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言
〖昌言〗仲长统(179-220年)撰。此书又名《仲长子昌言》,“昌”即“当”意,“昌言”也就是“当言”之意。据《后汉书·仲长统》传记载,此书“凡三十四篇,十余万言”;《隋书·经籍志》著录为十二卷,《录》一卷,列子部儒家类;《新唐书·艺文志》著录为十卷,仍列儒家类;《宋史·艺文志》在儒家类中著录为二卷,可知此书大部分内容佚失在两宋时期。今本书之内容,仅具原来的十分之二三。在书中,仲长统对当时风行的谶讳迷信及天人感应等权威观念,进行了批判,他明确提出了“人事为本,天道为末”的观点,指出,所谓天道无非是星辰运行,四时代序的规律,至于所谓吉凶妖样,实在毫不足取,“所贵乎用天之道者,则指星辰以授民事,顺四时而兴功业,其大略吉凶之祥,又何取焉?”对中国封建社会为什么不能“长治久安”,而要“一治一乱”,仲长统通过对秦汉以来的历史经验的总结,作出了前无古人的深刻见解,他把一个封建王朝的发展过程分作“伪假天威”、天下已定,“贵有常家,尊在一人”、昏君信任奸邪,终致亡国的三个阶段。在政治思想上,仲长统认为在德教与刑罚方面,应实行“中和之政”,应以德教为本,刑罚为辅。他深刻批判,深刻揭露了两汉外戚、宦官专政的罪恶,暴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现实。在人生哲学上,仲长统既对现实严重不满,又寻不到出路,故在书中,他阐述了自己对《庄子》思想的向往,幻想“乐志”,以求超脱,提出“道遥一世之上,永保性命之期”及“六合之内,忽心所欲”的人生主张。此书今本虽为残帧,但仍不失为研究作者思想的重要资料;同时,仲长统的出现,特别是所撰此书的行世,标志着东汉“清议”的结束,魏晋“清谈”的开始,两汉儒学至此遂告一段落。《昌言》中之《理乱》、《损益》、《法诫》三篇残文,存于《后汉书·仲长统传》中;唐魏征《群书治要》节引《昌言》九段,分属于《道教》、《寿考》、《君臣》诸篇;后魏贾思溯《齐民要求》亦有几处引文。明清时期,始有辑本,明叶绍泰辑一卷本,入《增订汉魏六朝别解》中;清马国翰辑二卷本,入《玉函山房辑佚书》中;严可均辑二卷本,入《全后汉文》卷八十八、八十九中;《丛书集成初编》所收系明胡维新辑一卷本,书名题《仲长统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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