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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策卷二十三 魏一
鮑本魏 自高陵以東,盡河東、河內;南有陳留及汝南之召陵、隱彊、新汲、西華、長平,穎川之舞陽、郾、許、傿陵,河南之開封、中牟、陽武、酸棗、卷。
知伯索地於魏桓子
知伯索地於魏桓子,魏桓子弗予。任章〔一〕曰:「何故弗予?」桓子曰:「無故索地,故弗予。」任章曰:「無故索地,鄰國必恐;重〔二〕欲無厭,天下必懼。君予之地,知伯必憍〔三〕憍〔四〕而輕敵,鄰國懼而相親。以相親之兵,待輕敵之國,知氏之命不長矣!周書曰:『將欲敗之,必姑輔之;將欲取之,必姑與之〔五〕。』君不如與之,以驕知伯。君何釋〔六〕以天下圖知氏,而獨以吾國為知氏質乎〔七〕?」君曰:「善。」乃與之萬家之邑一。知伯大說。因索蔡、皋梁〔八〕於趙,趙弗與,因圍晉陽。韓、魏反於外,趙氏應之於內,知氏遂亡。
〔一〕 鮑本魏人。
〔二〕 鮑本重,猶多。
〔三〕 鮑本「憍」作「驕」。○ 札記丕烈案:韓子作「驕」。「憍」即「驕」字。下文「君不如與之,以驕知伯」,疑本亦是「憍」。
〔四〕 鮑本「憍」上有「彼」字,「憍」作「驕」。○
〔五〕 鮑本補曰:王應麟曰,周書云云,此豈蘇秦所讀周書陰符者歟?老氏之言出于此。朱子曰,老子為柱下史,故見此書。
〔六〕 鮑本釋,猶舍也。何舍此而不為?
〔七〕 鮑本「質」作「資」。○ 舍此不圖。適足為智氏來伐之資。正曰:當音致。與之以地,猶質也。札記今本「質」下有「一作資」三小字,乃以鮑記于旁而誤入也。丕烈案:吳說亦未是。質,的也。下卷「兵為招質」,與此同義。吳氏以為「招質」未詳,非也。韓子有此文,亦作「質」。又存韓篇有「則秦必為天下兵質矣」之語,皆可互證也。
〔八〕 鮑本「梁」作「狼」。○ 補曰:趙策作「狼」。
韓趙相難〔校一〕
〔校一〕此篇姚本與《知伯索地於魏桓子》連篇,鮑本另列一篇。據文義,從鮑本。
韓、趙相難。韓索兵於魏曰:「願得借師以伐趙。」魏文侯曰:「寡人與趙兄弟,不敢從。」趙又索兵以攻韓,文侯曰:「寡人與韓兄弟,不敢從。」二國不得兵,怒而反。已乃知文侯以〔一〕講於己也〔二〕,皆朝魏。
〔一〕 鮑本「以」作「已」。○ 補曰:一本「以講」。 札記丕烈案:韓子作「以」。
〔二〕 鮑本二國不伐,知魏和之。
樂羊為魏將而攻中山
樂羊為魏將而攻中山。其子在中山,中山之君烹其子而遺之羹,樂羊坐於幕下而啜〔一〕之,盡一盃。文侯謂睹師〔二〕贊曰:「樂羊以我之故,食其子之肉。」贊對曰:「其子之肉尚〔三〕食之,其〔四〕誰不食!」樂羊既罷中山,文侯賞其功而疑其心。〔五〕
〔一〕 鮑本啜,飲也。
〔二〕 姚本續云:後語作「堵」。 鮑本魏人。 補曰:姚云,後語作「堵師」。愚案,左傳,褚師段,宋共公子石,食采于褚。其後可師號褚師,後因氏焉。又有褚師比。「堵」亦姓也,鄭有堵汝父。但此作「堵師」,則恐字有訛。
〔三〕 姚本一本無此以上三字。
〔四〕 姚本一作「且」。
〔五〕 鮑本彪謂:樂羊所謂隱忍以成就功名者也。子則既烹矣,敵人遺之羹,將以亂其心也。有如不忍而以慈愛沮其殺敵之心,則大事去矣,何救於亡子。故羊忍為此以怒眾而成功,乃其情則非恝然無以天性為者也。睹師贊之言,其謗書之渠乎?雖然,羊之義,視分羹為有餘,比覆醢為不足,使其投盃慷慨,一鼓而攄家國之憤,亦收功必矣。介冑之士,未可望之以聖人之地也。正曰:舜竊負而逃,林回棄千金之璧,輕重之分審矣。豈肯以彼易此哉?劉子政以此事與「西巴放麑」並載,而曰「巧詐不如拙誠」,真名言也。鮑雖為之曲說萬端,奚救哉!項羽坐太公俎上,高祖杯羹一語,貽愧千古,亦幸而不殺爾!不然,何以自立於天下乎?
西門豹為鄴令
西門豹為鄴〔一〕令,而辭乎魏文侯。文侯曰:「子往矣〔二〕,必就子之功,而成子之名。」西門豹曰:「敢問就功成名,亦有術乎?」文侯曰:「有之。夫〔三〕鄉邑老者而先受坐之士〔四〕,子入而問其賢良之士而師事之,求其好掩人之美而揚人之醜者〔五〕而參驗之。夫物多相類而非也,幽莠之幼也似禾〔六〕,驪牛〔七〕之黃也似虎,白骨疑象,武夫類玉〔八〕,此皆似之而非者也。」〔九〕
〔一〕 鮑本鄴,屬魏郡
〔二〕 鮑本補曰:一本「子往子往矣」。
〔三〕 鮑本「夫」作「矣」。○ 補曰:一本「有之夫」,「夫」屬下句。
〔四〕 鮑本老者坐先于眾。
〔五〕 姚本曾、劉無「者」字。
〔六〕 鮑本莠,禾下生草。幽,言其色茂。正曰:說文本云,禾粟下生莠,今狗尾也。
〔七〕 鮑本「驪」作「黧」。○ 黧,黑黃色也。驪,乃深黑馬耳。正曰:驪牛,猶言犛牛、狸牛,不必拘以色論。黧,亦黑色也。爾雅,「倉庚,黧黃」,蓋言倉庚色黧黑而黃。增韻注,「黧黑而黃」,誤也。
〔八〕 鮑本武夫石似玉。 補曰:武夫即武砆。
〔九〕 鮑本補曰:夫子曰,「不如鄉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惡之」,文侯之言亦此類。而曰,「求其好掩人之美而揚人之醜者參驗之」,則其好賢也不誠,而且將以來讒賊之徒,意則異矣。
文侯與虞人期獵
文侯與虞人〔一〕期獵。是日,飲酒樂,天雨。文侯將出,左右曰:「今日飲酒樂,天又雨,公將焉之?」文侯曰:「吾與虞人期獵,雖樂,豈可不〔二〕一會期哉〔三〕!」乃往,身自罷之。魏於是乎始強。
〔一〕 鮑本虞人,掌山澤之官。正曰:孟子注,守苑囿之吏。鮑誤以書注「虞」言之。
〔二〕 姚本曾作「無」。
〔三〕 鮑本昔與之期,今往會之。
魏文侯與田子方飲酒而稱樂
魏文侯與田子方飲酒而稱樂〔一〕。文侯曰:「鍾聲不比〔二〕乎,左高〔三〕。」田子方笑。文侯曰:「奚笑?」子方曰:「臣聞之,君明則樂官〔四〕,不明則樂音。今君審於聲〔五〕,臣恐君之聾於官也。」文侯曰:「善,敬聞命。」〔六〕
〔一〕 鮑本音岳。
〔二〕 鮑本比,猶協。正曰:比,音毗。不比,言不和也。
〔三〕 鮑本言左方之聲高。
〔四〕 鮑本音洛,以治官為樂。正曰:通鑑無兩「則」字。樂,仍音岳,下文二語甚明,可推。愚恐「則」乃「明」字訛衍。 札記丕烈案:此不誤。吳說非是。
〔五〕 鮑本審,言聽之察。
