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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策卷三  秦一

 

      鮑本秦 蘇、張說,外自弘農故關以西,京兆、扶風、馮翊、北地、上郡、西河、安定、天水、隴西皆秦地。南有巴、蜀、廣漢、犍為、武都,西有金城、武威、張掖、酒泉、燉煌,又西南有牂牁、越嶲、益州,皆屬焉。

  衛鞅亡魏入秦

  衛鞅〔一〕亡魏入秦〔二〕,孝公以為相,封之於商〔三〕,號曰商君。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四〕,公平無私,罰不諱強大〔五〕,賞不私親近〔六〕,法及太子〔七〕,黥劓其傅〔八〕。期年之後,道不拾遺〔九〕,民不妄取〔一0〕,兵革〔一一〕大強,諸侯畏懼。然刻深寡恩〔一二〕,特以強服之耳。

  〔一〕 鮑本衛之庶孽公子,姓公孫氏。

  〔二〕 姚本衛鞅,衛公子叔痤之子也。痤仕魏,相惠王。痤病,惠王視之曰,「若疾不諱,誰可與為國者」?痤曰,「臣庶子鞅可也」。王不聽。又曰,「王若不能用,請殺之,無令他國得用也」。鞅由是亡奔秦,秦孝公封之於商,曰商鞅。衛公之後孫也,或曰公孫鞅也。 鮑本鞅事魏相公叔痤為庶子,見魏策。正曰:此據史。愚謂,公孫,衛之公孫也。庶孽公子,恐非。蓋因為中庶子而生此文。

  〔三〕 鮑本屬弘農。補曰:盧藏用後語注,今商州上洛之地。又見後章注。

  〔四〕 姚本至,猶大也。 鮑本至,猶極。

  〔五〕 桃本諱,猶辟也。詩云,仲山甫不辟強禦,不侮鰥寡。此其一隅也。 鮑本諱,猶避也。強宗大族。

  〔六〕 姚本私,猶曲也。

  〔七〕 姚本太子卒為惠王。

  〔八〕 姚本太子犯法,刑之不赦,故曰「法及太子」,并罪其傅。刻其顙,以墨實其中,曰黥;截其鼻,曰劓也。 鮑本墨涅其顙,曰黥;截鼻,曰劓。太子犯法,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

  〔九〕 姚本遺物在道,不敢拾也。

  〔一0〕姚本民非其物,不敢取也。

  〔一一〕姚本革,猶甲也。 鮑本革,甲也,以革為札。

  〔一二〕姚本刻,急也;寡,少也;深,重也。言少恩仁也。 鮑本刻,猶深也。刻金木者,有深而已。


  孝公行之〔一〕八年,疾且不起,欲傳〔二〕商君〔三〕,辭不受。孝公已死,惠王代後〔四〕,蒞政有頃〔五〕,商君告歸〔六〕。

  〔一〕 姚本一本下有「十」字。

  〔二〕 姚本劉作「欲傅」。

  〔三〕 姚本傳,猶禪也。「傳」,或作「傅」也。 鮑本傳位與之。

  〔四〕 姚本惠王,孝公太子也。

  〔五〕 姚本蒞,臨也。有頃,言未久。 鮑本蒞,臨也。集韻,頃,少選。

  〔六〕 姚本懼惠王誅之,欲還歸魏也。 鮑本懼誅歸商。


  人說惠王曰:「大臣太重者國危,左右太親者身〔一〕危。今秦婦人嬰兒〔二〕皆言商君之法,莫言大王之法〔三〕。是商君反為主,大王更〔四〕為臣也。且夫商君,固大王仇讎也〔五〕,願大王圖之〔六〕。」商君歸還〔七〕,惠王車裂之,而秦人不憐〔八〕。

  〔一〕 鮑本君之身。

  〔二〕 鮑本集韻,女曰嬰,男曰兒。補曰:釋名,人始生曰嬰。嬰,胸前也。投之胸前乳養,故曰嬰。

  〔三〕 姚本莫,無也。

  〔四〕 鮑本補曰:更,平聲。

  〔五〕 鮑本「王」下有「之」字。○

  〔六〕 姚本圖,謀也。

  〔七〕 鮑本時自商欲歸魏,不得,故還秦。

  〔八〕 姚本商君懼誅,欲之魏,商人禁之曰,「商君之法急」。不得出,窮而還。一曰,魏以其譎公子卬而沒其軍,魏人怨而不納。故(曾下有「還而」字)惠王車裂之也。 鮑本無念之者。


  蘇秦始將連橫

  蘇秦始將連橫〔一〕說秦惠王曰:「大王之國,西有巴、蜀、漢中之利〔二〕,北有胡貉、代〔三〕馬之用〔四〕,南有巫山〔五〕、黔中之限〔六〕,東有肴、函之固〔七〕。田肥美,民殷富〔八〕,戰車萬乘,奮擊百萬〔九〕,沃野千里〔一0〕,蓄積饒多,地勢形便〔一一〕,此所謂天府〔一二〕,天下之雄〔一三〕國也。以大王之賢,士民之眾,車騎之用〔一四〕,兵法之教〔一五〕,可以并諸侯,吞天下〔一六〕,稱帝而治。願大王少留意,臣請奏其效〔一七〕。」

  〔一〕 姚本合關東從,通之於秦,故曰連橫者也。 鮑本文穎曰,關東為從,西為橫。孟康曰,南北為從,東西為橫。瓚曰,以利合曰從,以威勢相脅曰橫。正曰:高注,連關中之為橫,合關東之為從。大事記取。

  〔二〕 姚本利,饒也。 鮑本三郡並屬益州。

  〔三〕 鮑本胡,樓煩、林胡之類。集韻,貉似狐。代,幽州郡。

  〔四〕 姚本用,用武也。

  〔五〕 鮑本在南郡巫。補曰:正義云,夔州巫山縣。

  〔六〕 姚本皆有塞險要也,故曰「之限」也。 鮑本黔,故楚地。秦地距此二郡耳,故言「限」。秦昭三十年始定為黔中郡,後為武陵郡。見後志。補曰:大事記,今黔、辰、施、元等州。正曰:高注,皆有塞險,故謂「之限」。

  〔七〕 姚本肴,在澠池西。函關,舊在弘農城北門外,今在新安東。固,牢堅,難攻易守也。 鮑本始皇紀注,殽,二殽;函,函關也。在弘農。補曰:左氏,殽有二陵。杜注,在澠池縣西。函,見周策。

  〔八〕 鮑本殷,盛也。

  〔九〕 鮑本士之能奮擊者。

  〔一0〕姚本關中沃野千里,故田美民富。 鮑本沃,言其肥潤。

  〔一一〕姚本攻之不可得,守之不可壞,故曰形便也。 鮑本地勢與形便於攻守。

  〔一二〕姚本府,聚也。 鮑本言蓄聚之富,非人力也。

  〔一三〕鮑本物之雄者強。

  〔一四〕鮑本騎士之便馬者。

  〔一五〕姚本教,習也。

  〔一六〕姚本吞,滅也。

  〔一七〕姚本奏,事。效,驗也。 鮑本奏,進。效,功也。


  秦王曰:「寡人聞之,毛羽不豐滿者不可以高飛,文章〔一〕不成者不可以誅罰〔二〕,道德不厚者不可以使民〔三〕,政教不順〔四〕者不可以煩大臣〔五〕。今先生儼然不遠千里而庭教之,願以異日〔六〕。」

  〔一〕 鮑本文章,法令也。

  〔二〕 姚本文章,旌旟文章。青與赤謂之文,赤與白謂之章也。

  〔三〕 姚本厚,猶大也。

  〔四〕 鮑本逆人之心。

  〔五〕 姚本煩,勞也。 鮑本逆人心,則行之難,故大臣勞。

  〔六〕 姚本儼然,矜莊貌。不以千里之道為遠而來在秦庭,寡人願以他日敬承之也。 鮑本教之於廣庭。異,猶他也。俟成順然後承教,以此知為惠王初。補曰:史,時方誅商鞅,疾辯士弗用。


  蘇秦曰:「臣固疑大王之不能用也。昔者神農伐補遂〔一〕,黃帝伐涿鹿而禽蚩尤〔二〕,堯伐驩兜〔三〕,舜伐三苗〔四〕,禹伐共工〔五〕,湯伐有夏,文王伐崇,武王伐紂〔六〕,齊桓任戰而伯天下〔七〕。由此觀之,惡有不戰者乎〔八〕?古者使車轂擊馳〔九〕,言語相結〔一0〕,天下為一〔一一〕;約從連橫,兵革不藏;〔一二〕文士並飭〔一三〕,諸侯亂惑〔一四〕;萬端俱起,不可勝理〔一五〕;科條〔一六〕既備,民多偽態;書策稠濁〔一七〕,百姓不足;上下相愁,民無所聊〔一八〕;明言章理,兵甲愈起〔一九〕;辯言偉服,戰攻不息〔二0〕;繁稱文辭〔二一〕,天下不治;〔二二〕舌弊耳聾,不見成功;行義約信,天下不親〔二三〕。於是,乃廢文任武,厚養死士〔二四〕,綴甲厲兵,效勝於戰場〔二五〕。夫徒處而致利,安坐而廣地〔二六〕,雖古五帝、三王、五伯〔二七〕,明主賢君,常欲坐而致之,其勢〔二八〕不能,故以戰續之。〔二九〕寬則兩軍相攻,迫則杖戟相橦〔三0〕,然後可建大功〔三一〕。是故兵勝於外,義強於內〔三二〕;威立於上,民服於下。今欲并天下,凌萬乘,詘敵國〔三三〕,制海內,子元元〔三四〕,臣諸侯〔三五〕,非兵不可〔三六〕!今之嗣主〔三七〕,忽於至道,皆惛〔三八〕於教,亂於治,迷於言,或於語,沈於辯,溺於辭〔三九〕。以此論之,王固不能行也〔四0〕。」

  〔一〕 姚本神農,炎帝號也,少典之子也。補遂,國名也。續:後語,輔遂。

  〔二〕 姚本蚩尤,九黎民之君子(子,劉、錢作好兵)也。 鮑本涿鹿,屬上谷。蚩尤,九黎氏之後,事見史。

  〔三〕 姚本翼善傳聖曰「堯」。鮑本書止言憂之,豈嘗伐之而不服邪?正曰:書,放驤兜。又堯伐驩兜,禹伐共工,見荀子。此游士之辭。下言五帝、三王,不能坐而致地,故以戰續之,此不過欲售其攻戰之說耳。凡戰國言帝王事,類如此,皆不足辨。後放此。

