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占卜的信仰和实践
特点
在前科学时代,当取得信息的手段很少而不能预见和解释的危险又频繁出现时,采用秘术来指导行动的活动相应地具有很大的重要性。因此,理解求教朕兆和占卜活动在秦汉时期为什么比后来远为重要的原因就不致有困难了。有人通过甲骨问卜来考察自然界在正常发展过程中自发产生的标记,以解答他的问题;有人通过占卜有意识地造成一些符号,用来进行解释。这两种过程的区别不一定重要,我们也不能肯定秦汉时期的人是否认识到这个区别。可是在考察当时的占卜活动时,这个区别是要记住的。
根据各种各样的证据,现在十分清楚占卜和卜骨的活动在官方和非官方的生活中起了重要的作用。历史叙述了许多事件,在对它们作出决定前,先要占卜和求教甲骨,有的文字还提到了著名的占卜者。除了作为指导占卜过程的近期发现的手抄文书外,还发现几种占卜用的实物。此外,现存的文献还包括使用方法的指导和规则、攻击这些做法的文章和一个为所定的专门标准而作的有力的辩护。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官员的编制包括精于这些技艺的人。[1]
从当时的占卜活动中可以看出四个总的特点:对线形图形的注重;对时间的关心;标准化的倾向;直观和智力思考的相互作用。
如同其他文化,在中国的实践中线性图形有利于解答问题。这些图形表现为在占卜时使龟贝或兽骨显示的裂痕,或见之于若干线的形状或六线形中。那些求教朕兆的人在云雾或彗星的形态和形状中,可能还在地球上形成的自然现象中辨认出问题的答案。在已知的向这些智慧源泉提出的大部分问题中,对时间的关注是很突出的,这类问题涉及确定宗教或社会事件的时间,或者国王或官员打算进行活动的时间。
在众所周知的当时几乎所有的占卜活动中,可以看到如何加进了一种标准化的措施。早在商代时期,对龟壳和兽骨的使用表明,当时已相当注意节约利用材料和系统地提出和解答问题。以正面和反面的方式提同一问题的习惯同样表明当时出现了系统化的措施。一种机械式的占卜方式可以在指导使用蓍草(欧蓍草的草茎)的汇编中找到。它们现收于《易经》之中;在其他占卜仪式中使用的精致的石板有力地说明大部分占卜过程已成了一种例行事务,而不是一种信仰。直观因素和理智因素的相互作用,可以看成是具有了解自然界非自然迹象的神奇力量的人观察到的景象与哲学家们用以讨论事务的论证和思辨的结合。从一些占卜活动,例如掷蓍草茎或观察地形结构,产生了对中国的玄学的最早贡献。占卜和求教联兆的活动成了宗教、哲学和科学的会合点。
方法
占卜所使用的主要方法到秦汉时期已经有几个世纪的历史。占卜者设法使龟壳或兽骨显出裂纹,然后他们根据出现裂纹的情况及其形状提出争论问题的答案,以便作出正确的决定。有人提出,当这些献祭动物的骨头从灰烬中扒出来时,上面已有裂纹,它们就被解释为一些特定事件的记号。从焚烧的牺牲物的骨头自然形成的裂纹,又发展了纯粹为占卜而在其他甲骨上有意识制造裂纹的活动。以前有人解释说,由于乌龟长寿,它们已成为满腹智慧的动物,人们可用传统的方法求教于它,这多少不符当时的实际情况。
虽然有不少事件的记载说明汉代在进行这种占卜,但现存的用于这个目的甲骨却没有属于秦汉时期的。《史记》中有一卷专门记载占卜程序的指南。它列出了该在甲骨上提出的几类问题,并描述了出现的裂纹的形状。[2]
占卜的第二种主要方法是掷黄欧蓍草的茎,可能有人又认为,这种植物的特点是寿命长和多茎。似乎有理由假定,汉代占卜的方法与今日使用的方法相似;50根茎中的49根分成和细分成若干组,根据任意的组合,占卜者组成六爻的六十四种形式之一。这些形式被解释成与所提的问题有关,并会指出请示的行动是否会成功。[3]
