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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一 五代史

  薛居正五代史

  宋太祖開寶六年四月,詔修梁、唐、晉、漢、周書。其五代史者乃後人總括之名也。七年閏十月,書成,凡一百五十卷,目錄二卷。監修者為司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薛居正。同修者為盧多遜、扈蒙、張澹、李昉、劉兼、李穆、李九齡。(見宋史及晁公武讀書志、玉海所引中興書目)皆本各朝實錄為稿本。此官修之史也。

  其後歐陽修私撰五代史記七十五卷藏於家,修沒後,熙寧五年,詔求其書刊行。(見宋史)

  於是薛、歐二史並行於世。至金章宗泰和七年,詔止用歐史,於是薛史漸湮。惟前明永樂大典多載其遺文,然已割裂淆亂,非薛史篇第之舊。恭逢我皇上開四庫館,命諸臣就永樂大典中甄錄排纂,其缺逸者,則採宋人書中之徵引薛史者補之。於是薛史復為完書,仍得列於正史,遂成二十三史之數。今覆而案之,雖文筆迥不逮歐史,然事實較詳。蓋歐史專重書法,薛史專重敘事,本不可相無,以四、五百年久晦之書,一旦復出,俾考古者得參互核訂,所以嘉惠後學,誠非淺鮮也。

  薛史全採各朝實錄

  五代雖亂離,而各朝俱有實錄。

  梁貞明中,詔李琪、張袞卻、殷象、馮錫嘉修太祖實錄,共成三十卷。尋以事多漏略,又詔敬翔補緝,翔乃別成三十卷,名曰「大梁編遺錄」,與實錄並行。(見薛史李琪及敬翔傳)此梁祖實錄,貞明中所成也。(其庶人友珪及末帝實錄,則周時補修,說見後。)

  後唐明宗天成四年,詔盧質、何瓚、韓彥暉纂修武皇以上及莊宗實錄,瓚奏「張昭有史才,(即張昭遠,後單名昭,宋史有傳)嘗私撰同光實錄,又欲撰三祖志,並藏唐昭宗賜武皇制詔九十餘,請以昭為修撰,並其所撰送史館。」從之。昭以懿獻及武皇不踐帝位,乃為紀年錄二十卷、莊宗實錄三十卷上之,(見薛史唐紀及五代會要、宋史張昭傳)此唐武皇以上載紀及莊宗實錄,乃天成中所成也。(薛史李愚傳:明宗時愚監修國史,與諸儒修創業功臣傳三十卷。又李之儀集,記:趙鳳修莊宗實錄,不載何挺劾劉昫疏,昫德之。是實錄並有諸臣列傳,不特朝廷政事也。)

  清泰二年,命史官修明宗實錄,次年,監修國史姚顗、史官張昭、李祥、吳承範等修成三十卷上之。(見薛史唐紀及吳承範傳、宋史張昭傳)此明宗實錄,清泰中所成也。(其閔帝、廢帝實錄,則周廣順中補修,說見後。)

  晉在漢前,而晉祖實錄反成在後。後周廣順元年七月,史官賈緯等以所撰晉高祖實錄三十卷、少帝實錄二十卷上之。此晉二帝實錄,皆周廣順中所成也。

  漢乾祐二年二月,詔左諫議大夫賈緯等修高祖實錄,是年十月,監修國史蘇逢吉、史官賈緯等修成二十卷上之。(見漢紀)此漢祖實錄,乾祐中所成也。(其隱帝實錄,亦周顯德中補修,說見後。)

  周顯德三年,詔兵部尚書張昭纂修太祖實錄,五年,昭等修成二十卷上之。六年,世宗崩,王溥請修世宗實錄,以扈蒙、張澹、王格、董淳為纂修官。(見周紀及宋史王溥傳)此周太祖實錄,皆顯德中所成。而世宗實錄亦是時所修也。

  其梁庶人友珪及末帝等實錄,亦皆周代所修。顯德三年,詔張昭補修梁末帝及唐清泰帝兩朝實錄,昭奏「本朝太祖歷試之事在漢隱帝時,請先修隱帝實錄,以全太祖之事。又梁末帝之上有郢王友珪弒逆,數月未有紀錄,請仿宋書元凶劭之例,書為元凶友珪。唐清泰帝前,尚有閔帝在位四月,亦未有編紀,並請修閔帝實錄,其清泰帝請書為廢帝。」從之。(見周紀及五代會要、宋史張昭傳)此梁庶人友珪及末帝、唐閔帝、廢帝、漢隱帝實錄,皆周顯德中所補修也。

