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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回 招宣府初调林太太,丽春院惊走王三官

 

  (第六十九回 文嫂通情林太太,王三官中诈求奸)

  一、"表里不一"的讽刺

  此回讽刺林氏、西门庆、文嫂诸人,主要手法是连用"表里不一"的语言。也就是说,语言表面上的冠冕堂皇,掩藏了内里的肮脏污秽。然而语言的表面越是彬彬有礼,就越发衬托出这些人物动机和行为的无耻,整个修辞效果也就愈发滑稽可笑。

  文嫂引动林太太一段,应该和王婆设计勾引金莲、冯妈妈说合王六儿一段参看。金莲本来已经见过西门庆,早就有意了,而本性好强,所以得到王婆、西门庆大灌米汤,便立即软化。王六儿也是早就怀着勾引西门庆的心思,当时正值女儿出嫁、丈夫送亲、独居不惯,冯妈妈以解除寂寞、得到利益两件事加以打动,正合在她的心上,一说便成。惟有林太太,身处富贵,结交的情人也不少,所以文嫂着意要把西门庆的家业、势力、相貌、性情说得花团锦簇,但是首先从她喜欢缥妓的儿子王三官入手,既开始了一个难以骤然开始的话题,又提供一个初会的借口:"昨日(西门庆)闻知太太贵诞在近,又四海纳贤,也一心要来与太太拜寿。小媳妇便道:初会,怎好骤然请见的?待小的达知老太太,讨个示下,来请老爹相见。今老太太不但结识他往来相交,只央挽他把这干人(即三官的帮闲们)断开了,须站辱不了咱家门户。"一席话,巧妙含蓄,只是难为她如何想出:"四海纳贤"的妙语!

  按王招宣府是何等地方?是金莲九岁被卖人、学习弹唱的地方。在这里,她"不过十二三、就会描眉画眼,传粉施朱… … 做张做致,乔模乔装"'。这些伎俩从何学来?我们可以想象。前回爱月儿对西门庆描述林太太:"今年不上四十岁,生的好不乔模乔样,描眉画眼,打扮得狐狸也似。"金莲十五岁的时候,王招宣死了,金莲才被母亲潘妈妈以三十两银子转卖到张大户家。第一回中就已埋伏下的笔墨,至此始见着落。

  西门庆去招宣府,从后门进入,偷偷摸摸,暗暗悄悄,何等诡秘。然而一旦进入后堂,里面忽然"灯烛荧煌",正面供养着王三官儿的祖爷、功臣王景祟的图像,"穿着大红团袖,蟒衣玉带,虎皮交椅坐着观看

  兵书,有若关王之像,只是髯须短些"。迎门朱红匾上,写着"节义堂"三个大字,两壁隶书对联道:传家节操同松竹,报国勉功并斗山。这段描写,与林太太、王三官鲜廉寡耻的行为形成了绝妙对比。而西门庆眼中看到的画像与对联,正与林氏从帘子里偷看到的西门庆映照。这段描写,仿佛是上文王景崇像赞的下联:"见西门庆身体凛凛,一表人物,头戴白段忠靖冠,貂鼠暖耳,身穿紫羊绒鹤裘,脚下粉底皂靴,就是个:富而多诈奸邪辈,压善斯良酒色徒"下接:"林氏一见,满心欢喜。"妙绝。

  然而作者到此,兀自不肯住手,下文描写二人人港,更是曲尽嘲讽之至。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全然不描写林氏的相貌。无论爱月,无论文嫂,都没有具体地谈到过林氏容貌如何,一个只说"今年属猪三十五岁,端的上等妇人,百伶百俐,只好像三十岁的",另一个又只说:"生的好不乔模乔样。"此处在西门庆眼中,也只看到她的衣饰而已:"头上戴着金丝翠叶冠儿,身穿白续宽袄,沉香色遍地金妆花段子鹤擎,大红宫锦宽襟裙子,老鹤白绩高底子鞋儿。"并加上两句匪夷所思的绝妙赞语:"就是个绮阁中好色的娇娘,深闺内施厌的菩萨。"那么,西门庆勾搭林氏,其实最主要的是为了报复王三官与桂姐,是为了三官儿十九岁花枝般的妻子(别忘了她还是声势显赫的六黄太尉的侄女儿),也是为了借着征服林太太,征服招宣府"世代替缨、先朝将相"的高贵社会地位--世家地位,但无论西门庆结交多少权贵,家业多么豪富,都是望尘莫及的。