从这种活动中出现了占卜者用来参考的手册汇编,其中之一也许可以上溯至公元前8世纪,构成了现存的《易经》的最早的一部分。可能在早期的典籍中,已经企图对占卜的程序及其效果作出理智的分析,而使用手册的这一事实就足以表明直觉的因素正被理智的因素所代替。我们发现在以后几个世纪中,尽管《易经》的简练语言很公式化,它们却被教条地引用,因为人们相信它们是终极真理的表述。到秦汉时期,这些公式化文句的意义早就被人忘却,于是出现了一批文章,试图解释它们的奥秘意义。其中有些解释是与时代非常不合拍的,因为它们采取了把古老典籍上的言语与当前世界运行的理论——如阴阳论——相调和的形式。有些文章则包括一种哲理性的明确的解释。近年发掘中发现的这种典籍的早期抄本可上溯到公元前200年。[4]
“风角”之词用来指汉代最常见的析求神谕的形式之一。它依靠对风向、起风处、起风时、风速及其猛烈程度的观察。根据这类自然现象,就可以断定即将发生的事;或者它们能先提出将发生武装抢劫或失火等事件的警告。
在元旦拂晓,人们通常把风作为未来的预兆来观察。蔡邕(约公元175年)称这种风为“天之号令,所以教人也”。包括张衡、李固及诸如郑玄等人在内的一批中国的主要的思想家和政治家(这些人主要因受过正规教育和热爱古典学说而闻名)也精于风角的玄秘之说。这种活动产生了一种文学;在东汉,可能设置了负责观察风的情况的官员。汉以后,风角的占卜逐渐与兵法结合起来。[5]
如果人们不厌其烦地观察种种迹象,还有其他被认为根据自然现象进行占卜的例子。这些现象包括浮云形成的形状以及被认是日月星辰所发之气。[6] 不但可以从这些观察中作出预言,而且为也能根据彗星的形状作出预言,有现存的文书手稿可以作证。[7]
几个其他的名词或活动证明当时人们对求助于占卜以决定最适宜的行动时间的关注。“堪舆”一词的原来意义不详,在汉代专指为家庭或其他的重要场合确定适当时间的方法。可能这种方法依靠使用一种工具。到公元开始时,几种求神的方法已经产生了一部手册。到公元7世纪,已有一批测定年代顺序的表被编成,其中包括堪舆的占卜。50000439_0723_3[8] 例如,睡虎地(湖北)简牍的时间正好在秦统一之前,其中包括保持得很好、内容丰富的历书形式的表。这些材料根据公认的周期体系按顺序规定了历书中一些日子的具体的特点。通过查阅这类文书,人们就能保证所选的婚丧或进行其他重要事情的日子是适当的,并且可以预言可能发生的结果。[9]
最后,已经知道有几件公元前165年以后的占卜者的“式”的实物。这些复杂的工具可以视为现代风水罗盘的原型。它可能被用来表明天体主要的运行节奏和位置与地球位置的一致性,并把这些现象与求卜者的个人境遇及其所提的问题联系起来。[10]
求神的问题和题目
可能成书于公元前3世纪中期的《楚辞》中的一段文字记载了楚国著名政治家屈原向一名精于使用龟壳和蓍草的占卜者请教之事。他提的问题带有玄虚的性质,内容涉及根本性的,或具有伦理问题和价值观的事情。占卜者答复说,他不能用他的技艺来解决这类问题。[11]
举行比较世俗的占卜是为了解决五大类问题。一类是关于事实或盖然性的问题,例如关于盗匪活动的报告是否属实,是否将爆发疫病,下雨的可能性多大。第二类是,人们就有些问题求助于占卜者的技艺,以决定是否宜于行动和能否取得成功,例如,一个官员应该留任还是退隐,出征是否会旗开得胜。如上所述,第三类问题非常重视所定的祭祀或婚丧的日子是否适宜。第四类问题与选择住宅的合适地点或死者的墓葬地有关。最后一类是对几种选择中挑选其一的问题,例如,应任命哪一个官员为将帅率军出征,何人应为国君的继承人。[12]
至少有两次,未来的皇帝在同意即位之前举行占卜。但是,很可能即位之事已经决定,他们不过是通过这些形式以显示神秘的力量对其事业的公开支持。公元前180年,代王刘恒正式进行占卜;公元220年,未来的魏帝也采取这种手法。有人猜测,在这两次祭祀中,神圣的龟壳或蓍草的权威有力地支持了两个即位者以反对敌对的皇位觊觎人的要求。在公元前74年把未来的宣帝刘病已拥立为帝的政治家或官员们也采取了同样的预防措施。
