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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集卷六 劉將軍致書陳情 王大臣上表代奏

 

  附錄劉大將軍上總理衙門王大臣書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王大臣鈞鑒:敬稟者:竊福越南勁旅,實有數萬。入關之初,只准帶一千一百人,皆福揀選於平日者也。自到粵以來,頻年裁撤。福屢次哀求,未能邀准。今僅存三百。今夏奉旨帶勇渡臺防守,始招潮勇一千名,分作兩營。此係閩浙總督飭募防廈,烏合之眾,倉猝成軍,以之言戰,誠不足以禦敵耳。且日人蓄志數十年,一旦犯我,此其平日之講求訓練,整頓行伍可知矣。彼以夙經訓練之眾,我以倉猝之軍與之言戰,雖名將亦束手無策。法人之役,前車可鑒。

  福到臺以來,極力籌商防務,俾得稍酬高厚;無如臺灣孤懸海外,口岸甚多,必南北聯絡為一氣,始可言守。故隨時會商藩臬,深籌善後之計。

  福前在越南時,有與法人慣戰之部曲三千人及舊時有名將領數人,意欲招此軍到臺南扼守,兼為北援。前曾咨商閩督,言辭懇切,近於哀求,後復商臺撫,均未蒙允准;只以「從緩商量」為辭,迄今全無成見。復商臺南營務處,亦不見許。當此之時,既無糧餉,何能招軍?言之於此,不禁痛苦。此皆由福平日有統軍之名、無統軍之實,不善聯絡,致兵軍不精。

  今兩奉特旨,以北路軍情緊怒,命福北上。福非敢遲延,實因所部無人,不敢冒昧從事。或自請罷斥,又近於規避,非福所志也。福一介武夫,蒙皇上至優至渥之恩,位至方面。當入關之日,即思國家有事之秋,誓以報國,雖萬死不辭。況又蒙皇上命以幫辦臺灣防務,任艱責重,何敢自外生成,嘵嘵瀆陳,自取罪戾?竊以今日之事勢,又不敢不剴切陳聞,免受欺罔之罪者。使福率爾北上,不察敵情之虛實,不度己力之勇怯,成敗之機,等於呼吸,如天下萬世何?伏祈憲臺逾格矜憐,懇乞據情代奏,俾福免受冒昧之罪、欺君之誅。

  為今之計,可否將臺南之福軍兩營,與臺撫商之,設法先載至申,取道清江北上。一面准福回粵,招集舊部數營,趕行北上。一面准情度勢,並揀選將領數員,請飭粵督在藩、運兩庫撥八萬,配足軍械,陸續北上。俟勁旅集齊,再行會合保軍,迅速進剿。

  惟是福舊部遣散已久,當此沿海招軍,或投營仍當弁勇,或歸農商,一旦招之北征,雖以福之恩信,亦有不可強者。以南人赴北,先難受北地風霜,若照各省行糧發給,則各人皆願在鄉井充當,誰肯離鄉背井,遠道從戎?今福再四籌思,惟有照楚軍成例,酌加五成,俾各人踴躍入伍,易於成軍,迅速北上,滅此小醜。

  然福又有慮者,福與北省大吏素未往〔□〕,亦無私意,一旦銜命北征,糧餉軍火,在在均關緊要。設使稍有貽誤,則福一身不足惜,如大局何?福以後奏報軍情,均用電達,設有遲延,則害不淺。可否仰懇天恩,將福軍交與北洋大臣節制,此後糧餉軍火,皆有專責,一切軍情,逕電該大臣衙門,俾得易於轉達,不至阻隔。伏乞將福下情,代為轉奏,請旨遵行。福現由南渡北,在省會臺北府俟諭,合併聲明。劉永福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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