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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引 论
第一节 种种歪曲
曹雪芹是中国第一流现实主义的小说家之一,《红楼梦》是世界伟大文学作品行列中的一部非凡作品。正如意大利人民一提到但丁,英国人民一提到莎士比亚,苏联人民一提到托尔斯泰而感到骄傲一样,我们中国人民也就以同样的骄傲感而念颂曹雪芹的名字。《红楼梦》因为还没有好的完整的译本,所以未能在世界文学圈内取得普遍的深刻认识⑴,但在国内,一向确是享大名、盛脍炙的。然而在旧社会里一切都被歪曲,文学自不例外。过去,文学是封建阶级资产阶级的独占品;有钱有闲的人们以为只有他们才知道尊重文学,才配懂文学。现在就让我们看看这部伟大的《红楼梦》是如何被“尊重”、如何被“懂”的罢。
首先就版本来说,一百几十年,就连作者的原本都从未得流传过。第一个行世的真本戚蓼生序的八十回本,通常称为戚本者是;这个本子实际在民国前就由狄楚青有正书局石印发行了,但这个真本除了鲁迅先生一人之外,少有人睬,睬过的并号称作过研究的,也很少认识,换言之,即丝毫未被重视。亚东图书馆后来(一九二一)校印程甲本,胡适抓住了这个机会,便大做其考证文章。但,六年以后,汪原放先生忽然又抛弃旧版,改弦更张。程甲本已然是够拆烂污的了,现在明知程乙本又添改了程甲本前八十回中一万五千五百三十七字之多--移动的还不算,若算起来恐怕还要多十倍--距离曹雪芹原本最远,也就是被篡改得一塌糊涂、最要不得的本子,却把它又从土里掘出来,排印流传;而且积年夙愿,一旦得偿,大有踌躇满志之意!胡适又特为写序鼓吹。可是我们却有点糊涂了:这是表扬真呢,还是提倡伪呢?汪先生的意思似乎是程乙本的语句更为“白话”化了,“描写”得也更“细腻”了,所以便更可取。我要问:假如有人把《红楼梦》重新“改写”一遍,一律改用更道地的“白话”,大量地按照“描写辞典”之类作些“描写”文章加入,则汪先生难道就又将三次重排么?
高本在情节方面的歪曲改窜,暂且不谈--虽然不少的人在批评曹雪芹和《红楼梦》时依然还拿了高本来纠缠。现在只谈一下文章,文章是表达思想的,同时又有手笔风格的问题。譬如我这拙文,写得遭是够遭的了,然而如果有人美意为我删乙润色,变得朗朗可诵,好是好了,但其奈非复我的文字何?曹雪芹是乾隆初年人,他的“白话”文章,尚是沿着一贯传统的“话本”体,除了人物口中对话尚多纯粹北京话而外,叙述还都是半文半白的--有时且“文”得很厉害。单按文字说,有的地方有点罗索复沓,有的地方专门有特殊的别字出现,有的地方严格要求起来且“似通非通”,拿到“国文班”上,老师们一定大有改正之余地!高鹗似乎觉得自己比曹霑高明得多,于是才奋笔而涂抹之,而增删之。于是有些人看来好像对眼了。但又其奈非复曹雪芹之文章何?我觉得我们不应该爱之欲其生,便把一切金全贴在一个人脸上--何况我们给人贴的有时并不是金呢!其实,在前八十回书中,大约可以说,高鹗若改一百处,起码总有九十九处是改糟了。因为他不但没有真正读懂曹雪芹的原文(其特殊字法句法,特殊风格),而且他根本不太明白曹雪芹所想的是什么,所要表达的是什么。--这还是撇开他有意歪曲的地方暂且不谈。
再者,就作书意旨说,曹雪芹“十年辛苦”,写成一部杰作,换来的却是平白的作践,无理的取闹,我想他定必是“死不瞑目”。从嘉庆年间,就流行一句话,说:“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是枉然。”⑵从表面上看,一部小说的地位,提得比六经还高,这自是俗文学的得地,一般人头脑的开明进步与欣赏力的不冤屈好东西。但实际上却不容我们这样乐观。作为京朝士大夫茶余酒后之谈料的《红楼梦》,从那时候起,在“开谈”的情形下,就受尽了糟蹋。若分析他们对《红楼梦》的认识,大概不出两大派:第一派,坚不相信曹雪芹会是在写社会;陈米糟糠,所算定是个别人的闲账!于是什么明珠啦、纳兰啦、顺治啦、傅恒啦、张勇啦、和珅啦……反正不管是谁家都好,总之是一家之事。