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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周天游輯注]

  劉玄傳

  0九八 時聖公聚客〔一〕,家有酒,請游徼飲。賓客醉歌,言:「朝亨兩都尉,游徼後來,用調羹味。」游徼大怒,縛捶數百。(姚。汪。俊。鈴木)──范書本傳注 ○ 御覽卷八四六

  〔一〕 劉玄字聖公,弟為人所殺,時結客欲報怨。

  0九九 符訾〔一〕(姚。汪)──范書本傳注

  〔一〕 范書本傳曰:「王莽末,南方饑饉,人庶群入野澤,掘鳧茈而食之。」天游按:又東觀記作『鳧茈』,即荸薺也。符訾,異名也。

  一00 牧欲北歸隨,武等復遮擊之,鉤牧車屏泥,刺殺其驂乘,然不敢殺牧也〔一〕。(姚。汪)──范書本傳注

  〔一〕 時王匡、馬武等共聚綠林,荊州牧發奔命二萬攻之,匡、武大破牧軍。

  一0一 張印〔一〕。(姚。汪)──范書本傳注

  〔一〕 范書作「張卬」。袁紀一作「張斤」,一作「張邛」。東觀記與范書同。通鑑考異以為當從范書。

  一0二 馬禍也〔一〕。時更始失道,將亡之徵。(姚。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 更始自洛陽徙都長安,初發,馬驚,觸北宮門,三馬皆死。

  劉盆子傳

  一0三 呂母子名育,為游徼,犯罪。(姚。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0四 赤眉入安定、北地,逢大雪,坑谷皆滿,多凍死〔一〕。(汪)──御覽卷一二

  〔一〕 建武二年初事。

  一0五 赤眉從澠池,自利陽南欲赴宜陽。(汪)──水經注卷一六穀水注

  王郎傳

  一0六 鄧蒲〔一〕。(汪)──范書本傳注

  〔一〕 范書作「鄧滿」。更始二年,光武納耿純之策,留蒲圍鉅鹿,自率精兵直取邯鄲。

  隗囂傳

  一0七 囂以杜陵人王元為大將軍〔一〕。(姚。汪)──姚輯

  〔一〕 不詳所出,俟考。

  一0八 遵降,封上雒侯〔一〕。(姚。汪)──范書本傳注

  〔一〕 遵,王遵,隗囂部將,霸陵人。

  公孫述傳

  一0九 公孫述補清水長。太守以其能,使兼治五縣。政事循理,姦盜不發,郡中謂有神明。(姚。汪。鈴木)──類聚卷五0 ○ 御覽卷二六七

  宗室四王三侯傳

  一一0 〔齊〕武王縯〔一〕,字伯升,世祖之長兄也。〔剛毅〕慷慨〔二〕,有大節。進圍宛城中,自號天柱大將軍〔三〕。王莽素聞其名,大震懼,使長安中宮署及天下鄉亭皆畫伯升像於塾〔四〕,旦起射之。(汪。鈴木)──御覽卷二七九 ○ 書鈔卷七0

  〔一〕 據袁、范二書補。

  〔二〕 據書鈔卷七0補。

  〔三〕 袁紀、范書均作「柱天」。

  〔四〕 范書「宮」作「官」,是。汪輯「塾」作「埻」。按說文、廣韻,埻亦通塾,或作「射臬」解,或作「的」解,均系靶子之意。時於諸官署及鄉亭之門側堂畫伯升像以為箭垜而射之。

  一一一 〔北海靜王興遷弘農太守〕〔一〕,縣吏張申有伏罪,興收申案論,郡中震慄。時年旱〔二〕,分遣文學循行屬縣,理冤獄,宥小過,應時甘雨降澍。(姚。汪)──范書本傳注 ○ 書鈔卷七五

  〔一〕 據書鈔卷七五補。又范書「靜」作「靖」,續書恐誤。

  〔二〕 書鈔卷七五作「明年旱」。

  一一二 北海靖王興子敬王睦〔一〕,少好學聰敏,既敦經術。性孝友,篤於骨肉,靖王薨,推物與諸弟。(姚。汪。鈴木)──書鈔卷七0(三)

