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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語類卷第四十三 論語二十五
子路篇 子路問政章
問:「『先之,勞之』,『勞』字既有兩音,有兩說否?」曰:「勞之以身,勤之以事,亦須是自家喫些辛苦,方能令得他。詩所謂『星言夙駕,說于桑田』。古人戴星而出,戴星而入,必是自耐勞苦,方能說得人。欲民之親其親,我必先之以孝;欲民之事其長,我必先之以弟。子路請益,聖人告之『無倦』。蓋勞苦亦人之難事,故以『無倦』勉之。」宇。
問:「『勞之』恐是以言語勸勉他?」曰:「如此說,不盡得為政之理。若以言語勸勉它,亦不甚要緊,亦是淺近事。聖人自不用說,亦不見得無倦底意。勞是勤於事,勤於事時,便有倦底意,所以教它勞。東坡下『行』字與『事』字,最好。」或問:「『愛之能勿勞乎』,有兩箇勞字?」曰:「這箇『勞』,是使它勞。」謙之。
文振問:「注云:『凡民之事,以身先之,則雖勞不怨。』如何?」曰:「凡是以勞苦之事役使人,自家須一面與它做,方可率得它。如勸課農桑等事,也須是自家不憚勤勞,親履畎畝,廣錄作「循行阡陌」。與他勾當,方得。」賀孫。集注。
問:「蘇說『勞』字未甚明。」曰:「先,是率他;勞,是為他勤勞。」銖。
問:「『先之,勞之』,諸說孰長?」曰:「橫渠云。『必身為之倡,且不愛其勞,而又益之以不倦。』此說好。」又問:「以身為之倡者果勞乎?」曰:「非是之謂也。既以身為之倡,又更不愛其勞,而終之以無倦,此是三節事。」去偽。集義。
仲弓為季氏宰章
潘立之問「先有司」。曰:「凡為政,隨其大小,各自有有司。須先責他理會,自家方可要其成。且如錢穀之事,其出入盈縮之數,須是教它自逐一具來,自家方可考其虛實之成。且如今做太守,人皆以為不可使吏人批朱。某看來,不批不得。如詞訴反覆,或經已斷,或彼處未結絕,或見在催追,他埋頭又來下狀;這若不批出,自家如何與它判得?只是要防其弊。若既如此後,或有人詞訴,或自點檢一兩項,有批得不實,即須痛治,以防其弊。」賀孫。
問:「程子曰:『便見仲弓與聖人用心之大小。推此義,一心可以興邦,一心可以喪邦,只在公私之間。』所謂公私者,豈非仲弓必欲人材皆由己舉,聖人則使人各得而舉之否?」曰:「仲弓只是見不到。纔見不到,便陷於私。學者見程子說『興邦、喪邦』,說得甚險,故多疑於此,然程子亦曰推其義爾。」必大。集注。
問:「程子謂:『觀仲弓與聖人,便見其用心之小大。』以此知『樂取諸人以為善』,所以為舜之聖,而凡事必欲出乎己者,真成小人之私矣。」曰:「於此可見聖賢用心之大小。仲弓只緣見識未極其開闊,故如此。人之心量本自大,緣私故小。蔽固之極,則可以喪邦矣。」廣。
問:「『先有司,赦小過,舉賢才』,各是一事。蘇氏楊氏乃相須而言之。」曰:「論語中有一二處,如『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雖各是一事,然有相須之理。」必大。集義。
子路曰衛君待子章
亞夫問「衛君待子為政」章。曰:「其初只是一箇『名不正』,便事事都做不得。『禮樂不興,刑罰不中』,便是箇大底『事不成』。」問:「『禮樂不興』,疑在『刑罰不中』之後,今何故卻云禮樂不興而後刑罰不中?」曰:「禮之所去,刑之所取。禮樂既不興,則刑罰宜其不中。」又曰:「禮是有序,樂是和樂。既事不成,如何得有禮樂耶? 」時舉。
文振問:「何以謂之『事不成則禮樂不興』?」曰:「『事不成』,以事言;『禮樂不興』,以理言。蓋事不成,則事上都無道理了,說甚禮樂!」亞夫問:「此是禮樂之實,還是禮樂之文?」曰:「實與文原相離不得。譬如影便有形,要離那形說影不得。」時舉。
