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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 《红楼梦》续作与原作的落差(4)

  这次拼凑古人诗就不免出丑了。“禅心”句,虽然是和尚写的,却是对妓女说的。苏轼在酒席上想跟好友诗僧参寥开开玩笑,便叫一个妓女去向他讨诗,参寥当时就口占一绝相赠,说:“多谢樽前窈窕娘,好将幽梦恼襄王。禅心已作沾泥絮,肯逐东风上下狂?”怎么可以用宋人答复娼妓的话来答复黛玉呢,不怕唐突佳人?黛玉从前听宝玉引出《西厢记》中的话来说她,又哭又恼,说是宝玉欺侮了她,怎么现在反而不闹了?想必是黛玉书读少了,连《东坡集》及《苕溪渔隐丛话》之类的书也没看过,所以不知道。我在想,将《红楼梦》说成就是《青楼梦》、金陵十二钗就是秦淮河畔十二个妓女的欧阳健,实在不必引袁子才把黛玉当成“女校书”(妓女)的“糊涂”话来为自己作证,他大可振振有词地说:“你们看,贾宝玉都认为林黛玉是妓女,你们还不信!”

“莫向”句出自唐诗。《异物志》云:“鹧鸪其志怀南,不思北徂(往),南人闻之则思家,故郑谷诗云:‘坐中亦有江南客,莫向春风唱鹧鸪。’”(《席上赠歌者》)唐时有《鹧鸪天》曲,故曰“唱”。不知续作者是记性不好,背错了唐诗,还是有意改歌唱为舞蹈,说什么“舞鹧鸪”,谁曾见有人跳“鹧鸪天舞”来?如此谈禅,真是出尽洋相!

还有凤姐散花寺求神签,求得的是“第三十三签,上上大吉”,签上有诗云:

蜂采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

这是抄唐罗隐《蜂》诗:“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它与“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同一个意思。这样明确表述白白地辛苦一生的极不吉利的话,怎么可以写在“上上大吉”的签上呢?这是连基本常识都不顾了。

诸如此类,还不包括指明是“前人”所作的“千古艰难唯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一二○)清初邓汉仪诗。可这样的例子,在曹雪芹写的前八十回中是一个也找不到的(行酒令用的“花名签”之类戏具上多刻《千家诗》中句,非此例)。雪芹非但不喜移用前人现成之作,恰恰相反,倒自拟以托名,将自己写的说成是古人写的。

如秦可卿卧房中的所谓“宋学士秦太虚写的”对联:

嫩寒锁梦因春冷,芳气笼人是酒香。

秦观,字少游,一字太虚,号淮海居士,“苏(轼)门四学士”之一。这副假托他手迹的对联只是雪芹学得很像的拟作,并不出自秦观的《淮海集》。

再如为表现探春风雅志趣而写的她内房中悬挂的一副对联:

烟霞闲骨格,泉石野生涯。

说明是唐代著名书法家“颜鲁公墨迹”。颜鲁公,即唐大臣颜真卿,代宗时封鲁国公。《全唐诗》存其诗一卷,并无此两句,也是雪芹的拟作。

这一方面固然因为作诗、拟对本雪芹平生所长,所谓“诗才忆曹植”(敦敏《小诗代简寄曹雪芹》),根本无须借助他人之手;另一方面也与他文学创作的美学理想有关,或者说与他文德文风大不同于流俗有关。

小说第二十二回《制灯谜贾政悲谶语》的原稿,在惜春谜后“破失”。雪芹未动手补写就突然病逝了。此回因此断尾。脂评只记下宝钗谜诗一首,并无叙述文字;后由旁人将此回补完。有两种不同的补写文字。其中一种特自以为是,将宝钗谜改属黛玉,又另增宝玉的镜谜和宝钗的竹夫人谜各一首,为程高本所采纳。宝玉的镜谜云:

南面而坐,北面而朝。

象忧亦忧,象喜亦喜。

后两句语出《孟子·万章上》。“象”,本人名,舜之异母弟,在谜中则是“好像”之义。我在读冯梦龙《挂枝儿》一书中发现了此谜,梅节兄则看到更早一点的出处,原来在李开先《诗禅》中也有。很难设想曹雪芹会将已见李开先、冯梦龙集子中的谜语,移来充作自己的文字,还特地通过本该“悲谶语”的贾政之口喝彩道:“好,好!猜镜子,妙极!”居然毫无愧色地自吹自擂。曹雪芹地下有知,看到这样几近乎剽窃他人的补法,也许会摇头说:“这太丢人了!”八、续书功过,看从什么角度说

我谈论续书,给人的印象大概是全盘否定的。所以,当我有时提到续书的整理刊行者程伟元、高鹗有功时,便使一些也持否定看法的朋友大不以为然,认为我自相矛盾,想与我争论续书何功之有。同时,另一些肯定续书或基本肯定的人,则仍认为我的看法太偏颇,竟把续书说得全无是处。

看来,这确是个不容易让人人都满意的问题。

我不存让大家都认可的奢望,也不想迁就各种议论、无原则地搞折中。我以为论续书之得失功过,全在于你从什么角度说,而且以为要做到公允,还必须理智地全面地考虑问题,不能情绪化,也不能只从一个角度去想。

《红楼梦》既然“书未成”,是一部残稿,那么是世上只留存八十回好呢,还是有后人续写四十回,使之成为“全璧”好呢?

