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朱子語類卷第一百七 朱子四
內任丙辰後雜記言行。 孝宗朝
六月四日,周揆令人諭意云:「上問:『朱某到已數日,何不請對?』」遂詣閤門,通進榜子。有旨:「初七日後殿班引。」及對,上慰勞甚渥。自陳昨日浙東提舉日,荷聖恩保全。上曰:「浙東救荒,煞究心。」又言:「蒙除江西提刑,衰朽多疾,不任使令。」上曰:「知卿剛正,只留卿在這裏,待與清要差遣。」再三辭謝,方出奏劄。上曰:「正所欲聞。」口奏第一劄意,言犯惡逆者,近來多奏裁減死。上曰:「似如此人,只貸命,有傷風教,不可不理會。」第四札言科罰。上曰:「聞多是羅織富民。」第五劄讀至「制將之權,旁出閹寺」,上曰:「這箇事卻不然,盡是採之公論,如何由他!」對曰:「彼雖不敢公薦,然皆託於士大夫之公論,而實出於此曹之私意。且如監司守臣薦屬吏,蓋有受宰相、臺諫風旨者。況此曹奸偽百出,何所不可!臣往蒙賜對,亦嘗以此為說,聖諭謂為不然。臣恐疏遠所聞不審,退而得之士大夫,與夫防夫走卒,莫不謂然,獨陛下未之知耳。至去者未遠而復還!」謂甘昇。問上曰:「陛下知此人否?」上曰:「固是。但洩漏文書,乃是他子弟之罪。」對曰:「豈有子弟有過,而父兄無罪!然此特一事耳。此人挾勢為奸,所以為盛德之累者多矣。」上曰:「高宗以其有才,薦過來。」對曰:「小人無才尚可,小人有才,鮮不為惡。」上因舉馬蘇論才、德之辯云云,至「當言責者,懷其私以緘默」,奏曰:「陛下以曾任知縣人為六院察官,闕則取以充之。雖曰親擢,然其涂轍一定,宰相得以先布私恩於合入之人;及當言責,往往懷其私恩,豈肯言其過失!」上曰:「然。近日一事可見矣。」至「知其為賢而用之,則用之唯恐其不速,聚之唯恐其不多;知其為不肖而退之,則退之唯恐其不早,去之唯恐其不盡」;奏曰:「豈有慮君子太多,須留幾箇小人在裏!人之治身亦然,豈有慮善太多,須留些惡在裏!」至「軍政不修,士卒愁怨」,曰:「主將刻剝士卒以為苞苴,陞轉階級,皆有成價。」上曰:「卻不聞此。果有時,豈可不理會!卿可子細採探,卻來說。」末後辭云:「照對江西係是盜賊刑獄浩繁去處,久闕官正。臣今迤邐前去之任,不知有何處分?」上曰:「卿自詳練,不在多囑。」閎祖。
「今之兵官,有副都總管、路鈐、路分、都監、統領將官、州鈐轄、州都監,而路鈐、路分、統領之類,多以貴游子弟處之。至如副都總管,事體極重,向以節度使為之,後有以修武郎為之者。如州統領,至有以下班祇應為之者,此士夫所親見。只今天下無虞,邊境不聳,故無害。萬一略有警,便難承當。兵政病敗,未有如今日之甚者!某屢言於壽皇。壽皇謂某曰:『命將,國之大事,非朝廷之公選,即諸軍之公薦,決無他也。』某奏云:『陛下但見列薦於朝廷之上,以為是皆公選,而不知皆結托來爾。且如今之文臣列薦者,陛下以為果皆出於公乎?不過有勢力者一書便可得。』壽皇曰:『果爾,誠所當察。卿其為朕察之!』」道夫。
寧宗朝
初見先生,即拜問云:「先生難進易退之風,天下所共知。今新天子嗣位,乃幡然一來,必將大有論建。」先生笑云:「只為當時不合出長沙,在官所有召命,又不敢固辭。」又云:「今既受了侍從職名,卻不容便去。」先生云:「正為如此。」又笑云:「若病得狼狽時,也只得去。」自修。
