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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有论

 

  〖崇有论〗一篇。晋斐□(267-300)撰。□字逸民,山西闻喜人,以“言谈之林薮”见称于当时,为西晋著名哲学家。裴□所处的时代,正是魏晋玄学的鼎盛时期,玄学家们由祟尚黄老到崇尚老庄,大兴清谈之风。斐□辩论的对手太尉王衍及河南尹乐广,继承了何晏、王弼的“贵无论”,高唱“天地万物以无为本”;行为上更是“任放为达,或至于狂醉裸体”。斐氏深患时俗放荡,不尊儒术,口谈浮虚,不遵礼法,乃至于“遂相放效?风教陵迟’,故作此文,“以释其蔽”。全文共写了九段文字,第一段,他提出了对世界的总看法,认为“夫总混群本,宗极之道也;方以族异,庶类之品也;形象著分,有生之体也;化感错综,理迹之原也”;即是说,万有的道不是虚无,而是有形有象,错综复杂的,它是客观规律的根源。第二、三段,主张“众理并而无害”,“失得由乎所接”,最好是清静无为。少思寡欲。第六段,指出何、王“贵无”学说是对老子学说的歪曲。第四、五段,提出了自己的政治主张,批评了当时清谈名士们的行为。第七、八、九段,提出“有”是绝对的,是运动变化的,万有生自己,以有为本体;并从肯定“有”,即肯定事物的客观存在中,论证了“长幼之序”“贵贱之级”的绝对必要。此文既出。在当时产生了很大影响,它代表了玄学发展的第二阶段,打击了“贵无论”的社会影响,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正统儒家思想。《晋书》卷三十五《斐□传》收载此文,严可均《全晋文》亦收录,1958年中华书局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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