「事不成」,是粗說那事做不成。「禮樂不興」,是和這理也沒了。事,只是說他做出底;禮樂,卻是那事底理。禮樂只是一件物事。安頓得齊齊整整,有次序,便是禮;無那乖爭底意思,便是樂。植。
或問:「如何是事不成後禮樂便不興?禮樂不興後卻如何便刑罰不中?」曰:「大凡事須要節之以禮,和之以樂。事若不成,則禮樂無安頓處。禮樂不興,則無序不和。如此,則用刑罰者安得不顛倒錯亂?諸家說各有所長,可會而觀之。」去偽。
楊問:「注謂:『言不順,則無以考實而事不成。』此句未曉。」曰:「實,即事也。」又問:「言與事,似乎不相涉。」曰:「如何是不相涉?如一人被火,急討水來救始得,卻教它討火來,此便是『言不順』,如何濟得事。又如人捉賊,走東去,合從東去捉,卻教它走從西去,如何捉得。皆言不順做事不成。若就衛論之,輒,子也,蒯聵是父。今也,以兵拒父,是以父為賊,多少不順!其何以為國,何以臨民?事既不成,則顛沛乖亂,禮樂如何會興,刑罰如何會中?明道所謂『一事苟,其餘皆苟』,正謂此也。」又問:「子路之死於衛,其義如何?」曰:「子路只見得下一截道理,不見上一截道理。孔悝之事,它知道是『食焉不避其難』,卻不知食出公之食為不義。東坡嘗論及此。」問:「如此,是它當初仕衛便不是?」曰:「然。」宇。集注。總論。
問:「衛君欲召孔子為政,而孔子欲先正名。孔子既為之臣,復欲去出公,亦豈人情?」曰:「惟孔子而後可。」問:「靈公既逐蒯聵,公子郢辭不立,衛人立輒以拒蒯聵。論理,輒合下便不當立,不待拒蒯聵而後為不當立也。」曰:「固是。輒既立,蒯聵來爭必矣。」僩。
「『必也正名乎』!孔子若仕衛,必先正其君臣父子之名。如蒯聵不當立,輒亦不當立,當去輒而別立君以拒蒯聵。晉趙鞅欲立蒯聵。聖人出時,必須大與他剖判一番,教它知箇是與不是。」亞夫問:「論道理,固是去輒,使國人自拒蒯聵。以事情論之,晉人正主蒯聵,勢足以壓衛,聖人如何請于天子,請于方伯?天子既自不奈何,方伯又是晉自做,如何得?」曰:「道理自是合如此了。聖人出來,須自能使晉不為蒯聵。」賀孫因問:「如請討陳常之事,也只是據道理,不論事情。」曰:「如這一兩件大事,可惜聖人做不透。若做得透,使三綱五常既壞而復興,千條萬目自此而更新。聖人年七八十歲,拳拳之心,終做不成。」賀孫。
吳伯英問:「若使夫子為衛政,不知果能使出公出從蒯聵否?」曰:「聖人行事,只問義之合與不合,不問其能與不能也。若使每事只管計較其能與不能,則豈不惑於常情利害之私乎?此在學者尤宜用力,而況聖人乎!」壯祖。
問:「夫子得政於衛,須有所廢立否?」曰:「亦只是說與他,令自為去就,亦難為迫逐之。」必大。
胡文定說輒事,極看得好。可學。
問:「胡氏之說,只是論孔子為政正名,事理合如此。設若衛君用孔子,孔子既為之臣而為政,則此說亦可通否?」曰:「聖人必不肯北面無父之人。若輒有意改過遷善,則孔子須先與斷約,如此方與他做。以姚崇猶先以十事與明皇約,然後為之相,而況孔子乎!若輒不能然,則孔子決不為之臣矣。」淳。
問:「胡氏云云。使孔子得政,則是出公用之也,如何做得此等事?」曰:「據事理言之,合當如此做耳。使孔子仕衛,亦必以此事告之出公。若其不聽,則去之耳。」廣。
「蒯聵與輒,若有一人識道理,各相避就去了。今蒯聵欲入衛,輒不動,則所以處其事者當如何?後世議者皆以為當立郢,不知郢不肯做。郢之不立,蓋知其必有紛爭也。若使夫子為政,則必上告天子,下告方伯,拔郢而立之,斯為得正。然夫子固不欲與其事也。」或謂:「春秋書『晉趙鞅納世子蒯聵于戚』。稱『世子』者,謂其當立。」曰:「若不如此書,當如何書之?說春秋者多穿鑿,往往類此。」人傑。
