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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會典卷之五十三
巡狩
成祖未定鼎時。以北京為行在。歲常巡幸。至肅皇巡承天。謁
獻皇陵。禮詳載大狩錄。各朝俱不行
永樂六年定詔告天下諸司、及各處鎮守總兵官知會
○一禮部預行各處、凡有重事、并四夷來朝。俱達行在所。仍具本啟聞。其餘事務奏啟、俱達京師、啟聞施行。事有疑礙者、在京合該衙門具奏、取自上裁。凡進拜表文達行在所。箋文達京師
○一禮部預行經過所在軍民衙門、俟車駕至、官吏生員耆老朝見。及預行北京畿內文武衙門、令掌印官俟車駕至朝見
○一祭祀、車駕將發。奏告
天地
社稷
太廟
孝陵。祭太江旗纛等神。軷祭於承天門。其經過處所。滁州遣官祭滁陽王。泗州遣官祭
祖陵。鳳陽祭
皇陵。祭淮。闕里遣官祭
先師孔子。望祭泰山。緣途古先聖賢忠臣烈士祠墳、禮部預期奏聞、遣官致祭。將至北京境上、設壇祭北京山川等神。
車駕至北京。奏告
天地。祭告境內山川等神
○一扈從。在京馬步軍五萬人。內馬軍一萬。步軍四萬。馬軍五千、步軍五千、充駕前軍。餘馬軍五千、步軍三萬五千、分五軍率領。每軍馬軍一千、步軍七千、以都指揮指揮千百戶管領。錦衣衛仍選將軍五百人。校尉二千五百人。力士二千人
○一侍從。五府都督各一員。首領官一員。吏六人。吏部堂上官一員。文選等四司官五員。辦事官二十員。歷事監生四十人。人才五十人。吏十人。戶部堂上官一員。北京等十二司官十三員。辦事官十員。吏二十四人。禮部堂上官二員。儀制等四司官七員。辦事官十員。吏十二人。鑄印局官一員。吏一人。匠六人。兵部堂上官一員。武選等四司官七員。辦事官五員。吏十五人。刑部堂上官一員。浙江等十二司官十二員。辦事官五員。吏十三人。工部堂上官二員。營繕等四司官十員。辦事官二十員。吏十五人。都察院堂上官一員。浙江等十二道監察御史二十四員。辦事官五員。吏二十四人。通政司堂上官二員。首領官一員。吏六人。大理寺堂上官一員。左右寺官六員。吏十人。太常寺堂上官二員。首領官一員。吏二人。贊禮郎四員。協律郎一員。司樂一員。樂舞生二十人。廚子五十人。光祿寺堂上官三員。首領官一員。署官十七員。辦事官六員。吏三人。廚子一千人。鴻臚寺堂上官四員。首領官一員。司儀司賓二署各一員。序班四十員。鳴贊四員。及通曉夷語者。斟酌帶去。翰林院
內閣官三員。侍講修撰典籍等官六員。書制?秀才八人。及譯寫四夷文字監生十三人。尚寶司官二員。吏科給事中三員。戶科給事中三員。禮科給事中四員。兵科給事中三員。刑科給事中三員。工科給事中三員。中書舍人四員。寫誥秀才五人。行人司行人十員。太醫院堂上官二員。御醫二員。生藥庫官一員。醫士摘選三分之二。吏三人。欽天監官三員。天文生十五人。教坊司奉鑾韶舞司樂各一員。俳長色長樂工斟酌用之
○一扈從文武官軍人等、陸路文武官員一等寫制誥秀才譯字監生、緊用供用醫士天文生、及廚役人等、俱給馬騾驢匹。馬官給外。腳力驢給鈔六十錠、令自備。辦事官監生人才吏典、及醫士廚役等非緊用者、人給腳力鈔二十錠。隨伍官員將軍校尉力士旗軍、每二人給驢一匹。如不敷、亦給鈔六十錠自備。水路俱應付船隻。遇陸路應付車輛
○一緣途各站、每站增馬二十匹。令附近衛所馬軍內差撥。仍令附近有司備車一百輛。無車之處、起夫五百人聽候
○一經過處所支給糧草。扈從官員人等、人日給行糧二升。馬日給料四升、草一束。驢料一升、草一束
