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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卷一百七 魏其武安侯列傳第四十七
魏其侯竇嬰者,孝文后從兄子也。父世觀津人。〔一〕喜賓客。孝文時,嬰為吳相,病免。孝景初即位,為詹事。〔二〕
〔一〕索隱案:地理志觀津縣屬信都。以言其累葉在觀津,故云「父世」也。正義觀津城在冀州武邑縣東南二十五里。
〔二〕正義百官表云「詹事,秦官,掌皇后、太子家」也。
梁孝王者,孝景弟也,其母竇太后愛之。梁孝王朝,因昆弟燕飲。是時上未立太子,酒酣,從容言曰:「千秋之後傳梁王。」太后驩。竇嬰引卮酒進上,曰:「天下者,高祖天下,父子相傳,此漢之約也,上何以得擅傳梁王!」太后由此憎竇嬰。竇嬰亦薄其官,因病免。太后除竇嬰門籍,不得入朝請。〔一〕
〔一〕集解律,諸侯春朝天子曰朝,秋曰請。正義才性反。
孝景三年,吳楚反,上察宗室諸竇〔一〕毋如竇嬰賢,乃召嬰。嬰入見,固辭謝病不足任。太后亦慚。於是上曰:「天下方有急,王孫寧可以讓邪?」〔二〕乃拜嬰為大將軍,賜金千斤。嬰乃言袁盎、欒布諸名將賢士在家者進之。所賜金,陳之廊廡下,軍吏過,輒令財取為用,〔三〕金無入家者。竇嬰守滎陽,監齊趙兵。〔四〕七國兵已盡破,封嬰為魏其侯。諸游士賓客爭歸魏其侯。孝景時每朝議大事,條侯、魏其侯,諸列侯莫敢與亢禮。
〔一〕索隱案:謂宗室之中及諸竇之宗室也。又姚氏案:酷吏傳「周陽由,其父趙兼,以淮南王舅侯周陽,故因改氏。由以宗室任為郎」。則似是與國有親戚屬籍者,亦得呼為宗室也。
〔二〕集解漢書曰:「竇嬰字王孫。」
〔三〕集解蘇林曰:「令自裁度取為用也。」
〔四〕正義監音甲衫反。吳王濞傳云「竇嬰屯滎陽,監齊趙兵」也。
孝景四年,立栗太子,〔一〕使魏其侯為太子傅。孝景七年,栗太子廢,魏其數爭不能得。魏其謝病,屏居藍田南山之下數月,諸賓客辯士說之,莫能來。梁人高遂乃說魏其曰:「能富貴將軍者,上也;能親將軍者,太后也。今將軍傅太子,太子廢而不能爭;爭不能得,又弗能死。自引謝病,擁趙女,屏閒處〔二〕而不朝。相提而論,〔三〕是自明揚主上之過。有如兩宮螫將軍,〔四〕則妻子毋類矣。」〔五〕魏其侯然之,乃遂起,朝請如故。
〔一〕正義栗姬之子,後廢之,故書母姓也。
〔二〕正義上音閑,下昌汝反。
〔三〕集解徐廣曰:「提音徒抵反。」索隱提音弟,又音啼。相提猶相抵也。論音路頓反。
〔四〕集解張晏曰:「兩宮,太后、景帝也。螫,怒也。毒蟲怒必螫人。又火各反。」索隱螫音釋。謂怒也,毒蟲怒必螫人。又音火各反。漢書作「奭」,奭即螫也。正義兩宮,太子、景帝也。
〔五〕索隱謂見誅滅無遺類。
桃侯免相,〔一〕竇太后數言魏其侯。孝景帝曰:「太后豈以為臣有愛,〔二〕不相魏其?魏其者,沾沾〔三〕自喜耳,多易。〔四〕難以為相,持重。」遂不用,用建陵侯衛綰為丞相。
〔一〕集解服虔曰:「劉舍也。」
〔二〕索隱愛猶惜也。
〔三〕集解徐廣曰:「沾,一作『怗』。又昌兼反,又當牒反。」