〔六〕 鮑本彪謂:周衰,世主無如魏文侯之賢者。夫其師友淵源,有子方、子夏之徒,誨誘規切之,雖欲無賢可得乎!然則用真儒無敵於天下,信矣!補曰:大事記,史以田子方為文侯師。說苑載翟璜謂子方曰,「公孫成進子夏而君師之,進段干木而君友之,進先生而君敬之」,蓋得其實,故書曰,「晉魏斯好賢,師卜商,友段干木,敬田子方」。
魏武侯與諸大夫浮於西河
魏武侯與諸大夫浮於西河〔一〕,稱曰:「河山之險,豈〔二〕不亦信固哉!」王鍾〔三〕侍王〔四〕,曰:「此晉國之所以強也。若善脩之,則霸王之業具矣。」吳起對曰:「吾君之言,危國之道也;而子又附之,是〔五〕危也。」武侯忿然曰:「子之言有說乎?」
〔一〕 鮑本補曰:正義云,西河,即龍門河也。
〔二〕 鮑本無「豈」字。○
〔三〕 姚本一作「錯」。
〔四〕 鮑本「王」作「坐」。○
〔五〕 鮑本「是」下補「重」。○ 札記丕烈案:有者當是。
吳起對曰:「河山之險,信〔一〕不足保也;是〔二〕伯王之業,不從此也。昔者,三苗之居,左〔三〕彭蠡〔四〕之波,右有〔五〕洞庭之水,文山〔六〕在其南,而衡山〔七〕在其北。恃此險也,為政不善,而禹放逐之。夫〔八〕夏桀之國,左天門〔九〕之陰,而右天谿之陽〔一0〕,廬〔一一〕、睪在其北,伊、洛〔一二〕出其南。有此險也,然為政不善,而湯伐之。殷紂之國,左孟門〔一三〕而右漳、釜〔一四〕,前帶河,後被山。有此險也,然為政不善,而武王伐之。且君親從臣而勝降城,城非不高也〔一五〕,人民非不眾也,然而可得并者,政惡故也。從是觀之,地形險阻,奚足以霸王矣!」
〔一〕 姚本一本無「信」字。
〔二〕 姚本一本無「是」字。
〔三〕 鮑本「左」下補「有」字。○ 正曰:姚云下句一本無「有」字,是。按史及下文可見。
〔四〕 鮑本彭蠡湖在豫章彭澤。
〔五〕 姚本一本無「有」字。
〔六〕 鮑本「文」作「汶」。○ 補曰:「文」未詳。史以「岷」作「汶」,此或遠言之。 札記丕烈案:文山即汶山,見管子、國語。又韓詩外傳云「岐山在北」,「岐」字訛。
〔七〕 鮑本衡,南岳,在長沙湘南。
〔八〕 鮑本衍「夫」字。
〔九〕 鮑本後志,高都有天井關。注云,戰國策,桀居天門,即此關也。
〔一0〕鮑本今按天門,即史太華、伊闕,彼言右,故此言左之陰。天谿即河、濟,彼言左,故此言右之陽。正曰:按史,左河、濟,右泰(即太)華,伊闕在其南,羊腸在其北。文不同。
〔一一〕姚本曾作「盧」。 鮑本「廬」作「盧」。○ 地缺。補曰:一本「盧」作「廬」,未詳。
〔一二〕鮑本孔曰,伊水出陸渾洛水之上洛。正曰:伊水出今商州上洛縣南熊耳山,至洛陽縣入洛。洛水出今商州洛南縣冢領山,至鞏縣入河。
〔一三〕鮑本太公世家註,晉山險。補曰:索隱云,在朝歌東北。
〔一四〕鮑本「釜」作「滏」。○ 補曰:「滏」通借。
〔一五〕姚本劉本添「也」字。 鮑本無「也」字。○
武侯曰:「善。吾乃今日聞聖人之言也!西河之政,專委之子矣。」〔一〕
〔一〕 鮑本起傳有,小異。補曰:起傳與說苑文同。末云,「由此觀之,在德不在險。君若不修德,舟中之人盡為敵國也」。 史遷曰,吳起說武侯以形勢不如德,然行之於楚,以刻暴少恩亡其軀。楊雄曰,美哉言乎!使起之用兵每若斯,則太公何以加諸?二子論之當矣。然其言不可以人廢也。西河,龍門之河。地即同、華等州,魏之險阨也。一傳惠王,其地日削于秦,至納上郡之時盡矣。險豈足恃也哉?起之言於是乎驗矣。
魏公叔痤為魏將
魏公叔痤為魏將,而與韓、趙戰澮北〔一〕,禽樂祚〔二〕。魏王說,迎郊,以賞田百萬祿之〔三〕。公叔痤反走,再拜辭曰:「夫使士卒不崩,直而不倚〔四〕,撓揀而〔五〕不辟者,此吳起餘教也,臣不能為也。前脈形埊〔六〕之險阻,決利害之備,使三軍之士不迷惑者,巴〔七〕寧、爨襄〔八〕之力也。縣賞罰於前,使民昭然信之於後者,王之明法也。見敵之可也鼓之,不敢怠倦者,臣也。王特為臣之右手不倦賞臣,何也?若以臣之有功,臣何力之有乎?」王曰:「善。」於是索吳起之後,賜之田二十萬。巴〔九〕寧、爨襄田各十萬。
〔一〕 鮑本說文,澮水出霍山西南,入汾。此二年,敗韓馬陵,敗趙于懷。補曰:痤,祖戈反。
〔二〕 鮑本趙將。
〔三〕 鮑本閑田以待賞有功者。
〔四〕 鮑本直,直前。倚,邪行。
〔五〕 姚本一本無「而」字。 鮑本「楝撓」作「棟撓」。○ 撓,折也,喻敵之壓已。 札記今本「撓揀」作「棟撓」。
〔六〕 鮑本「形埊」作「地形」。○ 脈,見其幽。形,見其顯。 札記今本「形埊」作「埊形」。
〔七〕 姚本一作「已」。
〔八〕 鮑本二人,乃所謂能士。
〔九〕 姚本一作「已」。
王曰:「公叔豈非長者哉!既為寡人勝強敵矣,又不遺賢者之後,不揜能士之跡,公叔何可無益乎?」故又與田四十萬,加之百萬之上,使百四十萬。故老子曰:「聖人無積,盡〔一〕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公叔當之矣。〔二〕
〔一〕 姚本劉作「既」。 鮑本「既」,亦「盡」也。
〔二〕 鮑本彪謂:公叔此言何其似魏絳也。方之郤至,驟稱其伐,彼已隘矣。補曰:按史,田文既死,公叔為相,而害吳起,以計疑起於武侯,起懼得罪而去之楚。公叔即痤也。澮北之戰,痤乃歸功於起之餘教,而使其嗣受賞,何其前後之戾邪?大事記,顯王七年,魏公孫痤敗韓師、趙師於澮。秦庶長國伐澮,獲其將公孫痤。 史記秦本紀及魏世家云,虜公孫痤。惟趙世家、秦魏年表云,虜太子痤。孟子,「梁惠王長子死焉」。蓋太子申戰沒於齊者也。凡史記是年言秦虜太子痤者,非。
魏公叔痤病
魏公叔痤病,惠王往問之。曰:「公叔病,即不可諱〔一〕,將柰社稷何?」公叔痤對曰:「痤有御庶子〔二〕公孫鞅,願王以國事聽之也。為弗能聽,勿使出竟。」王弗應,出而謂左右曰:「豈不悲哉!以公叔之賢,而謂寡人必以國事聽鞅,不亦悖〔三〕乎!」
〔一〕 鮑本死者,人之所不能避,故云。
〔二〕 鮑本此公族官,別於國官及太子官。正曰:公叔曰「痤有御庶子」,知為痤之家臣。如甘羅為文信侯少庶子之比。說又見秦、韓等策。
〔三〕 鮑本補曰:史載鞅之言曰,「彼不能用君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君之言殺臣乎」?由是觀之,公叔知鞅而不能進,將死之言,上不能量其君之聽否,下不能測鞅之去就,非悖而何?