  〔一〕 書鈔三引,一引「睦」作「瞻」,非。

  一一三 「是吾幼時狂惷之行也。」〔一〕(汪)──范書本傳注

  〔一〕 初睦謙恭好士,聲價日廣。永平中,法憲頗峻,睦遂謝絕賓客以避禍,故對進京使者作此語。

  一一四 阜、賜移書於良〔一〕,曰:「老子不率宗族,單蔥騎牛哭且行,何足賴哉!」(姚。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 阜,甄阜,莽前隊大夫;賜,梁丘賜,前隊屬正。時趙孝王良從漢軍至小長安,兵敗,妻及二子皆死。

  一一五 趙王良玄孫乾,坐為大喪服白衣步出,詣闕〔一〕。(鈴木)──書鈔卷七0

  〔一〕 范書本傳曰:「趙相奏乾居父喪,私聘小妻,又白衣出司馬門,坐削中丘縣。」疑此引有脫文。

  一一六 侯等助祭明堂,以例益戶二百。敞以有行義,拜為廬江都尉〔一〕。(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 時敞推父時金寶財產與昆弟,荊州刺史上其義行,故拜。敞,城陽恭王祉之父。

  一一七 王莽時,諸劉抑廢,為郡縣所侵。蔡陽國釜亭候長醉訽更始父子張〔一〕,子張怒,刺殺亭長。後十餘歲,亭長子報殺更始弟騫。賜兄顯欲為報怨,賓客轉劫人,發覺,州郡殺顯獄中。賜與顯子信結客陳政等九人,燔燒殺亭長妻子四人。(姚。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 「訽」本作「詢」,據點校本范書校勘記、姚輯鈔本蔡元培按語逕改。

  一一八 慶字翁敖〔一〕。(汪)──范書本傳注

  〔一〕 慶,成武孝侯順之父。

  一一九 憲字翁君〔一〕。(汪)──范書本傳注

  〔一〕 憲,順陽懷侯嘉之父。

  李通傳

  一二0 守居家〔一〕,與子孫尤謹,閏門之內,如官廷也。(姚。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 守,李通之父,為王莽宗卿師。

  一二一 先是李通同母弟申徒臣能為醫〔一〕,難使,伯昇殺之。上恐其怨,不欲與軼相見。軼數請,上乃強見之。軼深達通意,上乃許往。意不安,買半臿佩刀懷之。至通舍,通甚悅,握上手,得半臿刀,請上曰:「一何武也?」上曰:「蒼卒時,以備不虞耳。」(姚。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 袁紀及東觀記李通傳并作「申屠臣」,東觀記光武帝紀作「公孫臣」。天游按:潛夫論志氏姓曰:「信都者,司徒也。俗間音不正,曰信都,或曰申徒,或曰勝屠,然其本為一司徒耳。」又風俗通義校釋佚文曰:「(申徒氏)本申屠氏,隨音改為申徒氏。」則「申徒臣」即「申屠臣」,作「公孫臣」,非。