〔四〕集解張晏曰:「沾沾,言自整頓也。多易,多輕易之行也。或曰沾音幨也。」索隱沾音襜,又音當牒反。小顏音他兼反。幨音如字,又天牒反。幨音尺占反。
武安侯田蚡〔一〕者,孝景后同母弟也,生長陵。魏其已為大將軍後,方盛,蚡為諸郎,〔二〕未貴,往來侍酒魏其,跪起如子姓。及孝景晚節,〔三〕蚡益貴幸,為太中大夫。蚡辯有口,學槃盂諸書,〔四〕王太后賢之。〔五〕孝景崩,即日太子立,稱制,所鎮撫多有田蚡賓客計筴,蚡弟田勝,皆以太后弟,孝景後三年〔六〕封蚡為武安侯,勝為周陽侯。〔七〕
〔一〕索隱扶粉反。如「蚡鼠」之「蚡」,音墳。
〔二〕集解徐廣曰:「一云『諸卿』。時人相號長老老者為『諸公』,年少者為『諸卿』,如今人相號為『士大夫』也。」
〔三〕索隱按:謂晚年也。
〔四〕集解應劭曰:「黃帝史孔甲所作銘也。凡二十九篇,書槃盂中,所為法戒。諸書,諸子文書也。」孟康曰:「孔甲槃盂二十六篇,雜家書,兼儒、墨、名、法。」
〔五〕集解徐廣曰:「即蚡同母姊者。」
〔六〕集解徐廣曰:「孝景後三年即是孝武初嗣位之年也。」
〔七〕正義絳州聞喜縣東二十里周陽故城也。
武安侯新欲用事為相,卑下賓客,進名士家居者貴之,欲以傾魏其諸將相。建元元年,丞相綰病免,上議置丞相、太尉。籍福說武安侯曰:「魏其貴久矣,天下士素歸之。今將軍初興,未如魏其,即上以將軍為丞相,必讓魏其。魏其為丞相,將軍必為太尉。太尉、丞相尊等耳,又有讓賢名。」武安侯乃微言太后風上,於是乃以魏其侯為丞相,武安侯為太尉。籍福賀魏其侯,因弔曰:「君侯資性喜善疾惡,方今善人譽君侯,故至丞相;然君侯且疾惡,惡人眾,亦且毀君侯。君侯能兼容,則幸久;不能,今以毀去矣。」魏其不聽。
魏其、武安俱好儒術,推轂趙綰為御史大夫,〔一〕王臧為郎中令。迎魯申公,欲設明堂,令列侯就國,除關,〔二〕以禮為服制,〔三〕以興太平。舉適諸竇〔四〕宗室毋節行者,除其屬籍。時諸外家為列侯,列侯多尚公主,皆不欲就國,以故毀日至竇太后。太后好黃老之言,而魏其、武安、趙綰、王臧等務隆推儒術,貶道家言,是以竇太后滋不說魏其等。及建元二年,御史大夫趙綰請無奏事東宮。〔五〕竇太后大怒,乃罷逐趙綰、王臧等,而免丞相、太尉,以柏至侯許昌為丞相,武彊侯莊青翟為御史大夫。魏其、武安由此以侯家居。
〔一〕索隱案:推轂謂自卑下之,如為之推車轂也。
〔二〕索隱謂除關門之稅也。
〔三〕索隱案:其時禮度踰侈,多不依禮,今令吉凶服制皆法於禮也。
〔四〕索隱適音直革反。
〔五〕集解韋昭曰:「欲奪其政也。」
武安侯雖不任職,以王太后故,親幸,數言事多效,天下吏士趨勢利者,皆去魏其歸武安,武安日益橫。建元六年,竇太后崩,丞相昌、御史大夫青翟坐喪事不辦,免。以武安侯蚡為丞相,以大司農韓安國為御史大夫。天下士郡諸侯愈益附武安。〔一〕
〔一〕索隱按:謂仕諸郡及仕諸侯王國者,猶言仕郡國也。
武安者,貌侵,〔一〕生貴甚。〔二〕又以為諸侯王多長,〔三〕上初即位,富於春秋,蚡以肺腑為京師相,〔四〕非痛折節以禮詘之,天下不肅。〔五〕當是時,丞相入奏事,坐語移日,所言皆聽。薦人或起家至二千石,權移主上。上乃曰:「君除吏已盡未?吾亦欲除吏。」嘗請考工地益宅,〔六〕上怒曰:「君何不遂取武庫!」是後乃退。嘗召客飲,坐其兄蓋侯〔七〕南鄉,自坐東鄉,以為漢相尊,不可以兄故私橈。武安由此滋驕,治宅甲諸第。〔八〕田園極膏腴,而市買郡縣器物相屬於道。前堂羅鍾鼓,立曲旃;〔九〕後房婦女以百數。諸侯奉金玉狗馬玩好,不可勝數。