公叔痤死,公叔鞅聞之,已葬〔一〕,西之秦,孝公受而用之。秦果日以強,魏日以削。此非公叔之悖也,惠王之悖也。悖者之患,固以不悖者為悖。〔二〕
〔一〕 姚本劉作「出奔」。 鮑本補曰:大事記,顯王八年,公孫痤卒。解題,痤去年為秦所獲,尋歸之,而終於相位也。今年衛鞅自魏適秦,則痤死必在今年。
〔二〕 鮑本商君傳略同。
蘇子為趙合從說魏王
蘇子為趙合從,說魏王曰:「大王之埊,南有鴻溝〔一〕、陳、汝〔二〕南,有許、鄢、昆陽、邵陵、舞陽〔三〕、新郪〔四〕;東有淮、穎〔五〕、沂〔六〕、黃〔七〕、煮棗、海鹽、無疏〔八〕;西有長城之界〔九〕;北有河外、卷、衍、燕〔一0〕、酸棗〔一一〕,埊方千里。埊〔一二〕名雖小,然而廬田廡舍〔一三〕,曾無所芻牧牛馬之地〔一四〕。人民之眾,車馬之多,日夜行不休已,無以異於三軍之眾〔一五〕。臣竊料之,大王之國,不下於楚。然橫人謀〔一六〕王,外交強虎狼之秦,以侵天下,卒有國〔一七〕患,不被其禍〔一八〕。夫挾強秦之勢,以內劫其主,罪無過此者〔一九〕。且魏,天下之強國也;大王,天下之賢主〔二0〕也。今乃有意西面而事秦,稱東藩,築帝宮〔二一〕,受冠帶〔二二〕,祠春秋〔二三〕,臣竊為大王媿之。
〔一〕 鮑本項羽紀注詳,在滎陽。補曰:蘇子,秦也。下「南有」字恐衍。
〔二〕 鮑本汝水出弘農入淮。補曰:陳,宛丘、豫州界。「汝」恐連下「南」字,汝南郡也。而下衍「有」字。 札記今本無「南有」二字。丕烈案:吳氏補曰恐衍者,非也。又曰,「汝」恐連下「南」字,汝南郡也,而下衍「有」字者,是也。史記正作陳、汝南、許,可證。今本誤依吳前一說而輒刪耳。
〔三〕 鮑本鄢下並屬穎川。正曰:鄢,史作郾。索隱云,穎川有許、郾二縣,又有鄢陵縣,故所稱多惑。昆水出南陽,昆陽、舞陽屬穎川,邵陵屬汝南。
〔四〕 鮑本屬南陽。正曰:索隱云,屬汝南郡,即郪丘。郪,七思反,又音妻。史有「新都」字,新都屬南陽。鮑誤入。
〔五〕 鮑本水出穎川陽城。補曰:淮,見前。 札記今本「穎」作「潁」。丕烈案:史記作「潁」。
〔六〕 鮑本水出泰山蓋縣。
〔七〕 鮑本即陳留外黃。正曰:黃,說見秦策。大事記如鮑說。
〔八〕 姚本曾作海鹽、無胥。 鮑本無「海鹽」二字。○ 補曰:姚本「煮棗」下有「海鹽」字。徐廣云,煮棗在濟陰宛句。正義云,冀州信都縣東北有煮棗田。宛句者,在河南。信都者,在河北。無疏,姚注,曾作無胥,史同。按蘇代曰,決宿胥之口,魏無虛、頓丘。徐廣云,紀年,魏救山塞集胥口。正義云,魏志武帝於清淇口東,因宿胥故瀆開白溝,道清、淇二水入焉。 札記丕烈案:史記無此「海鹽」二字。
〔九〕 鮑本滎陽、卷縣有長城經陽武到密。補曰:大事記,今開封陽武縣。魏惠王十二年,魏龍賈帥師築長城于西邊。長城即上所指。又十九年,魏築長城,塞固陽。正義云,自鄭濱洛,北達銀州至勝州固陽縣為塞。固陽有連山,東至黃河,西南至夏、會等州。按蘇秦說合從,在惠王後二年。後七年納上郡地,則此時固陽之長城猶魏地也。
〔一0〕姚本曾去「燕」字。
〔一一〕鮑本補曰:正義云,河外謂河南地。卷,丘權反,在鄭州原武縣北。衍、燕、酸棗,見秦策。史無「燕」字。按張儀說魏亦云,秦下兵攻河外,拔卷、衍、燕、酸棗。正義謂河外即其地也。
〔一二〕鮑本無「埊」。○ 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一三〕姚本曾作「田舍廬廡」。 鮑本廬,田間屋。 廡,廊下周屋。
〔一四〕鮑本居人多故。
〔一五〕鮑本行人多故,如軍陣。
〔一六〕鮑本「謀」作「訹」。○ 史記「怵」。正曰:怵,音黜,恐也。訹,音恤,誘也。策字通,見前。然作「謀」,自可謂橫人為王謀。 札記今本「謀」作「訹」,乃誤涉鮑也。
〔一七〕鮑本國,謂魏。
〔一八〕鮑本謂橫人。
〔一九〕姚本曾、集、劉無以上五字。
〔二0〕札記今本「主」作「王」。 丕烈案:史記作「王」。
〔二一〕鮑本為秦築宮,備其巡幸。
〔二二〕鮑本受服於秦。
〔二三〕鮑本助秦祭。
「臣聞越王勾踐以散〔一〕卒三千,禽夫差於干遂〔二〕;武王卒三千人,革車三百乘,斬紂於牧之野。豈其士卒眾哉?誠能振其威也。今竊聞大王之卒,武力二十餘萬,蒼頭〔三〕二千〔四〕萬,奮擊二十萬,廝徒〔五〕十萬,車六百乘〔六〕,騎五千疋〔七〕。此其過越王勾踐、武王遠矣!今乃劫於辟〔八〕臣之說,而欲臣事秦。夫事秦必割地效質〔九〕,故兵未用而國已虧矣。凡群臣之言事秦者,皆姦臣,非忠臣也。夫為人臣,割其主之埊以求〔一0〕外交,偷〔一一〕取一旦之功而不顧其後,破公家而成私門,外挾彊秦之勢以內劫其主以求割埊,願大王之熟察之也。
〔一〕 鮑本散,則非梟勇。
〔二〕 鮑本補曰:干遂見秦策。
〔三〕 鮑本蓋以青帕首。項紀注,士卒皂巾。 補曰:史記注,魏氏武卒三屬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負矢五十,置戈其上,冠冑帶劍,贏三日之糧,日中而趨百里。大事記,荀卿所謂魏之武卒也。
〔四〕 鮑本「千」作「十」。○ 札記丕烈案:「十」字是也。史記亦作「十」。
〔五〕 鮑本補曰:正義云,廝徒,謂烹炊供養雜役。廝,音斯。
〔六〕 姚本曾、劉無「乘」字。
〔七〕 姚本曾、劉無「疋」字。
〔八〕 鮑本「辟」作「群」。○ 札記今本「辟」作「群」。丕烈案:史記作「群」,蓋不與策文同。