○一
車駕將發。宴在京文武群臣。
賜扈從文武官員軍校人等鈔。公五十錠。侯四十錠。伯三十錠。一品二品二十錠。三品四品十五錠。五品十二錠。六品七品十錠。八品九品八錠。未入流及辦事官、將軍總小旗、人鈔七錠。將軍及各衛總小旗、人鈔六錠。監生秀才吏典人才醫士樂舞生軍校力士廚子工匠、人鈔五錠。軍伴皂?樂工人等、人鈔四錠。在外衛所扈從、及各處駐劄官軍。依京衛官軍例給賞
○一
車駕至北京。宴文武群臣耆老。
賜官員人等及命婦鈔。其嘗守城命婦、論次行賞
○一遇萬壽聖節、公侯駙馬伯、文武官四品以上、近侍官、及監察御史預宴。五品以下、并辦事官監生秀才吏典軍民工匠人等、依例
賜鈔一錠
○一五府、六部、都察院、大理寺、錦衣衛、各鑄印信。通政司、鴻臚寺、各鑄關防
○一扈從官員有牙牌者、隨身懸帶、以憑關防出入○一經過郡縣。分遣廷臣考覈守令賢否、即加黜陟。分令給事中監察御史、存問高年、賜幣帛酒肉
○一經過鳳陽、陵戶及親戚、人
賜鈔六錠。耆老迎見者、人鈔三錠。泗州陵戶親戚耆老迎見者、賞如之
嘉靖十八年南巡儀
一先期
上親奏告
皇天于玄極寶殿。同日告聞
皇祖太廟、皇考睿宗廟。遣官分告
北郊、成祖、列聖?廟、太社稷、帝社稷、朝日、夕月、天神、地祇、用祭服。太常寺備脯醢酒果。翰林院撰告文
○一軷祭於承天門。遣官祭旗纛之神。用牲醴制帛。三獻如常儀
○一
駕發、出正陽中門。
后妃輦轎後隨。錦衣衛設欽製武陳駕、備輦輿儀仗等項。扈行、本衛選精壯旗校八千人。內以六千人專管抬奉上座輿輦。二千人專管擺執駕儀、及一應正直巡綽傳宣等用。選委千百戶一百二十員。分投管理。各分撥班接替。行太僕寺調取寄養馬三千匹、兌給各旗校、更迭騎坐。以錦衣衛指揮充前驅使。領千百戶等官、先往肅清道路。
簡命武職重臣二員、留守京城。兵部尚書一員、參贊機務。各請敕行事。以文職大臣一員、總督整飭宣大等處軍務。一員、提督薊州山海關等處地方邊備。文職重臣一員、充行邊使、往遼東、薊州、宣大、鴈門、固原等九邊、閱視邊備。戶部齎銀隨去勞賞官軍。各請敕行事。兵部奏請皇城四門、京城九門、大明門外兩邊、守門文武大臣各一員。坐邊官侯伯二員。增設守門官軍、用科道官點閘。京城內外巡捕官軍、行團營再選有馬官軍三千員名、分為兩班、酌派五城地方、與同舊有官軍巡邏。仍選委坐營官、及各提督把總等官、晝夜巡捕安定德勝門、各土城門外、及鄭村壩、大黃莊、居庸關、白羊口、六處地方。該營揀選有馬官軍、每處一千員名、分為兩班、輪流下營防守。安定德勝門、土城、各用東西官廳、聽征總兵官一員。其餘各用參將一員。統領下營。紫荊倒馬二關、保定撫鎮官揀選精銳有馬官軍、每關一千員名、分為兩班、每月輪流下營守把。各委坐營官一員統領
○一兵部於團營東西官廳御馬監勇士內、揀扈駕官軍六千員名、給兌馬匹。內執武陳駕儀一千人、總兵官一員領之。
駕前後各二千人、參將二員領之。
駕左右各五百人、翼
駕行。左右副參將領之。及行文沿途撫鎮等官、調撥兵馬、屯駐扈
駕。先期戶部請敕、命侍郎一員、率屬官六員、帶領太倉銀三十餘萬兩、前去沿途整理官軍糧料。工部請敕、差郎中一員、同內官監、督理沿途橋道、及行宮蓆殿。禮部行南北直隸浙江等十三布政司、凡有要緊重事、俱達行在所奏聞。其餘事務、俱達在京通政使司、照常封進、各該衙門、啟請
皇太子令旨行。其事有疑礙者、各差人赴行在具奏取
旨。各處拜進表箋、除歲例等項、赴在京禮部、照常類收、啟請司禮監官捧進。其特賀大禮、不係常典者、原差人恭詣行在投進
