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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孝順皇帝紀下卷第十九

 

  四年(己卯、一三九)

  春二月乙亥,京師地震〔一〕。

  〔一〕 范書、續漢志均作「三月」,黃本正作「三月」,蔣本見下文有「二月」,妄改之耳。按此條當移至「夏四月戊午」條前。袁紀於此當脫「春正月庚辰,中常侍張達等有罪誅」句,故下述此事始末。又梁商所言「達和氣」,即指春正月皇帝親率三公九卿迎春於東郊,以致和氣之意。

  初,上之立,閹官之力也,由是寵之,始專政事,爭執權勢。中常侍張達等乃讒中常侍曹騰、孟賁與將軍商召諸王子〔一〕,請收之。上曰:「將軍父子我所親,必是共嫉之耳。」乃誅達等,辭及在位大臣。商上表曰:「春秋之義,功在元帥,罪在首惡〔二〕,賞不僣溢,刑不淫濫,五帝三王所以致康乂也。竊聞考故中常侍張達等,語多所〔牽〕及大臣〔三〕,大獄一起,無辜者眾,非所以達和氣,平政化也。宜早決竟,以息逮捕之煩。」上從之。

  〔一〕 范書梁冀傳「張達」作「張逵」。

  〔二〕 成公二年左傳曰:晉郤克率魯、衛、曹敗齊於鞍。晉師歸,范文子後入。武子曰:「無為吾望爾也乎?」對曰:「師有功,國人喜以逆之,先入,必屬耳目焉,是代帥受名也,故不敢。」此即「功在元帥」之意也。又僖公二年公羊傳曰:「虞,微國也,曷為使虞首惡?虞受賂,假滅國者道,以取亡焉。」其解經「虞師、晉師滅下陽」句,乃「罪在首惡」之意也。

  〔三〕 據陳璞校記補。

  二月,以商少子虎賁中郎將不疑為步兵校尉。商上書曰:「不疑童孺,猥處成人之位,是以寢不安席,食不甘味。昔者晏平仲辭鄁殿以守其富〔一〕,公〔儀〕(魚)休不〔受〕(愛)魚食以定其位。〔二〕臣雖不才,亦願固福祿於聖世。故敢布腹心,觸罪歸誠。」上許之,以不疑為侍中、奉車都尉。

  〔一〕 襄公二十八年左傳曰:「慶氏亡,與晏子鄁殿其鄙六十,弗受。晏子對子尾曰:「不受鄁殿,非惡富也,恐失富也。且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為之制度,使無遷也。夫民,生厚而用利,於是乎正德以幅之,使無黜嫚,謂之幅利。利過則為敗。吾不敢貪多,所謂幅也。」後與北郭佐邑六十,受之。

  〔二〕 史記循吏傳曰:「公儀休為魯相,客有遺相魚者,相不受。客曰:『聞君嗜魚,遺君魚,何故不受也?』相曰:『以嗜魚,故不受也。今為相,能自給魚;今受魚而免,誰復給我魚者?吾故不受也。』」按袁紀之「魚」據黃本改作「儀」。「愛」據史記改作「受」。

  商疾邊吏失和,使羌戎不靜。并州刺史來機、涼州刺史劉康當之官,商親喻之曰:「戎狄荒服,蠻夷要服,言其荒忽無常、統領之道,亦無常法,臨事制〔宜〕(官)〔一〕,略依其俗。二君皆表素疾惡,欲分明黑白。孔子曰:『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亂也。』〔三〕況戎狄乎!宜防其大惡,忍其小過。」機、康不從,羌戎擾動,機、康皆坐事徵。

  〔一〕 據陳璞校記改。

  〔二〕 見論語泰伯。

  夏四月戊午,賜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鰥寡篤癃不能自存者人粟五斛;貞婦帛,人三匹;九十以上人二匹。

  是時良二千石初有任峻、蘇章,後有陳琦、吳祐、第五訪之徒,海內稱之。

  峻字叔高,渤海人也。為劇令。洛陽自王奐之後,連詔三公特選,皆不稱職。峻以公能召拜,選文武吏各盡其用,發剔姦盜,不得旋踵,民間皆畏之。斷獄歲不過數十人,其威禁猛於王奐,而文理政教不如也。後為太山太守。

  蘇章字孺文,京兆杜陵人也〔一〕。為冀州刺史,勤卹百姓,摧破豪俠,坐免歸養,高於鄉里。時天下不治,民多悲苦,論者日夜稱章,朝廷遂不能復用之。

  〔一〕 黃本作「京兆茂陵人」,而京兆無茂陵,有杜陵,故蔣氏本作「杜陵」。然范書蘇章傳作「扶風平陵人」。二者互異,未知孰是。又謝承書:「蘇章字士成,北海人,負籍追師,不遠千里。」則是別一蘇章也。