  作者曲折的讽刺,都在林氏、西门庆与文嫂的对话中摹写出来。二人见面,礼数越是周到,语言越是正经,就越是觉得可笑。又比如林氏托言请西门庆断开那些勾引王三官漂妓的帮闲(其中包括西门庆的两个结拜兄弟老孙、祝实念),道:"几次欲待要往公门中诉状,诚恐抛头露面,有失先夫名节。"亏她说得出先夫名节四字。这也从侧面映衬后来吴月娘抛头露面到公门告陈敬济,可见这在公卿士大夫眼中是不合适、不雅相的。

  在做爱描写之后,作者叙述二人如何起来整衣,西门庆如何告辞回家,基本上全用四字一断的对称短句,以简省的社交语言传达入骨三分的讽刺:"三杯之后,西门庆告辞起身。妇人挽留不已,叮泞频嘱,西门庆躬身领诺,谢扰不尽。"谢扰不尽四字,可圈可点。

  正因为作者是以传统的宾主相别的客气话作结,才使得讽刺的味道更浓烈。最后,西门庆来到街上,"街上已喝号提铃,更深夜静;但见一天霜气,万籁无声。西门庆回家,一宿无话"。以优美而清冷的景语结束这场男女苟合,极尽幽冷之至。

  此回下半,写西门庆派人从丽春院抓走五个帮闲(只勾了老孙、祝麻子、桂姐儿和秦玉芝的名字),略弄手脚,终于迫使一向高傲的贵宵公子王三官儿亲自来家向他求情,可谓大大地出了一口气。在公堂上,西门庆以冠冕堂皇的语言责骂了那些帮闲子弟。所责骂之处,其实没有一点不对的地方,然而讽刺的是西门庆这番正大光明的语言下面所隐藏的私心。作者一直写到西门庆回家,把责罚帮闲的前后过程备细说与月娘,大义凛然地补上几句:"人家倒运,偏生这样不肖子弟出来… … 家中丢着花枝般媳妇不去理论,白日黑夜只跟着这伙光棍在院里缥弄,今年不上二十岁,年小小儿的,通不成器!"西门庆似乎太投人这个正义的角色,既忘了自己的行藏举止,也忘了他整治王三官的自私动机。这时妙在被月娘一口说破:" '你乳老鸦笑话猪足儿,原来灯台不照自!你自道成器的?你也吃这井里水,无所不为,清洁了些什么儿?还要禁人!'几句说得西门庆不言语了。"没有月娘的话,读者本也能够看破这一层,然而有了月娘的几句话,更照亮西门庆对着妻子侃侃而谈仁义道德的可笑。

  就在此时,忽报应伯爵来访。应二等了"良久",西门庆才出来。见面后,一个追问西门庆是否责罚了王三官儿的帮闲,一个矢口抵赖。绣像本评点者在这里评道:"混赖得奇。恐伤应二之心。"这个伤心,如绣像本评点者所说,便是兔死狐悲、物伤其类之意。但是说西门庆怕伤应二之心,倒不如说是西门庆还有一些儿残存的自觉为更恰当:西门庆面皮再厚,听了月娘一番话,也难免要觉得有些内愧,何况应伯爵不就是陪同西门庆漂妓的帮闲?前两天不还在爱月处陪着西门庆吃酒玩乐?这和老孙、祝麻子帮闲三官儿有何不同?难怪西门庆"良久"才肯出来见伯爵。

  聪明的应伯爵,一番话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得八九不离十:"哥,你是个人,连我也瞒着起来?今日他告我说,我就知道哥的情。怎的祝麻子、老孙走了?一个缉捕衙门,有个走脱了人的?此是哥打着绵羊驹驴战,使李桂儿家中害怕,知道哥的手段。若都拿到衙门去,彼此绝了情意,都没趣了。事情许一不许二。如今就是老孙、祝麻子见哥也有几分惭愧,此是哥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计策。休怪我说,哥这一着做的绝了,这一个叫做真人不露相,露相不真人。若明逞了脸,就不是乖人儿了。还是哥智谋大,见得多。"绣像本评点者眉批道:"一味谈奉,微带三分讥刺。"这是此回之中,最后一层有表有里的语言--表面上一味奉承,实际上含着深深的辛辣与不满。

  二、三官的俄迪浦斯情结?