  一二二 李通字次元,為光祿勳。時上征討四方,令通居守京師,撫百姓,治宮室,起學宮。(姚。汪。鈴木)──書鈔卷五三

  王常傳

  一二三 王常字顏卿,拜橫野大將軍,位次九卿,〔與〕諸將絕席〔一〕。引兵擊高峻。(姚。汪。鈴木)──書鈔卷六四

  〔一〕 據汪輯補。

  鄧晨傳

  一二四 為常山太守。上發兵信都,晨欲固從〔一〕,上曰:「卿以一身助我,不如以一郡為我北州主人也。」(姚。汪。鈴木)──書鈔卷七四

  〔一〕 「晨」原誤作「農」,逕改。

  一二五 鄧晨拜中山太守,清約,吏民稱之,常為冀州高第。(姚。汪。鈴木)──書鈔卷七六

  一二六 徙汝南太守,興鴻郤陂,益地數千頃,溉道饒足。(姚。汪。鈴木)──書鈔卷七四

  來歙傳

  一二七 來歙擊隗囂,至略陽城〔一〕。大戰登城,相射弓弩盡,乃發屋斷木為箭。(姚。汪。鈴木)──書鈔卷一二五 ○ 御覽卷三四九

  〔一〕 范書本傳下作「斬囂守將金梁,因保其城。囂大驚曰:『何其神也!』乃悉兵數萬人圍略陽,斬山築堤,激水灌城,歙與將士固死堅守」云云,疑二引多有脫文。

  鄧禹傳

  一二八 鄧禹字仲華,拜前將軍,持節分精吏士三萬人,自箕關入攻河內都尉,破之,獲輜重車千餘乘。(鈴木)──書鈔卷六四

  一二九 孝明皇帝以禹先帝名臣,拜太子太傅,進見東宮,甚優寵。(姚。汪。鈴木)──書鈔卷六五

  寇恂傳

  一三0 上欲定河內,謂鄧禹曰:「朕有河內,猶高祖有關中,非蕭何誰能鎮之?為吾舉如蕭何者。」禹曰:「寇恂文武兼備,有御眾之才,非此子莫可使也。」(姚。汪。鈴木)──書鈔卷七五

  一三一 恂為河內太守,〔移書屬縣,講兵肄射〕〔一〕,伐淇園之竹以治矢百餘萬,又養馬二千匹。(姚。汪。鈴木)──書鈔卷七四 ○ 事類賦注卷一三

  〔一〕 據事類賦注卷一三補。

  一三二 恂為潁川太守,誅討賊盜,政教施行,郡中無事,修禮樂教授。(姚。汪。鈴木)──書鈔卷七四

  一三三 寇恂為潁川太守。時有豆生於郡界,收得十餘萬斛,以給諸營。(姚。汪。鈴木)──書鈔卷七五

  一三四 寇恂為潁川太守,盜賊不敢入界。(姚。汪。鈴木)──書鈔卷七五

  一三五 寇恂為潁川太守。又拜汝南太守。城門不閉,盜賊不起,向風而治之。(鈴木)──書鈔卷七五

  一三六 入為執金吾。潁川盜賊群起,上謂恂曰:「獨卿能平之耳。」恂至潁川,盜賊悉降,百姓遮曰:「吾願借寇君一年。」(姚。汪。鈴木)──書鈔卷七六

  馮異傳

  一三七 殷建〔一〕。(汪)──范書本傳注

  〔一〕 范書本傳作「段建」。東觀記與續書同。建乃馮異所薦,以為掾吏。

  一三八 異敕吏士,非交戰受敵,常行諸營之後,相逢引車避之,由是無爭道變鬬者也。(姚。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 御覽卷二七五

  一三九 茅丹〔一〕。(汪)──范書本傳注

  〔一〕 范書本傳作「芳丹」。丹乃赤眉失敗後割據新豐者。

  一四0 安定屬國人,本屬國降胡也〔一〕。居參巒青山中,其豪帥號「肥頭小卿」。(汪)──范書本傳注

  〔一〕 時馮異進軍義渠,青山胡降,當非專指某人而言。

  岑彭傳

  一四一 時更始尚書令謝躬將六將軍屯鄴,兵橫暴,為百姓所苦。上先遣吳漢往收之,故拜彭為刺姦將軍。(姚。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四二 彭鎮河內,馮異先攻洛陽,朱鮪大出軍,欲擊彭。時天霧,鮪以為彭已去,令其兵皆獲黍。彭乃進擊,大破之。(姚。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四三 彭南擊荊州,至成安、昆陽、犨、葉、舞陽、堵陽、平氏、棘陽、胡陽,處處皆破其屯聚。(姚。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四四 奉令候伏道旁,見車騎一日不絕,歸語奉,奉遂夜遁〔一〕。(姚。汪)──范書本傳注

  〔一〕 時光武自將擊鄧奉,至葉,車騎不得前。岑彭遂擊破奉,追至堵陽。

  一四五 辛臣為戎作地圖,圖彭寵、張步、董憲、公孫述等所得郡國,云洛陽所得如掌耳〔一〕。(汪)──范書本傳注

  〔一〕 時岑彭圍黎丘,田戎欲降,辛臣遂作圖以勸阻之。

  一四六 張隆遣子曄將兵詣彭助征伐,上以曄為率義侯〔一〕。(姚。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 時岑彭屯兵津鄉,移檄江南,班行詔命。桂陽太守張隆遣使貢獻,且命子將兵助征伐。