〔一〕集解韋昭曰:「侵音寑,短小也。又云醜惡也,刻确也。音核。」索隱案:服虔云「侵,短小也」。韋昭云「刻确也」。按:确音刻。又孔文祥「侵,醜惡也。音寢」。
〔二〕索隱按:小顏云「生貴謂自尊高示貴寵」,其說疏也。按:生謂蚡自生尊貴之勢特甚,故下云「又以諸侯王多長年,蚡以肺腑為相,非痛折節以禮屈之,則天下不肅」者也。
〔三〕集解張晏曰:「多長年。」
〔四〕索隱腑音府。肺音廢。言如肝肺之相附。又云柿,木札,附木皮也。詩云「如塗塗附」,以言如皮之附木也。正義顏師古曰:「舊解云肺附,如肝肺之相附著也。一說柿,斫木札也,喻其輕薄附著大材。」按:顏此說並是疏謬。又改「腑」為「附」就其義,重謬矣。八十一難云:「寸口者,脈之大會,手太陰之動脈也。」呂廣云:「太陰者,肺之脈也。肺為諸藏之主,通陰陽,故十二經脈皆會乎太陰,所以決吉凶者。十二經有病皆寸口,知其何經之動浮沈濇滑,春秋逆順,知其死生。」顧野王云:「肺腑,腹心也。」案:說田蚡為相,若人之肺,知陰陽逆順,又為帝之腹心親戚也。
〔五〕索隱案:痛,甚也。欲令士折節屈下於己;不然,天下不肅。或解以為蚡欲折節下士,非也。案:下文不讓其兄蓋侯,知或說為非也。
〔六〕集解漢書百官表曰少府有考工室。如淳曰:「官名也。」
〔七〕集解徐廣曰:「王后兄王信也。泰山有蓋縣,樂安有益縣也。」
〔八〕集解徐廣曰:「為諸第之上也。」
〔九〕集解如淳曰:「旌旗之名。通帛曰旃。曲旃,僭也。」蘇林曰:「禮,大夫建旃。曲旃,柄上曲也。」索隱按:曲旃,旌旃柄上曲,僭禮也。通帛曰旃。說文云曲旃者,所以招士也。
魏其失竇太后,益疏不用,無勢,諸客稍稍自引而怠傲,唯灌將軍獨不失故。魏其日默默不得志,而獨厚遇灌將軍。
灌將軍夫者,潁陰人也。夫父張孟,嘗為潁陰侯嬰舍人,得幸,因進之至二千石,故蒙灌氏姓為灌孟。吳楚反時,潁陰侯灌何為將軍,〔一〕屬太尉,請灌孟為校尉。夫以千人與父俱。〔二〕灌孟年老,潁陰侯彊請之,鬱鬱不得意,故戰常陷堅,遂死吳軍中。軍法,父子俱從軍,有死事,得與喪歸。灌夫不肯隨喪歸,奮曰:〔三〕「願取吳王若將軍頭,以報父之仇。」於是灌夫被甲持戟,募軍中壯士所善願從者數十人。及出壁門,莫敢前。獨二人及從奴十數騎馳入吳軍,至吳將麾下,〔四〕所殺傷數十人。不得前,復馳還,走入漢壁,皆亡其奴,獨與一騎歸。夫身中大創十餘,適有萬金良藥,故得無死。夫創少瘳,又復請將軍曰:「吾益知吳壁中曲折,請復往。」將軍壯義之,恐亡夫,乃言太尉,太尉乃固止之。吳已破,灌夫以此名聞天下。
〔一〕索隱案:何是嬰子,漢書作「嬰」,誤也。
〔二〕集解漢書音義曰「官主千人,如候司馬」。
〔三〕集解張晏曰:「自奮勵也。」
〔四〕正義謂大將之旗。
潁陰侯言之上,上以夫為中郎將。數月,坐法去。後家居長安,長安中諸公莫弗稱之。孝景時,至代相。孝景崩,今上初即位,以為淮陽天下交,勁兵處,故徙夫為淮陽太守。建元元年,入為太僕。二年,夫與長樂衛尉竇甫飲,輕重不得,〔一〕夫醉,搏甫。〔二〕甫,竇太后昆弟也。上恐太后誅夫,徙為燕相。數歲,坐法去官,家居長安。
