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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红楼梦》的回目(2)

周瑞送各姊妹宫花

(四)名字互见之例

第十二回“贾天祥正照风月鉴”。

第三十回“椿灵画蔷痴及局外”。(脂庚本)

一人的名字,或见本文,或见回目。如贾瑞在本文始终只称贾瑞,并不见贾瑞字天祥之文,但回目上却出了一个“贾天祥正照风月鉴”。这所谓互文见义,似没有特别提出的必要,不过却也有因此引起可笑的误解的。

如龄官这个人书中只叫龄官而已,亦没有其他名字,如有正本回目作“龄官画蔷”,一点不错。但其他各本都不如此:

椿灵画蔷(脂庚辰本、甲辰本)

椿龄画蔷(程甲、乙本)

程本还关合了一个龄字,庚、晋两本作“椿灵”,与龄官一名竟若不相干,岂她名椿灵又叫龄官耶?可能当初真有这么一回事,故作者随笔记之,在本文与回目中参互出现。若今传戚本作“龄官”自妥,不过要知道旧本并不如此,作“椿灵”或“椿龄”的都不算错。颇疑原作“椿灵”,程、高改写了一个字。

这名字互见正与“贾天祥”一回同例,不过彼回大家似乎看得顺眼,不觉得有问题,而这回龄官的名字便发生了笑话。如《红楼梦索隐》便从“八千龄为椿”这个典故上,疑心龄官,书上虽说她是个小女孩,实际上是个老头儿,影射清初的范承谟。因他被耿藩拘囚,在牢狱的墙壁上画来画去,写出大篇的文章。这虽是有名的故事,但如此捏合,亦可谓想入非非,疑神见鬼了。

(五)与本文相违,明示作意之例

第十五回“王凤姐弄权铁槛寺,秦鲸卿得趣馒头庵”。

回目说王凤姐弄权在铁槛寺,秦鲸卿得趣在馒头庵,地点再明白没有了。但看本文并不如此,馒头庵与铁槛寺是两个地方,明说:

这馒头庵便是水月寺……离铁槛寺不远。

凤姐弄权的事实与尼姑净虚勾结,得贿三千两都在馒头庵,与铁槛寺无干,书中叙述得又很分明。回目上怎么说她弄权铁槛寺呢?关于这点,我觉得从前人已说得很透彻,无须我多讲,引《金玉缘》本十五回总评:

凤姐弄权,因净虚而揽张、李之讼,乃馒头庵事,何尝在铁槛寺,乃上半回云弄权铁槛寺,醉语耶,睡语耶。殊不知馒头庵即是铁槛寺。写一弄权之凤姐,则凡为凤姐者无不送入馒头矣。写一铁槛寺,则送大殡而入铁槛寺者亦无不送入馒头矣。何必既到馒头方弄权耶?抑既到馒头又从何而更弄权耶?甚矣铁槛之限人也。

意思很不错,文字或稍欠醒豁。文章上只能说“王凤姐弄权铁槛寺”,决不能说弄权馒头庵。弄权馒头庵虽切合事实,在意义上却大大的不通。一个人到了土馒头里还“弄权”么?若问馒头庵里可以“得趣”么,那你得问秦钟去。铁槛、馒头虽说明是两地却只代表一个概念,即是“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引第六十三回之文:

“他(妙玉)常说,古人中自汉晋五代唐宋以来皆无好诗,只有两句好,说道‘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所以他自称槛外之人。”……宝玉听了如醍醐灌顶,嗳哟了一声,方笑道:“怪道我们家庙说是铁槛寺呢,原来有这一说。”

已明点这是本书主要作意之一。因此,回目的乖互,不但有意,且有深意。他故意卖个破绽,让咱们知道、觉得。那些贪财纳贿、为非作歹、害人自害的家伙或者会回头猛省罢。事实上怕不见得会,不过作者一片婆心,为尘俗痛下针砭,已算尽到心了。