还有一次,一批不同学派和方法不同的占卜者被要求决定拟定的武帝的婚期是否适宜。但是这一次占卜者们未能取得一致意见;有的反对拟定的日子,而另一些人则赞成。不幸的是,在这个重大问题中,没有材料说明所指的武帝的配偶是谁,所以不可能知道她的前途如何。武帝决定按他的计划进行,他的新娘可能有幸福的未来,也可能没有;也没有办法估计与之商量的不同类型的占卜者的本领。我们知道后汉至少有两次利用占卜的方法来决定少女可能遭到的命运之事,当时正在积极考虑她们进宫的可能。皇帝在冬至月份利用龟壳和蓍草占卜以确定明年年景的做法成了一种正规的活动。[13]
预兆
在用甲骨占卜时,注意的是作为正常自然秩序的一部分的某些特征的出现。与此相反,预兆则属于略为不同的一类,指的是违背正常自然秩序的一些事件,它们是如此惹人注目,以致不能被置之不理。这类事件必然会引起恐慌,人们也必然会问它们预示着什么结果。它们包括诸如地震或日蚀等事件;它们可以表现为影响一个特别敏感的地区的祸灾的形式,如皇宫内发生的火灾;或者表现为人制造的物体出现的不正常的和无法解释的现象,如关闭的大门自动启开。
正史中收有各具自己世界观的不同派别的占卜者对这类事件所作的种种解释。可能彗星的出现本身就是一件罕见的事和明显的不正常的现象,所以应被列为一种预兆。前面已经提到的、并附有不同彗星图形的文书,对每个彗星还附以简短的文字,以说明它出现的后果。历史记载也对彗星十分注意。[14] 下面将看到,这类事件在宇宙结构的范围内解释,以及它们形成政治批判焦点情况。[15]
当时对占卜活动的看法
在汉以前和汉代,关于占卜、祈求神谕及预兆的看法有很大的分歧。有的作者接受这些信仰和活动,认为它们有效验,而且对占卜术士完全信任。另一些人则准备利用这些信仰为政治目的服务,他们提出的相信预言真实性的主张可能是真诚的,也可能不是。有的思想家能够把所受的知识训练或科学的世界观与对龟壳和蓍草的信任结合起来。还有一些人则批判这种做法,因为它们对道德会产生有害的后果,或者它们具有内在的智力弱点。
《韩非子》提出了一个警告:国家走向毁灭的道路之一是依赖这些方法选择行动的时间,是相信这样做会保证使这一行动取得成功。同时他还提出一个警告,要防止对神灵的过分的祭祀和不要依靠使用龟壳和蓍草的占卜。《楚辞》警告说,某些问题不宜用占卜决定,这与《淮南子》和《盐铁论》中的抱怨遥相呼应,这两部著作都反对过分的占卜。但是《淮南子》还记载了大量关于选吉日避凶时的材料而显然不带批判的语气。公元前214年禁书的行动未把一些占卜的文书包括在内,这也许使人意外,因为当时的政权所考虑的头等大事都是现实的和物质方面的。汉代政府设有专门负责占卜活动的官员,其地位与专职医生、祝福者和乐师相同;用官员的话来说,汉朝相信占卜。[16]
《史记》收有一段比较有趣的轶事,它为专业的占卜者进行有力的辩护,这些人显然在长安的一条特定的巷中行业。他们被说成是具有无可怀疑的正直品质的人,他们值得赞扬的占卜方法所取得的成就已得到了证明。一个著名的占卜者在回答包括贾谊在内的两名政治家的问题时声称,他和他的同行的正义的荣誉感和正直的品质远远高于许多从事公职的人;他宣称,其占卜的程序以严格遵守礼仪而著称。[17]
王莽相信占卜者的式的效验,至少他希望表示相信它,这从他的王朝刚要灭亡之前求教式的一个记载中可以明显地看出。《白虎通》非常注意对龟壳和蓍草的使用以及应该采用的正确仪式。此书为这类活动辩护,说这样便于防止个人或任意作出的决定。
另外,有几个关心科学、技术或政治事务的高度务实的人也表示他们相信占卜。这些人中有试图消除引起怀疑的明显矛盾之处的水利工程专家王景以及天文学家张衡。孔子的后裔孔僖则反对他们的观点,他拒不听从阻止他就任官职(因为预言说就任不吉利)的劝告;他认为命运取决于个人而不是占卜。当顺帝(公元125—144年在位)提出用占卜来决定哪一个他宠爱的妃子应提升为皇后时,他遭到了一些人的制止,他们不相信占卜会选择正确的人选。[18]
所表达的这些不同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是附带地记载在一些主要人物的传记之中。在王充和王符的著作中,人们可以发现他们曾企图专门讨论占卜的价值。这两个作者生活在不同的时代,不同时期的特点可能影响了他们的世界观。