○一扈從官、五府堂上官各一員、首領官各一員、吏各一人。吏部堂上官一員、文選等四司官各一員、辦事官六員、吏六人。戶部堂上官二員浙江等十三司官各一員、辦事官二員、吏十三人。禮部堂上官二員、儀制等四司官共六員、鑄印局官一員、辦事官六員、儒士三人、吏十二人、鑄印匠四人。兵部堂上官一員、武選等四司官共六員、辦事官一員、吏六人。刑部堂上官一員、浙江等十三司官各一員、辦事官一員、吏十三人。工部堂上官二員、營繕等四司官共十員、辦事官二員、吏十人。都察院堂上官二員、浙江等十三道監察御史各二員、辦事官四員、吏十三人。通政司堂上官二員、首領官一員、辦事官二員、吏二人。大理寺堂上官一員、左右寺官二員、辦事官二員、吏二人太常寺堂上官六員、首領官二員、屬官十員、吏二人、執事人役四十人。廚役三十人。光祿寺堂上官二員、四署官四員、吏四人、廚役二百人。太僕寺堂上官一員、首領官一員、吏一人。鴻臚寺堂上官俱從、司儀司賓各一員、鳴贊四員、序班十六員、通事四員、翰林院堂上、并講讀等官四員。
制敕誥敕二房官共二十員、譯字官生四人、吏十人。尚寶司官四員、吏一人。六科給事中十二員、吏六人。中書舍人一員、吏一人。行人司行人十員、吏三人。太醫院堂上官五員、御醫吏目八員、聖濟殿醫士選帶三分之一、吏二人。欽天監堂上官一員、博士等官八員、天文生陰陽人共十人、吏一人。教坊司奉鑾韶舞司樂八員、俳色長樂工二百人。扈從文武內外官、及各項人役、合用夫馬驢騾車輛廩給口糧、各項應付事宜。兵部定擬奏請、轉行在外有司、一體應付。
內府印綬監收貯先年行在衙門印信關防、禮部領出、給付各扈從官使用。尚寶司給領文武字樣牙牌
○一
駕發。留守大臣、率在京文武衙門官員、各俱吉服、先期赴宣武門外、彰義關、候送。
駕過、退。扈從官分程先發。在途俱免朝參候駕。惟禮兵二部、鴻臚寺、太常寺、科道糾儀官、從行。光祿寺隨路預辦
御膳酒飯供具。凡遇行宮進膳處所、各該撫按守巡兵備等官、選委精壯官軍、披帶盔甲器械、拱衛
乘輿。不許諠譁錯亂。違者聽錦衣衛即時具奏拏問。其扈駕官軍、戶部給散行糧、工部辦鍋灶、不許分外索害有司、及入民舍混擾。違者、許被害之人、赴撫按衙門告治。仍行隨駕緝事官校、訪挐重治。各該軍衛有司、不許分外科歛。違者、聽撫按官體訪指實參究重治。各衙門跟隨吏書人等。各照兵部原行關文、於軍衛有司驛遞衙門應付、不許分外多索。其應付衙門、亦要即時應付、毋得遲?。違者、俱赴所在官司告治。經過駐劄地方、原有商賈店鋪、開賣飯食等物、照常市貿、不許躲避。亦不許從駕人員、用強輕價勒買。違者、許被害之人、即時告治。兵部咨行各該巡撫官、預先出給榜文曉諭
○一經過處所。真定望祭北嶽恒山之神、用牛犢羊豕、上具常服行禮、如常儀。五府九卿巡撫大臣、吉服陪拜。衛輝遣官祭濟瀆之神、用太牢。釣州望祭中嶽嵩山之神、滎澤祭河神、俱用太牢。行禮如北嶽。南陽遣官祭武當山之神、用牲犢、沿途古帝王聖賢忠臣烈士祠墓、禮部查訪預期奏聞、遣官致祭。帝王用太牢、次用少牢、又次脯醢酒果。凡祭翰林院撰祭文
○一各處撫按并三司官、俱於所屬境上候駕。先赴行在鴻臚寺報名。
駕至行宮、各俱吉服朝見。所過府衛州縣官吏生員耆老人等、俱於三十里外候迎、道傍跪、叩頭、駕過、退。
駕至行宮、鴻臚寺引見、俱行五拜三叩頭禮
○一各處近路
王府、許
親王具常服、預先出城候駕。其餘宗室、俱不許擅離府出迎
○一
諸王迎接。先期命文武大臣侍於途。王於道傍拱立。文武大臣下馬、侍
上左右。禮部尚書跪奏、某王某恭迎