  〔四〕 姚本仁聖盛明曰「舜」。驩兜、三苗皆國名。 鮑本國名,縉雲氏之後。正曰:事見書,不必泛引。

  〔五〕 姚本共工,官名也,霸於水火之間,任知訓(一無訓字)刑之後子孫也。 鮑本伐,乃流之。

  〔六〕 姚本夏桀為無道,故成湯伐之。崇侯虎為紂卿士,道紂為惡,故文王伐之。紂淫虐,故武王伐之。

  〔七〕 姚本齊桓公小白,僖公之子也。用兵戰而尚仁義,師諸侯朝天子,故曰「伯天下」。 鮑本任,猶用也。作內政,寄軍令是也。

  〔八〕 姚本惡,安也。

  〔九〕 鮑本轂,輻所湊也。相擊而馳,言其眾。補曰:轂擊,說見齊策。

  〔一0〕姚本錢、劉本無「語」字。 鮑本約親也。補曰:後語注,結,音吉,此古韻協也。下文悉然橫,黃;態,替;濁,〈歹厨〉玉反;聊,留;服,蒲北反;信,新;兵,聊莛反。

  〔一一〕姚本擊一也。兵車之轂比相當,馳傳言語相約結,使天下知同為一。

  〔一二〕姚本藏,戢也。

  〔一三〕姚本一作「飭」。〈食芳〉,巧也。 鮑本文,謂辨也。「〈食芳〉」,「飭」同。

  〔一四〕姚本惑,疑也。

  〔一五〕姚本理,治也。

  〔一六〕鮑本科,程也。集韻,條,件也。

  〔一七〕姚本稠,多。濁,亂也。 鮑本策,簡也,大事書之。稠,多也,言有司文書多,閱者昏亂。

  〔一八〕姚本上下,君臣也。刑罰失中故相愁。愁(錢、劉作「愁怨」)則民無所聊賴者也。 鮑本集韻,聊,賴也。

  〔一九〕姚本愈,益也。 鮑本文章,法理。正曰:章亦明也。謂明著之言,章顯之理。下句「文辭」,謂辭之文者。三語文勢同。

  〔二0〕姚本息,休。 鮑本偉,奇也。補曰:偉,一作「偽」。

  〔二一〕鮑本游說也。正曰:明言者,教令;辯言者,游說;文辭者,書策。明言章理,即科條既備;辯言偉服,即言語相結;繁稱文辭,即書策稠濁。

  〔二二〕姚本去本事末,多攻文辭以相加誣,故曰,天下不治也。

  〔二三〕姚本不能使天下相親也。

  〔二四〕姚本死士,勇戰之士也。 鮑本敢死之士。

  〔二五〕姚本綴,連也。厲,利也。利其兵器,致其勝功於戰鬥之場也。 鮑本集韻,厲,嚴也。正曰:厲,即礪。效,致其功也。

  〔二六〕姚本徒處、安坐,不修其兵事,欲以利國廣地,不可得者也。 鮑本徒,猶空也。言無所為。

  〔二七〕姚本劉、錢無「五伯」字,集有。

  〔二八〕姚本勢,力也。

  〔二九〕姚本續,猶備其勢也。

  〔三0〕姚本攻,擊。橦,刺。 鮑本「橦」作「撞」。○ 迫,近也。杖,如杖劍。戟,謂持戟,戟有支矛。撞,手擣也。正曰:杖,持執也,直亮反。戟有支兵。

  〔三一〕姚本建,立。

  〔三二〕姚本故仁義而行,故強於內也。 鮑本論戰故獨言義。

  〔三三〕姚本詘,服也。 鮑本集韻,凌,侵尚也,當從仌。

  〔三四〕姚本子,愛也。元元,善也。錢、劉止一「元」字。 鮑本元,善也,民之類善故稱元。

  〔三五〕鮑本言敵國,又言諸侯,則侯非其敵者。

  〔三六〕姚本傳曰,天生五材,民並用之,廢一不可,誰能去兵?兵之設久矣。聖人以興,亂人以廢,廢興存亡,皆兵之由也。故服諸侯,非兵不可也。

  〔三七〕鮑本時君,皆繼世者也。

  〔三八〕姚本惛,不明也。

  〔三九〕鮑本沉,猶溺。溺,謂為所胃沒。

  〔四0〕姚本固,必也。必不能行霸事。


  說秦王書十上而說不行〔一〕。黑貂之裘弊〔二〕,黃金百斤盡〔三〕,資〔四〕用乏絕,去秦而歸〔五〕。羸縢履蹻〔六〕,負書擔橐〔七〕,形容枯槁,面目犁黑〔八〕,狀有歸〔九〕色。歸至家,妻不下紝〔一0〕,嫂不為炊〔一一〕,父母不與言。蘇秦喟〔一二〕歎曰:「妻不以我為夫,嫂不以我為叔,父母不以我為子,是皆秦之罪也。」乃夜發書,陳篋〔一三〕數十,得太公陰符〔一四〕之謀,伏而誦之,簡練以為揣摩〔一五〕。讀書欲睡,引錐〔一六〕自刺其股,血流至足。曰:「安有說人主不能出其金玉錦繡,取卿相之尊者乎?」期年揣摩成,曰:「此真可以說當世之君矣!」

  〔一〕 姚本蘇秦之說,不見用也。

  〔二〕 姚本弊,壞也。 鮑本貂,鼠屬,大而黃黑,出丁零國。

  〔三〕 姚本蘇秦仕趙,趙王資貂裘、黃金,使說秦王,破關中之橫,使與趙同從,從則相親也。秦王不肯從,故蘇秦用金盡,而貂裘壞弊也。

  〔四〕 鮑本資,貨也。

  〔五〕 姚本歸洛陽也。

  〔六〕 鮑本「羸」作「贏」。○ 方言,「擔」,齊、楚、陳、宋曰「攍」,通作「贏」。縢,緘也。蹻,屐也。正曰:一本「贏縢」,是。「贏」與「縲」、「纍」字通用,倫追反。易,「贏其角,贏其瓶」。孔穎達云,拘纍纏繞也。詩「邪幅在下」注,如今行縢,即禮所謂偪也。注說下與履蹻不倫,而擔囊又已言矣。史「虞卿躡蹻」注,草履也。「蹻」與「屩」通。

  〔七〕 姚本橐,囊也。無底曰囊,有底曰橐。 鮑本「橐」作「囊」。○ 高注,橐,囊也。然則此字原作「橐」。從此說,則上「縢」字當從巾,囊也。橐無底,囊有底。正曰:一本作「橐」。高注,「橐」、「囊」通言。

  〔八〕 鮑本「犁」作「黧」。○ 集韻,黧,黑黃色。正曰:黧,黑色,集韻誤,見魏策。補曰:古字「黧」、「犁」通借。

  〔九〕 姚本歸當終愧。愧,慚也。音相近,故作歸耳。 鮑本「歸」作「愧」。○ 補曰:當作「愧」。札記丕烈案:此不得輒改,高注即其證矣。

  〔一0〕鮑本機縷也。不下,言自若。

  〔一一〕姚本不炊飯也。

  〔一二〕鮑本「喟」下有「然」字。○ 喟,太息也。 札記今本「喟」下有「然」字。

  〔一三〕鮑本篋,藏也。

  〔一四〕鮑本漢志有陰符經。正曰:陰符經恐非此所指。索隱云,陰符是太公兵法。

  〔一五〕姚本簡,汰也。練,濯,濯治(劉、錢無「濯治」二字,集、曾有)。陰符中奇異之謀,以為揣摩。揣,定也。摩,合也。定諸侯使讎其術,以成六國之從也。 鮑本簡,猶擇;練,湅帛也。取其熟。揣,量;摩,研也。游說之術,或量其情,或研切之。

  〔一六〕鮑本錐,銳也,鍼之類。


  於是乃摩燕烏集闕〔一〕,見說趙王〔二〕於華屋之下〔三〕,抵〔四〕掌而談。趙王大悅,封為武安君〔五〕。受相印,革車〔六〕百乘,綿繡千純〔七〕,白壁〔八〕百雙,黃金萬溢〔九〕,以隨其後,約從散橫,以抑強秦〔一0〕。

  〔一〕 姚本闕塞名也。 鮑本摩,言切近過之。闕名未詳。

  〔二〕 鮑本肅侯。

  〔三〕 姚本華,夏。華屋(錢、劉作「華屋,夏屋」),山名也。言趙王屋清高似山也。 鮑本見說,見而說也。華,高麗也。

  〔四〕 姚本抵,據也。 鮑本集韻,抵,側擊也。

  〔五〕 姚本武安,趙邑,今屬廣平。 鮑本補曰:正義云,潞州武安縣。

  〔六〕 姚本革車,兵車。

  〔七〕 姚本純,束也。 鮑本集韻,四端曰純。正曰:徒本反。

  〔八〕 鮑本「壁」作「璧」。○ 補曰:璧,玉環也。肉倍好曰璧。

  〔九〕 姚本萬溢,萬金也。二十兩為一溢也。 鮑本「溢」作「鎰」。○ 一鎰四十四兩。

  〔一0〕姚本約合關東六國之從,使相親也。散關中之橫,使秦賓服也。故曰抑強秦也。


  故蘇秦相於趙而關不通〔一〕。當此之時,天下之大,萬民之眾,王侯之威,謀臣之權,皆欲決蘇秦之策〔二〕。不費斗糧,未煩一兵,未戰一士,未絕一絃,未折一矢,諸侯相親,賢〔三〕於兄弟。夫賢人在而天下服,一人用而天下從。故曰:式〔四〕於政,不式於勇;式於廊廟〔五〕之內,不式於四境之外。當秦之隆〔六〕,黃金萬溢〔七〕為用〔八〕,轉轂連騎〔九〕,炫熿〔一0〕於道,山東之國,從風而服〔一一〕,使趙大重〔一二〕。且夫蘇秦特窮巷掘門〔一三〕、桑戶棬〔一四〕樞〔一五〕之士耳〔一六〕,伏軾〔一七〕撙銜,橫歷天下〔一八〕,廷說〔一九〕諸侯之王〔二0〕,杜〔二一〕左右之口,天下莫之能伉〔二二〕。

  〔一〕 鮑本六國之關不通秦也。正曰:即所謂秦兵不敢窺函谷關者。

  〔二〕 鮑本決,言用之不疑。策,謀也。

  〔三〕 姚本賢,猶厚也。 鮑本賢,猶勝。

  〔四〕 姚本式,皆用也。

  〔五〕 鮑本廊,東西序。廟,以尊先祖。人君之居,謂之巖廊廟堂,尊嚴之稱。正曰:文穎云,廊,殿下外屋。顏師古云,堂下周廂,又巖廊高屋也。愚按,此言宮與廟也。「廟堂」字見徐樂梅福傳。劉向九歎王逸注,人君為政、舉事告宗廟,議於明堂。今人稱宰相為廟堂,蓋誤。