〔一〕集解晉灼曰:「飲酒輕重不得其平也。」
〔二〕索隱搏音博,謂擊也。
灌夫為人剛直使酒,不好面諛。貴戚諸有勢在己之右,不欲加禮,必陵之;諸士在己之左,愈貧賤,尤益敬,與鈞。稠人廣眾,薦寵下輩。士亦以此多之。
夫不喜文學,好任俠,已然諾。〔一〕諸所與交通,無非豪桀大猾。家累數千萬,食客日數十百人。陂池田園,宗族賓客為權利,橫於潁川。潁川兒乃歌之曰:「潁水清,灌氏寧;潁水濁,灌氏族。」
〔一〕索隱已音以。謂已許諾,必使副其前言也。
灌夫家居雖富,然失勢,卿相侍中賓客益衰。及魏其侯失勢,亦欲倚灌夫引繩批根生平慕之後棄之者。〔一〕灌夫亦倚魏其而通列侯宗室為名高。兩人相為引重,〔二〕其游如父子然。相得驩甚,無厭,恨相知晚也。
〔一〕集解蘇林曰:「二人相倚,引繩直之,意批根賓客也。棄之者,不與交通。」孟康曰:「根,根括。引繩以持彈。」索隱案:劉氏云「二人相倚,事如合繩共相依引也」。批音步結反。批者,排也。漢書作「排」。排根者,蘇林云「賓客去之者不與通也」。孟康云「音根格,謂引繩排彈其根格,平生慕嬰交而棄者令不得通也。小顏根音痕,格音下各反。駰謂引繩,排彈繩根括以退之者也」。持彈,案漢書本作「抨彈」,音普耕反。
〔二〕集解張晏曰:「相薦達為聲勢。」
灌夫有服,過丞相。丞相從容曰:「吾欲與仲孺過魏其侯,〔一〕會仲孺有服。」〔二〕灌夫曰:「將軍乃肯幸臨況魏其侯,夫安敢以服為解!請語魏其侯帳具,將軍旦日蚤臨。」武安許諾。灌夫具語魏其侯如所謂武安侯。魏其與其夫人益市牛酒,夜灑埽,早帳具至旦。平明,令門下候伺。至日中,丞相不來。魏其謂灌夫曰:「丞相豈忘之哉?」灌夫不懌,曰:「夫以服請,宜往。」〔三〕乃駕,自往迎丞相。丞相特前戲許灌夫,殊無意往。及夫至門,丞相尚臥。於是夫入見,曰:「將軍昨日幸許過魏其,魏其夫妻治具,自旦至今,未敢嘗食。」武安鄂〔四〕謝曰:「吾昨日醉,忽忘與仲孺言。」乃駕往,又徐行,灌夫愈益怒。及飲酒酣,夫起舞屬丞相,〔五〕丞相不起,夫從坐上語侵之。魏其乃扶灌夫去,謝丞相。丞相卒飲至夜,極驩而去。
〔一〕集解漢書曰:「灌夫字仲孺。」
〔二〕索隱案:服謂期功之服也。故應璩書曰「仲孺不辭同生之服」是也。
〔三〕集解徐廣曰:「一云『以服請,不宜往』。」索隱案:徐廣云「以服請,不宜往」,其說非也。正言夫請不以服為解,蚡不宜忘,故駕自往迎也。
〔四〕集解徐廣曰:「一作『悟』。」
〔五〕索隱屬音之欲反。屬猶委也,付也。小顏云「若今之舞訖相勸也」。
丞相甞使籍福請魏其城南田。魏其大望曰:「老僕雖棄,將軍雖貴,寧可以勢奪乎!」不許。灌夫聞,怒,罵籍福。籍福惡兩人有郄,乃謾自好謝丞相曰:「魏其老且死,易忍,且待之。」已而武安聞魏其、灌夫實怒不予田,亦怒曰:「魏其子甞殺人,蚡活之。蚡事魏其無所不可,何愛數頃田?且灌夫何與也?吾不敢復求田。」武安由此大怨灌夫、魏其。
元光四年春,〔一〕丞相言灌夫家在潁川,橫甚,民苦之。請案。上曰:「此丞相事,何請。」灌夫亦持丞相陰事,為姦利,受淮南王金與語言。賓客居閒,遂止,俱解。