  一四七 以縑盛土為堤〔一〕。(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 時岑彭圍隗囂西城,壅谷水灌之。

  一四八 時天東風,其欑柱有反把,鉤奇船不得去〔一〕。(汪)──范書本傳注

  〔一〕 建武十一年春,岑彭擊蜀,偏將軍魯奇應募乘船直攻浮橋,死戰破敵。

  賈復傳

  一四九 右驂〔一〕。(汪)──范書本傳注

  〔一〕 時光武在河北,署復為破虜將軍督盜賊。然復馬羸弱,故光武解驂馬以賜之。范書作「左驂」,而東觀記同續書。

  吳漢傳

  一五0 (雒縣)〔南陽〕人韓鴻為謁者〔一〕,使持節降河北,拜除二千石。(汪)──范書本傳注

  〔一〕 據點校本范書校勘記改。汪輯作「洛陽」,亦非。時鴻見漢甚悅,承制拜為安樂令。

  一五一 時道路多饑人,來求食者似儒生,漢召之,故先為具食。(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五二 攻薊,誅王郎大將趙閎等。(姚。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五三 時上使漢等將突騎,揚兵戲馬,立騎馳環邯鄲城,乃圍之。(姚。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五四 吳漢為大將軍,持節發突騎。更始幽州牧苗曾不肯應調,漢斬曾,威震州郡,將其兵詣上。(姚。汪。鈴木)──書鈔卷五一

  一五五 時岑彭已在城中,將躬詣傳舍,馳白漢。漢至,躬在彭前伏,漢曰:「何故與鬼語!」遂殺之。(姚。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五六 從擊銅馬、重連、高胡,皆破之。(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五七 漢躬被甲拔戟,令諸部將曰:「聞雷鼓聲,皆大呼俱進,後至者斬!」遂鼓而進之。(姚。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五八 長垣〔一〕。(姚。汪)──范書本傳注

  〔一〕 范書作「長直」。時漢北擊清河諸義軍。李賢曰:「長垣,縣名,在河南,不得言北擊,而范書作『長直』,當是賊號,或因地以為名。」又東觀記亦作「長垣」,誤。

  一五九 劉禹〔一〕。──范書本傳注

  〔一〕 范書作「劉尚」,乃漢所部副將,即武威將軍也。時將萬餘人屯於江南。東觀記同續書,恐非。

  一六0 吳漢嘗出征,妻子在後買田業。漢還,讓之曰:「軍師在外,吏士不足,何多買田宅乎?」遂盡分以與昆弟外家。(姚。汪。鈴木)──類聚卷六四

  一六一 上即位,漢為大司馬。海內無事,乃得安。其性忠厚,篤於事上〔一〕。(姚。汪。鈴木)──書鈔卷五一

  〔一〕 此引下汪輯據書鈔卷七八又引曰:「吳漢為洛陽令,病卒,百姓哀痛,老小隨車,晝夜號泣。」天游按:此乃王渙事跡,陳、俞本誤作「吳漢」,姚、汪均依之,且云:「時官大司馬安得為令!此豈又一吳漢耶?」甚謬。今依孔本入王渙傳。

  蓋延傳

  一六二 並與狐奴令王梁同勸寵〔一〕。(姚。汪)──范書本傳注

  〔一〕 寵,彭寵,漁陽太守。延與吳漢、王梁謀歸光武,故並勸寵。

  一六三 時劉永別將許德據襄邑,延攻而拔之。(姚。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六四 萌攻延,延與戰,破之。詔書勞延曰:「龐萌一夜反畔,相去不遠,營壁不堅,殆令人齒欲相擊,而將軍有不可動之節,吾甚美之。」〔一〕(汪)──范書本傳注