  〔六〕 姚本隆,盛。 鮑本蘇秦隆盛之時。

  〔七〕 鮑本補曰:此書「溢」、「鎰」通。

  〔八〕 姚本經用。

  〔九〕 鮑本後車之盛。正曰:車騎之盛。

  〔一0〕姚本炫熿也,猶焜光也。 鮑本光耀也。

  〔一一〕姚本風,化也。 鮑本以草偃為喻也。

  〔一二〕姚本重,尊也。使天下諸王侯尊趙王也。 鮑本為從主,諸侯尊之。

  〔一三〕鮑本鑿垣為門。補曰:掘即窟,古字通。齊策「掘穴窮巷」。鄒陽書「伏死掘穴」。楚策亦有。

  〔一四〕札記今本「棬」誤「捲」。

  〔一五〕鮑本樞,門牝也,楺木為之,如棬。棬,屈木盂也。

  〔一六〕姚本棬,楺桑條假以為戶樞耳。

  〔一七〕鮑本車前橫木。

  〔一八〕姚本銜,勒也。歷,行也。 鮑本集韻,撙,挫也,蓋猶頓。銜,勒也。歷,遇也,猶橫行。

  〔一九〕鮑本猶庭教云。

  〔二0〕鮑本「王」作「主」。○ 札記今本「王」誤「士」。

  〔二一〕鮑本杜,猶塞。

  〔二二〕姚本伉,當。錢、劉,一作「抗」。 鮑本「之」下無「能」字。○ 集韻,匹也。正曰:姚云,錢、劉作「抗」,當也。一本「天下莫之能伉」。「伉」、「抗」,古字通。


  將說楚王〔一〕,路過洛陽〔二〕,父母聞之,清〔三〕宮除道,張樂設飲,郊迎〔四〕三十里〔五〕。妻側目而視,傾耳而聽;嫂蛇行匍伏〔六〕,四拜自跪而謝〔七〕。蘇秦曰:「嫂,何前倨〔八〕而後卑也?」嫂曰:「以季子〔九〕之〔一0〕位尊而多金。」蘇秦曰:「嗟乎!貧窮則父母不子〔一一〕,富貴則親戚畏懼。人生世上,勢位富貴,蓋可忽乎哉〔一二〕!」〔一三〕

  〔一〕 鮑本威。

  〔二〕 鮑本漢為河南郡。

  〔三〕 鮑本清,汛掃也。

  〔四〕 鮑本迎於郊。

  〔五〕 姚本張,施也。設,置也。施樂置酒,遠迎上郊邑培也。

  〔六〕 姚本蛇行匍匐,勾曳地也。 鮑本蛇不直行。伏,音匐。匍匐,伏地也。

  〔七〕 姚本謝前不炊之過也。 鮑本集韻,跪,小拜也。既拜復膝地。

  〔八〕 鮑本倨,不避也。

  〔九〕 鮑本譙周曰,秦字季子。正曰:司馬貞曰,此嫂呼小叔為季子,未必字也。

  〔一0〕鮑本無「之」字。○

  〔一一〕姚本不以為己子也。

  〔一二〕姚本信不可輕忽,故曰「乎哉」。 鮑本「可」下有「以」字。○ 忽,輕也。

  〔一三〕鮑本此策,史略同。合從,在趙肅侯十六年,此四年。彪謂:秦之自刺,可謂有志矣。而志在於金玉卿相,故其所成就,適足誇嫂婦。而此史極口稱頌之,是亦利祿徒耳,惡睹所謂大丈夫之事哉?正曰:按史,秦出游數歲,困歸,兄弟嫂妹妻妾,竊笑之。於是得周書陰符讀之,以出揣摩。乃求說周顯王,弗信。至秦說惠王,弗用。乃之趙,奉陽君弗說之。去就燕,文侯資之。至趙,奉陽君死,乃說肅侯合從。說楚後,還過洛陽,顯王除道郊勞。與策小異。


  秦惠王謂寒泉子

  秦惠王謂寒泉子〔一〕曰:「蘇秦欺〔二〕寡人,欲以一人之智,反覆東山〔三〕之君,從以欺〔四〕秦。趙固負〔五〕其眾,故先使蘇秦以幣帛約〔六〕乎諸侯。諸侯不可一〔七〕,猶連雞之不能俱止於棲之〔八〕明矣〔九〕。寡人忿然,含怒日久〔一0〕,吾欲使武安子起〔一一〕往喻〔一二〕意焉。」寒泉子曰:「不可。夫攻城墮〔一三〕邑,請使武安子。善我國家〔一四〕使諸侯,請使客卿張儀〔一五〕。」秦惠王曰:「受命〔一六〕。」〔一七〕

  〔一〕 姚本秦惠王,孝公子也。寒泉子,秦處士也。

  〔二〕 鮑本欺,詐也。言以虛聲恐之。

  〔三〕 姚本東山,山東。 鮑本「東山」作「山東」。○ 補曰:當作「山東」。 札記丕烈案:鮑改、吳補皆非也。高注即其證矣。

  〔四〕 姚本欺,詐也。

  〔五〕 姚本負,恃也。

  〔六〕 姚本約,謀約也。

  〔七〕 姚本一,同也。

  〔八〕 鮑本「之」作「亦」。○ 札記今本下「之」字作「亦」。

  〔九〕 姚本續:李善引作「俱上於棲亦明矣」。 鮑本連,謂繩繫之。棲,雞所宿也。

  〔一0〕姚本含,懷也。

  〔一一〕姚本武安子起,秦將白起。

  〔一二〕鮑本「喻」,「諭」同,告也。告諸侯以不可一之意。

  〔一三〕姚本墮,壞也。 鮑本敗城邑曰墮。

  〔一四〕鮑本稱國家之美。正曰:能美善我國家。

  〔一五〕姚本張儀,魏人也,仕秦以為客卿。 鮑本魏人,仕秦。惠五年為客卿。

  〔一六〕姚本受寒泉子之教。

  〔一七〕鮑本按,起以昭二十九年為武安君,自合從至是五十七年矣。所稱武安子起,謬也。正曰:起,號武安君。此云武安子,必別一人。上既言武安子起,而下止言武安子,蓋「起」字屬下文。李牧亦封武安君。如此名不一。且張儀死於秦武王時,與白起戰勝攻取,時不相及。補曰:使諸侯之「使」,去聲,餘如字。


  泠向謂秦王〔校一〕

  〔校一〕此篇姚本與《秦惠王謂寒泉子》連篇,鮑本另列一篇,据文義,從鮑本。

  泠向〔一〕謂秦王曰:「向欲以齊事王,使〔二〕攻宋也〔三〕。宋破,晉國危,安邑王之有也〔四〕。燕、趙惡齊、秦之合,必割地以交於王矣〔五〕。齊必重於王〔六〕,則向之攻宋也,且以恐齊而重王〔七〕。王何惡〔八〕向之攻宋乎?向以王之明為先知之,故不言〔九〕。」

  〔一〕 姚本泠,姓;向,名也。秦臣也。 鮑本高注,秦人。今詳為齊人。正曰:高注秦臣,韓、趙策亦有此人。

  〔二〕 姚本一作「故」。

  〔三〕 姚本以,猶使也。

  〔四〕 姚本晉國,魏都大梁也。宋在其東,若齊攻宋破之,則大梁危,不能復獲其安邑。安邑在河東,近秦,秦可兼取,故安邑王之有也。

  〔五〕 姚本割,猶分也。交齊也。

  〔六〕 鮑本秦多得地,齊畏其強,故重之。

  〔七〕 鮑本燕、趙交於秦,故齊必恐。

  〔八〕 鮑本惡,皆去音。

  〔九〕 姚本向言以秦王之聰明為先自知之,故不言道也。 鮑本言秦自知攻宋之利。


  張儀說秦王

  張儀〔一〕說秦王〔二〕曰:「臣聞之,弗知而言為不智,知而不言為不忠〔三〕。為人臣不忠當死,言不審〔四〕亦當死。雖然,〔五〕臣願悉〔六〕言所聞,大王裁〔七〕其罪。臣聞,天下陰燕陽魏〔八〕,連荊〔九〕固齊〔一0〕,收餘韓〔一一〕成從,將西南〔一二〕以與秦為難〔一三〕。臣竊笑之。世有三亡,而天下得之,其此之謂乎〔一四〕!臣聞之曰,『以亂攻治者亡,以邪攻正者亡,以逆攻順者亡』。今天下之府庫〔一五〕不盈,囷倉〔一六〕空虛,悉其士民,張軍〔一七〕數千百萬〔一八〕,白刃在前,斧質在後,〔一九〕而皆去走,不能死〔二0〕,罪〔二一〕其百姓不能死也,〔二二〕其上不能殺也〔二三〕。言賞則不與,言罰則不行,賞罰不行,故民不死也〔二四〕。

  〔一〕 鮑本無「張儀」二字。○ 補曰:誤,當作「韓非」。

  〔二〕 姚本秦惠王也。續:韓非子第一篇初見秦文與此同。鮑本此上原有「張儀」字,而所說皆儀死後事,故刪去。「說」云者,猶西周謂齊王之比。正曰:王應麟云,姚氏謂韓非子第一篇,呂成公麗澤集文取此。鮑失考。愚按,集文所謂非上書請破天下從,即此。非以韓王安稱藩使秦,始皇十三年也。次年見殺。今以韓子考其言,而策文義勝者,不復。 札記丕烈案:此當各依本書。劉向次第在此,而高注云秦惠王。詳其意,皆不以為韓非也。