  陳琦字公魯,陳留人也。為徐州刺史,時有盜賊,與吏士同寒苦,爭為用。後遷琅邪相,天大旱,用功曹伏禹之言,條前相所賊殺無辜,齋戒設壇而祭之,數日,天下大雨。

  第五訪字仲謀,京兆人也〔一〕。初為新都令,恩化大行,二年之間〔二〕,鄰縣歸之,戶口十倍。遷張掖太守,民饑,米石數千。訪開倉廩賑之,不待上詔,謂掾吏曰:「民命在溝壑,太守權救之。」由此一郡得全,朝廷降璽書嘉之。既而從輕騎循行田畝,勸民耕農,其年穀石百錢。後為南陽太守,護羌、烏桓校尉,邊境伏其威信。

  〔一〕 訪乃第五倫之族孫,京兆長陵人也。

  〔二〕 范書循吏傳作「三年之間」。

  五年(庚辰、一四0)

  春二月戊申,京師地震。

  夏四月,南單于寇河西,天子開以恩信,喻而降之。單于脫帽辟帳謝罪,中郎將陳龜以單于無足可效,迫切令自殺。龜下獄。

  五月己丑晦,日有蝕之。

  秋七月,羌寇金城及三輔,將遣西師,謀元帥,僉曰:「護羌校尉馬賢。」大將軍梁商曰:「賢本西方斗筲之子,雖有割雞之效,然齒以老矣,不如太中大夫宋漢。」不從。

  丁丑,赦死罪以下及亡命贖罪各有差。

  八月,以弘農太守賢為征西將軍,稽久不進。

  馬融知其將敗,上疏乞自效曰:「今雜種諸羌,轉相鈔盜,宜及其未并,亟遣深入,破其支黨。而馬賢等處處留滯,羌胡百里望塵,千里聽聲〔一〕,飲酒高會,不以為慮,坐食穀米,未聞所擊,臣竊惑之。夫事不復校,而可收名覆實,斯乃征討者之私便,非國家之公利也。臣聽輿人之頌云〔二〕,賢欲目前受降,使譁聲東聞。且懼士卒將不堪命,有高克潰叛之變也〔三〕。臣又聞吳起為將,暑不張蓋,寒不披裘,戎事不邇女器。今賢野次垂幕,珍肴雜遝,兒子侍妾,事與古反。臣兄弟受恩,誠私憤悒。鉛錫之刀,以效一割之用,臣願請兵五千,纔加部隊之號,庶自率勵,與之齊勇。昔毛遂願處囊中,趙之冢養欲說燕,初為眾笑,後效其功〔四〕。臣託儒者,不便武職,猥陳此言,訪之群司,知當受虛誕之辜,唯加裁省。」不聽。

  〔一〕 沈欽韓曰:「御覽三十七兵書曰:名將望塵,知馬、步之多少也。北齊書斛律金傳:金行兵用匈奴法,望塵識馬、步多少,嗅地知軍度遠近。」

  〔二〕 僖公二十八年左傳曰:晉侯圍曹,聽輿人之頌,舍於曹人墓地。曹人懼,晉人因其凶也而攻之,遂入曹。疑袁紀此句有脫誤。

  〔三〕 閔公二年左傳曰:「鄭人惡高克,使帥師次于河上,久而弗召,師潰而歸,高克奔陳。」

  〔四〕 毛遂之事見史記平原君列傳。趙廝養卒事見張耳陳餘列傳。

  融字季長,援兄子嚴之子也。兄續博覽古今,同郡班固著漢書,缺其七表及天文志,有錄無書,續盡踵而成之。融少篤學,多所通覽。大將軍鄧騭聞其才學,召為舍人。非其好也,避地至〔敘〕(梁)州〔一〕。會羌戎擾攘,邊穀踴貴,困厄甚,乃歎曰:「古人有言:『左手據天下圖,右手刎其喉,愚夫不為也。」何則?生貴於天下。今以咫尺之恥,而喪千金之軀,非老莊之意也。」乃還應騭命,轉為郎中〔三〕,校書東觀十餘年,窮覽典籍。稍遷尚書、南郡太守,坐事髡徙朔方,遇赦,還為議郎。

  〔一〕 據黃本改。蔣本「敘」多作「梁」。

  〔二〕 李賢曰:「莊子曰。言不以名害其生者。」

  〔三〕 郎中原作「中郎」,據范書、謝承書、續漢書逕改。

  融美才貌,解音聲,學不師受,皆為之訓詁〔一〕,弟子自遠方來受業者常千餘人。融外戚家,雖好儒術,而服飾甚麗,坐絳紗帳,侍婢數十,聲妓不乏於前,弟子以次相授,鮮有睹其面者。