  可見五代諸帝本各有實錄,薛居正即本之以成書,故一年之內,即能告成。今案其紀載,不惟可見其採取實錄之跡,而各朝實錄之書法,亦並可概見焉。

  薛史書法迴護處

  梁太祖紀:

  朱瑄、朱瑾救汴,後帝(即朱溫)以其有力於己,厚禮而歸之。瑄、瑾以帝軍士勇悍,懸金帛誘之,軍士利其貲,赴之者眾,帝乃移檄讓之,瑾等來使不遜,乃命朱珍侵曹伐濮。案通鑑考異及五代史補:朱溫常患兵力不足,敬翔說「令麾下士詐為叛逃,即奏於唐帝,並告四鄰,以追叛為名,可以拓地廣眾。」溫大喜,從之。是兗鄆本無誘兵之事,特溫託詞以為兵端也。而薛史云云,是真謂瑄、瑾以誘兵啟釁矣。歐史則直書宣(歐史瑄作宣)、瑾助汴,已破秦宗權東歸,王(朱溫時已封王)移檄兗鄆,誣其誘汴亡卒,乃發兵攻之。

  天祐元年七月,帝發東都至河中。八月壬寅,昭宗遇弒於大內,遺制以輝王柷為嗣。十月,帝至洛陽,臨於梓宮,祇見於嗣君。案李彥威(即朱友恭)、氏叔琮等傳:溫既遷唐昭宗於洛陰,遣敬翔至洛,令彥威、叔琮行弒,以龍武兵夜入叩宮奏事,夫人裴正一開門,問「奏事何得以兵入?」牙官史太殺之,直趨椒蘭殿,昭宗方醉,起走,太持劍逐而弒之。是昭宗之被弒,實溫使彥威等行事也。而薛史云溫在河中,昭宗遇弒於大內。一若昭宗之弒,無與於溫者。下又云溫至洛,臨於梓宮,祇見於嗣君。一似能曲盡臣節者。歐史則直書溫遣朱友恭、氏叔琮、蔣元暉等行弒,昭宗崩。

  二年十一月,天子(唐昭宣帝,亦稱哀帝)命帝(朱溫)為相國,總百揆,以宣武等二十一道為魏國,進封帝為魏王,兼備九錫之命,帝讓相國、魏王、九錫。案孔循傳:唐哀帝封溫魏王備九錫,拒不受,蔣元暉、柳燦馳謂溫曰「自古革易之際,必先建國,備九錫,然後禪位。」溫曰「我不由九錫作天子可乎?」是溫急於篡國,非讓殊禮也。而薛史云云,則似溫真能辭讓矣。歐史則云溫怒不受。

  是歲唐昭宣帝卜祀天於南郊,溫怒,以為蔣元暉等欲延唐祚,昭宣帝懼,遂改卜郊。薛史不書。

  又是歲,溫遣人告蔣元暉私侍何太后,遂殺元暉,弒太后。薛史亦不書。

  昭宣帝禪位後,梁封為濟陰王。開平二年正月弒之。薛史亦不書。

  乾化二年,溫為其子友珪所弒。薛史亦不書,但書友珪葬太祖於伊闕,號宣陵。

  唐明宗紀:

  帝奉莊宗命討趙在禮,至鄴城,夜有軍士張破敗等鼓噪逼營曰「城中兵何罪?直畏死耳!今已與城中約,欲主上帝河南,令公帝河北。」帝力拒之,亂兵益擐甲露刃,環帝左右,安重誨、霍彥威躡帝足,請詭許之,因為亂兵擁入城,夕乃得出。帝欲歸藩上章,圖再舉,重誨等謂「元行欽已棄甲而去,(行欽亦以兵攻鄴,聞兵變,別拔營去)不知其所奏如何,正當赴闕自陳以杜讒口。」帝從之。至相州,獲官馬二千匹。元行欽已以蜚語入奏。及至汴,有姚彥溫來投,謂「主上已惑行欽之言,事勢已離,不可再合。」帝曰「卿自不忠,言何悖也!」莊宗尋為郭從謙所弒,帝急入洛,時魏王繼岌征蜀未還,帝謂朱守殷曰「公善巡撫以待魏王,吾奉大行梓宮,禮畢即歸藩矣!」而群臣上箋勸進至再三,請監國,帝始從之。據此,則明宗遇軍變後,率兵向京師,並無反心,祇欲自訴,迨莊宗被弒,猶欲俟其子繼岌至而奉之,可謂純臣也。然考當日情事,有不盡然者。明宗性本淳實,兵變之初,固不肯因以為利,即兵變後,欲歸藩待罪,欲上章申理,亦屬實情。然是時惟有隻身歸朝,庶明心跡,而明宗武夫,豈能知此?方外怵於元行欽之奏其反,內惑於石敬瑭、安重誨等之勸其反,勢當騎虎難下之時,不得不為挺鹿走險之計。 (左傳「鹿死不擇音,挺而走險,急何能擇?」) 則當其率兵而南,固已變計決反,非真欲面訴於莊宗之前也。天下豈有欲自訴不反,而轉舉兵向闕者?本紀所云赴闕自陳,可不辨而知其飾說也?且是時甫一舉足,反形已露。康義誠曰「今從眾則有歸,守節則將死。」明宗納其言。(義誠傳)非決計反,則何以納其言也?鄭琮在營中,安重誨欲徵四方兵,琮歷數諸道屯兵之數,附口傳檄,相次而至。(琮傳)王晏球率兵戍瓦橋關,明宗招之,即以兵來會。(晏球傳)非決計反,則何以徵諸道兵也?至相州,即掠官馬以益軍矣;至河上,則劫上供船絹帛以犒軍矣。既先以三百騎付敬瑭,使速入汴。(石晉傳)又養子從珂自橫水率兵與王建立倍道馳至,由是軍聲大振。(廢帝傳)其抗逆之跡已不待言。而本紀猶謂其入汴、入洛,猶懷退讓。蓋當時實錄,例有隱諱,修史者但照本抄錄,不復改訂耳。歐史則書軍變後,嗣源入於魏,與在禮合,以其兵南,遣石敬瑭將三百騎為先鋒,嗣源至鉅鹿,掠馬三千以益軍。是明著其反逆之跡,可謂直筆。而其先本無欲反之意,則於石晉紀及霍彥威傳內見之。是又不沒其初念,以見其倉卒被逼,不同於郭威之自澶州入也。

  漢隱帝紀:

  帝密詔李洪義誅王殷,又詔郭崇誅郭威、王峻,而洪義不敢發,反以詔示威,威即召王峻、郭崇及諸將校至,曰「君等當奉行詔書,斷予首以報天子。」崇等曰「此必李業等所誣搆,事可陳論,何須自棄?」於是爭勸威入朝。乃率眾南行。周太祖紀亦云:帝(郭威)途次,又謂將校曰「吾此來萬不得已,然以臣拒君,寧論曲直?汝等不如奉行前詔,我以一死謝天子,實無所恨!」是郭威本志似尚能守臣節者。案魏仁浦傳:郭威得洪義所示密詔,即召仁浦於臥內,仁浦教威倒用留守印,更為詔書,令威誅諸將校以激怒之,將校皆憤然效用,遂舉兵渡河。是威方更詔書以欺眾,詎肯以天子誅己之詔出示諸將,使奉詔殺己乎?本紀所云,誣飾顯然。歐史帝紀則直書郭威反。

  周太祖紀:

  漢隱帝遣慕容彥超拒郭威於劉子坡,王師敗,威謂宋延渥曰「爾國親,可速往衛主上。」明日,望見帝旗在高坡之上,謂隱帝在其下,即免冑而前,左右勸止之,威曰「吾君在此,又何憂焉!」及至,則隱帝已去矣。案劉子坡之戰,隱帝親在陣中,威果欲自訴,何不於是時釋甲趨謁?乃方遣何福進、王彥超、李筠等大合騎以乘之。既敗王師,豈有明日又欲束身見主之理?且明日清晨,隱帝已為郭允明所弒,又安得有旌旗在高坡之上?其為飾說,亦不待辨也。

  隱帝既崩,郭威遣人迎湘陰公贇來即位,已而威至澶州,兵變入京,王峻聞贇已至宋州,慮左右變生,遣郭崇以七百騎往衛之。案十國春秋:崇至宋州,贇召見於樓上,判官董裔說贇曰「崇瞻視舉措,必有異謀,不如殺之。」贇猶豫不決,崇遂幽贇於外館。是峻之遣崇,本欲害贇於途也。而本紀反云衛之,尤屬矛盾。歐史則直書王峻遣郭崇以七百騎逆贇於宋州,殺之。

  薛史失檢處

  唐莊宗之被弒也,弟存霸自河中奔太原,存渥亦自洛與劉后奔太原。薛史苻彥超傳謂:存霸至太原,與呂、鄭二內官謀殺留守張憲及其部將苻彥超,彥超覺之,部下大噪,憲出奔,軍士殺存霸及呂、鄭。而張憲傳則謂:存渥奔太原,左右見其馬已斷飾,必戰敗而逃者,因欲殺呂、鄭,繫存渥以觀變,憲不可,而彥超已誅呂、鄭,軍士大亂。是一事也,彥超傳則以為存霸,憲傳則以為存渥,殊屬兩岐。案存渥出奔,行至風谷,為部下所殺,惟存霸翦髮為僧,求彥超庇護,而軍士殺之。是與呂、鄭同被殺者,乃存霸非存渥也。歐史則憲、彥超二傳,皆書存霸。