  〔三〕 姚本知可言利國安君而不言,故曰不忠。

  〔四〕 鮑本審,悉也。補曰:韓子「審」作「當」,勝。不當,即上云不智也。

  〔五〕 鮑本言己未能如言。

  〔六〕 鮑本悉,詳盡也。

  〔七〕 姚本裁,制也。

  〔八〕 姚本陰,小。陽,大。 鮑本陰,北。陽,南。

  〔九〕 鮑本楚也。始皇諱其父名,故稱曰荊。知此書始皇時人作。

  〔一0〕鮑本時由東國齊、楚為大,故從。人連結之,恃以為固。

  〔一一〕鮑本韓時弱,多喪地,今存者,其餘也。

  〔一二〕鮑本補曰:韓作「面」,是,下文有。

  〔一三〕姚本難,猶敵也。 鮑本赧五十九年,與諸侯從,此五十一年。

  〔一四〕鮑本此,謂從。補曰:韓子作「二亡」,無「以逆攻順者」一句。 札記丕烈案:今韓子是「三」字。

  〔一五〕鮑本府,文書藏;庫,兵車藏。今詳凡有藏者,皆得稱也。正曰:府庫藏貨財,對下「囷倉藏穀粟」言。

  〔一六〕鮑本囷,圓廩。正曰:高注,圓曰囷,方曰倉。

  〔一七〕姚本曾作「張軍聲」。 鮑本張,去音。正曰:平聲亦通。

  〔一八〕鮑本補曰:韓此下云,「其頓首戴羽為將軍,斷死於前,不至千人,皆以言死」。 札記丕烈案:此當各依本書。

  〔一九〕鮑本誅不進戰者,故在後。

  〔二0〕姚本一本有「也」字。 鮑本不戰也。補曰:韓,「怯而卻走,不能死也」。

  〔二一〕鮑本「罪」作「非」。○ 言亦殺之。補曰:韓正作「非」。一本「而皆去之不能死」。韓「而卻走,不能死也」。皆當從韓,勝。

  〔二二〕姚本錢、劉本無此七字。曾、集有。

  〔二三〕鮑本無「其上不能殺也」六字。○ 補曰:一本「其上不殺也」,韓「上不能故也」。皆當從韓,勝。

  〔二四〕姚本民不為盡節致死。傳曰「賞罰無章,何以沮勸」,此之謂也。


  「今秦出號令而行賞罰,不攻無攻〔一〕相事也〔二〕。出其父母懷衽之中〔三〕,生未嘗見寇也,聞戰頓足徒裼〔四〕,犯白刃,蹈煨炭〔五〕,斷死於前者比是也〔六〕。夫斷死與斷生也不同〔七〕,而民為之者是貴奮也〔八〕。一可以勝十〔九〕,十可以勝百,百可以勝千,千可以勝萬,萬可以勝天下矣。今秦地形,斷長續短,方數千里,名師數百萬〔一0〕,秦之號令賞罰,地形利害,天下莫如也〔一一〕。以此與天下〔一二〕,天下不足兼而有也。是知秦戰未嘗不勝,攻未嘗不取,所當〔一三〕未嘗不破也。開地數千里,此甚大功也。然而甲兵頓〔一四〕,士民病〔一五〕,蓄積索〔一六〕,田疇荒〔一七〕,囷倉虛,四鄰諸侯不服〔一八〕,伯王之名不成,此無異故〔一九〕,謀臣皆不盡其忠也。

  〔一〕 姚本曾作「有功無功」。

  〔二〕 鮑本「不攻」下補「耳」字,「攻相」作「相攻」。○ 言秦有不攻耳,無敢與相攻者。正曰:韓作「有功無功相事也」。 札記丕烈案:「不」當作「又」,形近之訛,策文多用「又」為「有」。

  〔三〕 鮑本衽,衣衿。

  〔四〕 鮑本此頓,下也。集韻,徒,空手。裼,袒也。正曰:頓,踴也。徒,謂空,露袒;裼,露臂也。

  〔五〕 鮑本煨,盆中火。補曰:韓,「罏炭」。

  〔六〕 鮑本「比」下補「比」字。○ 以死自斷。比,次也。言如是者,相次不一。正曰:韓作「皆」,是。「比」蓋「皆」之訛。

  〔七〕 姚本死生異也。 鮑本言死難。補曰:「斷死生」之「斷」,都玩反;「斷長」之「斷」,睹緩反。前後同。

  〔八〕 姚本奮,勇也。 鮑本奮,言勇不顧死。補曰:韓,「貴奮死也」。 札記丕烈案:「死」字,策文當無。高注可證。

  〔九〕 鮑本「勝」作「合」。○ 與敵合鬥。補曰:四「合」字,一本皆作「勝」。韓作「對」,當也,義長。

  〔一0〕鮑本名,言有勇決之稱。

  〔一一〕鮑本秦有斷死之利,諸侯有不死之害,故不如秦。正曰:利害是總言。

  〔一二〕鮑本與,言與之爭。

  〔一三〕姚本當,敵。 鮑本當,相值也。

  〔一四〕鮑本此頓,言其勞弊。

  〔一五〕姚本病,困也。

  〔一六〕姚本索,盡也。

  〔一七〕姚本墾不治也。 鮑本疇,耕治之田。

  〔一八〕姚本威德不能懷也。

  〔一九〕姚本異,怪。 鮑本猶言無他事。


  「臣敢言往昔。昔者〔一〕齊南破荊,中破宋〔二〕,西服秦,〔三〕北破燕〔四〕,中使韓、魏之君〔五〕,地廣而兵強,戰勝攻取,詔令天下〔六〕,濟清河濁〔七〕,足以為限〔八〕,長城、鉅坊〔九〕,足以為塞。齊,五戰之國也〔一0〕,一戰不勝而無齊。〔一一〕故由此觀之,夫戰者萬乘之存亡也〔一二〕。

  〔一〕 鮑本補曰:韓,「臣敢言之往者」,蓋兩「昔」字,因「者」字訛衍。當從韓,勝。

  〔二〕 鮑本閔二十八年。補曰:韓,「東破」,是。

  〔三〕 鮑本荊、秦事未詳。正曰:「齊南破荊」以下以地勢言之,非以年之先後也。齊宣王二十五年與五國攻秦,湣王十六年與韓、魏伐秦,十一年與韓、魏伐楚,十三年與秦、韓、魏敗楚。

  〔四〕 鮑本十五年。正曰:齊宣王二十九年,伐燕取之。

  〔五〕 鮑本兩國從其役。

  〔六〕 鮑本以詔令令天下,時未稱詔,此秦史之言耳。正曰:詔告命令也。下文「詔之」,及後策「趙王之教,詔之使者」、「明詔」之類。

  〔七〕 姚本濟水清,河水濁。一作「詔令天下,齊清濟濁河」。 鮑本補曰:韓作「齊之清濟濁河」,與下文協,語勝。 札記丕烈案:燕策云,「吾聞齊有清濟濁河」。亦見史記蘇秦傳,皆可證也。

  〔八〕 姚本限,難也。 鮑本東郡壽張注,泲上有朐城。又平原有鬲津、般河,皆近齊。正曰:書蔡傳,濟水自鄭以東,貫滑、曹、鄆、齊、濟、青以入于海。自鄆以下皆齊地也。正義云,黃河從洛、魏二州界北流入海,亦齊西北界。左傳,「齊履西至于河」。

  〔九〕 姚本錢、劉「坊」作「防」。 鮑本「坊」作「防」。○ 蘇秦傳注,濟北盧縣有防門,又有長城,東至海。後志注,防門,即鉅防。補曰:長城西頭在濟州平陰縣界。太山記云,太山西有長城,緣河,經太山,餘一千里,至瑯琊臺入海。 札記丕烈案:韓子是「防」字。史記同。

  〔一0〕鮑本上所謂「南破」、「中破」之類。正曰:謂四面及中受兵。

  〔一一〕鮑本燕昭入臨淄事。

  〔一二〕姚本勝則存,敗則亡。勝敗若此,故曰「萬乘之存亡也」。


  「且臣聞之曰:『削株掘根,無與禍鄰,禍乃不存。』秦與荊人戰,大破荊,襲郢,取洞庭、五都〔一〕、江南〔二〕。荊王〔三〕亡奔〔四〕走〔五〕,東伏於陳〔六〕。當是之時,隨荊以兵,則荊可舉〔七〕。舉荊,則其民足貪也,地足利也。東以強齊、燕〔八〕,中〔九〕陵三晉〔一0〕。然則是一舉〔一一〕而伯王之名可成也,四鄰諸侯可朝也〔一二〕。而謀臣不為〔一三〕,引軍而退,與荊人和〔一四〕。今〔一五〕荊人收亡國,聚散民,立社主〔一六〕,置宗廟,令帥天下西面以與秦為難,此固已無〔一七〕伯王之道一矣。天下有比志〔一八〕而軍華下〔一九〕,大王以詐破〔二0〕之,兵至梁郭〔二一〕,圍梁數旬〔二二〕,則梁可拔。拔梁,則魏可舉〔二三〕。舉魏,則荊、趙之志〔二四〕絕。荊、趙之志絕,則趙危〔二五〕。趙危而荊孤。東以強〔二六〕齊、燕,中陵三晉,然則是一舉而伯王之名可成也,四鄰諸侯可朝也。而謀臣不為,引軍而退,與魏氏和,令魏氏收亡國,聚散民,立社主,置宗廟,此固已無伯王之道二矣。前者穰侯之治秦也,用一國之兵,而欲以成兩國之功〔二七〕。是故兵終身暴靈於外,士民潞〔二八〕病於內,伯王之名不成,此固已無伯王之道三矣。

  〔一〕 姚本續:史記引戰國策作五渚。

  〔二〕 姚本郢,楚都也。洞庭、五都、江南,皆楚邑也。 鮑本揚州記,太湖,一名湖亭,一名震澤,一名洞庭。按,熊繹都丹陽。文王徙江陵,是為郢都。昭王徙郢,所謂故郢。又自郢徙鄀,與鄢為五。史多言鄢、郢。齊策「鄢、郢者,楚之柱國」,知鄢亦為都。江南,即漢志楚地所謂江南地遠者也。補曰:大破荊,在昭王二十九年,楚頃襄之二十一年。正曰:洞庭在巴陵,見楚、魏策,即此。 路史,熊繹初封丹陽,今秭歸。武徙枝江,亦曰丹陽。楚文都南郢,即江陵,又謂故郢。昭王避吳遷鄀,今宜城,為北郢,即郢州。惠王遷鄢,在宜城。曾氏謂屈瑕亂鄢以濟者,鄀、鄢非久都。故惠王末,墨翟重{爾虫}趨郢。宣王時,王宮遇盜,郢軍見黜。懷王入秦,齊使郢中立王,皆昭、惠後。愚按,楚辭哀郢,莊辛說襄王,郢都必危,白起拔郢,始徙陳。知懷、襄之世,亦仍都南郢也。考烈王徙壽春,命曰郢。又年表考烈徙都鉅陽。大事記謂,春申君用朱英策,自陳徙壽春,不云自鉅陽也。據此,楚不止五都,鮑因誤文。又以其時在徙陳前,故徙陳以下不論,而其說亦不明,故為正之。正義云,江南在豫章、長沙南楚之地。 韓「五都」作「五湖」。史蘇秦傳五渚注引策文洞庭、五渚,謂此「渚」乃「湖」之訛。燕策亦有「五渚」字。按策既言襲郢,而五都郢在其中,「都」字必誤,當從韓。「五湖」說不一。索隱云,具區、洮滆、彭蠡、青草、洞庭;又說,太湖、射陽、青草、丹陽、宮亭。宮亭即彭蠡。張勃吳錄謂,太湖別名,或說太湖中自有五湖。 札記丕烈案:吳說未是。此策五都即燕策及蘇秦傳之五渚。「都」,「渚」同字也。五渚說在集解、索隱。

