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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代官场礼仪,皆有定制,著于《会典》。司道谒督抚,督抚不迎,而司道退,必送之仪门。盖故事于二堂治事,距仪门数十步耳。后多别设签押房治事,而延客或在花厅,则距仪门远矣(仪门在大堂暖阁后),以是督抚送客仅及厅门而止。张香涛太年丈之洞,南皮大家也。兄之万状元及第,官至尚书;涛丈亦一甲第三人,一门鼎贵。及总督湖广,垂二十年,恃资望骄蹇,惟礼名士,视僚属蔑如也。布政使某者(忘其姓名)负时誉,涛丈亦不加礼,某不平。一日,白事已,告退,涛丈才送之厅门,盖习以为常矣。某忽曰:“请大帅多行几步,本司尚欲有白。”涛丈不意有他也,从之,而某殊无所白。行及仪门矣,涛丈乃曰:“贵司果有何话?”某乃反身长揖,曰:“实无话,仪制督抚送司道当至此耳,大帅请便。”涛丈为之气结,然不能斥也。

  涛丈起卧不定,或数夕不寐,或一睡数日。其睡不择时地,往往即于座上合目,侍人急以身支之,更番至其觉而罢。一日有急事当入奏,其性本急,立命起草,亲有更定,即饬缮发。故事:发摺(奏书通称奏摺)当备香案,行大礼,鸣炮以送,吏役悉以具矣,而丈已合目,如是伺之者三日始觉,则咎侍者,然已无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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