  又南唐劉仁贍死守壽州。薛史則列在周書,蓋以其有降表至,周世宗加以官秩,既沒,又贈卹極隆,故列之於周臣也。然仁贍固守無二志,其子崇諫勸之降,即斬以徇。及病甚,不知人事,副使孫羽詐為仁贍書以降,且舁至周營,世宗嘉其忠於所事,加爵進官,詔出而仁贍已卒。是仁贍實未嘗降也。薛史周紀既書劉仁贍上表乞降,令其子崇讓請罪。仁贍傳亦云贍病急,翻然納款。末又云先斬其子崇諫,其後出降,乃欲保其後嗣,抑有由焉。是真謂仁贍之初抗節而終改節矣。若非歐史辨明,豈不受誣千載邪?

  苻彥饒斬白奉進之兵,奉進來責,彥饒麾下兵噪而殺奉進,已而軍將馬萬等作亂,縛彥饒送京,誣其通范延光謀反。晉祖遂使人殺之於途。薛史竟稱彥饒通延光反,伏誅。歐史則直書其事,謂以反誅,非其罪也。可見薛史全據各朝實錄,而不復參考事之真偽,此歐史之所以作也。

  薛史亦有直筆

  薛史雖多迴護處,然是非亦有不廢公道者。

  列傳諸臣多與居正同仕前朝,否則其子孫亦有與居正同官於宋者。趙延壽子廷贊,仕宋為盧延等州節度使,而延壽傳不諱其背晉附遼,求為遼太子之事。崔協子頌,仕宋為諫議大夫,而協傳直書任圜譏其沒字碑。符存審子彥卿,仕宋封魏王,而存審傳不諱其少時犯罪,將就戮,以善歌,得妓者救免之事。王繼宏子永昌,仕宋為內諸司使,而繼宏傳載其曾為高唐英將,唐英待之甚厚,後竟殺唐英,自為留後,曰「吾儕小人若不因利乘便,何以得志?」尹暉子勳,仕宋為防禦使,而暉傳不諱其反戈推戴唐廢帝之事,傳贊並謂因倒戈而杖鉞,豈義士之所為?趙在禮孫廷勳仕宋,歷岳、蜀二州刺史,而在禮傳載其在宋州貪暴,及移鎮,民相賀曰「拔去眼中釘矣!」在禮聞之怒,又乞留宋一年,每戶徵錢一千,號「拔釘錢」。後契丹入汴,索在禮貨財,在禮不勝憤,以衣帶就馬櫪自縊死。安審琦三子皆仕宋為顯官,而審琦妾通於隸人,遂與之通謀,殺死審琦之事,傳中亦不諱。此足見其直筆,不以同官而稍有瞻徇也。

  他如高漢筠子貞文,仕宋為開封尹,而漢筠傳歷敘其潔己愛民,則以漢筠本良二千石也。高行周子懷德,仕宋為駙馬都尉,而行周傳敘其歷官政績,則以行周本能以慎重自處者也。此薛史之終不可沒也。

  薛歐二史體例不同

  薛史梁祖紀開首即以帝稱之,歐史則先稱朱溫,賜名後稱全忠,封王後稱王,僭位後始稱帝。蓋薛則仿宋、齊、梁、陳書之例,歐則仿史記之例也。

  薛史於各國僭大號者,立僭偽傳,其不僭號而自傳子孫者,立世襲傳。歐則概列為世家,亦仿史記也。

  薛史凡除官自宰相至於刺史,皆書於本紀,幾同腐爛朝報。歐史則但書除拜宰相及樞密使,其餘不書,以省繁冗也。

  五代革易頻仍,惟梁、唐創業各三十餘年,故其臣有始終在一朝者,其他未有不歷仕數朝。薛史則以死於某朝者即入於某朝傳內。如張全義、朱友謙、袁象先等,事蹟多在梁朝,而編入唐書。楊思權佐唐廢帝篡位,而編入晉書。馮道歷唐、晉、漢、周皆為相,而編入周書。歐史則以專仕一朝者係於某朝,其歷仕數朝者,則另為雜傳,以敘其歷宦之蹟,此又創例之最得者。