  〔一〕 范書本傳曰:「著春秋三傳異同,注孝經、論語、詩、易、三禮、尚書。」

  是時朝政多僻,競崇侈靡。侍中張衡上書曰:「臣伏惟陛下宣哲克明,繼體承天。中道傾覆之變,以應潛龍之德〔一〕。及乘雲高濟,盤桓天位,誠所謂將隆大任,必先倥傯之也〔二〕。親履艱難,猶知物情,故能一貫萬機,無所疑惑。宜獲神祗之應,受黎庶之譽。而陰陽未和,災眚屢見,天道幽遠,成敗易睹。近世鄭、蔡、江、樊、周廣、王聖,皆為效矣〔三〕。恭儉畏惡,必蒙福祉,奢淫諂慢,鮮不夷戮,前事不忘,後事之師也。夫情勝其性,流遁忘返,豈惟不肖,中才皆然。苟非大賢,不能思義,故過結罪成。向使能瞻前顧後,援鏡自戒〔四〕,則何陷於凶患乎!貴寵之臣,眾所屬仰,其有愆尤,上下知之。褒美戒惡,有心皆同,故怨讟溢乎四海,神明降其禍孽。頃年雨常不足,思求所失,則洪範所謂『僣恒暘若』也〔五〕。懼群臣奢泰,昏迷典式,自下逼上,用速咎徵。又前年京都地震土裂,土裂者威分,地震者民擾也。君以靜唱,臣以動和,威自上出,不趣於下,禮之正也。竊懼君有厭倦,制不專己,恩不忍割,與眾共威。威不可分,德不可共。洪範曰:『臣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于而家,凶于而國。』天監孔明,雖疏不失。災異示人,前後數矣,未見所革,以復往悔。自非聖人,不能無過。願陛下思惟所見,稽古率舊〔六〕,勿令刑德大柄〔七〕,不由天斷。懲忿窒欲,事依禮制,禮制修〔則〕奢僣息〔八〕,事合宜則無凶咎。然後神聖允塞,災沴不至矣。」

  〔一〕 易乾卦曰「潛龍勿用」。疏曰:「潛者,隱伏之名也;龍者,變化之物。潛龍之時,小人道盛,聖人雖有龍德,於此時唯宜潛藏,勿可施用。」

  〔二〕 李賢曰:「埤蒼曰:倥傯,窮困也。亦謂順帝被廢時也。」

  〔三〕 鄭,鄭眾;蔡,蔡倫;江,江革;樊,樊豐也。

  〔四〕 李賢曰:「楚辭曰:『瞻前而顧後兮,援鏡自戒。』謂引前事以為鏡而自戒敕也。韓詩外傳曰:『明鏡所以照形,往古所以知今。』」

  〔五〕 書洪範注曰:「君行僣差,則常暘順之,常暘則多旱也。」

  〔六〕 范書張衡傳「所見」作「所( )」。(),以也。

  〔七〕 大柄,即八柄也,謂爵、祿、予、置、生、奪、廢、誅也。見周禮大宰。

  〔八〕 據范書補。

  衡雅……〔一〕劉向父子領校秘書,閱定九流,復無讖書。讖書出於哀、平之際,皆虛偽之徒以矯世取容,不可信也。衡乃上書具陳讖不可用。

  〔一〕 雅字下原闕三十九字,當與圖讖事有關。

  衡字平子,南陽鄂人也〔一〕。和帝世為尚書郎。是時承平日久,天下奢泰,自王公至於庶人,莫不逾制,故衡作二京賦諷焉。衡精微有文思,善於天文陰陽之數,由是遷太史令。衡作地動儀,以銅為器,圓徑八尺,形似酒樽,合蓋充隆,飾以山龜鳥獸。樽中有都柱,傍行八道,施關發機;外有八方兆龍,首銜銅丸,蟾蜍承之。其牙機巧制,皆隱樽中,張訖,覆之以蓋,周密無際,若一體焉。地動搖樽,所從來龍機發則吐丸,蟾蜍張口受之。丸聲震揚,〔伺〕(同)音覺知〔二〕,即有龍機,其餘七首不發,則知地震所起從來也。合契若神,自此之後,地動史官注記,記所從方起。來觀之者,莫不服其奇。又作渾天儀。衡深歎揚雄太玄經,謂崔瑗曰:「觀太玄經,知子雲殆盡陰陽之數也。非特記傳之屬,實與五經相擬,漢得天下二百歲之書也〔三〕。所以作者之數,必顯一世,常然之符也。太玄,四百歲,其興乎?竭己之精思,以揆其義,更使人難論陰陽之事。」久之,出為河間相。衡所著述,皆傳於世。