  〔三〕 鮑本頃襄。

  〔四〕 姚本曾作「亡命」。

  〔五〕 鮑本無「奔」字。○ 札記丕烈案:韓子作「荊王君臣亡走」。

  〔六〕 鮑本見白起傳。

  〔七〕 鮑本拔其國如舉物然,言易也。

  〔八〕 姚本言(錢、劉下有「秦」字)以強於齊、燕也。 鮑本強於二國。正曰:韓「強」作「弱」,是。下有。

  〔九〕 姚本劉,下有「以」字。

  〔一0〕姚本三晉,趙、韓、魏也。

  〔一一〕鮑本舉,猶行。

  〔一二〕姚本可使韓、魏。 鮑本使之朝秦。

  〔一三〕姚本不為此謀也。

  〔一四〕姚本和,平也。

  〔一五〕姚本一作「令」。 鮑本「今」作「令」。○ 札記丕烈案:韓子是「令」字。

  〔一六〕鮑本為木主社。

  〔一七〕鮑本補曰:韓「無」作「失」,下並同。

  〔一八〕鮑本比,密也。言其志親。

  〔一九〕姚本華下,華山之下也。 鮑本即華陽之戰。

  〔二0〕鮑本補曰:「詐」,韓作「詔」,是。下同。

  〔二一〕鮑本「郭」作「都」。○ 正曰:韓本文。

  〔二二〕姚本梁,大梁,魏王所都也。

  〔二三〕鮑本梁以都言,魏全國也。

  〔二四〕鮑本魏居二國之中,而為與國。故舉魏,則二國不通。

  〔二五〕鮑本趙尤近秦。

  〔二六〕鮑本補曰:見上。

  〔二七〕姚本穰國(錢、劉本無「國」字)侯,魏人也。治,猶相也。穰侯相秦,欲興秦而安魏。故曰欲成兩國之功也。 鮑本秦及穰侯所封也,如封剛壽以廣陶之類。

  〔二八〕姚本潞,羸於內。 鮑本「靈」作「露」。○ 潞,即露耳,故高注為羸。補曰:韓作「疲」。 札記今本「靈」作「露」,鮑本作「露」。丕烈案:策文作「靈」,不與韓子同,韓子是「露」字。此當各依本書。策文下句言「潞病」,「潞」、「露」同字,此句不得更言暴露。「靈」者,「零」之假借;「暴」謂「日」,「靈」謂「雨」也。


  「趙氏,中央之國也,雜〔一〕民之所居也。其民輕〔二〕而難用〔三〕,號令不治,賞罰不信,地形不便〔四〕,上非能盡其民力。彼固亡國之形也,而不憂民氓〔五〕,悉其士民,軍於長平之下,以爭韓之上黨〔六〕,大王以詐〔七〕破之〔八〕,拔武安〔九〕。當是時,趙氏上下不相親也〔一0〕,貴賤不相信〔一一〕,然則是邯鄲不守,拔邯鄲,完河間〔一二〕,引軍而去,西攻脩武,踰羊腸〔一三〕,降代、上黨〔一四〕。代三十六縣,上黨十七縣〔一五〕,不用一領甲,不苦一民〔一六〕,皆秦之有也。代、上黨不戰而已〔一七〕為秦矣〔一八〕,東陽〔一九〕河外〔二0〕不戰而已反為齊矣〔二一〕,中呼池〔二二〕以北〔二三〕不戰而已為燕矣〔二四〕。然則是舉趙則韓必亡,韓亡則荊、魏不能獨立〔二五〕。荊、魏不能獨立,則是一舉而壞韓,蠹〔二六〕魏,挾〔二七〕荊,以東〔二八〕弱齊、燕,決白馬之口〔二九〕,以流〔三0〕魏氏〔三一〕。一舉而三晉亡,從者敗〔三二〕。大王拱手以須〔三三〕,天下遍隨而伏〔三四〕,伯王之名可成也。而謀臣不為,引軍而退,與趙氏為和。以大王之明,秦兵之強,伯王之業〔三五〕,地〔三六〕尊〔三七〕不可得,乃取欺於亡國〔三八〕,是謀臣之拙也。且夫趙當亡不亡,秦當伯不伯,天下固量秦之謀臣一矣。乃復悉卒〔三九〕乃〔四0〕攻邯鄲,不能拔也,棄甲兵怒,戰慄而卻〔四一〕,天下固量秦〔四二〕力二矣。軍乃引退,并於李下〔四三〕,大王又并軍而致〔四四〕與戰,非能厚〔四五〕勝之也,又交罷卻〔四六〕,天下固量秦〔四七〕力三矣。內者量吾謀臣,外者極吾兵〔四八〕力。由是觀之,臣以天下之從〔四九〕,豈其難矣。內者吾甲兵頓,士民病,〔五0〕蓄積索,田疇荒,囷倉虛〔五一〕;外者天下比志甚固。願大王有以慮之也〔五二〕。

  〔一〕 鮑本補曰:韓子注,趙都邯鄲,燕之南,齊之西,魏之北,韓之東,故曰中央。兼四國之人,故曰雜。

  〔二〕 鮑本輕,則其志不堅。

  〔三〕 鮑本「用」下有「也」字。○ 札記丕烈案:韓子有。

  〔四〕 姚本趙王都邯鄲,無險固,故曰不便。 鮑本無險隘故。正曰:非無險隘。上云「中央之國」,此云「不便」,此以大勢言之。

  〔五〕 姚本野民曰氓。

  〔六〕 鮑本馮亭事。

  〔七〕 鮑本補曰:「詔」字。

  〔八〕 姚本劉,下有「兵」字。

  〔九〕 姚本趙括封於武安,(曾更有「武安」字)君將趙四十萬眾拒秦,秦將白起坑括四十萬眾於長平下,故曰武安。 鮑本此殺趙括事,在四十七年。

  〔一0〕姚本上下,君臣也。

  〔一一〕姚本貴,謂卿;賤,謂士。

  〔一二〕鮑本冀州國。完之者,欲急取修武、上黨諸郡置之去也。正曰:韓作「筦山東河間」。

  〔一三〕姚本脩武,趙邑(一本有「也」字),合屬河內。羊膓,塞名也。 鮑本補曰:「踰羊膓,降代」,韓作「踰華絳」。 札記丕烈案:策文「羊膓」,高注可證。

  〔一四〕姚本代屬趙。上黨屬韓。

  〔一五〕鮑本補曰:「三十六」,韓作「四十六」;「十七」,韓作「七十」。

  〔一六〕姚本甲,鎧。苦,勞。

  〔一七〕姚本曾,下有「反」字。

  〔一八〕姚本為,猶屬也。

  〔一九〕鮑本屬清河。

  〔二0〕鮑本滹沱河之外。正曰:蘇秦說趙云,「東有清河」;張儀說趙告齊使興師,「渡清河,軍邯鄲之東」,即此河也。東陽既屬清河,不得為他說矣。

  〔二一〕鮑本此本趙所得齊地,今趙弱,故齊復取之;取之,則益弱矣。

  〔二二〕姚本「池」,續作「沲」。 鮑本「池」作「沱」。○ 正曰:古「沱」通。史弟子傳「滂池」。補曰:韓「中山呼池」。 札記丕烈案:今韓子是「池」字。

  〔二三〕鮑本中,言中分之呼池。在代鹵城。

  〔二四〕鮑本燕乘敗取之。

  〔二五〕鮑本無「荊魏不能獨立」六字。○

  〔二六〕姚本蠹,害也。 鮑本蠹者,病其中也。

  〔二七〕鮑本補曰:韓作「拔」。 札記丕烈案:「拔」字誤,「挾」當是「狹」。後策文「省攻伐之心」,新序作「挾戰功之心」,字與此同。

  〔二八〕鮑本補曰:韓作「東以弱齊強燕」。

  〔二九〕姚本白馬,津名。 鮑本張儀傳「守白馬之津」。津在東郡。

  〔三0〕鮑本補曰:韓作「沃」。 札記丕烈案:策文「流」,高注可證。

  〔三一〕姚本魏氏,今魏郡縣也。流,灌也。

  〔三二〕姚本從者,山東六國。從敗,不成也。 鮑本合從者。

  〔三三〕鮑本「須」,「胥」同,待也。

  〔三四〕鮑本「遍」作「編」。○ 補曰:韓作「敗也」。編,言眾隨而伏降矣。以繩次物曰編。 札記吳氏補曰,韓作「敗也」、「須之」、「編隨而服矣」。丕烈案:此類皆當各依本書。

  〔三五〕鮑本謂先世所創。

  〔三六〕姚本劉作「伯王業也」。

  〔三七〕鮑本地與相王之尊。正曰:韓「尊」作「曾」。劉辰翁謂,「地」猶「第」。皆失考。

  〔三八〕姚本亡國,謂趙也。 鮑本亡國,以長平之敗,言趙。

  〔三九〕鮑本無「卒」字。○ 補曰:韓此下有「士卒」字。

  〔四0〕姚本一作「以」。 鮑本「乃」作「以」。○ 札記丕烈案:韓子是「以」字。

  〔四一〕姚本卻,退也。 鮑本且怒且懼而退。補曰:韓作「棄甲負拏,戰竦而郤天下」。 札記策文有「卻」,高注可證。

  〔四二〕姚本錢本有「之」字。

  〔四三〕姚本李下,邑名,在河內也。 鮑本後志,河內有李城,趙封李同之父於此。補曰:韓作「孚下」。 札記丕烈案:策文「李」,高注可證。

  〔四四〕姚本一作「至」。 鮑本致,言極力。 札記今本「致」作「至」。丕烈案:作「至」,即與姚校矛盾也。韓子是「至」字。

  〔四五〕姚本厚,大也。

  〔四六〕鮑本交,言秦與趙俱罷兵而退。

  〔四七〕姚本一本有「之」字。

  〔四八〕鮑本極,言度其力之所至。

  〔四九〕鮑本合從也。

  〔五0〕姚本頓,罷也。病,困也。

  〔五一〕姚本圓曰囷,方曰倉。虛,不實(一本下有「也」字)。

  〔五二〕姚本慮,謀也。


  「且臣聞之,戰戰慄慄,日慎一日。苟慎其道,天下可有也〔一〕。何以知其然也?昔者紂為天子〔二〕,帥天下將〔三〕甲〔四〕百萬,左飲於淇谷〔五〕,右飲於洹水〔六〕,淇水竭而洹水不流,〔七〕以與周武為難。武王將素〔八〕甲三千領,戰一日〔九〕,破紂之國,禽其身,據其地,而有其民,天下莫不〔一0〕傷〔一一〕。智伯帥三國之眾〔一二〕,以攻趙襄主於晉陽〔一三〕,決水灌之,三年〔一四〕,城且拔矣〔一五〕。襄主錯〔一六〕龜,數策占兆〔一七〕,以視利害,何國可降〔一八〕,而使張孟談〔一九〕。於是潛行而出,反智伯之約〔二0〕,得兩國之眾,以攻智伯之國,禽其身,以成襄子〔二一〕之功〔二二〕。今秦地斷長續短,方數千里,名師數百萬,秦國號令賞罰,地形利害,天下莫如也〔二三〕。以此與天下,天下可兼而有也〔二四〕。

