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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闹明窃店中布

 

  吴胜理,徽州府休宁县人,在苏州府开铺,收买各样色布,揭行生意最大,四方买者极多,每日有几十两银交易。外开铺面,里藏各货。

  一日,有几伙客人凑集买布,皆在内堂作帐对银。一棍乘其丛杂,亦在铺叫买布。胜理出于施礼,待茶毕,安顿外铺少坐。胜理复入内,与前客对银。其棍蓦其铺无守者,故近门边,诈拱揖相辞状,遂近铺边拿布一捆,拖在肩上,缓步行去。虽对铺者,亦不觉其盗。后内堂诸商交易毕,胜理送客出外,忽不见铺上布,问对门店人曰:“我铺里一捆布是何人拿去?”对门店人曰:“你适间后来那客人,与你拱手作辞,方拖布去,众皆见之,你何佯失布?”胜理曰:“因内忙,故安他在外铺坐,候前客事毕,然后与他作帐。何曾卖布与他?”邻人讶曰:“狡哉,此棍!彼佯拱手相辞,令我辈不敢说他是贼,缓步而行,明白脱去矣!将奈何?”胜理只得懊恨一场而罢。

  按:棍之窃斯布也,初须乘其丛杂,入其店中,尚未定其骗局之所出也。至胜理待其茶而安之外铺少坐,左顾右盼而奸谋遂决矣。故拱揖而辞,而明拖其布,如荆州之暗袭,不甚费力,真可谓高手矣。在胜理,店积货物,宜不离看守,方可保无虞。关防不密,安知无棍徒混入行奸乎?待布既失而后扼腕,何益哉?大凡坐铺者,当知此而谨慎之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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