〔一〕集解徐廣曰:「疑此當是三年也。其說在後。」
夏,丞相取燕王女為夫人,〔一〕 有太后詔,召列侯宗室皆徃賀。魏其侯過灌夫,欲與俱。夫謝曰:「夫數以酒失得過丞相,丞相今者又與夫有郄。」魏其曰:「事已解。」彊與俱。飲酒酣,武安起為壽, 〔二〕坐皆避席伏。已魏其侯為壽,獨故人避席耳,餘半膝席。〔三〕灌夫不悅。起行酒,至武安,武安膝席曰:「不能滿觴。」夫怒,因嘻笑曰:「將軍貴人也,屬之!」〔四〕時武安不肯。行酒次至臨汝侯,〔五〕臨汝侯方與程不識耳語,又不避席。夫無所發怒,乃罵臨汝侯曰:「生平毀程不識不直一錢,今日長者為壽,乃效女兒呫囁耳語!」〔六〕武安謂灌夫曰:「程李俱東西宮衛尉,〔七〕今眾辱程將軍,仲孺獨不為李將軍地乎?」〔八〕灌夫曰:「今日斬頭陷匈,〔九〕何知程李乎!」坐乃起更衣,稍稍去。魏其侯去,麾灌夫出。武安遂怒曰:「此吾驕灌夫罪。」乃令騎留灌夫。灌夫欲出不得。籍福起為謝,案灌夫項令謝。夫愈怒,不肯謝。武安乃麾騎縛夫置傳舍,召長史曰:「今日召宗室,有詔。」劾灌夫罵坐不敬,繫居室。〔一〇〕遂按其前事,遣吏分曹逐捕諸灌氏支屬,皆得棄市罪。魏其侯大媿,為資使賓客請,莫能解。〔一一〕武安吏皆為耳目,諸灌氏皆亡匿,夫繫,遂不得告言武安陰事。
〔一〕索隱案:蚡娶燕王劉澤子康王嘉之女也。
〔二〕集解如淳曰:「上酒為稱壽,非大行酒。」
〔三〕集解蘇林曰:「下席而膝半在席上。」如淳曰:「以膝跪席上也。」
〔四〕集解徐廣曰:「屬,一作『畢』。」索隱案:漢書作「畢」。畢,盡也。
〔五〕集解徐廣曰:「灌嬰孫,名賢也。」索隱案:漢書云臨汝侯灌賢,則賢是嬰之孫,臨汝是改封也。
〔六〕集解韋昭曰:「呫囁,附耳小語聲。」索隱女兒猶云兒女也。漢書作「女曹兒」。曹,輩也,猶言兒女輩。呫,鄒氏音蚩輒反。囁音女輒反。說文「附耳小語也」。
〔七〕集解漢書音義曰:「李廣為東宮,程不識為西宮。」
〔八〕集解如淳曰:「李將軍,李廣也。猶今人言為除地也。」索隱案:小顏云「言今既毀程,令李何地自安處也」。
〔九〕索隱韋昭云:「言不避死亡也。」漢書作「穴匈」。
〔一〇〕集解如淳曰:「百官表居室為保宮,今守宮也。」
〔一一〕集解如淳曰:「為出資費,使人為夫言。」
魏其銳身為救灌夫。夫人諫魏其曰:「灌將軍得罪丞相,與太后家忤,寧可救邪?」魏其侯曰:「侯自我得之,自我捐之,無所恨。且終不令灌仲孺獨死,嬰獨生。」乃匿其家,〔一〕竊出上書。立召入,具言灌夫醉飽事,不足誅。上然之,賜魏其食,曰:「東朝廷辯之。」〔二〕
〔一〕集解晉灼曰:「恐其夫人復諫止也。」
〔二〕集解如淳曰:「東朝,太后朝。」
魏其之東朝,盛推灌夫之善,言其醉飽得過,乃丞相以他事誣罪之。武安又盛毀灌夫所為橫恣,罪逆不道。魏其度不可柰何,因言丞相短。武安曰:「天下幸而安樂無事,蚡得為肺腑,所好音樂狗馬田宅。蚡所愛倡優巧匠之屬,不如魏其、灌夫日夜招聚天下豪桀壯士與論議,腹誹而心謗,不仰視天而俯畫地,〔一〕辟倪兩宮閒,〔二〕幸天下有變,而欲有大功。〔三〕臣乃不知魏其等所為。」於是上問朝臣:「兩人孰是?」御史大夫韓安國曰:「魏其言灌夫父死事,身荷戟馳入不測之吳軍,身被數十創,名冠三軍,此天下壯士,非有大惡,爭杯酒,不足引他過以誅也。