  〔一〕 姚本苟,誠也。

  〔二〕 鮑本元作「下」。補曰:韓作「子」。

  〔三〕 鮑本無「甲」字。○ 補曰:一本「將甲」。

  〔四〕 札記丕烈案:韓子作「將帥天下,甲兵百萬」。

  〔五〕 鮑本河內共,淇水所出。

  〔六〕 鮑本蘇秦傳注,出林慮。項紀注,在安陽縣北。前、後志,在良鄉東南。

  〔七〕 鮑本亦竭也。

  〔八〕 鮑本絹素為之,非金革也。正曰:素,以色言。

  〔九〕 姚本一日,甲子之日也。太公望為號,到牧野,便剋紂,故曰「一日」。 鮑本以甲子日戰,遂克之。

  〔一0〕姚本劉,無「不」字。

  〔一一〕姚本傷,愍也。 鮑本傷殷之亡耳。正曰:韓作「莫傷」。

  〔一二〕姚本三國,晉(曾、集「晉」作「智」)、韓、魏也。

  〔一三〕姚本襄主,趙襄子也。大夫稱主。晉陽,趙氏邑也。

  〔一四〕鮑本補曰:韓作「三月」。趙策亦兩云「三年」。

  〔一五〕姚本且,將也。

  〔一六〕鮑本「錯」,「措」同,置也。補曰:「錯」,韓作「鑽」。

  〔一七〕姚本策,蓍也。兆,占龜兆也。 鮑本灼龜折處曰兆。

  〔一八〕姚本何國可降,使為反間。 鮑本三國中,孰為可降。

  〔一九〕姚本張孟談,趙襄子臣也。 鮑本趙之謀臣。

  〔二0〕鮑本使韓、魏背之。

  〔二一〕鮑本「子」作「主」。○ 札記今本「子」作「主」。丕烈案:韓子作「以復襄主之初」。

  〔二二〕姚本潛行,私行。兩國,韓、魏也。智伯與韓、魏攻襄子,張孟談辭於韓、魏,魏與趙同,故曰「反智伯之約」也。國猶軍,(一本有「攻」字)智伯之軍,而破以殺其身,故曰「以成襄主之功」也。

  〔二三〕姚本無如秦國安固者也。

  〔二四〕姚本與天下爭,可并而有。


  「臣昧死〔一〕望〔二〕見大王,言所以舉〔三〕破天下之從,〔四〕舉趙亡韓〔五〕,臣荊、魏,親齊、燕〔六〕,以成伯王之名〔七〕,朝四鄰諸侯之道。大王試聽其說,一舉而天下之從不破,趙不舉,韓不亡,荊、魏不臣,齊、燕不親,伯王之名不成,四鄰諸侯不朝,大王斬臣以徇於國〔八〕,以主為謀〔九〕不忠者〔一0〕。」

  〔一〕 鮑本自言不知死所。

  〔二〕 姚本劉,作「臣願望」。

  〔三〕 姚本一本無「舉」字。 鮑本補曰:韓無此字。 札記丕烈案:策文當本作「一舉」,脫「一」字。「一舉」下文有。

  〔四〕 鮑本舉,謂一舉。

  〔五〕 鮑本舉,亦拔也。補曰:非言及於亡韓,是豈可不為寒心?甚矣,其忍也!斬臣以徇於國,以主不忠於國者,亡韓之言當如之。

  〔六〕 鮑本二國去秦遠,未可加兵,故親之以寬兵力。其後秦滅諸國,二國獨後亡,此故也。

  〔七〕 姚本成,立也。

  〔八〕 鮑本徇行以示人也。

  〔九〕 姚本曾,恐當作「主謀」。 鮑本無「為謀」兩字,「忠」下有「於國」二字。○ 補曰:韓「以為為王謀不忠者」。 札記丕烈案:今韓子不重「為」。

  〔一0〕鮑本主言以為首惡。彪謂:此士論事,深切著明,孫卿不如。秦所以取天下,蓋行其說也。而史失其人,猥以張儀名之,惜哉!所稱謀臣,范睢也。正曰:韓非,師荀卿者也。其術不主於卿,卿論兵以附民為要,以仁義為本,以禁暴除害為務,非而有是言歟?大意不過欲極威怒,而務攻取耳。鮑既考之不精,且謂卿不如,謬矣。補曰:蘇氏論荀卿歷詆天下之賢人,以自是其愚。李斯以其學亂天下,其高談異論,有以激之也。韓非此書歷詆秦之謀臣,蓋指魏冉、范睢之徒。他日謂申不害徒術無法,公孫鞅徒法無術,張儀以秦徇韓、魏,甘茂以秦徇周,穰侯、應候攻他國以成其私封,所詆者,亦非一人。其剛愎不孫,自許太過,則亦卿之風也。終以忤李斯、短姚賈而殺其身。太史公謂非知說之難,而不能自脫,可以為騁說者之戒矣。


  張儀欲假秦兵以救魏

  張儀欲假秦兵以救魏〔一〕。左成謂甘茂曰:「子不〔二〕予之。魏不反秦兵〔三〕,張子不反秦〔四〕。魏若反秦兵,張子得志於魏,不敢反於秦矣〔五〕。張子不去秦〔六〕,張子必高子〔七〕。」

  〔一〕 鮑本時將相魏。

  〔二〕 鮑本「子不」作「不如」。○ 札記今本「子不」作「不如」。

  〔三〕 鮑本謂敗而死傷多。

  〔四〕 姚本言魏以秦兵戰,死亡之而不反,則張儀亦懼誅,不敢反秦也。 鮑本謂秦以喪兵誅之。

  〔五〕 姚本魏用秦兵戰,得反之,則張儀有功於魏,故得志。得志於魏,亦不反於秦也。 鮑本懼秦疑其厚魏。

  〔六〕 鮑本去,猶捨也。儀雖為魏,猶有得秦之心。

  〔七〕 鮑本高,貴也。子,謂甘茂也。 鮑本高,貴重也。高之者,欲茂以秦資之。正曰:劉辰翁云,不去秦,萬一不行救魏也,亦必高茂之誼,高茂之忠。


  司馬錯與張儀爭論於秦惠王前

  司馬錯〔一〕與張儀爭論於秦惠王前。司馬錯欲伐蜀,張儀曰:「不如伐韓。」王曰:「請聞其說〔二〕。」

  〔一〕 鮑本秦人。

  〔二〕 姚本錢云,「聞」舊作「問」。曾、劉、集亦作「問」。


  對曰:「親魏善楚,下兵三川〔一〕,塞轘〔二〕轅、緱氏之口〔三〕,當屯留之道〔四〕,魏絕南陽〔五〕,楚臨南鄭〔六〕,秦攻新城、宜陽〔七〕,以臨二周之郊〔八〕,誅周主〔九〕之罪,侵楚、魏之地。周自知不救,九鼎寶器必出〔一0〕。據九鼎,桉圖籍〔一一〕,挾天子以令天下〔一二〕,天下莫敢不聽,此王業也〔一三〕。今夫蜀,西辟之國,而戎狄之長也〔一四〕,弊兵〔一五〕勞眾不足以成名〔一六〕,得其地不足以為利。臣聞:『爭名者於朝,爭利者於市。』今三川、周室,天下之市朝也,而王不爭焉,顧〔一七〕爭於戎狄,去王業〔一八〕遠矣。」

  〔一〕 姚本三川,宜陽也。下兵,出兵也。

  〔二〕 姚本塞,斷。 鮑本補曰:轘,胡貫反。

  〔三〕 鮑本高紀注,轘轅、緱氏,險道,屬河南。補曰:瓚云,轘轅,險道,在緱氏東南。索隱云,緱氏以山為名。

  〔四〕 姚本屯留,今上黨縣。 鮑本屬上黨。補曰:正義云,屯留,潞州縣。道,即太行羊腸阪道也。

  〔五〕 姚本魏與南陽絕也。 鮑本秦使之絕。

  〔六〕 姚本鄭,今河南新鄭也。

  〔七〕 鮑本新城屬河南。補曰:左傳僖六年注,新城,鄭新密。今滎陽密也。大事記「白起繫韓新城」引正義云,在洛州伊闕縣。又「秦、韓會新城」云,兩周間。地名注引正義云,許州襄城縣,古新城縣也。按,羋戎華陽君又號新城君,則華陽在密者。此策以宜陽並言,地必連近,當是伊闕爾。