  歐史不專據薛史舊本

  歐史雖多據薛史舊本,然采證極博,不專恃薛本也。宋初薛史雖成,而各朝實錄具在,觀通鑑考異,尚引梁太祖、唐莊宗實錄,則歐公時尚在可知也。歐史郭崇韜傳贊云「余讀梁宣底,則實錄之外,又有宣底等故籍,皆不遺也。」劉昫之舊唐書修成亦未久,其所援據底本,方藉以修新唐書,凡唐末交涉五代之事,又足資考訂。至宋初諸臣記五代事者尤多。案宋史:范質嘗述朱梁至周為通鑑六十五卷。(質傳)王溥亦采朱梁至周為五代會要,共三十卷。(溥傳)王子融集五代事,為唐餘錄六十卷。(子融傳)路振採五代九國君臣事跡,作世家列傳。(振傳)鄭向以五代亂亡,史多缺漏,著開皇紀三十卷。(向傳)此外又有孫光憲北夢瑣言、陶岳五代史補、王禹偁五代史闕文、劉恕十國春秋、龔穎運曆圖(見於宋藝文志)及晁公武讀書志者,皆在歐公之前,足資考訂。其出自各國之書,如錢儼之吳越備史、備史遺事、湯悅之江南錄、徐鉉之吳錄、王保衡之晉陽見聞要錄,又皆流布。而徐無黨注中所引證之唐摭言、唐新纂、九國志、五代春秋、鑑戒錄、紀年錄、三楚新編、紀年通譜、閩中實錄等書,又皆歐所參用者。蓋薛史第據各朝實錄,故成之易,而記載或有沿襲失實之處。歐史博採群言,旁參互證,則真偽見而是非得其真。故所書事實、所紀月日,多有與舊史不合者,卷帙雖不及薛史之半,而訂正之功倍之,文直事核,所以稱良史也。

  歐史書法謹嚴

  不閱舊唐書,不知新唐書之綜核也;不閱薛史,不知歐史之簡嚴也。

  歐史不惟文筆潔淨,直追史記,而以春秋書法,寓褒貶於紀傳之中,則雖史記亦不及也。

  其用兵之名有四:

  兩相攻曰攻。如梁紀:孫儒攻楊行密於揚州是也。

  以大加小曰伐。如梁紀:遣劉知俊伐岐是也。

  有罪曰討。如唐紀:命李嗣源討趙在禮是也。

  天子自往曰征。如周紀:東征慕容彥超是也。

  攻戰得地之名有二:

  易得曰取。如張全義取河陽是也。

  難得曰克。如龐師古克徐州是也。

  以身歸曰降。如馮霸殺潞將李克恭來降是也。

  以地歸曰附。如劉知俊叛附於岐是也。

  立后得其正者曰以某妃、某夫人為皇后。如唐明宗紀:立淑妃曹氏為皇后是也。

  立不以正者曰以某氏為皇后。如唐莊宗紀:立劉氏為皇后是也。

  凡此皆先立一例,而各以事從之,褒貶自見。

  其他書法亦各有用意之處。

  如梁紀書弒濟陰王,王即唐昭宣帝也。不曰昭宣帝而曰濟陰王者,遜位後,梁所封之王書之,以著其實;又書弒,以著梁罪也。

  襄州軍亂,殺其刺史王班。不書王班死之,而以被殺為文者,智不足以衛身而被殺,不可以死節予之也。

  殺王師範。不曰伏誅,而曰殺者,有罪當殺曰伏誅;不當殺則以兩相殺為文也。

  郢王友珪反。反與叛不同,叛者,背此附彼;反則自下謀上,惡逆更大也。反不書日者,反非一朝一夕,難得其日也。

  梁太祖、唐莊宗皆被弒,故不書葬。唐明宗考終,宜書葬矣,以賊子從珂所葬,故亦不書也。

  梁紀:天雄軍亂,節度使賀德倫叛附於晉。亂首係張彥而書德倫者,責在貴者也,而德倫究不可加以首惡而可責以不死,故書叛附於晉也。

  唐滅梁,敬翔自殺。翔因梁亡而自殺,可謂忠矣。不書死之而但書自殺,以梁祖之惡,皆翔所為,故不以死節予之也。

  除官非宰相、樞密使不書。(說見前)而唐紀書教坊使陳俊為景州刺史,內園栽接使儲德源為憲州刺史者,著其授官之太濫也。

  明宗紀:先書皇帝即位於柩前,繼書魏王繼岌薨。見其即位時,君之子尚在,則其反不待辨而自明也。

  又書郭從謙為景州刺史,既而殺之。從謙弒莊宗,乃不討而反官之,見明宗之無君也。其罪本宜誅,乃不書伏誅,而書殺者,明宗亦同罪,不得行誅,故以兩相殺為文也。

  秦王從榮以兵入興聖宮,不克伏誅。從榮本明宗子,以明宗病,恐不得立,以兵自助,故不書反。而擅以兵入宮,其罪當誅,故其死書伏誅也。

  漢紀:隱帝崩,即書漢亡。隱帝被殺後,尚有李太后臨朝,及迎湘陰公贇嗣位之事,漢猶未亡也,而即書漢亡,見太后臨朝等事,皆周所假託,非漢尚有統也。

  周太祖紀:書漢人來討,周祖篡漢得位。崇之於周,義所當討,故書討也。

  世宗紀:書帝如潞川攻漢。不曰伐而曰攻者,曲在周也。

  此可見歐史本紀書法一字不苟也。

  其列傳亦有折衷至當者,死節分明。

  如王彥章、裴約、劉仁贍既列之死節傳矣。尚有宋令詢、李遐、張彥卿、鄭昭業等,皆一意矢節,以死殉國,而傳無之,則以其事跡不完,不能立傳故也。然於本紀特書死之,以表其忠,固不在傳之有無矣。

  張憲留守太原,莊宗被弒後,皇弟存霸來奔,或勸憲拘存霸以俟朝命,張昭又勸其奉表明宗,憲皆涕泣拒之,已而存霸為苻彥超軍士所殺,憲出奔沂州。薛史書憲坐棄城,賜死。歐獨明其不然,然以其不死於太原,故亦不入於死事傳,但書憲出奔沂州見殺而已。

  藥彥稠、王思同皆以兵討潞王從珂,為從珂所執而死。乃思同入死事傳,而彥稠不入,則以思同詞義不屈,係甘心殉國者。彥稠第被執見殺,不可竟以死節予之也。於此可見歐史之斟酌至當矣。

  歐史傳贊不苟作

  歐史紀傳各贊皆有深意。

  於張承業傳則極論宦官之禍,而推明郭崇韜之死由於宦官之譖,使崇韜不死,其所將征蜀之兵皆在麾下,明宗能取莊宗之天下而代之哉?追原禍本,歸獄貂璫,可謂深切著明矣!

  唐六臣張文蔚等押傳國寶遜位於梁,此事與朋黨何涉?而傳贊忽謂此時君子盡去,小人滿朝,故其視亡國易朝,恬不知怪。而所以使君子盡去者,皆朋黨之說中之也。蓋宋仁宗時,朝右黨論大興,正人皆不安其位,故借以發端,警切時事,不覺其大聲疾呼也。

  至晉出帝紀贊,深明以姪為子而沒其本生父為非,謂出帝本高祖兄敬儒之子,當時以為高祖子則得立,為敬儒子則不得立,於是深諱其所生而絕之以欺天下,以為真高祖子也。禮曰「為人後者,為其父母服。」自古雖出繼為人後,未有絕其本生而不稱父母者。余書曰「追封皇伯敬儒為宋王者,以見其絕天性,臣其父而爵之也。」於晉家人傳贊,又反覆申明之。則以當時濮議紛呶,朝臣皆以英宗當考仁宗,而以本生濮王為伯,歐公與韓琦等獨非之,故因是以深斥其非禮也。可見歐史無一字苟作。

  歐史失檢處

  歐史亦有失檢處。

  唐昭宗之被弒也。李彥威傳則云:梁祖遣敬翔至洛,與彥威等謀弒之。李振傳又云:梁祖遣振至洛,與彥威等謀弒之。此必有一誤。

  梁本紀書:朱友謙叛,殺同州節度使程全暉。而全暉傳則云:全暉奔京師。是紀傳兩不符合。薛史則紀傳皆稱奔京師,當不誤也。

  羅紹威傳:魏博自田承嗣始有牙軍,歲久益驕,至紹威時,已二百年。案承嗣至紹威,實止百五十年。歐史所云亦行文之誤。

  鄭傲傳:遨與李振善,方振貴顯,遨不一顧,振得罪南竄,遨徒步千里往視之。案振仕梁為樞密使,並無遠謫之事,及唐滅梁,振即被誅,又未嘗貶竄也。而遨傳何以云耶?

  唐莊宗被弒後,其弟存霸奔太原。據苻彥超傳則云:彥超欲留之,軍士大噪,遂殺之。張憲傳又云:憲欲納之,彥超不從,存霸乃見殺。亦不畫一。

  且歐史例以歷仕數朝者入雜傳,專仕一朝者入某朝傳。氏叔琮、李彥威、李振、韋震皆只仕梁一朝,何以不入梁傳而入雜傳?元行欽先事劉守光,繼降唐,何以反不入雜傳,而列於唐臣傳?此不免自亂其例也。