魏其言是也。丞相亦言灌夫通姦猾,侵細民,家累巨萬,橫恣潁川,淩轢宗室,侵犯骨肉,此所謂『枝大於本,脛大於股,不折必披』,〔四〕丞相言亦是。唯明主裁之。」主爵都尉汲黯是魏其。內史鄭當時是魏其,後不敢堅對。餘皆莫敢對。上怒內史曰:「公平生數言魏其、武安長短,今日廷論,局趣效轅下駒,〔五〕吾并斬若屬矣。」即罷起入,上食太后。太后亦已使人候伺,具以告太后。太后怒,不食,曰:「今我在也,而人皆藉吾弟,〔六〕令我百歲後,皆魚肉之矣。且帝寧能為石人邪!〔七〕此特帝在,即錄錄,設百歲後,〔八〕是屬寧有可信者乎?」上謝曰:「俱宗室外家,〔九〕故廷辯之。不然,此一獄吏所決耳。」是時郎中令石建為上別言兩人事。
〔一〕集解張晏曰:「視天,占三光也。畫地,知分野所在也。畫地諭欲作反事。」
〔二〕集解徐廣曰:「辟音芳細反。倪音詣。」張晏曰:「占太后與帝吉凶之期。」索隱辟普係反。倪,五係反。埤倉云:「睥睨,邪視也。」
〔三〕集解張晏曰:「幸為反者,當得為大將立功也。」瓚曰:「天下有變謂天子崩,因變難之際得立大功。」
〔四〕索隱案:包愷音疋彼反。正義鋪被反。披,分析也。
〔五〕集解張晏曰:「俛頭於車轅下,隨母而已。」瓚曰:「小馬在轅下。」正義應劭云:「駒馬加著轅。局趣,纖小之貌。」按:應說為長也。
〔六〕索隱案:晉灼云「藉,蹈也。以言蹂藉之」。
〔七〕索隱謂帝不如石人得長存也。正義顏師古云:「言徒有人形耳,不知好惡。」按:今俗云人不辨事,罵云杌杌若木人也。
〔八〕索隱案:設者,脫也。
〔九〕正義嬰,景帝從舅。蚡,太后同母弟。
武安已罷朝,出止車門,召韓御史大夫載,怒曰:「與長孺共一老禿翁,何為首鼠兩端?」〔一〕韓御史良久謂丞相曰:「君何不自喜?〔二〕夫魏其毀君,君當免冠解印綬歸,曰『臣以肺腑幸得待罪,固非其任,魏其言皆是』。如此,上必多君有讓,不廢君。魏其必內愧,杜門齰舌自殺。〔三〕今人毀君,君亦毀人,譬如賈豎女子爭言,何其無大體也!」武安謝罪曰:「爭時急,不知出此。」
〔一〕集解漢書音義曰:「禿老翁,言嬰無官位扳援也。首鼠,一前一卻也。」索隱案:謂共治一老禿翁,指竇嬰也。服虔云「首鼠,一前一卻也」。
〔二〕集解蘇林曰:「何不自解釋為喜樂邪?」索隱案:小顏云「何不自謙遜為可喜之事」。音許既反。
〔三〕索隱案:說文云「齰,齧也」。音側革反。
於是上使御史簿責魏其所言灌夫,頗不讎,〔一〕欺謾。劾繫都司空。〔二〕孝景時,魏其常受遺詔,曰「事有不便,以便宜論上」。及繫,灌夫罪至族,事日急,諸公莫敢復明言於上。魏其乃使昆弟子上書言之,幸得復召見。書奏上,而案尚書大行無遺詔。〔三〕詔書獨藏魏其家,家丞封。〔四〕乃劾魏其矯先帝詔,罪當棄市。五年十月,〔五〕悉論灌夫及家屬。魏其良久乃聞,聞即恚,病痱,〔六〕不食欲死。或聞上無意殺魏其,魏其復食,治病,議定不死矣。乃有蜚語為惡言聞上,〔七〕故以十二月晦〔八〕論棄市渭城。〔九〕
〔一〕正義讎音巿周反,對也。言簿責魏其所言灌夫實潁川事,故魏其不對為欺謾者也。
〔二〕索隱案:百官表云宗正屬官,主詔獄也。正義如淳云:「律,司空主水及罪人。」