  〔八〕 姚本二周,東周、西周也。

  〔九〕 姚本周主,周君。 鮑本誅,討也。補曰:周主謂二君。

  〔一0〕姚本自知不可復救,必出其寶器,不敢愛惜也。

  〔一一〕鮑本土地之圖,人民金穀之籍。

  〔一二〕姚本令,教。 鮑本號令指麾之。

  〔一三〕姚本錢本作「此不世之業也」。

  〔一四〕姚本續云:新序「長」字作「偷」,後語作「倫」字。

  〔一五〕鮑本「兵」作「名」。○ 補曰:一本「名」作「兵」。 札記丕烈案:史記、新序皆作「兵」。

  〔一六〕姚本辟遠,不足以成伯王之名。

  〔一七〕姚本顧,反也。 鮑本顧,還視也,故為反義。

  〔一八〕姚本曾、錢、劉無「業」字。


  司馬錯曰:「不然。臣聞之,欲富國者〔一〕,務〔二〕廣其地;欲強兵者,務富其民;欲王者,務博其德。三資者備〔三〕,而王隨之矣〔四〕。今王之地小民貧,故臣願從事於易。夫蜀,西辟之國也,而戎狄之長也,而有桀、紂之亂。以秦攻之,譬〔五〕如使豺狼逐群羊也。取其地,足以廣國也;得其財,足以富民;繕兵〔六〕不傷眾,而彼已服矣。故拔一國,而天下不以為暴;利盡西〔七〕海,諸侯不以為貪。是我一舉而名實兩附〔八〕,而又有禁暴正亂之名。今攻韓劫〔九〕天子,劫天子,惡名也,而未必利也,又有不義之名〔一0〕,而攻天下之所不欲〔一一〕,危!臣請謁〔一二〕其故:周,天下之宗〔一三〕室也;齊〔一四〕,韓、周之與國也。周自知失九鼎,韓自知亡三川,則必將二國〔一五〕并〔一六〕力合謀,以因子齊、趙,而求解乎楚、魏〔一七〕。以鼎與楚,以地與魏,王不能禁〔一八〕。此臣所謂『危』,不如伐蜀之完也〔一九〕。」惠王曰:「善!寡人聽子〔二0〕。」

  〔一〕 姚本曾、錢、集本,「富國」作「國富」。

  〔二〕 鮑本務,趣也。正曰:務,專力也。

  〔三〕 鮑本三者於國,如人之有資貨。

  〔四〕 姚本隨,從也。

  〔五〕 鮑本「譬」作「避」。○ 札記丕烈案:史記、新序皆作「譬」。

  〔六〕 鮑本繕,補也。正曰:左傳隱元年「繕甲兵」注,治也,訓切。

  〔七〕 鮑本「西」作「四」。○ 言四方之物蜀兼有之,故蘇秦於巴、蜀、漢中獨曰利。補曰:一本「西海」,新序同。 札記丕烈案:史記亦作「西」,「四」字誤。

  〔八〕 鮑本不貪暴,名也;得國,實也。

  〔九〕 鮑本劫,脅止也。

  〔一0〕鮑本韓無罪而伐之,不義也。

  〔一一〕鮑本天下皆有尊周之志。正曰:史,「攻天下之所不欲,危矣」。新序同。按,下文云「此臣所謂危」是也。今無「矣」字,則以「欲」字句;而「危」字自為句,亦奇。

  〔一二〕姚本謁,白。

  〔一三〕鮑本宗,尊也。

  〔一四〕鮑本補曰:「齊」字恐衍。 札記丕烈案:吳說非也。史記作「齊,韓之與國也」。新序同。讀以「齊」字逗,當是。策文衍「周」字。

  〔一五〕姚本二國,周、韓也。

  〔一六〕鮑本并,並也。

  〔一七〕鮑本解免秦兵。

  〔一八〕姚本禁,止也。

  〔一九〕姚本必不傷敗,故曰完也。 鮑本不虞傷敗。

  〔二0〕姚本子,司馬錯也。


  卒起兵伐蜀,十月取之,遂定蜀。蜀主更號為侯,而使陳莊〔一〕相蜀〔二〕。蜀既屬〔三〕,秦益強富厚〔四〕,輕諸侯〔五〕。

  〔一〕 姚本續:新序作陳叔。

  〔二〕 姚本陳莊,秦臣也。

  〔三〕 鮑本屬,猶附。

  〔四〕 姚本厚,大也。

  〔五〕 鮑本儀傳有,在前十年前,而表在後九年。謂前年議伐,後年取之。而取之,書十月,知為一年事也。今從表。補曰:秦紀與表合。按甘茂傳云,張儀西并巴、蜀,當儀與錯議不同。故紀表並言錯定蜀,而茂傳之言如此,何也?水經云,秦自石牛道使張儀、司馬錯尋路伐蜀,滅之。華陽國志云,蜀王伐苴侯,苴侯奔巴,求救於秦,惠文王使張儀、司馬錯伐蜀,滅之。是二人同往也。


  張儀之殘樗里疾

  張儀之殘〔一〕樗里疾也,重而使之楚〔二〕。因令楚王〔三〕為之請相於秦〔四〕。張子謂秦王曰:「重樗里疾而使之者,將以為國交也〔五〕。今身〔六〕在楚,楚王因為請相於秦。臣聞其言〔七〕曰:『王〔八〕欲窮儀於秦乎?臣請助王〔九〕。』楚王以為然,〔一0〕故為請相也。今王誠聽之,彼〔一一〕必以國事楚王〔一二〕。」秦王大怒,樗里疾出走〔一三〕。

  〔一〕 姚本殘,害也。

  〔二〕 鮑本重,猶貴。貴之者,欲使楚亦貴重之。

  〔三〕 鮑本懷。

  〔四〕 姚本請使秦用樗里疾為相也。

  〔五〕 鮑本結兩國之交。

  〔六〕 鮑本疾之身。

  〔七〕 鮑本聞疾之言,蓋誣之也。

  〔八〕 鮑本楚王。

  〔九〕 姚本斯言,樗里子言也,張儀誣樗里疾以自解說也。

  〔一0〕鮑本補曰:「為然」之「為」,如字,餘去聲。

  〔一一〕姚本彼,謂樗里疾也。

  〔一二〕姚本錢、劉作「楚矣」。

  〔一三〕姚本走,奔也。


  張儀欲以漢中與楚

  張儀欲以漢中與楚〔一〕,請〔二〕秦王曰:「有漢中,蠹〔三〕。種樹不處〔四〕者,人必害之;家有不宜之財,則傷〔五〕本。〔六〕漢中南邊為楚利,此國累也〔七〕。」甘茂謂王曰:「地大者,固〔八〕多憂乎!天下有變〔九〕,王割漢中以為〔一0〕和楚,〔一一〕楚必畔〔一二〕天下而與王〔一三〕。王今以漢中與楚,即天下有變,王何以市楚也?」

  〔一〕 鮑本惠十三年,取楚漢中。

  〔二〕 鮑本補曰:「請」當是「謂」字。

  〔三〕 姚本蠹,害也。 鮑本蠹,木中蟲也。言為國害。

  〔四〕 鮑本言非其所。

  〔五〕 姚本傷,亦害也。 鮑本非所宜得,得之,必有禍。

  〔六〕 鮑本「本」作「今」。○ 正曰:自「有漢」止「傷本」有殽舛。疑當云,「種樹不處則傷本,家有不宜之財者,人必害之」。 札記今本「本」作「今」,乃誤涉鮑也。鮑改「本」為「今」。丕烈案:此有誤,但所改未是。吳氏正讀「本」字上屬。以為自「有漢」止「傷本」有殽舛,亦未是。

  〔七〕 姚本累,憂也。

  〔八〕 姚本固,必也。 鮑本言不然。

  〔九〕 鮑本謂害於秦。

  〔一0〕姚本一本無「為」字。

  〔一一〕鮑本「以為和楚」作「以楚和」。○ 補曰:一本「王割漢中以為和楚」,姚註一無「為」字,此作「以楚和」,殽次也。

  〔一二〕鮑本畔,猶背。

  〔一三〕姚本與王相親也。


  楚攻魏張儀謂秦王

  楚〔一〕攻魏。張儀謂秦王〔二〕曰:「不如與魏以勁之〔三〕,魏戰勝,復聽於秦〔四〕,必入西河之外〔五〕;不勝,魏不能守,王必取之〔六〕。」

  〔一〕 姚本楚威王也。

  〔二〕 姚本秦惠王也。

  〔三〕 姚本與,猶助也。勁,彊也。

  〔四〕 姚本錢、劉作「魏戰勝,德於秦」。

  〔五〕 姚本西河,魏邑。之外,近秦,故必以與秦也。 鮑本禹貢,西河屬雍州,此時屬魏。子夏老於西河之上是也。補曰:蓋主冀之西而言。正義云,同、華等州。

  〔六〕 姚本取之河西。 鮑本自取河外。


  王用儀言,取皮氏〔一〕卒萬人,車百乘,以與魏。犀首〔二〕戰勝威王〔三〕,魏兵罷弊〔四〕,恐畏秦,果獻〔五〕西河之外。〔六〕

  〔一〕 姚本皮氏,魏邑。 鮑本皮氏屬河東,魏地也。今秦於此取卒與車,豈喪地七百里時入秦邪?補曰:正義云,皮氏在絳州龍門縣西。

  〔二〕 姚本犀首,公孫衍也。 鮑本公孫衍也,陰晉人。司馬彪曰,犀首,魏官,若今虎牙將軍。補曰:按年表,陰晉人犀首為大良造,則非官名。而韓策,樛留以犀首、張儀並言,何為一人獨以官稱乎?恐犀首或姓名也。魏亦有犀武。說又見衛策。

  〔三〕 鮑本楚。

  〔四〕 鮑本「罷」,「疲」同。

  〔五〕 姚本獻,致也。

  〔六〕 鮑本魏襄五年,入秦河西地,此前八年也,儀時為客卿。魏七年納上郡,此前十年也,儀時為相。正曰:惠後五年。補曰:此章稱楚威王,威王在位凡十一年,攻魏事,史無見。年表,十一年,魏敗我陘山,因喪來伐。是歲,秦取魏皮氏。明年入上郡于秦,而西河濱洛之地盡。皆楚威死後也。陘山前一年,魏入少梁河西地于秦,豈是時楚、魏已搆兵乎?