  〔一〕 范書作「西鄂人」。漢書地理志之應劭注曰:「江夏有鄂,故加西云。」則本亦名鄂也。

  〔二〕 伺同形近而訛,故正之。

  〔三〕 李賢曰:「子雲當哀帝時,著太玄經,自漢初至哀帝二百歲也。」

  九月,太尉王龔以疾罷。

  初,龔患宦官之亂,上疏言其罪,宜罷遣逐之。宦官乃使客作飛章,欲陷龔以罪。詔太尉龔亟自實。從事中郎李固說大將軍梁商曰:「王公束脩勵節,而受讒佞之患。夫三公尊重,舊典不有大罪,不至輕問也〔一〕。王公沈靜內明,若有他變,朝廷獲害忠良之名。語曰:『善人在患,饑不及餐。』宜救其艱。」商從之,由是得免。

  〔一〕 范書王龔傳作「不至重問」。李賢曰:「大臣獄重,故曰重問。武帝時,丞相薛宣、御史大夫瞿方進有罪,上使五二千石雜問。音義云:大獄重,故以二千石五人同問之。」袁紀作「輕」,誤。

  龔字伯宗,山陽高平人。安帝時為司隸校尉,京邑肅然,有高名於天下。初,龔夫人卒,龔與諸子并扶杖行服。是時山陽太守薛勤喪妻不哭,將殯臨之曰:「幸不為夭,復何恨哉!」議者兩譏焉。

  十一月,遣匈奴中郎將將兵討南匈奴叛者,斬首二千餘級,叛者乞降〔一〕。

  〔一〕 所遣者,張耽也。此段原誤置本卷上文「是时朝政多僻」前,今移正之。

  六年(辛巳、一四一)

  春正月丙子,征西將軍馬賢討羌到射姑山迴〔一〕。

  〔一〕 賢軍敗於此,賢及二子并死於此役,袁紀必有脫文。

  三月庚午〔一〕,司空郭虔久病策罷。丙午,太僕趙誡為司空。〔二〕

  〔一〕 范書順帝紀作「庚子」。按是月乙酉朔,無庚午。庚子乃第十六日,丙午二十二日。袁紀誤。

  〔二〕 謝承書、范書作「趙戒」。

  秋八月丙午〔一〕,大將軍梁商薨。

  〔一〕 范書作「丙辰」。按是月癸丑朔,無丙午,袁紀亦誤。

  初,商會於洛水,請從事中郎周舉,舉稱疾不行,商親昵皆會焉。倡樂即畢,終以殲露之歌〔一〕,坐中皆流涕。舉聞而歎曰:「此所謂哀樂失時,非其所也,懼將有禍。」俄商疾困,移歸舊弟,敕冀、不疑曰:「吾以無德受恩深厚,生無補益朝廷,死必耗費帑藏。衣〔衾〕(食)飯含玉珠神物〔二〕,無益朽骨,但增塵埃。我生平所不願,雖有聖人〔之〕制〔三〕,亦有權時之宜。方今邊境未寧,盜賊未息,朝廷用度,常〔苦〕(若)不足〔四〕。氣絕之後,便斂以時服,殯已便關,關畢便葬。上無損於國,下從我本意。孝子善述人之志,忠臣每事依先公。必從吾言,使魂神有知,無恨於黃泉。」冀、不疑欲奉行,朝廷不聽。車駕親臨,謚曰忠侯。以河南尹冀為〔大〕將軍〔五〕,不疑為河南尹。

  〔一〕 古今注音樂曰:薤露、蒿里並喪歌也,出田橫門人。橫自殺,門人傷之,為之悲歌,言人命如薤上之露,易晞滅也。其辭曰:「薤上朝露何易晞,露晞明朝還復滋,人死一去何時歸。」孝武時,李延年為之曲,薤露送王公貴人,挽柩者歌之,世呼為挽歌。

  〔二〕 據范書改。

  〔三〕 據龍溪精含本、學海堂本補。蔣本原闕,黃本作「神」,誤。

  〔四〕 據陳澧校改。

  〔五〕 據范書補。

  九月,羌寇武威。

  辛亥晦,日有蝕之。

  冬十一月,行車騎將軍、執金吾張喬屯兵三輔。

  漢安元年(壬午、一四二)

  春正月癸巳,大赦天下。

  二月丙辰,詔大將軍、公卿舉賢良方正、探賾索隱者各一人。

  夏六月,以匈奴立義王兜樓儲為南單于,立於京師。公卿備位,使大鴻臚授印綬,引上殿,賞賜閼氏以下各有差。

  初,商病篤,上親臨幸,問以遺言。商對曰:「人之將死,其言也善。臣從事中郎(將)周舉〔一〕,清高忠正,可重任也。」由是上拜舉諫議大夫。

  〔一〕 據范書刪。

  及是之時,連有變異。上思商言,召舉於顯親殿問之。舉對曰:「陛下初即位,遵修舊典,遠近肅然。頃年以來,稍違於前,朝多寵幸,祿不原德,府藏空匱,有瓦解之心。觀天察人,方古準今,誠可危懼。書曰:「僣恒暘若。』夫僣差無度,則言不從而下不治。陽無以制,則上擾下竭。宜密嚴敕州郡,察彊豪大姦,以時擒討。」於是下不循法,盜賊并起,殺長吏二千石,橫行州郡不能禁,歸罪刺史、二千石。上乃召舉與群議遣八使〔一〕。