聖駕、見。內侍官引王至駕前、跪、行叩頭禮。禮部尚書進立于上前、候
旨、承
旨訖、起立、傳旨示王。隨至行宮、上入、少憩。王具冕服。
欽定文武大臣於殿內左右、侍從。從官於丹墀東西、侍班。候
上陞座、鴻臚寺官引王由殿左門入、至拜位、贊行五拜三叩頭禮、畢。
上命賜宴。內侍官引王於別次少候。從官叩頭如常儀。王宴畢、遣大臣伴送回府 【 駕還。先以書止諸王。勿煩出送】
○一
上臨舊邸。恭詣
皇考睿宗獻皇帝廟謁告。 【 儀具祠祭司】 越四日。行祭告
皇天禮於龍飛殿丹陛。奉皇考睿宗獻皇帝配。是日、上更皮弁服。詣
國社壇、及山川壇、行告祭禮。次日恭謁
顯陵。 【 儀見祠祭司】 次日、從駕官上表賀。遂頒詔。前期一日。鴻臚寺陳設表案詔案於龍飛殿中。錦衣衛設隨駕朝儀、及迎詔綵輿香亭於丹墀。教坊司設中和韶樂。百官各具朝服。地方官吏師生耆老人等、俱隨班行禮。是日早、鳴鐘鼓。
上具冕服御後殿。執事官行禮畢。
上陞殿。鳴鞭。欽天監官唱時。鴻臚寺贊入班。贊四拜、興、平身。唱宣表目。宣表目官宣訖。唱宣表。宣表官宣訖。贊俯伏、興。贊四拜、興。贊頒詔。翰林院官捧詔、授禮部尚書、捧詔置雲盤內。叩頭、興。由殿中門出、置綵輿內。錦衣衛官校舉輿。教坊司鼓樂前導。百官趨出。候於龍飛門外。鴻臚寺贊入班行四拜禮。贊跪。宣詔畢。贊俯伏、興、搢笏、贊舞蹈山呼、出笏、贊四拜、興、平身。禮畢。禮部尚書捧詔出謄黃。奏差行人等官、頒示天下
○一
聖駕回京。
上親奏謝
皇天上帝於玄極寶殿。同日、告謝
皇祖太廟、皇考睿宗廟、如常儀。文武官例該陪祀者、俱具祭服陪拜。遣官分告
北郊、成祖、列聖群廟、太社稷、帝社稷、朝日、夕月、天神、地祇、太歲、旗纛、都城隍等神、承天門之神、俱行禮如初
○一百官上表稱賀。如常儀
洪武五年定、車駕出入。有司肅清道路。官民不許開門觀望行立。所在官員父老合迎
駕者、於仗外路右、叩頭俯伏。候
車駕前行方起。若遇駐蹕之處、合迎駕之人、行五拜禮。
車駕行處、有衝入仗內者、絞。仗外五十步內觀望者、杖一百。如於郊野外一時不能迴避者俯伏。行立觀望者、杖一百。典仗衛官故縱者同罪。失覺減二等。陳訴冤抑、仗外俯伏以聽。如衝入仗內者如律。合迎
車駕之人、仗外不俯伏者、亦如律。
車駕所至。凡文武官、非近侍及宿衛護
駕、而在五十步內者、依例俯伏。行立觀望者如律。縱放牲畜突入仗內者、杖八十
凡皇城宿衛、及在京守門官員軍士、遇駕出入、執仗肅立、不須迴避。其在外城鎮門官及士卒、如遇車駕經行、則俯伏迴避
親征
按大明集禮、天子親征。祭告
天地、宗廟、社稷、禡祭旗纛。所過山川、皆行祭告。師還、奏凱獻俘於廟社。以露布詔天下。然後論功行賞。蓋自我二祖行之。今具列其儀以備考
洪武三年定
一祭告
天地。前期擇日。
皇帝服武弁。乘革輅。備六軍。以牲犢幣帛祭告。作樂、行三獻之禮
○一告
太廟。前期擇日。
皇帝服輅同前。每
廟用牲幣、行三獻之禮其儀皆同時享。但凱還、則陳俘奏凱於廟南門外
○一告
太社。前期擇日。
皇帝服輅同前。以牲犢幣帛、作樂、行三獻之禮。其儀同春秋祭
社稷之儀。但凱還、則陳俘奏凱於社北門外
○一禡祭。於國南群神祠設旗纛。
皇帝服皮弁。備牲犢幣帛、行三獻之禮 【 儀見祠祭司】
○一所過山川、有司具牲幣、皇帝服皮弁行一獻禮 【 儀見祠祭司】
○一凱還、皇帝率諸將以凱樂俘馘陳於廟社門外。伺告畢。以俘馘付刑部。協律郎導樂以退。其告祭行三獻禮、儀與出師同