在講筵時,論嫡孫承重之服,當時不曾帶得文字行。旋借得儀禮看,又不能得分曉,不免以禮律為證。後來歸家檢注疏看,分明說:「嗣君有廢疾不任國事者,嫡孫承重。」當時若寫此文字出去,誰人敢爭!此亦講學不熟之咎。人傑。
祧僖祖之議,始於禮官許及之曾三復,永嘉諸公合為一辭。先生獨建不可祧之議。陳君舉力以為不然,趙揆亦右陳說。文字既上,有旨,次日引見。上出所進文字,云:「高宗不敢祧,壽皇不敢祧,朕安敢祧!」再三以不祧為是。既退,而政府持之甚堅,竟不行。唯謝中丞入文字,右先生之說,乞且依禮官初議。為樓大防所繳,卒祧僖祖云。閎祖。
先生檢熙寧祧廟議示諸生云:「荊公數語,是甚次第!若韓維孫固張師顏等所說,如何及得他!最亂道是張師顏說。當時親法之議也如此,是多少人說,都說不倒。東坡是甚麼樣會辯!也說得不甚切。荊公可知是動得人主。前日所論欲祧者,其說不出三項:一欲祧僖祖於夾室,以順翼宣祖所祧之主祔焉。但夾室乃偏側之處,若藏列祖於偏側之處,而太祖以孫居中尊,是不可也。一,是欲祔景靈宮。景靈宮元符所建,貌象西畔六人,東向。其四皆衣道家冠服,是四祖。二人通天冠,絳紗袍,乃是太祖太宗,暗地設在裏,不敢明言。某書中有一句說云云。今既無頓處,況元初奉祀景靈宮聖祖,是用簠簋邊豆,又是蔬食。今若祔列祖,主祭時須用葷腥,須用牙盤食,這也不可行。又一項,是欲立別廟。某說,若立別廟,須大似太廟,乃可。又不知祫祭時如何,終不成四人令在那一邊,幾人自在這一廟,也只是不可。不知何苦如此!其說不過但欲太祖正東向之位,別更無說。他所謂『東向』,又那曾考得古時是如何?東向都不曾識,只從少時讀書時,見奏議中有說甚『東向』,依稀聽得。如今廟室甚狹,外面又接簷,似乎闊三丈,深三丈。祭時各捧主出祭,東向位便在楹南簷北之間,後自坐空;昭在室外,後卻靠實;穆卻在簷下一帶,亦坐空。如此,則東向不足為尊,昭一列卻有面南居尊之意。古者室中之事,東向乃在西南隅,所謂奧,故為尊。合祭時,太祖位不動,以群主入就尊者,左右致饗,此所以有取於東向也。今堂上之位既不足以為尊,何苦要如此?乃使太祖無所自出。」祝禹圭云:「僖祖以上皆不可考。」曰:「是不可考。要知定是有祖所自出。不然,僖祖卻從平地爆出來,是甚說話!」問:「郊則如何?」曰:「郊則自以太祖配天。這般事,最是宰相沒主張。奏議是趙子直編。是他當初已不把荊公做是了,所以將那不可祧之說,皆附於注腳下,又甚率略;那許多要祧底話,卻作大字寫。不知那許多是說箇甚麼?只看荊公云:『反屈列祖之主,下祔子孫之廟,非所以順祖宗之孝心。』如何不說得人主動!當時上云:『朕聞之矍然,敢不祗允!』這許多只閑說,只是好勝,都不平心看道理。」又云:「某嘗在上前說此,上亦以為不可,云:『高宗既不祧,壽皇既不祧,朕又安可為!』柰何都無一人將順這好意思。某所議,趙丞相白乾地不付出,可怪!」賀孫。