  〔一〕 疑「群」下脫「臣」字。

  秋八月,遣光祿大夫張綱、侍中杜喬等八人持節循行天下〔一〕,表賢良,顯忠勤,貪汙有罪者,雖刺史輒收以聞。

  〔一〕 按范書周舉傳,時拜舉為侍中,與侍中杜喬、守光祿大夫周栩、前青州刺史馮羡、尚書欒巴、侍御史張綱、兗州刺史郭遵、太尉長史劉班,並守光祿大夫,分行天下。據此張綱實任侍御史,與袁紀作「光祿大夫」異。

  喬等奉命而行,唯綱獨埋車輪於都亭不動〔一〕,曰:「豺狼當道,安問狐狸!」遂上書曰:「大將軍梁冀、河南尹不疑蒙外戚之援,荷過厚之恩,以芻蕘之姿,居阿保之任,不能敷揚五教,翼贊日月,而專為封豕長蛇〔二〕,肆其貪饕,甘心貨賄,縱恣無厭,多結諂諛,以害忠良,誠天威所不赦,大辟所宜加也。謹條其無君之心一十五事於左,皆忠臣之所切齒也。」書奏,京師振竦。時皇后內寵方盛,冀兄弟權重於主,諸梁姻族冠冕盈朝。上雖信綱言然卒不罪冀。

  〔一〕 王先謙曰:「蘇輿曰:案孫子九地篇『方馬埋輪』注:『埋輪,持不動也。』馬融傳『埋根行道,以先吏士』,注:『埋根言不退。』傳亦謂駐車輪於此不肯之部,非真埋之於地也。」

  〔二〕 定公四年左傳曰:申包胥如秦乞師曰:「吳為封豕長蛇,以薦食上國,虐始於楚。」揚伯峻曰:「淮南子本經訓云『堯之時,封豨、脩蛇為民害,乃使羿斷脩蛇於洞庭,擒封豨於桑林。』『封豨』,文選辨命論注引作『封豕』。淮南子不用『長』字,改『長』為『

  脩』,避其父諱。」

  侍中杜喬奏免陳留太守梁讓、濟陽太守氾宮、濟北太守崔瑗,贓罪狼籍,梁氏親黨也。薦泰山太守李固在郡忠能,徵固為將作大匠。

  固亦方直不撓,好推賢士。上疏曰:「臣聞『氣之清者為精,人之清者為賢。治身者以積精為寶,治國者以積賢為道』〔一〕。昔秦欲謀楚,遣使觀寶。楚王乃列其賢臣以為國寶,秦使懼之,遂為寢兵〔二〕。魏文侯師子夏,友田子方,軾段干木之閭,群俊競至,名過齊桓〔三〕,斯誠積賢之符效也。陛下撥亂龍飛,初登大位,聘南陽樊英,徵江夏黃瓊,廣漢揚厚,會稽賀純,策書嗟歎,待以優位,是以巖穴幽人,肥遯之士〔四〕,莫不彈冠振衣,樂為時用,四海歡然,歸服聖德。自頃以來,漸更陵遲,諸侍中皆膏粱之餘,勢家子弟,無宿德名儒可顧問者。愚以為瓊等久處郎署,已且十年。誠恨陛下隆崇於始,而棄之於末也。光祿大夫周舉、侍中杜喬深沈正直,當世名臣,宜登常伯,豫聞國政者也。」天子納焉。

  〔一〕 見春秋繁露通國身篇。

  〔二〕 事見新序。

  〔三〕 史記魏世家曰:「秦欲伐魏,或曰:『魏君賢人是禮,國人稱仁,上下和合,未可圖也。」

  〔四〕 易履卦曰:「幽人貞吉,中不亂自也。」疏曰:「既能謙退幽居,何有危險自亂之事。」惠棟以為漢人皆以幽人為幽繫之人,疑幽人一辭經范曄改竄。今按袁紀亦作「幽人」,則漢人亦將幽人作隱居之士解,范曄依袁紀,何曾改竄?又易遯卦曰:「肥遯,無不利。」疏曰:遯者,隱退逃避之名。」又曰:「遯之最優,故曰肥遯。」