〔九〕 姚本劉作「實」。
〔一0〕鮑本無「求」字。○ 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一一〕鮑本偷,苟且也。
「周書曰:『綿綿不絕〔一〕,縵縵柰何〔二〕;毫毛不拔〔三〕,將成斧柯〔四〕。』前慮不定,後有大患,將柰之何?大王誠能聽臣,六國從親,專心并力,則必無強秦之患。故敝邑趙王〔五〕使使臣獻愚計,奉明約,在大王詔之。」魏王曰:「寡人不肖,未嘗得聞明教。今主君以趙王之詔詔之,敬以國從。」〔六〕
〔一〕 鮑本綿,薄弱也。正曰:詩,「綿綿瓜瓞」。傳,不絕貌。
〔二〕 鮑本「縵」作「蔓」,「奈」作「若」。○ 蔓,延也。若「縵」則無文之稱耳。「若何」言不可柰何。正曰:「蔓」、「縵」字通借。補曰:家語,孔子觀周廟金人之銘曰,「焰焰不滅,炎炎若何?涓涓不壅,終為江河。綿綿不絕,或成網羅;豪末不札,將尋斧柯」云云。策謂周書,其指此歟?札記丕烈案:史記作「蔓蔓柰何」。考此所引周書四句,乃和寤解文。吳氏以為家語,非也。今本周書作「蔓蔓若何」。
〔三〕 鮑本喻樹之萌。
〔四〕 鮑本柯,斧柄。
〔五〕 鮑本肅侯。
〔六〕 鮑本秦傳有。
張儀為秦連橫說魏王
張儀為秦連橫,說魏王曰:「魏地方不至千里,卒不過三十萬人。埊四平,諸侯四通,條達輻湊〔一〕,無有名山大川之阻。從鄭至梁,不過百里;從陳至梁,二百餘里。馬馳人趨,不待倦而至梁〔二〕。南與楚境,西與韓境,北與趙境,東與齊境,卒戍四方〔三〕,守亭障者參列〔四〕。粟糧漕庾〔五〕,不下十萬。魏之埊勢,故戰場也。魏南與楚而不與齊,則齊攻其東;東與齊而不與趙,則趙攻其北;不合於韓,則韓攻其西;不親〔六〕於楚,則楚攻其南。此所謂四分五裂之道也。
〔一〕 鮑本如木枝分布,而四方湊之,如輻於轂。
〔二〕 鮑本言陳、鄭所至皆平地。
〔三〕 鮑本他國境或有山川關塞,惟梁無之,皆以卒戍守。
〔四〕 鮑本十里一亭。障,隔也,築城壘為之。補曰:障,關塞邊候,開封有右夷門關。
〔五〕 鮑本漕,水運。庾,水漕倉。 札記今本「漕庾」誤「糟庚」。
〔六〕 姚本劉作「合」。
「且夫諸侯之為從者,以安社稷、尊主、強兵、顯名也。合從者,一天下、約為兄弟、刑白馬以盟於洹水之上以相堅也。夫親昆弟,〔一〕同父母,尚有爭錢財。而欲恃詐偽反覆蘇秦之餘謀,其不可以成亦明矣。
〔一〕 札記今本「昆」誤為「兄」。
「大王不事秦,秦下兵攻河外,拔卷、衍、燕〔一〕、酸棗,劫衛取晉陽〔二〕,則趙不南;趙不南,則魏不北;魏不北,則從道絕〔三〕;從道絕〔四〕,則大王之國欲求無危不可得也。秦挾韓而攻魏,韓劫於秦,不敢不聽。秦、韓為一國,魏之亡可立而須也,此臣之所以〔五〕為大王患也。為大王計,莫如事秦,事秦則楚、韓必不敢動;無楚、韓之患,則大王高枕而臥,國必無憂矣。
〔一〕 姚本曾作「點」。
〔二〕 鮑本補曰:史作「陽晉」。正義云,陽晉故城在曹州乘氏縣西北。
〔三〕 鮑本主從者趙,故不言其他。
〔四〕 鮑本「從道絕」三字不重。○ 補曰:一本復有「從道絕」三字,史同。
〔五〕 鮑本無「以」字。○ 札記丕烈案:史記無。
「且夫秦之所欲弱莫如楚,而能弱楚者莫若魏。楚雖有富大之名,其實空虛;其卒雖眾,多言〔一〕而輕走,易北,不敢堅戰。魏〔二〕之兵南面而伐,勝楚必矣。夫虧楚而益魏,攻楚而適〔三〕秦,內嫁禍安國,此善事也。大王不聽臣,秦甲出而東〔四〕,雖欲事秦而不可得也。
〔一〕 鮑本「言」作「然」。○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然」。詳策文,當讀「眾」字句絕,「多言」下屬。「多言」,謂囂也。史記不與策文同,鮑本誤。
〔二〕 鮑本「魏」上補「患」字。○ 正曰:史作「悉」。
〔三〕 鮑本適,猶歸。
〔四〕 鮑本「東」下補「伐」字。○ 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且夫從人多奮辭〔一〕而寡可信,說一諸侯之王,出而乘其車;約一國而反,成而〔二〕封侯之基。是故天下之遊士,莫不日夜搤腕〔三〕瞋目〔四〕切齒〔五〕以言從之便,以說人主。人主覽其辭,牽其說,惡得無眩哉?臣聞積羽沈舟,群輕折軸,眾口鑠金〔六〕,故願大王之熟計之也。」
〔一〕 鮑本猶大言。
〔二〕 鮑本「反成」作「成反」,「而」下補「取」字。 札記今本「而反成而」作「而成反而取」,乃誤涉鮑也。鮑本作「成反」,補「取」字。丕烈案:考史記,云「而成封侯」。可見「取」字係臆補,而今本又誤依之也。
〔三〕 鮑本搤,把;腕,手也。
〔四〕 鮑本瞋,張目也。
〔五〕 鮑本言之力也。正曰:荊軻傳索隱云,齒相摩切,奮怒意。
〔六〕 鮑本周語「眾口鑠金」注,「眾口所毀,雖金石猶可銷」。史下又有「積毀銷骨」一句。江淹書,「積毀銷金,積讒磨骨」。
魏王曰:「寡人蠢愚〔一〕,前計失之。請稱東藩,築帝宮,受冠帶,祠春秋,效河外。」〔二〕
〔一〕 姚本曾、劉無「愚」字。