叔器問:「子郢不肯立,也似不是。」曰:「只立輒時,只是蒯聵一箇來爭。若立它時,則又添一箇來爭,愈見事多。人以千乘之國讓之而不肯受,它畢竟是看得來惹手難做後,不敢做。」義剛。
樊遲請學稼章
樊遲學稼,當時須自有一種說話,如有為神農之言許行『君民並耕』之說之類。炎。
誦詩三百章
亞夫問:「『誦詩三百』,何以見其必達於政?」曰:「其中所載可見。如小夫賤隸閭黨之間,至鄙俚之事,君子平日耳目所不曾聞見者,其情狀皆可因此而知之。而聖人所以修德於己,施於事業者,莫不悉備。於其間所載之美惡,讀誦而諷詠之,如是而為善,如是而為惡;吾之所以自修於身者,如是是合做底事,如是是不合做底事。待得施以治人,如是而當賞,如是而當罰,莫不備見,如何於政不達。若讀詩而不達於政,則是不曾讀也。」又問:「如何使於四方必能專對?」曰:「於詩有得,必是於應對言語之間,委曲和平。」賀孫。
子謂衛公子荊章
問:「『公子荊善居室』,也無甚高處,聖人稱善,何也?」曰:「公子荊所為正合道理恰好處。常人為屋室,不是極其華麗,則牆崩壁倒,全不理會。子荊自合而完,完而美,循循有序,而又皆曰苟而已,初不以此累其心。在聖人德盛,此等事皆能化了,不足言。在公子荊能如此,故聖人稱之。」謙之。時舉錄小異。
問:「衛公子荊,夫子止稱其居室之善,如何?」曰:「此亦姑舉其一事之善而稱之,又安知其他無所長乎?」必大。
子適衛章
宜久說『子適衛』一章。先生因言:「古者教人有禮樂,動容周旋,皆要合他節奏,使性急底要快也不得,性寬底要慢也不得,所以養得人情性。如今教人既無禮樂,只得把兩冊文字教他讀。然而今未論人會學,喫緊自無人會教。所以明道欲得招致天下名儒,使講明教人之方,選其德行最高者,留以為大學師,卻以次分布天下,令教學者。須是如此,然後學校方成次第也。」時舉。
衣食不足,則不暇治禮義;而飽暖無教,則又近於禽獸,故既富而教之。燾。
苟有用我章
立之說『苟有用我者』一章。曰:「聖人為政,一年之間,想見以前不好底事都革得盡。到三年,便財足兵強,教行民服。」時舉。
「如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聖人做時,須一切將許多不好底撤換了,方做自家底。所以伊川云,紀綱布置,必三年方可有成也。賀孫。
善人為邦章
安卿問:「集注云:『民化於善,可以不用刑殺。』恐善人只是使風俗醇朴。若化於善,恐是聖君之事?」曰:「大概論功效是如此。其深淺在人,不必恁地粘皮著骨去說。不成說聖人便得如此,善人便不得如此!不必恁地分別。善人是他做百年工夫,積累到此,自是能使人興善,人自是不陷於刑辟。如文景恁地,後來海內富庶,豈不是『勝殘去殺』。如漢循吏,許多人才循良,也便有效。如陳太丘卓茂魯恭只是縣令,也能如此。不成說你便不是聖人,如何做得這箇!只看他功效處,又何必較量道聖人之效是如此,善人之效是如彼?聖人比善人自是不同。且如『綏之斯來,動之斯和』;『殺之而不怨,利之而不庸,民日遷善而不知為之』,善人定是未能到這田地。但是有這般見識,有這般心胸,積累做將去,亦須有效。且如而今寬刑薄賦,民亦自能興起而不陷於刑。聖人論功效亦是大概如此。只思量他所以致此效處如何便了,何必較他優劣。便理會得,也無甚切己處。」義剛。
問:「『善人為邦百年』,又『教民七年』,又『必世後仁』,與『可也,三年有成』之義,如何?」曰:「此須有聖人作用,方得如此。今大概亦自可見。惟明道文集中一策答得甚詳,與今人答策專是謾策題者甚別。試讀之,可見。」去偽。
如有王者章
或問:「『三年有成』,『必世後仁』,遲速不同,何也?」曰:「伊川曰:『三年,謂法度紀綱有成而化行也。』漸民以仁,摩民以義,使之浹於肌膚,淪於骨髓,天下變化,風移俗易,民歸於仁,而禮樂可興,所謂仁也。此非積久,何以能致?」又曰:「自一身之仁而言之,這箇道理浸灌透徹;自天下言之,舉一世之仁,皆是這箇道理浸灌透徹。」植。