先不论哪种情况更好些,且说说如果没有程高本的刊行,《红楼梦》能在社会上得到如此长期、广泛、热烈的反响吗?小说的影响能像今天这么大吗?不能。我想这是不争的事实。另一方面,它也误导了广大读者,长期以来,让多少人误以为《红楼梦》就是如此的。这也是事实。可就在这样读者长期受蒙蔽,后来又得研究者指点,逐渐知道后四十回非雪芹原著的状况下——不管你指斥续书是阴谋篡改也罢,是狗尾续貂也罢——《红楼梦》仍被公认为中国古典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一部,而不是半部。

这究竟应当作怎样解说呢?

我想,这首先说明曹雪芹的伟大,他写得太出色了,前八十回文字太辉煌了,光芒能直透后四十回,也就是说后面的文字沾了前面的光。续书只要写某个人,无论是宝玉、黛玉、宝钗或凤姐,读者头脑里就会立即闪现他们鲜明的个性形象,从而关心起他们的命运来,这在相当程度上能弥补后面叙述的平庸、干枯和缺乏想象力;只要续作者不是存心与原作者唱对台戏,读者就会把后来写的那个人当作还是原来的那个人在说话、行事。

《红楼梦》一书的续书最多,不算今人新续的,也至少不下十几种,有的曾流传过一段时间,后来找不到了,如写贾宝玉与史湘云结合的那一种。续书有如此多的数量,这是中外文学史上独一无二的现象。

为什么其他续书都没有程、高整理的续书那样幸运呢?

原因之一是它们不满意或不满足于程高本后半部带有悲剧性的结局,要改弦易辙,另起炉灶,却又思想观念极其差劲,正如鲁迅所说:“非借尸还魂,即冥中另配,必令‘生旦当场团圆’,才肯放手者,乃是自欺欺人的瘾太大,所以看了小小骗局,还不甘心,定须闭眼胡说一通而后快。”(《坟·论睁了眼睛看》)他们都署有自己名号(当然是“笔名”),没有再打曹雪芹牌子的,倒也有想打曹雪芹牌子的(如逍遥子),可又太愚蠢,手法太过拙劣,没人相信。这样,不留自己名号,经程、高整理的续书,就借了曹雪芹原著之光,得以风情独占了,尽管它是以假作真的。

“假冒”,本来是个坏字眼,对商品来讲,质量也一定是坏的。但对写《红楼梦》续书来说,“假冒”,就意味着要追踪原著,尽量使自己成为一名能以假乱真的出色模仿秀。这不但不坏,而且还是续作者应该努力追求的一个重要目标。

那么,程高本的后四十回在这一点上做得怎么样呢?

以我们今天占有的作者生平、家世和有关此书的资料的条件,对雪芹原来构思和佚稿进行研究所积累起来的成果去要求乾隆时代的人是不切合实际的。因为当时有些资料还看不到,如清档案和作者友人的诗文,有些资料又认识不到它们的重要价值,如脂评及其提供的佚稿线索。所以在很大程度上,他只能在比我们今天更黑暗的环境中摸索。好在曹雪芹的小说前后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结构,人物的命运、故事的结局,在正文中往往先有预言性的话头、谶语式的暗示,给续作者悬想后半部情节发展以某种程度的指引。

贾府是彻底败亡的,人物的各自悲剧也环绕着这个大悲剧展开。这一点续作者或者没有看得很清楚,或者虽隐约意识到了,却又没有那样描述的自信,因为他没有那样的经历和体验,无从落笔;或者还受到头脑里传统思想观念的左右,觉得写成一败涂地、悲惨无望不好,从来的小说哪有那样结局的?如此等等。所以就走了一条较便捷的路,即只就宝、黛、钗的爱情婚姻为主线来写,觉得这样有章可循,有前人现成的作品题材可参照。

所以,我想续书改变繁华成梦的主题、不符合原著精神等种种问题,是出于续作者在思想观念上、生活经历上、美学理想上、文字修养上都与曹雪芹有太大的差距,无法追踪蹑迹地跟上这位伟大的文学天才,倒不是蓄意要篡改什么或有什么阴谋。我在其他文章里谈到某一具体问题时,也说续书篡改了这篡改了那,那只是说它违背了雪芹这方面那方面的原意,不是说续作者一开始便整个地反对原作意图而存心背道而驰。

正因为续作者有这么一点追随原作思路的动机,所以在他与雪芹各方面条件都相差极大的情况下,仍能在后半部故事情节中保持相当程度的悲剧性。其中最重要的当然是让黛玉夭亡、宝玉出家和宝钗最终守寡,尽管在写法上已知与雪芹原来的构思有别;还有其他大观园的女儿,也有一部分写到她们的不幸。这就已经很不容易了。续书能长期被许多读者不同程度地认可,甚至误认其为雪芹手笔,这就是最主要的原因。你可以比较《红楼梦》十几种不同续书,单纯从语言文字水平看,它们未必都低于程高本续书,可是就因为续写的出发点不对,结果都只能是“闭眼胡说一通”,根本无法与之争锋。

总之,只要你不认为雪芹这部残稿没有必要再去续写,就让它断了尾巴好了,或者偏激地认为有后四十回续书比没有更坏(确实也有一些人这样认为),那你就得平心静气地承认续作者和整理刊刻者所做的工作都还是有价值、有意义的,不能否认他们都是有功绩的。这样说,并不妨碍你在研究时以严厉的态度去批评续书的短处,包括续作者、整理者对前八十回文字的妄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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