  大將軍梁冀怨張綱之奏己也,會廣陵賊張嬰殺刺史、二千石,冀以綱為廣陵太守,若不為嬰所殺,則欲以法繩之。

  前太守往輒多請兵〔一〕,及綱受拜,詔問:「當須兵幾何?」對曰:「無用兵為。」遂單車之官。徑詣嬰壘門,嬰大驚,劇走閉壘。綱又於門外罷遣吏兵,獨留所親者十餘人,以書喻其長老素為嬰所信者,請與相見,問以本變,因示以詔恩,使還嬰。嬰見綱推誠,即出見綱。綱延置上坐,問所疾苦。禮畢,乃喻之曰:「前後二千石多非其人,杜塞國恩,肆其私求。〔卿〕(鄉)郡遠〔二〕,天子不能朝問之也,故民相聚以避害也。二千石信有罪矣,為之者又非義也。忠臣不虧君以求榮,孝子不損父以求富。天子仁聖,欲文德以來之,故使太守來,思以爵祿相榮,不願以刑罰〔相加〕也〔三〕。今誠轉禍為福。若聞義不服,天子赫然發怒,大兵雲合,豈不危乎?今不料彊弱,非明也;棄福取禍,非智也;去順效逆,非忠也;身絕無嗣,非孝也;背正從邪,非直也;見義不為,非勇也。六者,禍福之機也,宜深計其利害。」嬰聞泣曰:「荒裔愚臣,不能自通王室,數為二千石所枉,不堪困苦,故遂相聚偷生,若魚遊釜中,知其不〔可〕久,(可)且以喘息須臾耳〔四〕。明府仁及草木,乃嬰等更生之澤也。愚戇自陷不義,實恐投兵之日,不免孥戮也。」綱曰:「豈其然乎?要之以天地,誓之以日月,方當相顯以爵位,何禍戮之有!」嬰曰:「苟赦其罪,得全首領,以就農畝,則抱戴沒齒,爵位非望也。」嬰雖為大賊,起於狂暴,自分必及禍,得綱言,曠若開明,乃辭還營。明日,遂將所部萬餘人與妻子,面縛謁綱〔五〕。綱悉釋縛慰納,單車將嬰入營,置酒為樂,大會月餘,撫循以意,莫不委心。謂嬰曰:「卿諸人積年為害,一旦解散,方垂蕩然,當條名上,必受封賞。」嬰曰:「乞歸故業,不願復以穢名汙明時也。」綱以其至誠,乃各從其意,親悉為安處居宅。子弟欲為吏者,聽之;不欲,不彊。為吏則隨才任職,為民則勸以農桑,四業并興,南州晏然。

  〔一〕 「輒多」原誤作「多輒」,據黃本改。

  〔二〕 卿鄉形近而訛,今正之。

  〔三〕 據范書張綱傳補。

  〔四〕 據陳澧校改正。

  〔五〕 通鑑考異曰:「帝紀:『九月,張嬰寇郡縣。』又云:『是歲,嬰詣綱降。』按張綱傳云『寇亂十餘年』,則非今年九月始寇郡縣也。袁紀置嬰降事於八月下、十月上。今從之。」王先謙以通鑑為非。按袁紀乃以綱之郡之月為准,通敘此事,非〔嬰〕必降於是月也。通鑑依袁紀而書,實循編年史體「通比其事」之成法,甚是。

  論綱功當封,為冀所遏絕,故不侯。天子美其功,徵用之。疾病卒官,時年四十六〔一〕。朝廷甚惜之,嬰等三百餘人〔二〕,皆衰杖送喪,哀同考妣。

  〔一〕 范書汲古閣本作「三十六」,標點本同袁紀。

  〔二〕 范書作「五百餘人」。

  封中常侍鞏順為列侯。

  冬十月辛未,太尉桓焉、司徒劉壽以災異罷。

  十一月,司隸校尉趙峻為太尉,大司農胡廣為司徒。

  十二月,封故征西將軍馬賢孫承光為列侯,以賢死王事也。

  二年(癸未、一四三)

  冬十月辛丑,令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犯大逆以下出縑贖罪,禁吏民無沽酒〔一〕。

  〔一〕 漢世吏民酤酒,時禁時弛。酒禁多因災害頻仍,禾稼多傷而立。漢文帝後元年,詔曰:「以口量地,其於古猶有餘,而食之甚不足者,其咎安在?無乃為酒醪以靡穀者多與?」故景帝中三年夏,旱,即禁酤酒。中興後,和帝永元十六年二月己未,詔兗、豫、徐、冀四州比年雨多傷稼,禁沽酒。順帝於此復禁,恐亦此意。後桓帝永興二年,復以旱蝗,禁郡國不得賣酒。然此等禁令,乃官樣文章,并無多大實效。