这回本文里还有一个特点,不妨附带一谈,便是多用虚笔。从馒头庵一名水月寺,表示这无非镜中花、水中月。既名为水月,即无所谓地点的问题,无所谓是一是二是三,(《金玉缘》总评:“不出铁槛,便是水月,便是馒头,一而三,三而一也。”)也无所谓合与不合,这都好像痴人说梦。作者有时非常狡狯,会楞说谎话。如本回说:

原来是这馒头庵就是水月寺,因他庙里做的馒头好,就起了这个浑名。

照书直讲,馒头庵的得名,因尼姑们发馒头发得好,请问作者,真格的这样,还是骗我们的?我想他或者会微笑罢。《红楼》一书虚笔甚多,读者不可看呆了,在这里不过举一个例罢了。

(六)后人分回拟改目录不妥之例

第十七、十八合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荣国府归省庆元宵”。

这例表示回目不很易做,作者有时尚且为难,教咱们来搞,一定会搞糟的。

如上引脂庚本虽不分回,这目录却没有毛病。各本分回之后,拟改的目录始终没有妥贴。这可以见得回目的确有些不好做。我在《红楼梦研究》八二页上曾说戚(即有正)高(即程)二本分回的不同。

戚本之第十七回,较高本为短,以园游既毕宝玉退出为止,所以回目上只说“怡红院迷路探曲折”。至于黛玉剪荷包一事,戚本移入第十八回去。高本之第十七回,直说到请妙玉为止,关涉元春归省之事,所以回目上说“荣国府归省庆元宵”。这两本回目所以不同,正因为分回不同之故。我们要批评回目底优劣,不如批评分回底优劣较为适当些。高戚两本底分回我以为戚本好些。

虽说戚本比高本稍好一些,实在有些半斤对八两。先引两本十七、十八两回之目于下:

第十七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荣国府归省庆元宵(高)

大观园试才题对额,怡红院迷路探曲折(戚)

第十八回皇恩重元妃省父母,天伦乐宝玉呈才藻(高)

庆元宵贾元春归省,助情人林黛玉传诗(戚)

原来这儿有两种的改法:(一)把十七、十八合回之目整个儿给了第十七回,而在第十八回上另做了一个,例如高本。(二)把合回目录两句拆散,把第一句给了第十七回,第二句稍变其形(庆元宵贾元春归省,即荣国府归省庆元宵)给了第十八回,例如戚本。虽改法似乎不同,却犯了同样的毛病:重复。高本的重复,一望可知不用说了;戚本字面上虽不重见,而事实上亦系复出。他们在怡红院迷路之事,即逛大花园的一部分。而且宝玉到怡红院后也题了“红香绿玉”匾额,这难道不是“大观园试才题对额”么?此外两本又同犯一种毛病,即大观园之赐名本在十八回,而十七回先出了目录;戚本十七回的目录更多了一个怡红院,也在第十八回才定了名的;这虽然无大关系,却也是个小错。一言以蔽之,都不妥当。

是戚、高二本改的不好吗?这也不尽然。这一段书的分回原有一个基本的困难,我甚至猜想作者当时也感到了这个,所以直到他临死,这两回始终没有分家(庚辰在曹雪芹死前两年)。从十七回到十八回这大块文章只有两回事:(一)宝玉题园中各处的匾额,(二)元宵节元春归省。所以原本这十六个字:“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荣国府归省庆元宵”是情真理当,千真万确的。若分作两回书,十七回得上句,十八回得下句,而在第十七回上出大观园也不大好,事实如此而已。每回只一句不成回目,必须配上一句。配上一句呢,即毛病百出,非重复即琐细。如戚本第十七回之“怡红院迷路探曲折”,即兼重复琐细之病,若亚东初排本作“疑心重负气剪荷包”,更觉伤于琐碎。这段书在分量上过重,原该分做两回的,但实际上只是一大回书。我们将来的校本仍拟从脂庚合回,不独可存原稿之真,且各本的目录都不好,亦无所适从。假如容易出词,雪芹早已分了回,写好回目了。作者尚且为难,你我如何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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