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弁言

 

  這本查繼佐著的「魯春秋」,轉刊自「適園叢刊」第一集;原題簽為「魯春秋附北征紀略使臣碧血」,並註有「查東山稿本」字樣。按查繼佐字伊璜,自號東山釣史;海寧人,明季舉人。南都敗,魯王監國紹興,授兵部職方,歷主事兼監軍御史。清初,罹莊氏史獄,幸而獲免,乃隱姓名為左尹,字非人。其參與浙東兵事,在本書中即以隱名代之。查氏門人沈起(亦見於本書中)序中所謂「渡小亹、戰檀山,獲其大丑,則隱存東山之字』,蓋即指此。本書據謝國楨「晚明史籍考」:『原題左尹非人撰』。茲將著者真實姓氏補上,並在左尹非人序前冠以「自序」字樣,以存「廬山面目」。書首原有著者裔孫熙臺(世澧)識語數行,並經移刊正文之後,俾符其『略書數言於卷末』之意。至所附「北征紀略」已署名張煌言(蒼水)作,而「使臣碧血」則未著撰人。

  本書所記明末監國魯王始末,由於躬與其事者執筆,當較信實。關於魯王與鄭成功間的關係,本書中有較多紀載。「明史」有「成功沈王於海」之謬,周凱已於「明監國魯王墓考」及「明監園魯王墓碑陰」兩文(見「臺灣文獻叢刊」第八二種「內自訟齋文選」)中辨之詳矣;本書所記,自為有力佐證之一。

  再,前年八月間在金門並已發見「魯王壙誌」(全題為「皇明監國魯王壙誌」),堪稱為魯監國一篇簡要信確的傳記。茲特附於本書之後,不但為錄存這一重要文獻,且可藉以訂正本書少許紕繆。同時,並將劉占炎的「發現皇明監國魯王墓記」及胡適的「跋金門新發見皇明監國魯王壙誌」錄入,以供參考。以上三文,均經適之先生親為校對,並有所改正。他就其原著,刪去了兩行,用紅筆在旁邊寫了「我錯了」三個大字。這種精神,本是現代做人、做事的起碼條件,但在「死要面子」的我們舊社會,卻是難能可貴的,故特「表而出之」,希望起點示範作用。

  本書原本頗有錯字,例如「自序」中『魯開國王檀』之「檀」誤作「權」,『再傳肇煇』之「肇」脫、「煇」誤作「煇」,『六傳頤坦』之「坦」誤作「垣」(以上據「明史」可證,但著者另一著作「罪惟錄」則無誤);正文中魯王勳舊王忠孝、紀石青(許國)、沈復齋(佺期)之「王」、「石」、「沈」三字分別誤作「黃」、「日」、「林」(「罪惟錄」同誤)。凡此,不一一列舉,均經改訂。(千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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