  至如宋太祖奮跡全在周朝,建立戰功,勳望由此大著。薛史於周紀一一敘之。如高平之戰,則書今上先犯其鋒。清流關之戰,書今上破淮賊萬五千人,擒皇甫暉、姚鳳。六合之戰,書今上大破江南軍於六合。楚州之役,書今上在城北,親冒矢石,登城拔之。迎鑾江口之捷,書今上率戰櫂(舟船),直抵南岸,焚柵而還。此皆宋太祖歷試之跡也。歐史一概不書,但云周師擊敗之而已,豈以宋祖仕周為諱耶?然宋祖由周臣為軍士擁立,固不能諱,亦不必諱也。居正在太祖時修史,必進御覽,並不隱諱。歐史修於仁宗時,乃轉諱之耶?蓋第欲取其行文之淨耳。

  一產三男入史

  一產三男、四男入史,自舊唐書始。高宗紀:嘉州辛道讓妻一產四男。高苑縣吳文威妻魏氏一產四男。哀帝紀:穎州汝陰縣彭文妻一產三男。歐陽五代史仿之,亦載於本紀。如同光二年,軍將趙暉妻一產三男是也。

  或以為瑞而記之,不知此乃記異耳。徐無黨註云「此因變異而書,重人事,故謹之。後世以此為善祥,故於亂世書之。」以見其不然也。今案唐高宗後即有武氏之禍。哀帝正當失國時,尚有此事。又宋哲宗紹聖四年,宣州民妻一產四男。元符二年,河中猗氏縣民妻一產四男。徽宗重和元年,黃巖民妻一產四男。未幾,即有金人之禍。可知一產三男、四男,皆是變異,非吉祥也。

  五代諸帝多由軍士擁立

  宋太祖由陳橋兵變,遂登帝位。查初白詩云「千秋疑案陳橋驛,一著黃袍便罷兵。」蓋以為世所稀有之異事也。不知五代諸帝多由軍士擁立,相沿為故事,至宋祖已第四帝矣。宋祖之前,有周太祖郭威;郭威之前,有唐廢帝潞王從珂;從珂之前,有唐明宗李嗣源,如一轍也。

  趙在禮為軍士皇甫暉等所逼,據鄴城叛。莊宗遣嗣源討之,方下令攻城,軍吏張破敗忽縱火噪呼,嗣源叱之,對曰「城中之人何罪?但思歸不得耳。今宜與城中合勢,請天子帝河南,令公帝河北。」嗣源涕泣諭之,亂兵呼曰「令公不欲,則他人有之。我輩狼虎,豈識尊卑?」安重誨、霍彥威等勸嗣源許之,乃擁嗣源入城,與在禮合,率兵而南,遂得為帝。(見霍彥威等傳)此唐明宗之由軍士擁立也。

  潞王從珂為鳳翔節度使,因朝命移鎮,心懷疑懼,遂據城拒命。愍帝命王思同等討之,張虔釗會諸鎮兵皆集,楊思權攻城西,尹暉攻城東。從珂登城呼外兵曰「吾從先帝二十年,大小數百戰,士卒固嘗從我矣!今先帝新棄天下,我實何罪而見伐乎?」因慟哭,外兵聞者皆哀之,思權呼其眾曰「潞王真吾主也。」即擁軍士入城。暉聞之,亦解甲降,從珂由是率眾而東,遂得為帝。(見王思同、楊思權等傳)此廢帝之由軍士擁立也。

  郭威以漢隱帝欲誅己,遂起兵犯闕,隱帝遇弒,威請太后臨朝,又迎立湘陰公。會契丹兵入滑州,威率兵北伐,至澶州,軍校何福進等與軍士大呼,越屋而入,請威為天子,或有裂黃旗以加其身者,山呼震地,擁威南還,遂得為帝。(見漢、周各本紀)此周祖之由軍士擁立也。

  尚有擁立而未成者:

  石敬瑭為河東節度使時,因出獵,軍中忽有擁之呼萬歲者,敬瑭惶惑,不知所為。段希堯勸其斬倡亂者李暉等三十餘人,乃止。(希堯傳)

  敬瑭為帝後,命楊光遠討范延光,至滑州,軍士推光遠為主,光遠曰「天子豈汝等販弄之物?」乃止。(光遠傳)

  苻彥饒率兵戍瓦橋關,裨將張諫等迎彥饒為帥,彥饒偽許之,約明日以軍禮見於南衙,遂伏甲盡殺亂者。(彥饒傳)

  郭威自澶州入京,有步軍校因醉揚言「昨澶州馬軍扶策,今我步軍亦欲扶策。」威聞,急擒其人斬之,令步軍皆納甲仗,始不為亂。(周本紀)