〔二〕 鮑本儀傳在諸國之先。彪謂:魏邇秦而無阻固,凡橫人之辭,若可聽唯魏也。故儀先之魏,一搖而諸國動矣。敗從之約,魏其過歟!使魏而繹其說曰,「秦豈能有愛於我哉?兵來不除道,何為以說客先之,是知其不可而訹我也。且我事秦,安得高枕而無憂哉?」如是展轉計之,則儀之辭屈矣。魏不搖,諸侯將又曰,「彼魏四達之國,又邇於秦,彼猶堅約不動,我何懼乎秦?」如是,則諸侯一矣。惜魏之不知出此也。補曰:史,張儀留魏四歲而襄王卒,實惠王;哀王立,實襄王。張儀復說王,王不聽,於是儀陰令秦伐魏。魏與秦戰,敗。明年,齊又敗魏觀津。秦復欲攻魏,先敗韓申差,諸侯震恐。張儀復說魏王云云,王乃倍從約而因儀請成于秦。事在襄王二年。正曰:顯王三十六年,蘇秦約六國合從。次年,秦使犀首欺齊、魏以伐趙,而從約解。慎靚王三年,蘇秦約六國伐秦,再申前約也。兵至函谷關,秦擊之而走。次年,齊敗魏、趙觀津,則齊敗約矣。既而韓與魏、趙伐秦而敗,張儀留魏六年,說而不聽。今因其兵敗從散而說之,得其隙矣,魏不得不聽也。魏非不知從之利而秦之不可信也,劫於秦之強而患於與國之不一。後三年,魏復背秦合從,其情可見矣。惜其自同連雞中兄弟爭財之料,而相與以趨於亡。從之不可合,合之不可久,其勢則然矣。鮑之責魏,殆未深究夫事情也!補曰:搤,音厄。惷,愚也,書容、抽江、丑用、陟降四反,義並同。
齊魏約而伐楚
齊、魏約而伐楚,魏以董慶為質於齊。楚攻齊,大敗之,而魏弗救。田嬰怒,將殺董慶。旰夷〔一〕為董慶〔二〕謂田嬰曰:「楚攻齊,大敗之,而不敢深入者,以魏為將內之於齊〔三〕而擊其後。今殺董慶,是示楚無魏也。魏怒合於楚,齊必危矣。不如貴〔四〕董慶以善魏,而疑之於楚也。」〔五〕
〔一〕 姚本劉作「干夷」。 鮑本「旰」作「盱」。○ 皆魏人。補曰:一本「盱」作「吁」。 札記丕烈案:史記孟荀列傳有吁子,作「吁」亦可通。
〔二〕 鮑本無「為董慶」三字。○
〔三〕 鮑本言縱楚使深入乃擊之也。
〔四〕 姚本一作「舍」。
〔五〕 鮑本正曰:時不可考。
蘇秦拘於魏
蘇秦〔一〕拘於魏,欲走而之韓〔二〕,魏氏閉關而不通。齊使蘇厲為之謂魏王曰:「齊請以宋地封涇陽君〔三〕,而秦不受也。夫秦非不利有齊而得宋埊也〔四〕,然其所以不受者,不信齊王〔五〕與蘇秦〔六〕也〔七〕。今秦見齊、魏之不合也〔八〕如此其甚也,則齊必不欺秦,而秦信齊矣。齊、秦合而涇陽君有宋地,則非魏之利也。故王不如復東蘇秦〔九〕,秦必疑齊而不聽也。夫齊、秦不合,天下無憂〔一0〕,伐齊成,則埊廣矣〔一一〕。」
〔一〕 鮑本「秦」作「代」。○ 下同。補曰:燕策及史作「代」。 札記今本「秦」作「代」,乃誤涉鮑也。
〔二〕 鮑本「韓」作「齊」。○ 札記今本「韓」上有「齊」字,乃誤涉鮑也。丕烈案:今本并存「齊韓」二字,誤甚矣。
〔三〕 鮑本時未舉宋,此侵伐所得耳。正曰:正義云,涇陽君,秦王弟悝也。齊蘇子告秦兵伐宋,以封涇陽君。然齊假設此策以救代。
〔四〕 鮑本無「也」字。○ 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五〕 鮑本閔。
〔六〕 鮑本補曰:燕策及史作「子」,下同。 札記今本「秦」作「代」。
〔七〕 鮑本疑其善魏。
〔八〕 鮑本衍「也」字。 札記丕烈案:史記無。
〔九〕 鮑本使得之齊。
〔一0〕鮑本補曰:一本標一作「變」。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無變」。
〔一一〕鮑本齊無秦而魏伐之,可以得地。蘇傳有,在齊伐宋之前。補曰:燕策及史曰,魏為燕執代,齊使人謂魏王曰云云,於是出蘇代,代之宋。
陳軫為秦使於齊
陳軫為秦使於齊,過魏,求見犀首。犀首謝陳軫〔一〕。陳軫曰:「軫之所以來者,事也。公不見軫,軫且行,不得待異日矣。」犀首乃見之。陳軫曰:「公惡事乎?何為飲食而無事?無事必來〔二〕。」犀首曰:「衍不肖,不能得事焉,何敢惡事?」陳軫曰:「請移天下之事於公。」犀首曰;「柰何?」陳軫曰:「魏王使李從〔三〕以車百乘使於楚,公可以居其中而疑之。公謂魏王曰〔四〕:『臣與燕、趙故矣〔五〕,數令人召臣也,曰無事必來。今臣無事,請謁而往。無久〔六〕,旬、五之期〔七〕。』王必無辭以止公。公得行,因自言於廷曰:『臣急使燕、趙〔八〕,急約車為行具〔九〕。』」犀首曰:「諾。」謁魏王,王許之,即明言使燕、趙。
〔一〕 鮑本辭不之見。
〔二〕 鮑本衍「無事必來」四字。補曰;四字恐因下文衍。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公何好飲也?犀首曰,無事也」。此當有誤。
〔三〕 鮑本諸多趙人。補曰:軫傳以李從為田需。
〔四〕 鮑本軫教衍。
〔五〕 鮑本言與之故。
〔六〕 鮑本言不久於彼。
〔七〕 鮑本期以十日五日。
〔八〕 鮑本言有急事出使。
〔九〕 鮑本行所當具。
諸侯客聞之,皆使人告其王曰:「李從以車百乘使楚,犀首又以車三十乘〔一〕使燕、趙。」齊王〔二〕聞之,恐後天下得魏〔三〕,以事屬犀首,犀首受齊事。魏王止其行使〔四〕。燕、趙聞之,亦以事屬犀首。楚王〔五〕聞之,曰:「李從約寡人,今燕、齊、趙皆以事因犀首〔六〕,犀首必欲寡人,寡人欲之。」乃倍李從,而以事因犀首〔七〕。魏王曰:「所以不使犀首者,以為不可〔八〕。令〔九〕四國屬以事,寡人亦以事因焉。」犀首遂主天下之事,復相魏。〔一0〕
〔一〕 札記今本「十」誤「千」。
〔二〕 鮑本閔。
〔三〕 鮑本恐得魏後於諸侯。
〔四〕 鮑本無「行」字。○ 初以無事請行。今有齊事,魏亦且任之,故止之。 札記今本無「使」字,鮑本無「行」字。丕烈案:二字當複衍其一。