  〔一〕 范書本傳作「引軍襲敗延,延走,北渡泗水,破舟楫,壞津梁,僅而得免」。與此大異,東觀記同續書。

  一六五 視事四年,人敬其威信〔一〕。(姚。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 時延拜左馮翊。惠棟曰:「袁宏紀『延為京兆尹,事多犯法』。華嶠書亦云『延代鮮于褒為馮翊,多非法』。續書所載非實錄也。宏以為京兆尹,亦訛。」惠說是。

  陳俊傳

  一六六 銅馬所過虜掠,(王)〔陳〕俊言於上曰〔一〕:「宜捨輕兵出賊前,使百姓各堅壁,以絕其食,可不戰而殄也。」上然之,遣俊將輕騎,馳出賊前。視民保壁者,敕令固守,散在野者,因掠取之。賊至無所得,遂散敗。及軍還,上謂俊曰:「困此虜者,將軍策也。」(汪)──御覽卷四四九

  〔一〕 據范書本傳改。汪輯作王俊傳,甚失考。

  一六七 陳俊為琅邪太守,撫恤貧弱,表有行義,百姓錄之〔一〕。(姚。汪。鈴木)──書鈔卷七四

  〔一〕 、姚、汪二輯「錄」作「歌」,范書亦然,當是。

  臧宮傳

  一六八 臧宮字君公〔一〕,時為左中郎將,擊武陵賊〔二〕,降之。凡所將兵二十餘年,以信謹質朴,故常見用。(鈴木)──書鈔卷六三

  〔一〕 按東觀記、袁紀、范書均作「字君翁」,此作「字君公」,誤。

  〔二〕 范書作「武谿賊」。天游按:武谿屬武陵郡,水名。水經注作「潕溪」。李賢曰:「土俗『潕』作『武』。」

  耿弇傳弟國 國子秉 國弟子恭

  一六九 耿弇字伯昭,扶風人。少學詩禮,見郡督尉試騎士,建旗鼓,肄馳騁,由是心善將率。(汪。鈴木)──御覽卷三0九

  一七0 弇還檄與況,陳上功德,自嫌年少,恐不見信,宜自來。況得檄立發,至昌平見上。(姚。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七一 弇歸〔一〕,主人食未已,薊中擾亂,上駕出南城門,頗遮絕輜重,城中相掠。弇既與上相失,以馬與城門亭長,乃得出。(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 時弇從光武北到薊,忽聞邯鄲兵至,光武南奔,遂相失。

  一七二 光武初見弇言〔一〕,起坐曰:「卿失言,我斬卿。」弇曰:「大王哀厚弇如父子,故披赤心,為大王陳事。」上曰:「我戲卿耳。」(姚。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 光武居邯鄲,晝臥溫明殿。弇請閒進說,願歸幽州,益發精兵,待機以圖天下。

  一七三 後上聞弇為張步所攻,欲自往。陳俊曰:「步兵盛,可且閉營,待上至。」弇曰:「上且到,臣子當擊牛釃酒,以待百官,反欲以賊虜遺君父邪!」遂合戰,破之。(汪。鈴木)──御覽卷三0九

  一七四 耿國字叔廉〔一〕,為黃門郎給事中,疏敏有識。于時見問,常多合意,上以為能。(姚。汪。鈴木)──書鈔卷五八

  〔一〕 范書本傳作「叔慮」,初學記卷一二引續書與之同。然東觀記作「叔憲」。三載各異,未知孰是。

  一七五 耿國字叔慮,為大司農,曉邊事,能論議,數上便宜事,天子器之。(姚。汪。鈴木)──初學記卷一二 ○ 御覽卷二三二

  一七六 耿秉字伯初,為謁者僕射。每公卿會議,常引秉上殿,訪以邊事〔一〕。(姚。汪。鈴木)──書鈔卷六二

  〔一〕 姚、汪二輯尚引曰:「永平中,召秉詣省闥,問前後所上便宜方略。」乃姚之駰據范書以補卷六二所引之闕,書鈔并無此引,故刪。

  一七七 耿恭字伯宗,為戊己校尉,屯後王部金蒲城。謁者關寵為戊己校尉,屯前王部柳中城。(姚。汪。鈴木)──御覽卷一九二

  一七八 匈奴破(離)〔殺〕後王安得〔一〕,攻金滿城〔二〕。耿恭以毒藥傅矢,傳語匈奴,漢家箭神,中其瘡者必有異。因發弩射之,虜中矢者視瘡皆沸,並大驚,相謂曰:「漢兵神,真可畏也。」遂解去。(汪)──事類賦注卷一三