苟正其身章
問:「范氏以先正其身,為王者以德行仁之事;不能正其身而正人,為以力假仁之事。」曰:「王者霸者,只是指王霸之道。范氏之說,緩而不切。」必大。
定公問一言興邦章
聖人說話,無不子細,磨稜合縫,盛水不漏。如說「以德報怨」,如說「一言興邦」。其他人便只說「予無樂乎為君,惟其言而莫予違也」,便可以喪邦,只此一句便了。聖人則須是恁地子細說,方休。如孟子說得便粗,如「今之樂猶古之樂」,大王公劉好色好貨之類。故橫渠說:「孟子比聖人自是粗。顏子所以未到聖人,亦只是心尚粗。」義剛。
葉公問政章
曾問:「『近者悅,遠者來。』夫子答葉公之問政者,專言其效,與答季康子子夏等不同,如何?」曰:「此須有施為之次第。葉公老成,必能曉解也。」人傑。
近者悅而遠者來,則大小強弱,非所論矣。燾。
樊遲問仁章
孔門教人,多以數語能使人自存其心。如「居處恭」,纔恭,則心不放也。如此之類。
問「雖之夷狄不可棄」。曰:「上三句散著,下一句方閂得緊。」謙之。
亞夫問:「如何『雖之夷狄不可棄』?」曰:「『道不可須臾離,可離非道。』須是無間斷方得。若有間斷,此心便死了。在中國是這箇道理,在夷狄也只是這箇道理。」子善云:「若『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時,私心更無著處。」曰:「若無私心,當體便是道理。」南升。
或問:「『樊遲問仁』一段,聖人以是告之,不知樊遲果能盡此否?」曰:「此段須反求諸己,方有工夫。若去樊遲身上討,則與我不相干矣。必當思之曰,居處恭乎?執事敬乎?與人忠乎?不必求諸樊遲能盡此與否也。又須思『居處恭』時如何,不恭時如何;『執事敬』時如何,不敬時如何;『與人忠』時如何,不忠時如何,方知須用恭敬與忠也。今人處於中國,飽食煖衣,未至於夷狄,猶且與之相忘,而不知其不可棄,而況之夷狄,臨之以白刃,而能不自棄者乎!」履孫。
大凡讀書,須是要自家日用躬行處著力,方可。且如「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雖之夷狄不可棄也」;與那「言忠信,行篤敬,雖蠻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篤敬,雖州里行乎哉」!此二事須是日日粘放心頭,不可有些虧欠處。此最是為人日下急切處,切宜體之!椿。
亞夫問「居處恭,執事敬」一章。曰:「這箇道理,須要到處皆在,使生意無少間斷,方好。譬之木然,一枝一葉,無非生意。才有一毫間斷,便枝葉有不茂處。」時舉云:「看來此三句,動靜出處,待人接物,無所不該,便私意自無容處。」因兼「仲弓問仁」一章說曰:「大抵學問只要得箇門戶子入。若入得門了,便只要理會箇仁。其初入底門戶,不必只說道如何如何。若纔得箇門戶子入,須便要入去。若只在外面說道如何,也不濟事。」時舉。
或問:「胡氏謂:『樊遲問仁者三:此最先,「先難」次之,「愛人」其最後乎!』何以知其然?」曰:「雖無明證,看得來是如此。若未嘗告之以恭敬忠之說,則所謂『先難』者,將從何下手?至於『愛人』,則又以發於外者言之矣。」廣。
子貢問士章
問:「『行己有恥,使於四方,不辱君命』,兩句似不連綴。恐是『行己有恥』,則足以成其身;推是心以及職分,則『不辱君命』,又可以成其職分之所當為。」曰:「『行己有恥』,則不辱其身;『使於四方』,能盡其職,則『不辱君命』。」廣。
「宗族稱孝,鄉黨稱弟」,是能守一夫之私行,而不能廣其固有之良心。賀孫。