〔五〕 鮑本懷。
〔六〕 鮑本魏為主約,故諸侯因衍以合魏。
〔七〕 鮑本從與衍,皆為魏約耳,而因衍者眾,故楚亦因之。;背者,欲專於衍也。
〔八〕 鮑本不可任。
〔九〕 鮑本「令」作「今」。○ 札記今本「令」作「今」。丕烈案:「今」字是也。
〔一0〕鮑本復,言得四國又相魏也,非已相罷而又復。衍傳有,在張儀初相之後。彪謂:軫之所立,唯此有七國捭闔風氣,不然,醇乎醇矣!正曰:陳軫過犀首而不見,宜若有憾焉,而必見之,又教之以收天下之事任,何也?二人皆不善於張儀者也。激犀首以重任,皆所傾儀而已。鮑氏於軫深所歸重,此章知其失不可揜,則曰「不然,醇乎醇矣」!鮑因軫答秦王之楚之對,而亟加矜獎,曲為之說,故愚亦屢擿其微,非好為攻發也。犀首相在惠王時,說見下章。
張儀惡陳軫於魏王
張儀惡陳軫於魏王曰:「軫善事楚,為求壤埊也,甚力之〔一〕。」左華〔二〕謂陳軫曰:「儀善於魏王,魏王甚愛之。公雖百說之,猶不聽也。公不如〔三〕儀之言為資,而反於楚王〔四〕。」陳軫曰:「善。」因使人先言於楚王。〔五〕
〔一〕 鮑本衍「之」字。 札記今本無「之」字,乃誤涉鮑也,鮑衍「之」字。丕烈案:楚策無。
〔二〕 鮑本未詳。補曰:楚策作「左爽」。
〔三〕 鮑本「如」下補「以」字。○ 補曰:「如」下宜有「以」字,楚策有。 札記今本「如」下有「以」字,乃誤涉鮑也。
〔四〕 鮑本反,言報之。王,懷王。
〔五〕 鮑本軫自是如楚。正曰:楚策云,楚王喜欲復之,未知即以此時如楚否?策云:儀善於魏王,王甚愛之,當是惠王時事。補曰:軫之答魏王曰,「子胥忠其君,天下皆欲以為臣;孝己愛其親,天下皆欲以為子。臣不忠於王,楚何以臣為忠」?斯言宜若自信矣。今也因張儀謂其善事楚,為求壤地,乃以為資而反楚,則前日所云,一時口給禦人耳,豈其情哉?
張儀欲窮陳軫
張儀欲窮陳軫〔一〕,令〔二〕魏王召而相之,來將悟〔三〕之。將行,其子陳應止其公〔四〕之行,曰:「物之湛〔五〕者,不可不察也。鄭彊出秦〔六〕曰〔七〕,應為知〔八〕。夫魏欲絕楚、齊,必重迎公〔九〕。郢中不善公者,欲公之去也,必勤王多公之車。〔一0〕公至宋,道稱疾而毋行,使人謂齊王〔一一〕曰:『魏之所以迎我者,欲以絕齊、楚也。』」
〔一〕 鮑本時在楚。
〔二〕 札記今本「令」誤「今」。
〔三〕 姚本曾作「梏」。 鮑本「悟」作「倍」。○ 補曰:字誤。 札記丕烈案:此以「悟」為「圄」字耳。
〔四〕 鮑本公,翁同。項羽紀注,謂父。
〔五〕 鮑本湛,謂其謀之深。
〔六〕 鮑本強自秦出在楚。補曰:韓策,鄭強載金入秦,請伐韓。此云出秦也。
〔七〕 札記「曰」,鮑本作「日」。
〔八〕 姚本曾作「之」。 鮑本言能止其父。
〔九〕 鮑本軫在楚,必合齊,而魏欲離之,故迎軫。
〔一0〕鮑本王,楚懷。補曰:「郢中」止「去也」讀,「車」字句。
〔一一〕鮑本閔。 正曰:大事記,張儀相魏,在惠王後十三年,尋以公孫衍代。襄王二年,因請成于秦,為秦相。後八年,秦出之魏。次年死。其在位,多惠王時,與齊宣相涉。
齊王曰:「子果〔一〕無之魏而見寡人也,請封子。」因以魯侯之車迎之。
〔一〕 鮑本「果」作「東」。○ 使東來齊。 札記今本「果」作「東」。
張儀走之魏
張儀走之魏〔一〕,魏將迎之。張丑諫於王,欲勿內,不得於王〔二〕。張丑退,復諫於王曰:「王亦聞老妾事其主婦者乎?子長色衰,重〔三〕家〔四〕而已。今臣之事王,若老妾之事其主婦者。」魏王因不納張儀。〔五〕
〔一〕 鮑本傳言秦武元年,群臣惡之,乞之梁。此九年。正曰:按襄王九年,儀走魏,魏納而相之。此云不內,恐非是時事。
〔二〕 鮑本王不聽也。
〔三〕 鮑本重,猶再。
〔四〕 姚本一本作「嫁」。 鮑本「家」作「嫁」。○ 札記丕烈案:「嫁」字當是。
〔五〕 鮑本彪謂:丑之自比若此,豈可望於士君子之行哉?哀王聽其所說,是亦魏媼之耄者耳。
張儀欲以魏合於秦韓
張儀欲以魏合於秦、韓而攻齊、楚。惠施欲以魏合於齊、楚以案兵。人多為張子於王所〔一〕。惠子謂王曰:「小事也,謂可者謂不可者正半,況大事乎?以魏合於秦、韓而攻齊、楚,大事也,而王之群臣皆以為可。不知是其可也,如是其明耶?而〔二〕群臣之知術也,如是其同耶?是其可也,未如是其明也,而群臣之知術也,又非皆同也,是有其半塞也〔三〕。所謂劫主〔四〕者,失其半者也。」〔五〕
〔一〕 鮑本所,猶處。
〔二〕 鮑本「而」作「亡」。○ 亡,得無也。正曰:下文有。 札記丕烈案:「亡」字當是,此不與下句同。秦策、趙策、韓策皆有此字,可證也。
〔三〕 鮑本「有其」作「其有」。○ 塞,不明。
〔四〕 鮑本「主」作「王」。○ 札記丕烈案:「王」字誤,韓子作「主」,可證。
〔五〕 鮑本事不明而欲王必從,是劫王也;王而從之,失其半矣。正曰:此策言小事,人可否者且正半,而此大事,人皆同聲,必非皆知其可,而智術之皆同者,則明與不明者居半也。彼劫王以必從,失其明者之半也。此策云欲以魏合於秦、韓,亦當是惠王時。
張子儀以秦相魏
張子〔一〕儀以秦相魏,齊、楚怒而欲攻魏。雍沮〔二〕謂張子曰:「魏之所以相公者,以公相則國家安,而百姓無患。今公相而魏受兵,是魏計過也。齊、楚攻魏,公必危矣。」張子曰:「然則柰何?」雍沮曰:「請令齊、楚解攻。」雍沮謂齊、楚之君〔三〕曰:「王亦聞張儀之約秦王〔四〕乎?曰:『王若相儀於魏,齊、楚惡儀,必攻魏。魏戰而勝,是齊、楚之兵折,而儀固得魏矣;若不勝魏〔五〕,魏必事秦以持其國,必割地以賂王。若欲復攻〔六〕,其敝不足以應秦〔七〕。』此儀之所以與秦王陰相結也。今儀相魏而攻之,是使儀之計當於秦也,非所以窮儀之道也。」齊、楚之王曰:「善。」乃遽〔八〕解攻於魏。〔九〕
