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说过,弘光朝廷覆亡,潞王屈膝降清,使南明帝系再次中断,唐藩朱聿键、鲁藩朱以海以远系宗室先后被福建、浙东官绅将领拥戴继统。这是在消息不灵的混乱状态下出现的一国二主局面。不久,随着情况的明朗化,唐藩为首的隆武朝廷以建立时间稍先,又得到其他各省南明地方政权的支持,鲁监国政权就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按道理说,退位归藩可以使南明政权至少在名义上实现统一;然而朱以海黄袍加身容易,一旦退位依旧过寓公生活难免驽马恋栈,何况拥立他的大臣也有的不愿放弃自己“定策”之功,耽心转入隆武朝廷将不受重视。唐、鲁对峙的局面一直拖延不决。
九月,隆武帝派遣兵科给事中刘中藻为使者,前往绍兴颁诏,宣布两家无分彼此,鲁监国委任的朝臣可以到隆武朝廷中担任同等官职。对于是否承认隆武朝廷的正统地位,在鲁监国大臣中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赞成开读诏书和反对开读的大约各占一半。大学士朱大典、督师钱肃乐、大将方国安认为“大敌当前,而同姓先争,岂能成中兴之业?即权宜称皇太侄以报命,未为不可;若我师渡浙江,向金陵,大号非闽人所能夺也”①。“圣子神孙,总为祖宗疆土。今隆武既正大统,自难改易;若我监国,犹可降心以相从”②。这说明他们的意见是赞成闽浙联合,接受隆武朝廷的正统地位,以免浙东独树一帜,孤立无援。可是,大学士张国维、督师熊汝霖、大将王之仁、国舅张国俊等却坚决反对。③张国维的疏中说:“国当大变,凡为高皇帝子孙,皆当同心戮力,共图兴复。成功之后,入关者王,此时未可言上下也。且监国当人心涣散之日,鸠集为劳,一旦南拜正朔,鞭长不及,悔莫可逭。”①熊汝霖说:“主上原无利天下之意,唐藩亦无坐登大宝之理。有功者王,定论不磨。若我兵能复杭城,便是中兴一半根脚,此时主上早正大号,已是有名。较之闽中乘时拥戴,奄有闽越者,规局更难倒论,千秋万世,公道犹存。若其不能,而使闽兵克复武林,直趋建业,功之所在,谁当与争?此时方议迎诏,亦未为晚。”②甚至还有人说出“凭江数十万众,何难回戈相向”的话①,不惜动武争夺帝位。朱以海见朝臣中不少人主张尊奉隆武帝,愤愤不平,宣布退归藩位,于九月十三日返回台州。十月初一日,主张承认隆武朝廷为正统的大臣开读了诏书。然而,在张国维、熊汝霖等人的坚持下,终于决定拒绝接受隆武政权诏书,重新迎回朱以海。唐、鲁争立从此愈演愈烈。
1646年正月,隆武帝命都御史陆清源携带白银十万两前往浙东犒师,却被鲁监国部将杀害②。由于鲁监国政权中许多文官武将向隆武朝廷上疏效忠,朱聿键也加意笼络,给他们进官封爵。朱以海针锋相对采取挖墙脚措施,在这年四月间派左军都督裘兆锦、行人林必达来福京“以公爵封芝龙兄弟”③。隆武帝闻讯大怒,将来使囚禁。不久,又杀鲁监国所遣使者总兵陈谦,更引起了郑芝龙的不满④。由此可见,唐、鲁争立不仅是两个南明政权的对立,而且在两个政权内部也引起了严重纷争,尽管唐、鲁政权都以反清复明为宗旨,很大一部分精力却消耗在内部矛盾上。