  十二月辛丑〔一〕,死罪不能入贖者遣詣臨羌居二歲。

  〔一〕 范書作「十月辛丑」詔之文。鈕永建曰:「按『十二月辛丑』五字衍文。」疑此條恐系補下之詔文,未必是袁紀之衍文。

  匈奴中郎將馬寔有功於邊,詔書褒獎,賜錢十萬〔一〕。

  〔一〕 時寔遣人刺殺南匈奴叛首句龍王吾斯。

  寔字伯騫,扶風茂陵人也。晝誦經書,夜習弓兵,希慕名流,交結豪傑,荷擔徒走,不遠千里。山陽王暢知名當時,寔慕其名,故往之。暢欲觀其舉措,不即見,敕門曰:「行經日未還。」寔留住彌日,而故云未還。寔謂從者曰:「夫孝子事親,行不逾日而至〔一〕。今不歸,非孝子也。」暢聞之,即引俱入,知其異士也。既入見其母,結好而退。寔臨退,執暢手曰:「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幸俱生盛明之世,當垂名千載,不可徒存天壤之間,各遇當仁之功,勿相忘也。」歸舉孝廉,補尚書郎。西羌之難,王暢薦寔於執事,由是為匈奴中郎將。

  〔一〕 論語里仁曰:「子曰: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

  建康元年(甲申、一四四)

  春,尚書僕射黃瓊上疏曰:「臣聞古之帝王,莫不敬恭神明,劬勞農事,必躬郊廟之禮,親籍田之〔勤〕(勸)〔一〕,所以率先群萌,勉勸農功。昔宣王不籍千畝,虢公以為大譏〔二〕。伏惟陛下,遵稽古之鴻業,體虔肅以應天,順時奉元,懷柔百神。雖詩詠成湯,書美文王,誠不能加。今廟祀適訖,而祈穀方至,恐左右忠孝不欲屢勞聖躬,以為親耕可廢。臣聞先王制典,籍田有日,司徒咸戒,司空除壇,所以迎氣東郊〔三〕,以應時風。伏願陛下率群后,冕旒三推〔四〕,則和澤滂流,蒼生有賴。」上從之。

  〔一〕 據范書黃瓊傳改。

  〔二〕 國語周語曰:「宣王即位,不籍千畝,虢文公諫曰:『不可!夫民之大事在農,上帝之粢盛於是乎出,民之蕃庶於是乎生,事之供給於是乎在,和協輯睦於是乎興,財用蕃殖於是乎始,敦龐純固於是乎成,是故稷為大官。今天子欲修先王之緒,而棄其大功,匱神乏祀而困民之財,將何以求福用民?』王不聽。三十九年,戰于千畝,王師敗續于姜氏之戎。」

  〔三〕 國語周語虢文公諫宣王時曰:「先時九日,太史告稷曰:『

  自今至于初吉,陽氣俱蒸,土膏其動,弗震弗渝。脈其滿眚,穀乃不殖。』稷以告王曰:『史帥陽官以命我司事,曰距今九日,土其俱動,王其祗監農不易。」王乃使司徒咸戒公卿百吏庶民,司空除壇于籍,命農夫咸戒農用。」又禮記月令曰:「立春之日,天子親帥三公、九卿、諸侯、大夫,以迎春東郊。」

  〔四〕 禮記月令曰:孟春之月,「天子親載耒耜,躬耕帝籍。天子三推,三公五推,卿諸侯九推。」注曰:「推謂伐也。」

  夏四月辛巳,立皇子炳為皇太子。大赦天下。賜男子爵各有差。

  上使中常侍高梵迎太子,不齎詔書,直詣承光宮,以車載太子出。太子太傅杜喬不能止,不知所為。御史种暠適至,橫劍當車曰:「太子國之儲貳,〔民〕(巨)命所繫〔一〕。常侍來無詔書,何得將太子去!安知常侍非姦邪?今日之事,有死而已。」梵不敢爭,遣詣尚書,得報,乃聽。太子既至,上嘉暠持重,稱善者良久。

  〔一〕 據鈕永建校改。

  秋八月,徐、揚州盜賊群起,遣御史中丞馮放督州郡兵討之〔一〕。

  〔一〕 范書順帝紀作「馮赦」。惠棟曰:「滕撫傳:九江范容、周生等相聚反亂,屯據歷陽,為江淮巨患。遣御史中丞馮緄將兵,督揚州刺史燿、九江太守鄧顯討之。案此則馮赦當作馮緄。袁宏紀作馮放,亦誤。」惠說是。通鑑即作「馮緄」。