这一派的极端,则扇海扬波,变本加厉,说曹雪芹是写顺、康、雍“三朝政局史”,全书主干是“排满思汉”的民族思想。自然,这比仅止写某相国家某公侯家题目又“正大”得多了。他们为了证明他们的主张,“猜谜”为此派主要工作,千奇百怪的“谜”都被他们射中,虽推背图,烧饼歌不足比美焉。这一派对《红楼梦》的厚爱确是登峰造极的。假如《红楼梦》真有这样的深义内涵,这部小说的品格性质就当另论,需要重新评价。无如那些谜--他们自己制造的又从而猜测的谜--实在太玄妙了,玄妙得使我们就单在故事本身上发生浓厚兴趣;上焉者,怜颦卿而雪涕,慕玉兄以善愁。中焉者,自谓目光如剑,看穿了作者的心肝肾,不管主张左薛右林也罢,扬钗抑黛也罢,《红楼梦》一字皆成褒贬,片词亦寓美刺,大可比美春秋、诗经。甚者意见不投,因辩论红楼而挥老拳(参看《三借庐笔谈》)。下焉者,则如张问陶所说,他们对《红楼梦》的认识是“艳情”二字。他们说一部《红楼梦》所写,除去两性间的暧昧,更无别事,乃“隐秀”的《金瓶梅》是也。于是寻行数墨,专门钩稽张道士是不是贾母的“老情人儿”,东府门前的两个石狮子是否真个“干净”。此二派宗旨虽不同,但用苦心,下苦工,深文周内,则无以异。而他们把这部伟大著作歪曲到何等可怜的地步,也就可见了。在这样情况下,还有什么欣赏、研究、批评、继承可言么?
翻一翻旧账,苦笑不得。现在,该是我们重新认识《红楼梦》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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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⑴就我所知,国外最早介绍《红楼梦》的文字要算一八四二年(道光二十二年)五月Chinese Repository 第十一册页二六六的一篇Hung Lau Mung,or Dreams in the Red Chamber;a novel.这位洋先生(K.Gutzlaff)了解《红楼梦》到如何程度,我只举一例就够了:他说宝玉是“女”主角!屡言:“the lady P'auyu”,“the fair damsel”,“the busy lady”,“a very petulent
woman”!他说这部书内容除了“trifles,little tattle of the female apartment”以外甚么也没有,故事越来越“uninteresting”.结论是“this tedious story”!则《红楼梦》之倒霉诚不止在国内为然了,言之可为笑叹!以后还是H.A.Giles有比较像话的介绍,一八八五年有一篇文字The
Hung Lou Meng,commonly called the Dream of the Red Chamber,见于Sinologica第四册页一;他的《中国文学史》里《红楼梦》也占一章重要篇幅,但他的了解也只在于高本宝玉、黛玉“爱情悲剧结局”而已,其余谈不到。译本有R.Thom的The
Chinese Speaker(一八四六年)页六二--八九的片断,是为学说“官话”用的;E.C.Bowra的The Dream of the Red Chamber,见The China magazine,一八六八年圣诞节号与一八六九年卷,止译了头八回;Joly 的Hung Lou Meng,or the Dream of the Red Chamber,A Chinese Novel,香港一八九二年版,只有第一、二册;王际真的一九二九年纽约版也是节译本。此外,F.Fuhn有Der Traum der roten Kammer,是一九三二年Leipzig版。按以上系创稿是旧文,所知有限,又此后东西诸国新译本亦时有之,今俱不复列。
⑵见嘉庆二十二年刊本得舆《草珠一串》“时尚”门第三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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