〔一〕 姚本劉去「子」字。 鮑本衍「子」字。
〔二〕 鮑本魏人。
〔三〕 鮑本閔、懷。
〔四〕 鮑本惠。
〔五〕 鮑本衍「魏」字。
〔六〕 鮑本秦攻齊、楚。正曰:言魏割地合於秦,齊、楚復攻魏,而秦救之,則齊、楚罷敝,不足以應秦。此策亦當在惠王時。
〔七〕 鮑本二國嘗戰,今必弊,故不能當秦。
〔八〕 鮑本「遽」作「遂」。○
〔九〕 鮑本補曰:齊策,秦惠王死,儀乞之梁,以致齊伐。儀使馮喜說齊王云云,其言頗與雍沮類。
張儀欲并相秦魏
張儀欲并相秦、魏〔一〕,故謂魏王曰:「儀請以秦攻三川,王以其間約南陽,韓氏亡〔二〕。」史厭〔三〕謂趙獻〔四〕曰:「公何不以楚佐儀求相之於魏,韓恐亡,必南走〔五〕楚。儀兼相秦、魏,則公亦必并相楚、韓也〔六〕。」
〔一〕 鮑本儀相魏在此十三年。正曰:秦惠後三年,魏惠後十三年。
〔二〕 鮑本約,謂使韓以此與魏。韓氏必亡。
〔三〕 鮈本史名厭。
〔四〕 鮑本與厭俱在楚,正曰:無考。
〔五〕 鮑本補曰:走,音奏。
〔六〕 鮑本儀因獻得相,必德獻。楚得韓,儀必緩攻,韓亦德獻也。
魏王將相張儀
魏王將相張儀,犀首弗利〔一〕,故令人謂韓公叔曰;「張儀以〔二〕合秦、魏矣。其言曰:『魏攻南陽,秦攻三川,韓氏必亡。』且魏王所以貴張子者,欲得埊〔三〕,則韓之南陽舉矣。子盍少委焉〔四〕,以為衍功〔五〕,則秦、魏之交可廢矣〔六〕。如此,則魏必圖秦而棄儀,收韓而相衍。」公叔以為信〔七〕,因而委之,犀首以為功,果相魏〔八〕。
〔一〕 鮑本補曰:大事記,魏惠王後十三年,張儀相魏,魏不事秦,以公孫衍代相。
〔二〕 姚本一作「已」。 鮑本「以」作「已」。○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已」。
〔三〕 鮑本「埊」下有「也」字。○ 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四〕 鮑本請以事委衍。
〔五〕 鮑本有功,魏乃任之。正曰:大事記,令韓以與魏南陽,為公孫衍之功。
〔六〕 鮑本魏任衍,則聽其所為。
〔七〕 姚本曾作「便」,劉作「信」。 鮑本「信」作「然」。○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便」。
〔八〕 鮑本衍傳有。補曰:大事記,魏王不聽儀者,公孫衍間之也。衍傳稱衍相魏,張儀去,則不然。以儀傳考之,儀慚無以歸報,留魏四歲而魏王卒,復說其嗣君,久之始去魏相秦爾。愚謂,儀說魏合秦,襄王久而後聽,惠王之崛強,猶未入其言,故公孫衍之間易為力也。
楚許魏六城
楚許魏六城,與之伐齊而存燕。張儀欲敗之,謂魏王曰:「齊畏三國〔一〕之合也,必反燕埊〔二〕以下楚,楚、趙〔三〕必聽之,而不與魏六城。是王失謀於楚、趙〔四〕,而樹怨而〔五〕於齊、秦也。齊遂伐趙〔六〕,取乘丘〔七〕,收侵地,虛、頓丘〔八〕危。楚破南陽九夷〔九〕,內沛〔一0〕,許、鄢陵危。王之所得者,新觀〔一一〕也。而道塗宋、衛為制〔一二〕,事敗為趙驅〔一三〕,事成功縣宋、衛〔一四〕。」魏王弗聽也〔一五〕。
〔一〕 鮑本楚、魏、燕。
〔二〕 鮑本此齊宣因喪伐燕所得。正曰:按史,易王初立,齊宣王因喪伐我,取十城。蘇秦說齊,使復歸燕十城,必非此時。策云伐齊存燕,蓋齊人破燕後事也。
〔三〕 鮑本衍「趙」字。 正曰:姚本下句亦云失謀於楚、趙。
〔四〕 鮑本無「趙」字。○
〔五〕 鮑本衍「而」字。 補曰:疑衍。 札記今本無下「而」字,乃誤涉鮑也。
〔六〕 鮑本趙,魏鄰也,伐之以動魏。
〔七〕 鮑本屬泰山。補曰:正義云,乘丘故城在兗州瑕丘縣西北。
〔八〕 鮑本補曰:虛,謂殷虛,今相州所理。頓丘故城,在魏州頓丘縣東北。括地志,二城時屬魏。餘見秦策。
〔九〕 鮑本疑當為九嶷。正曰:此南陽堵赭、同陽屬荊州者,以下文連九嶷、許、鄢言之故也。大事記,李斯書云,惠王用張儀計,南取漢中,包九夷,制鄢、郢。九夷,即屬楚之夷方。孔子在陳、蔡,相去不遠,所以有欲居九夷之言,此與集註異。愚謂,此言破南陽之九夷也。
〔一0〕鮑本豫州郡。「內」,言入其地。正曰:「內沛」,地名,必非豫州者。
〔一一〕鮑本屬魏郡。補曰:正義引括地志,觀津在冀州棗陽,一云武邑縣東南,本趙邑,今屬魏。今詳名新觀者,恐以此。大事記主屬清河。又云,魏惠王三年,齊伐魏取觀津。赧王四十二年,魏冉敗趙,魏取趙觀津,所屬不常。
〔一二〕鮑本言雖得新觀,路所從出,又限二國。
〔一三〕鮑本敗,謂楚不與也。楚不與,則齊伐趙,亡將及魏,故奔走援之。
〔一四〕鮑本成,謂楚與之地。受地必由二國。縣,言輕重繫之。
〔一五〕姚本劉,連上。曾,題。
張儀告公仲〔校一〕
〔校一〕此篇姚本與《楚許魏六城》分為二篇,鮑本與《楚許魏六城》合為一篇。據文義,從姚本。
張儀告公仲,令以饑故,賞韓王以近河外〔一〕。魏王懼,問張子。張子曰:「秦欲救齊,韓欲攻南陽〔二〕,秦、韓合而欲攻南陽,無異也〔三〕。且以遇卜王〔四〕,王不遇秦,韓之卜也決矣〔五〕。」魏王遂尚〔六〕遇秦,信韓、廣〔七〕魏、救趙,尺〔八〕楚人,據於萆下〔九〕。伐齊之事遂敗。