  〔一〕 據范書本傳改。

  〔二〕 當是金蒲城之誤。

  一七九 耿恭奔疏勒,軍吏范羌迎之,天雪一丈,道不通人。(鈴木)──書鈔卷一五二

  一八0 耿恭在疏勒,得出至玉門,唯餘十三人,衣履穿決,形容枯槁。郎將鄭眾為恭以下沐浴,易衣冠。(汪。鈴木)──御覽卷三九五

  一八一 耿恭字伯宗,遷長水校尉。西羌反,恭上疏陳方略,詔問狀。後遣恭將五校尉禦之〔一〕。(姚。汪。鈴木)──書鈔卷六一

  〔一〕 范書本傳作「將五校士三千人」。

  祭遵傳從第彤

  一八二 上幸廣陽城門,設祖道,閱過諸將,以遵新破漁陽,令最在前。(姚。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八三 祭彤除偃師長,視事五年,縣無盜賊,州課第一。遷襄賁令。時盜賊抄掠,彤到官,誅〔鋤〕姦猾〔一〕,縣界清淨。詔書增秩一等,賜縑百疋〔二〕,冊書勉勵。(姚。汪。鈴木)──類聚卷五0 ○ 書鈔卷七八 御覽卷二六七

  〔一〕 據書鈔卷七八補。

  〔二〕 書鈔卷七八「縑」作「絹」。

  一八四 祭彤字次孫,為太僕卿。朝廷聞彤素清有道,而衣無副,有功效拜之日,賜錢百萬,馬三匹,衣被刀劍,下至桮案什物。上常歎之,以為任大之臣也。(姚。汪。鈴木)──書鈔卷五四 ○ 初學記卷一二

  任光傳

  一八五 光武師薊,南行,太守任光開門出迎〔一〕。──廣韻卷四

  〔一〕 光時任信都太守。

  李忠傳

  一八六 高密中尉〔一〕。(姚。汪)──范書本傳注

  〔一〕 李忠父所任之職。范書本傳作「都尉」。李賢曰:「東觀記、續漢書并云『中尉』。又郡國志高密,侯國。百官志皇子封,每國傅、相各一人,中尉一人,比二千石,職如郡都尉,主盜賊。高密非郡,為『都』字者誤。」

  一八七 李忠字仲都,東萊人。從光武攻下屬縣,至苦陘。上會諸將問所得,忠獨不掠財物。(鈴木)──書鈔卷三八

  一八八 李忠字仲都,為丹陽太守。越地不好學,無嫁娶禮儀,忠乃立學校,習婚姻禮儀,墾田土,招流民,奏課第一。(姚。汪。鈴木)──書鈔卷七六

  耿純傳孫騰

  一八九 皆衣縑襜褕絳衣〔一〕。(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 時純率宗族賓客二千餘人,衣此以迎光武。

  一九0 青犢等眾在射犬,世祖引兵將擊之。耿純軍在前,賊忽夜攻純,雨射營中。純勒部曲不動,選敢死二千人,俱持強弩,各傅三矢,使銜枚間行,繞出賊後,齊聲呼譟,強弩並發,賊眾驚走。(鈴木)──書鈔卷一二五

  一九一 紺〔一〕。(汪)──范書本傳注

  〔一〕 范書作「細」,乃真定王劉楊之從兄,擁兵萬餘人,與楊欲脫離光武自立。光武遣純以計誘殺之。

  一九二 純為東郡太守,〔在郡四歲,抑強扶弱,令行而禁止〕。〔一〕免官歸第。上道過東郡,百姓老少數千人隨車駕涕泣云:「願留耿君。」(姚。汪。鈴木)──書鈔卷七六 ○ 又卷七五