○一宣露布、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陞午門樓上。以露布詔天下。百官具朝服聽詔、儀與開讀詔赦同
○一論功行賞、中書省移文大都督府兵部、具諸將功績。吏部具勳爵職名。禮部、戶部、具賞格。中書集六部論定功賞。奏取
聖裁。至日、皇帝服袞冕、御奉天殿。百官朝服宣
制。大賚。詔告天下 【 儀見後】
○一諸將受賞、具表箋稱謝
論功行賞儀
前期內使監陳
御座香案於奉天殿、如常儀。尚寶司設寶案於殿上正中。侍儀司設詔書案於寶案之前。設誥命案於丹陛正中之北。設皇太子諸王侍立位於殿上之東北。設承制官承制位於殿上之東、及宣制位於丹陛誥命案之北。吏部尚書、戶部尚書、禮部尚書位於殿上之東南。設大都督府、兵部尚書位於殿上之西南。應受賞官拜位於丹墀之中。異位重行。序立位於丹墀之西南。受賞位於誥命案之南。受賞執事位於受賞官序立位之西。 【 每受賞官、用捧誥命捧禮物者、各一人】
知班二人位於受賞官拜位之北。贊禮二人位於知班之北。典儀二人位於丹墀上之南。文武官侍立位於丹墀之北。俱東西相向。侍從班起居注、給事中、殿中侍御史、尚寶卿、侍儀司官位於殿上之東。懸刀武官位於殿上之西。殿前班指揮司三人位於丹陛西、東向。光祿寺三人位於丹陛上之東、西向。拱衛司二人位於殿中門之左右。典牧所官二人位於仗馬之前。宿衛鎮撫二人位於丹陛下、設衛千戶二十八人位於宿衛鎮撫之南稍後、俱東西相向。護衛千戶八人位於奉天殿東西門之左右。將軍二人位於殿上簾前之東西。將軍六人位於奉天殿門之左右。將軍四人位於丹陛上之四隅。將軍六人位於奉天門之左右。俱東西相向。鳴鞭四人位於丹陛之南、北向。是日擊鼓初嚴。金吾衛列旗幟器仗。拱衛司設儀仗車輅。典牧司陳仗馬虎豹。內使監擎執。樂工陳樂。皆如正會之儀。禮部陳設詔書。吏部陳設誥命。戶部陳設禮物。陳設執事各立於案之左右。殿前班糾儀典儀知班贊禮宿衛鎮撫護衛將軍各入。就位。舍人催受賞官及侍立文武官、各具朝服。擊鼓次嚴。侍從班文武官入迎車駕。舍人引受賞官齊班於午門外之南、文武官齊班於午門外之北、俱東西相向。擊鼓三嚴。侍儀版奏中嚴。御用監官奏請皇帝於謹身殿袞冕。
皇太子諸王於奉天殿門東耳房具冕服。舍人引文武官入就丹墀侍立位。引受賞官入就丹墀序立位。侍儀版奏外辦。
皇帝御輿以出。仗動。樂作。侍衛導從如常儀。陞
御座。捲簾鳴鞭。樂止。司晨報時雞唱訖。引進引
皇太子諸王自奉天門東門入。樂作。由東陛陞殿東門入至侍立位。樂止。舍人引受賞官入就拜位。知班唱班齊。贊禮唱鞠躬。樂作。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樂止。承制官前跪承
制。由殿中門出中陛、降至宣制位。吏部尚書、戶部尚書、禮部尚書、由西門出西陛、降立於誥命禮物案之東。承制官南向、稱有制。贊禮唱跪。受賞官皆跪。承制官宣
制曰、朕嘉某等、為國建功。宜加爵賞。今授某以某職。賜以某物。其共承朕命。 【 受賜員數。不拘多少、載在其中】
宣畢。贊禮唱俯伏、興。樂作。拜、興、拜、興、平身。樂止贊禮唱行賞。舍人引受賞官第一人詣案前。贊禮唱跪。搢笏。吏部官捧誥命。禮部官捧禮物。各授受賞官。受賞官受誥命禮物、以授左右。左右跪受於受賞官之左。興。退復位。贊禮唱出笏。俯伏。興。復位。舍人引受賞官復位。引以次受賞官詣案前。皆如常儀。承制官、吏部尚書、戶部尚書、禮部尚書、由西階陞西門入跪
上位之西。奏承
