大夫。仙韶大夫,(以上從三品。)長寧大夫。德和大夫,(以上正四品。)協律大夫,(從四品。)嘉成大夫,(正五品。)純和郎,(從五品。)調音郎,(正六品。)司樂郎,(從六品。)協樂郎,(正七品。)和樂郎,(從七品。)司音郎。司律郎,(以上正八品)和聲郎。和節郎。(以上從八品)
右敎坊品秩一十五階,自雲韶至和節,由從三品至從八品,其除授具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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