文振舉程子曰:「子貢欲為皎皎之行聞於人者,夫子告之皆篤實自得之事。」謂子貢發問節次正如此。曰:「子貢平日雖有此意思,然這一章卻是他大段平實了。蓋渠見『行己有恥,使於四方』,不是些小事,故又問其次。至『宗族稱孝,鄉黨稱弟』,他亦未敢自信,故又問其次。凡此節次,皆是他要放平實去做工夫,故每問皆下。到下面問『今之從政者何如』,卻是問錯了。聖人便云『何足算也』,乃是為他截斷了也。此處更宜細看。」時舉。
子貢問士,都是退後說。子貢看見都不是易事,又問其次。子貢是著實見得那說底也難,故所以再問其次。這便是伊川所謂「子貢欲為皎皎之行,夫子告之皆篤實自得之事」底意。植。
或說某人可奉使。云:「子貢問士,孔子告之云云。伊川云『篤實自得之事』。謂如有恥不辱,其次常行,又其次雖小人亦可,只是退步意思。如『使乎使乎』意,則是深厚足有為者。又如行三軍,『臨事而懼,好謀而成』,此八字極有意。然言之謙謙氣象,正如出軍之『憂心悄悄』也。若軒然自表於眾人之上,安可為將!如孔明用兵如此,然未嘗謂精。又如曹公賞諫烏桓者。至如徐禧云『左縈右拂,直前刺之,一步三人』,則其死可見矣。狄青殺伐,敗之而已。『至於太原』,出境而止。段穎則不然。」方。
不得中行而與之章
狂者,知之過;狷者,行之過。僩。
問「不得中行而與之」一段。曰:「謹厚者雖是好人,無益於事,故有取於狂狷。然狂狷者又各墮於一偏。中道之人,有狂者之志,而所為精密;有狷者之節,又不至於過激;此極難得。」時舉。
人須是氣魄大,剛健有立底人,方做得事成。而今見面前人都恁地衰,做善都做不力;便做惡,也做不得那大惡,所以事事不成。故孔子歎「不得中行而與之,必也狂狷乎」!人須有些狂狷,方可望。僩。
聖人不得中行而與之,必求狂狷者,以狂狷者尚可為。若鄉原,則無說矣。今之人,纔說這人不識時之類,便須有些好處;纔說這人圓熟識體之類,便無可觀矣。楊。
問「狂狷」集注,云:「善人胡為亦不及狷者?」曰:「善人只循循自守,據見定,不會勇猛精進;循規蹈矩則有餘,責之以任道則不足。淳錄下云:「故無可望。」狷者雖非中道,然這般人終是有筋骨。淳錄作「骨肋」。其志孤介,知善之可為而為之,知不善之不可為而不為,直是有節操。狂者志氣激昂。聖人本欲得中道而與之,晚年磨來磨去,難得這般恰好底人,如狂狷,尚可因其有為之資,裁而歸之中道。道夫錄云:「得聖人裁抑之,則狂者不狂,狷者不狷矣。」淳錄云:「末年無柰何,方思得此等人,可見道之窮矣。問:『何謂狷?』曰:『介然有守也。』」且如孔門只一箇顏子如此純粹。道夫錄作:「合下天資純粹。」到曾子,道夫錄有「氣質」字。便過於剛,與孟子相似。世衰道微,人欲橫流,若不是剛介有腳跟底人,定立不住。漢文帝謂之善人,武帝卻有狂氣象。陸子靜省試策:『世謂文帝過武帝,愚謂武帝勝文帝。』其論雖偏,容有此理。文帝天資雖美,然止此而已。道夫錄云:「若責之以行聖人之道,則必不能,蓋他自安於此。觀其言曰:『卑之,無甚高論,令今可行也。』」武帝多有病痛,然天資高,足以有為。使合下得真儒輔佐它,豈不大可觀!惜乎輔非其人,不能勝其多欲之私,做從那邊去了。末年天下虛耗,其去亡秦無幾。然它自追悔,亦其天資高也。如與衛青言:『若後世又為朕所為,是襲亡秦之跡。太子厚重好靜,欲求守文之主,安有賢於太子者乎!』見得它知過處。胡氏謂:『武帝能以仲舒為相,汲黯為御史大夫,豈不善乎?』」宇。道夫錄、淳錄同。
南人有言章
問「不占而已矣」。曰:「如只是不讀書之意。」{膋,月改田}。
或問「或承之羞」。曰:「承,如奉承之『承』,如人送羞辱與之也。」燾。
君子和而不同章