王充(公元27—约100年)生活在重整和巩固皇权的整个时期,并且目睹了它的扩大及其卓有成效的成就。他以怀疑论者的立场来写作,对于在重视物质力量时代的他的一些同时代人竟然作出某些理智上轻率的假设感到震惊;他对占卜活动的批判是基于理性的原则。他发现进行占卜的方式和对符号的解释都是有矛盾的。他表示,不论是龟壳或蓍草,都不能真正认为具有超人的力量或智慧,天和地也不能说具有可据以向人类传达它们意志的物质手段或机能,而有人却声称,使用的占卜方法就具有这种能力。王充更不相信占卜是确定天或其他神灵的意志的手段。这种信仰假定天或其他天体愿意于涉人的生活,并向人类降福或降祸;王充认为没有证据能证实这一主张。[19]
王符(约公元90—165年)生活在王充以后约50年,当时政府正因它的苛政、压迫、循私和奢侈而受到攻击。他作为一个社会或政治批判家而不是作为理性主义者而写作,他的主要关心之一是号召恢复高道德标准。与王充不同的是,他相信某些占卜活动的效验;他批判的主要矛头是针对过分进行这类活动和它们引起的弊病和腐化。如果占卜阻止以其他理由来考虑一个有分歧的问题——特别是考虑拟定行动的道德标准,他更是坚决地反对。王充主张取消一切的占卜活动,而王符则准备支持那些谨慎使用的占卜。[20]
约生于公元180年并在汉末写作的仲长统表达了另一种观点。他对自己见到的周围的一些现象——信心的衰退、政治凝聚力的涣散、社会的破坏——深为不安。他作为一个人本主义者著书立说,号召必须依据人的评价和判断来作政治决定。他痛斥像巫师、占卜者、祈祷者的集团,因为他们大肆进行欺骗活动。那些相信天道而不顾人事的人正在散布混乱和扰乱人心;使用这些人甚至会导致王朝的灭亡。因为一旦一个君主坚持用人唯亲而不是用人唯贤来任用官员,那么不论他为行动选择什么吉时,不论他怎样去求教龟壳或蓍草,也不论他献祭多少牺牲,都不能阻止他的垮台。[21]
[1] 关于占卜过程中使用历书的情况,见饶宗颐、曾宪通:《云梦秦简日书研究》。关于诸如占卜盘等实物,见鲁惟一:《通往仙境之路》,第75页、以下第204—205页。《汉书》卷三十第1770页以下列出了秘府藏书中涉及占卜的图书。公元前214年这类书籍免予取缔的情况,见本书第1章《焚书坑儒》。褚少孙对《史记》卷一二八(第3238页以下)的补遗列出了用龟壳占卜的一整套规定。关于对占卜的辩护,见《史记》卷一二七,第3215页以下。关于为专业者设置官职之事,见《汉书》卷十九上,第726页;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剑桥,1980),第19页。
[2] 关于占卜过程,见凯特利:《商代史料》,第一章。关于乌龟的特性和寿命,见《史记》卷一二八,第3225—3226、3235页;《淮南子》卷十四,第18叶:《论衡》卷十四(《状留》),第619页(福克译:《论衡》第2卷,第108页)。
[3] 关于使用蓍草茎方法的情况,见《淮南子》八,第1叶;和十七,第3叶注;《论衡》二四(《卜筮》),第998页注(福克:《论衡》第1卷,第184页以下)。关于欧蓍草的价值,见《史记》卷一二八,第3225—3226页。关于六爻和三爻演变的早期阶段,见张政烺:《试释周初青铜器铭文中的易卦》,载《考古学报》,1980.4,第403—415页;张亚初、刘雨:《从商周八卦数字符号谈筮法的几个问题》,载《考古》,1981.2,第155—163页。
[4] 关于马王堆发现的帛书,见鲁惟一:《近期中国发现的文书初探》,载《通报》,63:2—3(1977),第117—118页。关于帛书的抄本,见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马王堆帛书“六十四卦”释文》,载《文物》,1984.3,第1—8页。
[5] 关于为新年观察风的情况的材料,见《史记》卷二五,第1243页(沙畹:《〈史记〉译注》第3卷,第300页以下)。卷二七,第1340页(沙畹译注第3卷,第397页以下)。关于蔡邕之言,见《后汉书》卷六十下,第1992页。《汉书》卷三十,第1759、1768页可能提到这个题目,其他文学作品列于《隋书》卷三四,第1026页以下。关于设置官页之事,见《后汉书》(志)卷二五,第3572页注2。