  此皆擁立未成,故其事未甚著,然亦可見是時軍士策立天子,竟習以為常。

  推原其始,蓋由於唐中葉以後,河朔諸鎮各自分據,每一節度使卒,朝廷必遣中使往察軍情,所欲立者,即授以旄節。(見新舊唐書藩鎮傳)至五代其風益甚,由是軍士擅廢立之權,往往害一帥、立一帥,有同兒戲。今就唐末及五代計之:

  黃巢之亂,武寧節度使支詳遣時溥率兵赴難,兵大呼,反逐支詳,推溥為留後。(溥傳)

  青州王敬武卒,三軍推其子師範為留後。(師範傳)

  義武王處存卒,軍中推其子郜為留後。

  李克用之起也,康君立等推為大同軍防禦使。

  朱瑄本鄆州指揮使,軍中推為本州留後。

  天雄軍亂,囚其節度使樂彥貞,並殺其子從訓,聚而呼曰「孰願為節度使者?」羅弘信出應之,牙軍遂推為留後。(弘信傳)

  夏州李思諫卒,軍中立其子彝昌為留後。

  趙在禮之被逼而反也,軍士皇甫暉因戍兵思歸,劫軍將楊仁晸為帥,仁晸不從,暉殺之,又推一小校,小校不從,亦殺之,乃攜二首詣在禮曰「不從者視此。」在禮不得已從之,遂為其帥。

  如此類者,不一而足。計諸鎮由朝命除拜者十之五六,由軍中推戴者十之三四。藩鎮既由兵士擁立,其勢遂及於帝王,亦風會所必至也。

  乃其所以好為擁立者,亦自有故。擁立藩鎮,則主帥德之、畏之,旬犒月宴,若奉驕子,雖有犯法,亦不敢問。如魏博牙兵是也。(說見後)擁立天子,則將校皆得超遷,軍士又得賞賜剽掠。如:

  明宗之立,趙在禮即授滄州節度使,皇甫暉亦擢陳州刺史。楊思權叛降廢帝於鳳翔時,先謂廢帝曰「望殿下定京師後,與臣一鎮,勿置在防禦團練之列。」乃懷中出一紙,廢帝即書「可邠寧節度使。」後果與尹暉皆授節鎮。同時立功之相里金、王建立亦擢節度使。

  周祖即位,亦以佐命之王峻為樞密使,郭崇為節度使。

  此將校之所以利於擁立也。至軍士之得重賞恣劫奪,更無紀極。

  明宗之入洛也,京師大亂,焚剽不息,明宗亟命止焚掠,百官皆敝衣來見。(本紀)

  廢帝之反,愍帝遣兵討之,幸左藏庫賞軍人各絹二十匹、錢五千,軍士負物,揚言於路曰「到鳳翔,更請一分。」(康義誠傳)王師既降,廢帝許以事成重賞,軍士皆過望,及入立,有司獻庫籍甚少,廢帝大怒,自諸鎮至刺史皆進錢帛助賞,猶不足,乃率民財佐用,囚繫滿獄,又借民屋課五月。(盧質、李專美等傳)諸軍猶不滿欲,相與謠曰「去卻生菩薩,扶起一條鐵。」(本紀)先是帝在鳳翔,許入洛後,人各賞百緡,至是以禁軍在鳳翔降者,楊思權等,各賞馬二、駝一、錢七十緡,軍士二十緡,在京者十緡。(通鑑)

  周太祖初至滑州時,王峻諭軍士曰「我得公處分,俟入京,許爾等旬日剽掠。」眾皆踴躍。(本紀)及至汴,自迎春門入,諸軍大掠,煙火四發。明日,王峻、郭崇曰「若不禁止,比夜化為空城矣!」由是命諸將斬其尤甚者,晡時乃定。(本紀)而前滑州節度使白再榮已為亂軍所害,侍郎張允墜屋死,(隱帝紀)安叔千家貲已掠盡,軍士猶意其有所藏,箠掠不己,傷重歸於洛陽。(叔千傳)時有趙童子者,善射,憤軍士剽掠,乃大呼曰「太尉志除君側之惡,鼠輩敢爾!乃賊也!」持弓矢據巷口,來犯者輒殺,由是保全者數十家。後周祖聞民間有趙氏當有天下之謠,疑此童子,遂使人誣告殺之。(五代史補)又趙鳳見居民無不剽之室,亦獨守里門,軍不敢犯。(鳳傳)是周祖犯闕時,居民得免劫奪者,惟此二趙之里,其他自公卿以下,無不被害也。

  此軍士之利於擁立也。

  王政不綱,權反在下,下淩上替,禍亂相尋。藩鎮既蔑視朝廷,軍士亦脅制主帥,古來僭亂之極,未有如五代者。開闢以來,一大劫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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