〔三〕集解如淳曰:「大行,主諸侯官也。」索隱案:尚書無此景帝崩時大行遺詔,乃魏其家臣印封之。如淳說非也。正義天子崩曰大行也。按:尚書之中,景帝崩時無遺詔賜魏其也。百官表云諸受尚書事也。
〔四〕集解漢書音義曰:「以家臣印封遺詔。」
〔五〕集解徐廣曰:「疑非五年,亦非十月。」索隱徐氏云疑非者,案武紀四年三月蚡薨,竇嬰死在前,今云五年,故疑非也。正義漢書云元光四年冬,魏其侯嬰有罪棄巿。春三月乙卯,丞相蚡薨。按:五年者,誤也。
〔六〕索隱痱音肥,又音扶味反,風病也。
〔七〕集解張晏曰:「蚡偽作飛揚誹謗之語。」
〔八〕集解徐廣曰:「疑非十二月也。」駰案:張晏曰「月晦者,春垂至也」。索隱著日月者,見春垂至,恐遇赦贖也。
〔九〕正義故咸陽也。
其春,武安侯病,〔一〕專呼服謝罪。〔二〕使巫視鬼者視之,見魏其、灌夫共守,欲殺之。竟死。子恬嗣。〔三〕元朔三年,武安侯坐衣襜褕〔四〕入宮,不敬。〔五〕
〔一〕正義其春,即四年春也。元光四年十月,灌夫棄巿。十二月末,魏其棄巿。至三月乙卯,田蚡薨。則三人死同在一年明矣。漢以十月為歲首故也。秦楚之際表云〔十月〕,十一月,十二月,端月,二月,三月,至九為終。周建子為正月,十一月為正月,十二月為二月,正月為三月,二月為四月,至十月為歲終。漢初至武帝太初以前,並依秦法,以後改用夏正月,至今不改。然夫子作春秋依夏正。
〔二〕集解漢書音義曰:「言蚡號呼謝服罪也。」
〔三〕集解徐廣曰:「蚡疾,見魏其、灌夫鬼殺之,則其(春)〔
死〕共在一春內邪?武帝本紀『四年三月乙卯,田蚡薨』,嬰死在蚡薨之前,何復云五年十二月邪?疑十二月當為二月也。」案侯表,蚡事武帝九年而卒,元光四年侯恬之元年,建元元年訖元光三年而九年。大臣表蚡以元光四年卒,亦云嬰四年棄巿,未詳此正安在。然蚡薨在嬰死後分明。
〔四〕正義爾雅云「衣蔽前謂之襜」。郭璞云「蔽膝也」。說文、字林並謂之短衣。
〔五〕集解徐廣曰:「表云坐衣不敬,國除。」索隱襜,尺占反。褕音踰。謂非正朝衣,若婦人服也。表云恬坐衣不敬,國除。
淮南王安謀反覺,治。王前朝,〔一〕武安侯為太尉,時迎王至霸上,謂王曰:「上未有太子,大王最賢,高祖孫,即宮車晏駕,非大王立當誰哉!」淮南王大喜,厚遺金財物。上自魏其時不直武安,特為太后故耳。〔二〕及聞淮南王金事,上曰:「使武安侯在者,族矣。」
〔一〕集解徐廣曰:「建元二年。」
〔二〕索隱案:武帝以魏其、灌夫事為枉,於武安侯為不直,特為太后故耳。
太史公曰:魏其、武安皆以外戚重,灌夫用一時決筴而名顯。魏其之舉以吳楚,武安之貴在日月之際。然魏其誠不知時變,灌夫無術而不遜,兩人相翼,乃成禍亂。武安負貴而好權,杯酒責望,陷彼兩賢。嗚呼哀哉!遷怒及人,命亦不延。眾庶不載,竟被惡言。嗚呼哀哉!禍所從來矣!
【索隱述贊】竇嬰、田蚡,勢利相雄。咸倚外戚,或恃軍功。灌夫自喜,引重其中。意氣杯酒,辟睨兩宮。事竟不直,冤哉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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