[6] 见何四维:《气的观察:古代中国的一种预言技术》,载《奥萨津和汉堡自然学和民俗学协会通报》,125(1979),第40—49页。
[7] 见鲁惟一:《汉代对彗星的看法》,载《远东古文物博物馆通报》,52(1980),第1—31页。彗星的出现同样可以包括在被视为预兆的奇异事件之中,并可以视作不详之兆;见本章《预兆》和《董仲舒和天的警告》。
[8] 至迟自19世纪以来,“堪舆”一词已与“风水”连在一起使用,但是有充分理由说明,在汉代堪舆乃指选择吉时,而不是考虑地点的吉凶。关于这个题目的条目,见《汉书》卷三十,第1768页;《隋书》卷三四,第1035—1036页。
[9] 在睡虎地发现的1155件完整的简和80件残简包括两类与占卜活动有关的文书。一类有166件,稍不一般的是它们两面刻有文字;另一类有257件。关于几套历书的情况,例如第730—742号和743—754号简,见云梦睡虎地秦墓编写组:《云梦睡虎地秦墓》(北京,1981),图版CXVL—CXVⅢ,又见饶宗颐、曾宪通:《云梦秦简日书研究》,图版1—3。
[10] 见唐纳德·哈珀:《汉代的“式”》,载《古代中国》,4(1978—1979),第1—10页;克里斯托弗·长伦:《关于“式”的另外几点意见》,载《古代中国》,6(1980—1981),第31—46页;唐纳德·哈珀:《汉代的“式”:答克里斯托弗·卡伦》,载《古代中国》,6(1980—1981),第47—56页;鲁惟一:《通往仙境之路》,第75页以下。
[11] 《楚辞》卷六,第1叶及各处(霍克斯:《楚辞》,第88页以下)。
[12] 《史记》卷一二八,第3241页以下列有可能的问题(褚少孙的补遗)。
[13] 关于登基前进行占卜的情况,见《汉书》卷四,第106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225页);《汉书》卷七四,第3143页;《三国志》卷二(魏二),第75页。关于武帝婚期的适宜与否,见《史记》卷一二七,第3222页;关于选合适的少女进宫之事,见《后汉书》卷十上,第407—408页;《后汉书》卷十下,第438页。关于冬至祭祀仪式,见《淮南子》卷五,第14叶。
[14] 关于董仲舒、夏侯始昌、刘向、京房等人所提的意见的例子,见《汉书》卷二七上,第1326—1334页;《汉书》卷二七下之上,第1372页。关于彗星,见鲁惟一:《汉代对彗星的看法》。
[15] 见本章《董仲舒和天的警告》。
[16] 《韩非子》五(《亡征》),第267页;《淮南子》六,第13叶;八,第1叶;《盐铁论》六(《散不足》),第204页。又见以上注61。
[17] 《史记》卷一二七,第3215页以下。
[18] 《汉书》卷九九下,第4190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3卷,第463页);《曰虎通》六,第3时及各处。关于王景,见《后汉书》卷七六,第2466页。关于张衡,见《后汉书》卷五九,第1911 、1918页。关于孔僖,见《后汉书》卷七九上,第2563页。关于顺帝之事,见《后汉书》卷四四,第1505页。
[19] 《论衡》二四(《讥日》),第985页以下;二四(《卜筮》),第994页以下(福克:《论衡》第2卷,第393页以下;第1卷,第182页以下)。
[20] 王符的《潜夫论》有四处谈论了占卜的不同方面及有关的题目,即卷六(《卜列》、《巫列》和《相列》),第291—314页,卷七(《梦列》),第315—323页。
[21] 《群书治要》四五,第26叶;白乐日:《汉末的政治哲学和社会危机》,载他所作:《文明和官僚政治:一个主题思想的变异形式》,H.M.赖特英译,芮沃寿编(纽黑文,伦敦, 1964)第213页以下。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