制訖。興。各復位。贊禮唱鞠躬、樂作。四拜、平身。樂止。贊禮唱搢笏。鞠躬。三舞蹈。跪。山呼。萬歲。山呼。萬歲。再山呼。萬萬歲。樂工軍校齊聲應之。出笏。俯伏、興。樂作。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樂止。贊禮唱禮畢。侍儀跪奏禮畢。鳴鞭。
皇帝興。樂作。警蹕侍從導引至謹身殿。樂止。引進引
皇太子諸王還宮。舍人引受賞官及文武官以次出。至午門外、以誥命禮物置龍亭、用儀仗鼓樂、各送還本第
獻俘 【宣捷附】
永樂四年定
前期兵部官以露布奏聞。禮部告示文武百官。具朝服、并坊廂里老人等、行慶賀禮。先一日、內官設御座於午門樓前楹正中。是日早、錦衣衛設儀仗於午門前御道之東西。教坊司陳大樂於御道南東西、北向。鴻臚寺設贊禮二人於午門前、東西相向。承制官一員位於午門前、東立西向。設宣制位於午門東、稍南西向。設文武官及諸蕃使客人等侍立位於樓前御道南、文東武西相向。設露布案於午門前御道東。設宣露布官一員。展露布官二員。及刑部獻俘官位於午門前御道東、稍南西向。設獻俘將校位於午門前御道西、稍南北向。設進露布官位於御道南稍東。引禮引文武官東西序立。引進露布官捧露布置於案。退就位、獻俘將校引俘列於午門前西邊武班之後以候。
上位常服御奉天門。鐘聲止。鴻臚寺跪奏請上乘輿。樂作。至午門樓、上陞座。樂止。鳴鞭訖。贊禮贊進露布官四拜。樂作。平身。樂止。贊進露布。樂作。執事者舉案置於中道。樂止。贊宣露布官跪。宣露布官、與展露布官、詣案前取露布跪宣訖。仍置於案、退。贊俯伏。興。樂作。四拜。平身。樂止。執事者舉案復置於御道東。引禮引進露布官退。贊獻俘。獻俘將校引俘至獻俘位、北向。立定。俘跪於前。刑部官詣樓前中道跪奏云。具官臣某奏云。某官以某處所俘獻。請付所司。伺
旨。有合受刑者、立於西廂東向、以付刑官。若
上釋罪。承制官詣
御道、跪、請
制。由東街南行至宣制位、西向立。稱有制。所獲俘囚、咸赦其罪。宣
旨曰。有敕釋縛。所釋之俘叩頭訖。將校引俘起。引禮贊文武百官入班。北向立。唱排班。班齊致詞官詣中道跪致詞云云賀訖。贊鞠躬。樂作。五拜。三叩頭。興。平身。樂止。鴻臚寺跪奏禮畢。樂作。
駕興。樂止。百官以次退。次日行開讀禮、如常儀。第三日。文武百官上表。行慶賀禮、如常儀
萬曆二年定
前期、禮部告示文武百官具朝服、詣
午門前行慶賀禮。先一日、內官設御座於午門樓前楹正中。是日早、錦衣衛設儀仗於午門前。
上位常服。御皇極殿。鐘聲止。鴻臚寺跪奏請上乘輿。樂作。至午門樓。
上陞座。樂止。鳴鞭訖。鴻臚寺官宣奏畢。贊獻俘。將校引俘至獻俘位。北向立定。俘跪於將校之前。刑部官詣樓前中道跪奏云。具官臣某奏云。某官以某處所俘獻。請付所司。候
旨。傳下。刑部官承
旨訖。即同將校押出施行。文武百官入班。北向立。唱排班。班齊。致詞官詣中道跪、致詞稱賀訖。贊鞠躬。樂作。五拜。三叩頭。興。平身。樂止。鴻臚寺跪奏禮畢。樂作。
駕興。樂止。百官以次退
宣捷
凡各處奏捷。鴻臚寺於早朝、將差來人役、引至御前、宣讀捷音
○隆慶六年、令擇吉宣捷。至日不奏事。次日行慶賀禮
○萬曆八年定、凡大捷、於常朝期宣奏捷音。是日百官各具吉服、候宣捷之後、鴻臚寺官致詞。行五拜三叩頭禮。本日早、即遣官薦告
郊廟。行翰林院撰文。太常寺辦祭品。中捷以下、止宣捷。不行祭告慶賀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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