  庚午,帝崩于玉臺。遺詔:「無起寢廟,衣皆以故,珠玉玩好皆不得下。」

  是日,太子即皇帝位,年二歲。太后臨朝,以太尉趙峻錄尚書事。

  九月丙午,葬孝順皇帝于憲陵。尚書欒巴坐諫作陵不欲壞民冢下獄,免為庶人。

  丙午〔一〕,京都地震。詔公卿、持進、校尉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

  〔一〕 范書作「是日」。時除京師外,太原、雁門亦地震。

  皇甫規對策曰:「陛下聖德欽明,聞災責躬,咨〈言差〉群僚,招延敢諫。臣得踐天庭,承大問,此誠臣寫憤畢命之期也。臣伏見孝順皇帝初勤王事,綱紀四方,天下欣然,幾以獲治。自後中常侍、小黃門凡數十人,同氣相求,如市賈焉。競思作變,導上以非,因緣嬖幸,受賂賣爵,分贓解罪,以攘天威。公卿已下,至於佐吏,交私其門,終無紀極。頑凶子弟,布列州郡,并為豺狼,暴虐群生。天下擾擾,從亂如歸,至令風敗俗壞,招災致寇。今宜庭問百寮,常侍以下尤無狀者,亟便絀遣,與眾共之,披埽其黨,蕩滌其賄,以答天誡。大雅曰:『敬天之怒,無敢戲豫。』此之謂也。大將軍、河南尹,處周、邵之任,為社稷之鎮,加與王室舊有姻族,今日立號,雖尊可也。而天下區區,願其霈然增脩謙節,省去游娛不急之費,減廬第無益之飾,近儒術考論經書,輔佐日月,宜有至效。夫〔君〕(朝)者〔一〕,舟也;民者,水也;朝之群臣,乘舟人也。大將軍兄弟,操楫者也。雖曰眾也,在所欲之。苟能卒志畢力,守遵常軌,以度元元,所謂福也;或乃怠弛中流,而捐楫放棹,將淪波濤,歸咎受愆,可不慎乎!臣生長邊遠,希步紫庭〔二〕,怖慴失守,言不盡心。」梁冀忿其間己,以規對下第。拜郎中,託疾免歸。

  〔一〕 語出荀子王制篇。其文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則載舟,水則覆舟。」亦見孔子家語。范書正作「君」,故據改。

  〔二〕 文選宋孝武宣貴妃誄李善注曰:「王者之宮,以象紫微,故謂宮中為紫禁。」王宮亦稱紫宮、紫庭,其意一也。

  冬十一月,九江盜賊徐鳳稱上將軍〔一〕殺掠吏民。

  〔一〕 范書沖帝紀作「無上將軍」。

  己酉,令郡國死罪繫囚減死一等,徙邊戍。

  於是殤帝廟次在順帝下,鴻臚周舉議曰:「春秋魯閔公無子,庶兄僖公代立,躋僖公於閔公上,孔子譏之〔一〕。經書曰:『大事于太廟,躋僖公。』傳曰:『逆祀也。』至定公正而下之,孔子是之。經曰:『從祀先公。』為萬代法也。殤帝在先,於親為父;順帝在後,於親為子。先後之義不可改,昭穆之序不可亂。」上不從〔二〕。

  〔一〕 文公二年左傳曰:「仲尼曰:『臧文仲作虛器,縱逆祀,祀爰居,三不知也。」禮記禮器曰:「孔子曰:『臧文仲安知禮?夏父弗忌逆祀而弗止也。』」

  〔二〕 范書周舉傳作「太后下詔從之」。按袁紀以梁太后詔系於永嘉元年五月,則范書遺漏「上不從」一事。

  舉字宣光,汝南汝陽人也。聰敏多識,善屬文。學者為之頌曰:「五經縱橫周宣光。」初辟司徒掾,稍遷〔并〕州刺史〔一〕。尚書令左雄薦舉為尚書。俄而雄為司隸,詔書選武猛任將帥者,選故冀州刺史馮直。直卒坐罪減死,又無猛驗,舉劾奏雄。後復為尚書令,雄謂舉曰:「詔書使我選武猛,不使選清高。」舉曰:「詔書選武猛,不使君選貪汙也。」雄曰:「進君實所以自伐也。」舉曰:「昔趙宣子任韓厥為司馬,厥以軍法戮宣子僕。宣子謂大夫曰:『可賀我矣!選厥也,任其事。』〔二〕今君不以舉之不才,誤升諸朝,不敢阿君,以為君羞,不悟君之與宣子殊也。」雄謝而服之〔三〕。舉公亮不撓,皆此類也。

  〔一〕 據范書周舉傳補。

  〔二〕 見國語晉語五。

  〔三〕 范書左雄傳曰:「舉故冀州刺史馮直,以為將帥。而直嘗坐臧受罪,舉以此劾奏雄。雄悅曰:『吾嘗事馮直之父,而又與直善。今宣光以此奏吾,乃是韓厥之舉也。」由是天下服焉。明年,坐法免,後復為尚書。」與袁紀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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