〔一〕 鮑本賞,猶勸也。韓時飢,因勸之就粟於河外。河外近魏,故魏恐。韓王,宣惠也。正曰:此句不可解,恐「韓王」字當在「令」下,而衍一「以」字。謂公仲令韓王以饑故,賞賜近河外之民。
〔二〕 鮑本補曰:此河內修武。
〔三〕 鮑本言無他。
〔四〕 鮑本兩君相遇,則講信修睦,故遇者,相好也。
〔五〕 鮑本決,無他疑。韓以魏不與秦遇,知其惡我,必合秦而攻魏。
〔六〕 鮑本尚,言欲之甚。
〔七〕 鮑本廣,猶心廣體胖,云樂之也。此著書者述其遇秦之效,魏昔懼而今心廣,又豈能止齊伐趙也?正曰:寬廣也,寬魏之憂也。
〔八〕 鮑本「尺」作「斥」。○ 補曰:未詳。
〔九〕 鮑本「萆」作「革」。○ 地缺。「革」豈「鬲」邪?遽,傳據。楚以傳來許地,魏斥之也。補曰:姚本「萆下」、「遽」未詳,恐有缺誤,「萆」疑「華」。
徐州之役
徐州之役〔一〕,犀首謂梁王曰:「何不陽與齊而陰結於楚?二國恃王,齊、楚〔二〕必戰。齊戰勝楚,而與乘之〔三〕,必取方城之外;楚戰勝齊敗〔四〕,而與乘之,是太子〔五〕之讎報矣。」
〔一〕 鮑本「徐」作「俆」。○ 楚敗齊也。齊宣十年,此二年。正曰:惠王後二年。補曰:徐州,見齊策。
〔二〕 鮑本「齊」下無「楚」字,原注「衍齊字」。○ 補曰:一本「齊」下有「楚」字。
〔三〕 鮑本與齊乘楚。
〔四〕 姚本一本無「敗」字。 鮑本衍「敗」字。正曰:即楚敗齊將申縛泗上之役,見秦策。
〔五〕 鮑本太子申。
秦敗東周
秦敗東周,與魏戰於伊闕,殺犀武〔一〕。魏令公孫衍乘勝而留於境〔二〕,請卑辭割埊,以講於秦。為竇屢〔三〕謂魏王曰:「臣不知衍之所以聽於秦之少多,然而臣能半衍之割,而令秦講於王。」王曰:「奈何?」對曰:「王不若與竇屢關內侯〔四〕,而令趙〔五〕。王重其行而厚奉之。因揚言曰:『聞周、魏令竇屢以割魏於奉陽君,而聽秦〔六〕矣。』夫周君、竇屢、奉陽君之與穰侯,貿首之仇也〔七〕。今行和者,竇屢也;制割者,奉陽君也。太后恐其不因穰侯〔八〕也,而欲敗之,必以少割請合於王,而和於東周與魏也。」
〔一〕 鮑本此三年。
〔二〕 鮑本乘,言因秦勝我,留而與之講。若秦既去,則無及已。補曰:公孫衍,說見前。
〔三〕 鮑本魏人。
〔四〕 鮑本侯於關內耳。此時未為爵。補曰:關內侯之稱,不獨起於秦。
〔五〕 鮑本「令」下有「之」字。○ 札記丕烈案:有者當是。此讀「趙」字句絕,「王重」以下別為句。
〔六〕 鮑本因地講秦。
〔七〕 鮑本補曰:奉陽君即李兌,說見趙策。此言與穰侯貿首之仇,則二人欲陰取以定封之事也。
〔八〕 鮑本后,穰侯之姊。
齊王將見燕趙楚之相於衛
齊王〔一〕將見燕、趙、楚之相於衛,約外魏〔二〕。魏王懼,恐其謀伐魏也,告公孫衍。公孫衍曰:「王與臣百金,臣請敗之。」王為約車,載〔三〕百金。犀首期齊王至之曰〔四〕,先以車五十乘至衛間齊,行以百金〔五〕,以請先見齊王,乃得見。因久坐安,從容談三國之相怨。
〔一〕 鮑本閔。
〔二〕 鮑本不親之。
〔三〕 姚本孫作「齎」。
〔四〕 鮑本「曰」作「日」。○ 度其至衛之日。 札記今本「曰」作「日」。
〔五〕 鮑本無「車」字,「行」下補「人」字。○ 間,私見之。正曰:間,居諫反,投間隙也。行以百金,猶云行幾金於某。 札記今本「行」下有「人」字,乃誤涉鮑也。
謂齊王曰:「王與三國約外魏,魏使公孫衍來,今久與之談,是王謀三國也也〔一〕。齊王曰:「魏王聞寡人來,使公孫子勞寡人,寡人無與之語也。」三國之不相〔二〕信齊王之遇,遇事遂敗〔三〕。
〔一〕 鮑本「也」字不重。○ 札記今本「也」字不重。丕烈案:下「也」字當是「已」字之誤,輒刪者未是。
〔二〕 鮑本「不相」作「相不」。○ 補曰:字殽次,當作「相不」。 札記今本「不相」作「相不」,乃誤涉鮑也。
〔三〕 鮑本按上章,張儀將相魏,犀首以計去之,乃得相。而儀相魏四歲,則所謂以計去之,在儀欲相之初;衍得相,宜在儀復相秦之時也。補曰;大事記書魏惠王後十三年,秦張儀免相相魏,魏不事秦,以公孫衍代相。解題云,衍傳稱衍相魏儀去則不然,儀慚無以歸報,留魏四歲,而惠王卒。後魏襄王二年,始去魏復相秦。
魏令公孫衍請和於秦
魏令公孫衍請和於秦,綦母恢教之語曰;「無多割〔一〕。曰,和成,固有秦重和〔二〕,以與王遇;和不成,則後必莫能以魏合於秦者矣〔三〕。」
〔一〕 鮑本「割」下無「曰」字。○ 補曰:一本此下有「曰」字,乃教衍說秦之辭。
〔二〕 鮑本補曰:一本標孫本無「和」字。 札記丕烈案:無者是也。
〔三〕 鮑本衍已相秦故。正曰:此策,惠、襄之世不可定。
公孫衍為魏將
公孫衍為魏將,與其相田繻〔一〕不善。季子〔二〕為衍謂梁王曰:「王獨不見夫服牛驂驥乎?不可以行百步。今王以衍為可使將,故用之也;而聽相之計,是服牛驂驥也〔三〕。牛馬俱死,而不能成其功,王之國必傷矣!願王察之。」〔四〕
〔一〕 鮑本「繻」作「需」。○ 從下章及史。補曰;「繻」即「需」。
〔二〕 鮑本未詳。
〔三〕 姚本一作「之道」。
〔四〕 鮑本彪謂:此用賢而使不肖間之之說也,而衍也非其人也。補曰:此策若作魏將,則恐在襄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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