与此相应的是,文官武将的升迁不是以抗清功绩为据,而是被作为拉拢的一种手段。隆武、鲁监国两政权封爵拜官的人数很多,大抵都是因在内部倾轧中有“功”。在这种情况下,根本不可能组织有效的防清阵线。就当时的形势而言,隆武朝廷得到了南方绝大部分明朝地方政权的承认,鲁监国仅凭浙东一隅之地与之相抗是极不明智的。他和忠于他的大臣明知在南明管辖区内竞争不过隆武政权,却幻想攻克杭州后进取南京,先拜孝陵,建立超过隆武朝廷的威望。以监国政权的兵力要实现这种战略目标显然是不现实的。何况,即便旗开得胜,如愿以偿地拿下了留都南京,唐、鲁对峙的局面也将继续下去。由于鲁监国坚持同隆武朝廷分庭抗礼,地理原因监国政权处于抗清的前线,给福建提供了屏障,隆武朝廷的实权人物郑芝龙对这种局面心中窃喜,按兵不动有了借口。
朱以海既自外于隆武朝廷,不惜以高官厚爵收买支持者,流风所及,官职紊滥。“时远近章奏,武臣则自称将军、都督,文臣自称都御史、侍郎,三品以下不计。而江湖游手之徒,假造符玺,贩鬻官爵,偃卧丘园而云联师齐楚,保守妻子而云聚兵千万。”礼部尚书吴钟峦上疏请严加查核,“募兵起义者则当问其册籍花名,原任职官者则当辨其敕书劄付”①。但在当时情况下根本行不通。
① 李聿求《鲁之春秋》卷五《钱肃乐传》。
② 徐芳烈《浙东纪略》。
③ 查继佐《国寿录》卷三《张国维传》。
① 《鲁之春秋》卷三《张国维传》。张岱《石匮书后集》卷四十《张国维传》记鲁监国授国维为建极殿大学士兼兵部尚书。隆武颁诏浙东,授国维为“东阁大学士,敕辅鲁王监国。廷臣多欲开诏。国维曰:“继大统者,世治先嫡长,世乱先有功。唐殿下提兵北伐,则国维当为前驱。若止为闭户天子,反以官爵分浙东办卤(虏)之心,则恢复无期,中兴何日!是太祖高皇帝之罪人也。不敢奉诏。手敕凡七至,而国维终不发。谓使臣曰:张国维但知今日江上收文武人才,治战守具为急,不知东阁大学士为何官,可即以此语报唐殿下。”查继佐《国寿录》卷三《张国维传》记,“丙戌,闽师至浙,国维以前内外臣尝奉表于唐,恐有内变,使剑伏阙曰:今日复有以和闽为言者,臣立剑斩之。”“今日请太祖高皇帝坐评此案,唐鲁得失,岂以寻丈哉!”
② 同上卷四《熊汝霖传》。查继佐《鲁春秋》记:“九月,唐诏至,文武诸臣疏请开读,惟兵部尚书国维、都御史汝霖、中书舍人谢龙宸正色争之。监国不果开诏。以会稽孙榘疾上仪注罪之。唐诏略云:朕与王约,朕未有子,得金陵为期,当让位皇侄,布衣角巾,萧然物外。时廷臣速会稽备仪注上。国舅张国俊勇(恿)王怒,王誓不夺。龙宸字云生,遂手批唐使者刘中藻于殿上。已赦榘别转,而以乡荐殳香为会稽知县。鲁文武内外诸臣咸私表于唐,不闻监国。诸原以二(囗,虏)唐前后厄,自失重援,势必饷竭,无所呼,且唐诏特至公,诚一家也。悉从唐使者中藻附表称贺。国维、汝霖等知之,不以闻,原其隐也。”
① 徐芳烈《浙东纪略》。
② 翁洲老民《海东逸史》卷一云:“闽中遣佥都御史陆清源解饷十万给浙东。方国安纵兵搜之,拘清源不遣,盖马(士英)、阮(大铖)所拘也。”他书多云陆清源被杀。
③ 《思文大纪》卷五。
④ 陈谦与郑芝龙关系甚密。林时对记鲁监国封陈谦为镇威伯。
① 黄宗羲《海外恸哭记》。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