  〔一〕 據書鈔卷七五補。又「東郡」之「郡」皆誤作「都」,逕改。

  一九三 六年,上令諸侯就國,純上書自陳,前在東郡案誅涿郡太守朱英親屬,今國屬涿,誠不自安。制書報曰:「侯前奉公行法,朱英久吏,曉知義理,何時當以公事相是非!然受堯舜之罰者不能愛己也。已更擇國土,令侯無介然之憂。」乃更封純為東光侯。(姚。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九四 耿純字伯山,拜太中大夫。威信著於衛地。東郡盜賊起,與大兵會東郡。聞純入界,盜賊皆詣純請降,大兵不戰而還。(姚。汪。鈴木)──書鈔卷五六

  一九五 封騰高亭侯〔一〕。(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 建初中,純嫡孫盱死,無嗣,遂封盱弟騰。

  朱祐傳

  一九六 祐至南巒,為賊所傷,上親候視之。(姚。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景丹傳

  一九七 南巒賊迎擊上營,得上鼓車輜重數乘〔一〕。(姚。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 南巒賊,范書作王郎將兒宏等軍。時光武敗危,丹縱突騎大破兒宏軍。

  一九八 將營兵,西到弘農〔一〕。(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 時蘇況破弘農,丹病,光武以丹陝人,且富威名,強令起領郡事。

  王梁傳

  一九九 王梁字君嚴。赤伏符曰:「王梁作玄武。」〔一〕玄武,水神;大司空,水土之官也。於是拜梁為大司空。(姚。汪。鈴木)──類聚卷四七

  〔一〕 符文「作」上本有「主衛」二字,時梁為野王令,光武又以野王本衛地徙,亦為任梁大司空之重要原因。類聚略之。

  杜茂傳

  二00 降其渠帥大將軍杜猛、持節光祿大夫董敦等〔一〕。(姚。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 時茂與王梁擊五校義軍。姚輯入王梁傳。

  馬武傳

  二0一 上嘗歷問功臣:「諸君不遭際會,自度能何為乎?」馬武曰:「臣以勇武,可守尉督盜賊。」上笑曰:「且勿為盜賊,自致亭長斯可也。」(姚。汪。鈴木)──書鈔卷七七

  竇融傳弟友子固 曾孫憲 曾孫萬全子章

  二0二 寧武男〔一〕。(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 王莽居攝中,融以軍功得封。范書作「建武男」。東觀記同續書。

  二0三 虞封〔一〕。(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 封,竇融之司馬。時隗囂反,道隔絕,封受融弟友所遣,間行通書光武。范書作「席封」,未知孰是。鈴木輯稿作「司馬虎」,非。

  二0四 竇固字孟孫,為衛尉卿。兩宮宿衛,見重當時,仁厚謙恭,甚有名稱。(汪。鈴木)──御覽卷二三0

  二0五 竇固出塞至天山,斬首千餘級。(汪。鈴木)──御覽卷五0

  二0六 將軍竇憲出雞鹿山。(鈴木)──初學記卷八

  二0七 憲奪沁水公主園田。上幸公主園,覺之,問憲,憲又上言借之也〔一〕。(汪)──汪輯

  〔一〕 不詳所出,恐系據范書誤入。

  二0八 竇章居貧蔬食,講讀不輟。太僕鄧康重章學行。是時學者稱東觀為老氏藏室,道家蓬萊山。康薦章入東觀,為校書郎中。──職官分紀卷一六

  馬援傳子光 兄子嚴

  二0九 援過北地任氏畜牧。自援祖賓,本客天水。父仲,又嘗為牧師令。是時員為護苑使者,故人賓客皆依援。(姚。汪。鈴木)──范書本傳注

  二一0 勃能說韓詩〔一〕。(汪)──范書本傳注

  〔一〕 勃,朱勃,援之邑人。早慧,時援裁知書,見之自失。後援卒,遇讒,勃詣闕上書,為之訟冤。

  二一一 馬光字叔山,為衛尉卿。上以光謹敕小心,周密畏慎,特親異之。(汪。鈴木)──御覽卷二三0

  二一二 馬嚴字威卿,拜御史中丞,賜冠幘衣服車馬。嚴舉劾案章,申明舊典,奉法察舉,無所迴避,百僚憚之。(姚。汪。鈴木)──初學記卷一二 ○ 御覽卷二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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