  此回三官儿见帮闲来家缠他,向母亲求救,"直到至急之处,林氏方才说道:'文嫂他只认得提刑西门官府家,昔年曾与他女儿说媒来,在他宅中走的熟。'王三官道:'就认得西门提刑也罢,快使小厮请他来。'林氏道:'他自从你前番说了他.使性儿一向不来走动,怎好又请他。他也不肯来。"'所谓"前番说了文嫂"者,想来一定是三官发现文嫂给他的母亲做牵头,这才发了一通话,使得林氏羞耻,文嫂不敢公开地上门。那么,如今林氏、西门庆串通做这一番手脚,不仪是他们二人偷情的借口,又断绝了这个不肖子的漂妓门路,同时也为自己出了一口气,使得三官儿从此以后,再不敢说文嫂,再不敢管束自己母亲与人偷情,更不敢管束她与西门庆偷情了。

  儿子管束寡母与人私情,除了怕"出丑"之外,听起来颇有俄迪浦斯情结。唐朝张鹰《朝全载》卷五记载一事,后来被凌檬初改编成白话小说,收在《初刻拍案惊奇》中,即卷十八《西山观设策度亡魂,开封府备棺追活命》,就是讲述某寡妇在开封府尹李杰处告独生儿子不孝,必求将其打死,其子不能自理,但云:得罪于母,死所甘分。府尹劝告不从,遂命其买棺来收儿尸。寡妇既出,谓一道士:"事了矣。"被府尹派人尾随,看在眼中。次日,收道士、寡妇,一讯承伏奸情,"苦儿所制,故欲除之"。李杰释放儿子,杖杀道士与寡妇,同棺盛之。刘辣的《隋唐嘉话》也记录了这段故事,但我们须注意其改写处:一、儿子在法庭上的反应,不是"不能自理",而是"涕泣,不自辩明,但言:得罪于母,死甘分"。比"不能自理"要主动--暗示不是不能辩,而是不想辩--也更感人。二、"杖母及道士杀,便以向棺载母丧以归",并没有把寡妇与道士放在一个棺材里面。

  到了南宋署名皇都风月主人所著的《绿窗新话》,在"王尹判道士犯奸"条下,开封府尹改姓王,而寡妇、儿子、道士都有了姓名,寡妇一与道士的偷情被安排在道士为寡妇的亡夫所做的超度仪式上,使得他们的私情更加得不到读者同情二儿子的形象被削弱我们看不到他在法庭上的反应,只有寡妇的"忿怒",以及他对道士说"事了"时的欢喜鼓舞("笑谓道士"云云),这也是为了把寡妇描绘得更加冷酷无情。最后,却只说"重治道士于法",没有谈到对寡妇的处置。似乎觉得杖杀寡妇未免太残忍,最主要的是有损儿r 的形象。

  凌檬初的白话小说更是别开生面,把寡妇、道七偷情,以及儿子对他们的百般间阻,刻画得淋漓尽致二寡妇与道士的佳期一次次被儿子弄手段破坏,欲望的阻挠和期待完成方面成为叙事发展的推动力,一方面又成为诱惑读者看下去的主要因素。小说人物难以满足的欲望挑动着读者阅读的欲望,使得这篇小说的叙事结构,就好像那个十数岁情窦初开的儿子,很有一种"性虐狂"的扭曲感。读到最后,读者简直不由得要可怜那一次次被间阻的道士与寡妇也许是因为作者顾虑到读者对寡妇和道士的同情,于是特地安排两个原来的故事中所没有的年轻道童做道士的男宠,其一还与寡妇通奸,以此来显示寡妇与道士之间本无爱情,只是情Q欲Y;又写儿子在法庭上坚决为母亲辩护,

  在府尹下令责打寡妇时,趴在母亲身上大哭,要求代打,母亲也终于"醒悟",和儿子抱头痛哭。最后府尹只把道士当着寡妇的面活活杖杀,赦免了寡妇,然而寡妇终于郁郁病死,与她有私情的那个道童也死了,另一个道童还俗娶妻,儿子则得到美满生活云云。作者这样的改写,当然旨在加强读者对儿子的同情,也突出了道德宗旨,给不同的人物安排"适得其分"的报应。但是,与《拍案惊奇》中的其他小说不同的是,在这篇小说结尾,作者一连用了数首诗歌咏小说中所有的人物,给他们每人再度下一个"定论",而这正说明这个故事不能以"黑白分明"的道德标准来定义的复杂性,以及作者心中对这些人物的矛盾态度。在南朝乐府民歌里,有"宁断娇儿乳,不断郎殷勤"的歌词。这分明咏唱的是一个有夫之妇或者寡妇的私情,表示为了情郎,连怀中哺乳的娇儿都可以舍弃--世上尽有这样的感情,这样的女人。这两句歌词,堪为上述的故事做一个注脚。我想,我们还是不要把"封建社会的妇女追求个性解放与自由爱情"太浪漫化了,应该睁开眼,看到人世间复杂的、充满了矛盾与张力的、不能仅用一种意识形态或道德标准来简单定论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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