  田莘之為陳軫說秦惠王

  田莘〔一〕之為陳軫〔二〕說秦惠王曰:「臣恐王之如郭君〔三〕。夫晉獻公欲伐郭,而憚舟之僑〔四〕存。荀息〔五〕曰:『周書有言,美女破舌〔六〕。』乃遺之女樂,以亂其政。舟之僑諫而不聽,遂去〔七〕。因而伐郭,遂破之。又欲伐虞〔八〕,而憚宮之奇〔九〕存。荀息曰:『周書有言,美男破老〔一0〕。』乃遺之美男,教之惡宮之奇。宮之奇以諫而不聽,遂亡〔一一〕。因而伐虞,遂取之。今秦自以為王〔一二〕,能害王者〔一三〕之國者,楚也。楚智〔一四〕橫〔一五〕君之善用兵〔一六〕,用兵與陳軫之智,故驕〔一七〕張儀以五國〔一八〕。來,必惡〔一九〕是二人〔二0〕。願王勿聽也。」張儀果來辭,因言軫也,王怒而不聽。

  〔一〕 鮑本「莘」作「華」。○ 補曰:一本「田莘」。

  〔二〕 姚本陳軫,夏人,仕齊亦仕楚也。 鮑本二皆齊姓。

  〔三〕 姚本古文言虢也。 鮑本郭,虢同。屬扶風。正曰:路史云,北虢,仲後也,在大陽,今陝州西。西虢,仲之封,在岐。東遷自此之上陽為南虢。東虢,叔之封制也,今鄭之滎陽。按此,策所指者北虢也。

  〔四〕 姚本舟之僑,郭大夫也。 鮑本憚,難之也。

  〔五〕 姚本荀息,晉大夫也。

  〔六〕 鮑本破,壞其事。舌,指諫臣。

  〔七〕 姚本傳曰,舟之僑諫而不從,以其孥適西山(一本有「也」字)。 鮑本閔二年奔晉。

  〔八〕 鮑本屬河東大陽。

  〔九〕 姚本宮之奇,虞大夫也。

  〔一0〕鮑本老成人。補曰:汲冢周書,「美男破老,美女破舌,武之毀也」。注云,所以毀敵也。修文御覽引周書作「美男破產,美女破居」。

  〔一一〕姚本亡去適秦。 鮑本左氏不言其亡。

  〔一二〕姚本惠王,孝公子也。始僭尊號為王,故曰「自以為王」。 鮑本時亦未王,謂其欲之。

  〔一三〕姚本一本無「者」字。 鮑本因其有自王之志,故稱之曰「王者」。

  〔一四〕姚本一本作「知」字。 鮑本「智」作「知」。○

  〔一五〕姚本一本有「門」字。橫門君,秦將。 鮑本原作「橫君」,注有「門」字,知為脫文。蓋秦將也。 札記「橫」下有「門」字。

  〔一六〕姚本錢、劉只一「用兵」字。 鮑本下衍「用兵」二字。

  〔一七〕姚本驕,寵也。

  〔一八〕鮑本言楚使韓、魏、趙、燕、齊以事屬之,以重其權。按儀初游楚,楚相笞之,後相楚,乃為秦間耳。楚無驕之之事,今云然,因其自楚來,間之耳。

  〔一九〕鮑本惡,言其惡也。

  〔二0〕姚本二人,橫門君、陳軫也。


  張儀又惡陳軫於秦王〔校一〕

  〔校一〕此篇姚本與《田莘之為陳軫說秦惠王》連篇,鮑本另列一篇,據文義,從鮑本。

  張儀又惡陳軫於秦王,曰:「軫馳楚、秦之間〔一〕,今楚〔二〕不加善秦而善軫〔三〕,然則是軫自為而不為國也。且軫欲去秦而之楚,王何不聽乎〔四〕?」

  〔一〕 姚本一本作「馳走秦、楚之間」。錢、劉作「馳楚」。 鮑本「楚秦」作「秦楚」。○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秦、楚」。

  〔二〕 鮑本「楚」作「遂」。○ 補曰:一本「今楚不加」。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楚」。

  〔三〕 鮑本言楚善之。

  〔四〕 姚本聽,察也。 鮑本聽,猶許。


  王謂陳軫曰:「吾聞子欲去秦而之楚,信乎?」陳軫曰:「然。」王曰:「儀之言果信也。」曰:「非獨儀知之也,行道之人皆知之。曰:『孝己〔一〕愛其親,天下欲以為子;子胥〔二〕忠乎〔三〕其君,天下欲以為臣。賣僕妾售〔四〕乎閭巷者,良〔五〕僕妾也;出婦嫁鄉曲〔六〕者,良婦也。』吾不忠於君,楚亦何以軫為忠乎?〔七〕忠且見棄,吾不之楚,何適乎?」秦王曰:「善。」乃必之也〔八〕。〔九〕

  〔一〕 姚本孝己,殷王高宗戊丁之子也。 鮑本世紀,殷高宗有賢子孝己,母早死,高宗惑后妻之言,放之而死。補曰:尸子云,孝己事親,一夜而五起,視衣厚薄、枕之高下也。

  〔二〕 姚本子胥,楚王大夫伍奢之子。平王殺伍奢,子胥奔吳,為闔閭、夫差臣。 鮑本伍子胥,楚人,平王殺其父奢,胥奔吳。吳王夫差敗越於夫椒,越王勾踐求委國為臣妾,夫差將許之,胥諫不聽。后吳伐齊,胥諫請釋齊先越,太宰嚭讒之,賜劍以死。

  〔三〕 姚本錢、劉無「乎」字,集有。

  〔四〕 鮑本售,賣去乎也。

  〔五〕 鮑本良,善也。

  〔六〕 鮑本曲,里之一曲,如韋曲、杜曲。

  〔七〕 姚本錢、劉本無「乎」字。

  〔八〕 鮑本「必」作「止」,無「也」字。○ 札記今本「必」作「止」。

  〔九〕 鮑本軫傳有。


  陳軫去楚之秦

  陳軫去楚之秦〔一〕。張儀謂秦王〔二〕曰:「陳軫為王臣,常以國情輸楚〔三〕。儀不能與從事,願王逐之。即復之楚,願王殺之。」王曰:「軫安敢之楚也。」

  〔一〕 鮑本言「去楚」者,本其始。仕秦之時,自楚來也,自為「輸楚」張本。

  〔二〕 姚本秦惠王也。

  〔三〕 姚本輸,語也。 鮑本情,謂國事之隱者。補曰:情,實也。輸,寫也。輸寫以告之。


  王召陳軫告之曰:「吾能聽子言〔一〕,子欲何之〔二〕?請為子車約〔三〕。」對曰:「臣願之楚。」王曰:「儀以子為之楚,吾又自知子之楚。子非楚,且〔四〕安之也!」軫曰:「臣出,必故之楚,以順〔五〕王與儀之策〔六〕,而明臣之楚與不〔七〕也。楚人有兩妻者,人誂〔八〕其長者〔九〕,詈〔一0〕之;誂其少者,少者許之。居無幾何〔一一〕,有兩妻者死。客謂誂者曰:『汝取長者乎?少者乎〔一二〕?』『取長者〔一三〕。』客曰:『長者詈汝,少者和〔一四〕汝,汝何為取長者?』曰:『居彼人之所,則欲其許我也。今為我妻,則欲其為我〔一五〕詈人也〔一六〕。』今楚王〔一七〕明主也,而昭陽賢相也〔一八〕。軫為人臣,而常以國〔一九〕輸楚王〔二0〕,王必不留臣,昭陽將不與臣從事矣。以此明臣之楚與不〔二一〕。」

  〔一〕 鮑本無「言」字。○

  〔二〕 姚本言欲何之適也。曾作「子欲何適」。

  〔三〕 姚本約,具也。 鮑本「車約」作「約車」。○ 約,纏束之。正曰:高注,具也。蓋約束戒令之。策多有。 札記今本「車約」作「約車」。丕烈案:「約車」是也。

  〔四〕 鮑本「且」作「宜」。○ 補曰:一本「且安之也」。

  〔五〕 姚本順,從。

  〔六〕 姚本策,謀。 鮑本策,謂其所籌度。

  〔七〕 鮑本「不」作「否」。○ 此「之」即所謂以國情輸楚。正曰:「故之楚」之「之」,往也;「之楚與否」之「之」,語助也。下同。

  〔八〕 姚本續:後語作「挑」。 鮑本誂,相呼誘也。補曰:後語作「挑」,徒了反。

  〔九〕 姚本一本更有「長者」二字。

  〔一0〕鮑本詈,罵也。

  〔一一〕鮑本時不久也。

  〔一二〕姚本一本有「曰」字。

  〔一三〕鮑本誂者對也。

  〔一四〕鮑本和,猶應。

  〔一五〕鮑本無「我」字。○

  〔一六〕鮑本以國情輸楚,猶許者也。軫誠有此,則今之楚,楚必不欲也。補曰:「許我」、「詈之」云云,後漢馮衍傳有。

  〔一七〕鮑本懷。

  〔一八〕姚本昭陽,姓名也,楚懷王之相也。

  〔一九〕鮑本「國」下補「情」字。○ 補曰:「國」下當有「情」字。

  〔二0〕姚本「王」,劉作「楚」。 鮑本「王」作「楚」。○ 札記屬下讀。

  〔二一〕鮑本之,亦猶於。


  軫出,張儀入,問王曰:「陳軫果安之?」王曰:「夫軫天下之辯士也,孰〔一〕視寡人曰:『軫必之楚。』寡人遂無柰何也。寡人因問曰:『子必之楚也,則儀之言果信矣!』軫曰:『非獨儀之言也〔二〕,行道之人皆知之。昔者子胥忠其君,天下皆欲以為臣;孝己愛其親,天下皆欲以為子。故賣僕妾不出里巷而取者,良僕妾也;出婦嫁於鄉里者,善婦也。臣不忠於王,楚何以〔三〕軫為〔四〕?忠尚見棄〔五〕,軫不之楚,而何之乎〔六〕?』」王以為然,遂善待之〔七〕。

  〔一〕 鮑本「孰」作「熟」。○ 補曰:「孰」,「熟」通。說文「生熟」字,本但作「孰」,後人加「火」以別之。

  〔二〕 鮑本無「也」字。○

  〔三〕 姚本欲為臣乎。

  〔四〕 姚本一本更添一「忠」字。

  〔五〕 鮑本「尚」作「且」,「且」上補「忠」字。○ 補曰:史復有「忠」字,是。札記丕烈案:鮑、吳皆非。史記陳軫傳所載乃上一篇,與此文不同也。讀此,當以「楚何以軫為」作一句,「忠尚見棄」別為一句。高注云「欲為臣」,是上句之解,當本在下,錯在「軫」字上,遂不可曉。注末有一「乎」字,或本在正文「為」字下,今本初刻誤以此四字皆入正文,改刻仍皆作注。

  〔六〕 姚本集與此本同。曾,「臣不忠於王,楚何以為臣乎?軫為忠見棄,軫不之楚,而何之乎」?

  〔七〕 鮑本此一事再出,著書者以所聞駮異也。彪謂:軫之辯類捷給,而其所稱譬,皆當於人心,不詭於正論。周衰,辯士未有若軫之絕倫離群者也。正曰:秦為無道,魯仲連不肯帝,孔子順義不入,彼誠豪傑之士已。軫往來其間,其居秦也,又與張儀爭寵,鄙哉。雖其為楚謀也多,而終不能以善楚也。「之楚」之對,辯給不詭於正,猶為彼善於此耳。補曰:大事記,顯王四十一年,秦陳軫奔楚。解題引策文自「賣僕妾」以下止「之乎」,云軫居秦期年,惠王終相張儀,而軫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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