問:「諸說皆以『和』如『和羹』為義,如何?」曰:「不必專指對人說。只君子平常自處亦自和,自然不同。大抵君子小人只在公私之間。淳錄云:「君子小人只是這一箇事,而心有公私不同。孔子論君子小人,皆然。」和是公底同,同是私底和。如『周而不比』,亦然。周是公底比,比是私底周,同一事而有公私。五峰云:『天理人欲,同體異用,同行異情。』以『同行異情』,卻是。所謂同體者,卻只是言同一事。但既犯了『體用』字,卻成是體中亦有人欲。五峰只緣錯認了性無善惡,便做出無限病痛。知言中節節如此。」{膋,月改田}。
立之問:「『君子和而不同』,如溫公與范蜀公議論不相下之類。不知『小人同而不和』,卻如誰之類?」曰:「如呂吉甫王荊公是也。蓋君子之心,是大家只理會這一箇公當底道理,故常和而不可以苟同。小人是做箇私意,故雖相與阿比,然兩人相聚也便分箇彼己了;故有些小利害,便至紛爭而不和也。」時舉。
君子易事而難說章
問「君子易事而難說」。曰:「君子無許多勞攘,故易事。小人便愛些便宜,人便從那罅縫去取奉他,故易說。」燾。
君子泰而不驕章
問「君子泰而不驕」。曰:「泰是從容自在底意思,驕便有私意。欺負他無,欺負他理會不得,是靠我這些子,皆驕之謂也。如漢高祖有箇粗底泰而不驕。他雖如此胡亂罵人之屬,卻無許多私意。唐太宗好作聰明與人辯,便有驕底意思。」燾。
剛毅木訥近仁章
問:「『剛毅木訥近仁』,剛與毅如何分別?」曰:「剛是體質堅強,如一箇硬物一般,不軟不屈;毅卻是有奮發作興底氣象。」宇。
仁之為物難說,只是箇惻隱、羞惡未發處。這箇物事,能為惻隱、羞惡,能為恭敬、是非。剛毅木訥,只是質朴厚重,守得此物,故曰「近仁」。震。
子路問士章
問「何如斯可謂之士」一段。曰:「聖人見子路有粗暴底氣象,故告之以『切偲怡怡』。又恐子路一向和說去了,又告之以『朋友切切偲偲,兄弟則怡怡』。聖人之言是恁地密。」謙之。
問:「胡氏說:『切切,懇到也;偲偲,詳勉也。』如何是懇到詳勉意思?」曰:「古人多下聯字去形容那事,亦難大段解說,想當時人必是曉得這般字。今人只是想像其聲音,度其意是如此耳。『切切偲偲』,胡氏說為當。懇到,有苦切之意。然一向如此苦切,而無浸灌意思,亦不可。又須著詳細相勉,方有相親之意。」宇。
善人教民七年章
問:「『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如何恰限七年?」曰:「如此等,他須有箇分明界限。如古人謂『三十年制國用,則有九年之食』,至班固,則推得出那三十年果可以有九年食處。料得七年之類亦如此。」廣。
問:「孔子云:『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晉文公自始入國至僖公二十七年,教民以信,以義,以禮,僅得四年,遂能一戰而霸。此豈文公加善人一等也耶?」曰:「大抵霸者尚權譎,要功利,此與聖人教民不同。若聖人教民,則須是七年。」謨。
問:「集注先只云:『教民者,教之孝悌忠信。』後又添入『務農講武之法』。」曰:「古人政事,大率本末兼具。」因說,向來此間有盜賊之害,嘗與儲宰議起保伍,彼時也商量做一箇計畫。後來賊散,亦不成行。後來思之,若成行,亦有害。蓋纔行此,便著教他習武事。然這裏人已是殺人底,莫更教得他會越要殺人。如司馬溫公嘗行保伍之法,春秋教習,以民為兵。後來所教之人歸,更不去理會農務生事之屬,只管在家作鬧,要酒物喫,其害亦不淺。古人兵出於民,卻是先教之以孝悌忠信,而後驅之於此,所以無後來之害。燾。
以不教民戰章
或疑:「『不教民戰。』善人教民也七年,固是教之以孝悌忠信,不須兼戰法而教之否?」曰:「然,戰法自不用了。孔子卻是為見春秋時忒會戰,故特說用教之以孝悌忠信之意。」伯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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