問:「本朝廟制,韓維請遷僖祖,孫固欲為僖祖立別廟,王安石欲以僖祖東向,其議如何?」曰:「韓說固未是,孫欲立別廟,如姜嫄,則姜嫄是婦人,尤無義理。介甫之說卻好。僖祖雖無功德,乃是太祖嘗以為高祖。今居東向,所謂『祖以孫尊,孫以祖屈』者也。近者孝宗祔廟,趙丞相主其事,因祧宣祖,乃併僖祖祧之,令人毀拆僖祖之廟。當時集議某不曾預,只入文字,又於上前說此事。末云:『臣亦不敢自以為是,更乞下禮官,與群臣集議。』趙丞相遂不付出。當時曾無玷陳君舉之徒全然不曉,但謝子肅章茂獻卻頗主某說。又孫從之云:『僖祖無功德。』某云:『且如秀才起家貴顯,是自能力學致位,何預祖宗?而朝廷贈官必及三代。如公之說,則不必贈三代矣。僖祖有廟,則其下子孫當祧者置於東西夾室,於理為順。若以太祖為尊,而自僖祖至宣祖,反置於其側,則太祖之心安乎?』」又問:「趙丞相平日信先生,何故如此?」曰:「某後來到家檢渠所編本朝諸臣奏議,正主韓維等說,而作小字附注王安石之說於其下,此惡王氏之僻也。」又問廟門堂室之制。曰:「古之士廟,如今之五架屋,以四分之一為室,其制甚狹。近因在朝,見太廟之堂亦淺,祫祭時,太祖東向,乃在虛處。群穆背簷而坐,臨祭皆以帟幙圍之。古人惟朝踐在堂,它祭皆在室中。戶近東,則太祖與昭穆之位背處皆實。又其祭逐廟以東向為尊,配位南向。若朝踐以南向為尊,則配位西向矣。」又問:「今之州縣學,先聖有殿,只是一虛敞處,則堂室之制不備?」曰:「古禮無塑像,只云先聖位向東。」又問:「若一理會,則更無是處?」曰:「固是。」人傑。
「太廟向有十二室,今祔孝宗,卻除了僖祖宣祖兩室,止有十一室,止有八世,進不及祖宗時之九,退不得如古之七,豈有祔一宗而除兩祖之理!況太祖而上,又豈可不存一始祖?今太祖在廟,而四祖並列四夾室,亦甚不便。某謂止祧宣祖,合存僖祖。既有一祖在上,以下諸祖列於西夾室,猶可。或言:『周祖后稷,以其有功德;今僖祖無功,不可與后稷並論。』某遂言:『今士大夫白屋起家,以至榮顯,皆說道功名是我自致,何關於乃祖乃父?則朝廷封贈三代,諸公能辭而不受乎!況太祖初來自尊僖祖為始祖,諸公必忍去之乎?』某聞一日集議,遂辭不赴。某若去時,必與諸公合炒去。乃是陳君舉與趙子直自如此做,曾三復孫逢吉亦主他說。中間若謝子肅章茂獻張春卿樓大防皆以為不安,云:『且待朱丈來商量。』曾三復乃云:『乘此機會祧了。』這是甚麼事,乘機投會恁地急!某先有一奏議投了。樓張諸公上劄,乞降出朱某議;若某言近理,臣等敢不遵從!趙子直又不付出,至於乘夜撤去僖祖室!兼古時遷廟,又豈應如此?偶一日接奉使,兩府侍從皆出,以官驛狹,侍郎幙次在茶坊中,而隔幙次說及此,某遂辨說一番,諸公皆順聽。陳君舉謂:『今各立一廟。周時后稷亦各立廟。』某說:『周制與今不同。周時豈特后稷各立廟,雖赧王也自是一廟。今立廟若大於太廟,始是尊祖。今地步狹窄,若別立廟,必做得小小廟宇,名曰尊祖,實貶之也!』君舉說幾句話,皆是臨時去檢注腳來說。某告之云:『某所說底,都是大字印在那裏底,卻不是注腳細字。』向時太廟一帶十二間,前堂後室,每一廟各占一間,祧廟之主卻在西夾室。今立一小廟在廟前,不知中間如何安排?後來章茂獻謝深甫諸公皆云:『悔不用朱丈之說!』想也且恁地說。」正淳欲借奏草看,曰:「今事過了,不須看。」賀孫。
集議欲祧僖祖,正太祖東向之位,先生以為僖祖不可祧,惟存此,則順、翼、宣祧祖可以祔入。劉知夫云:「諸公議欲立僖祖廟為別廟。陳君舉舍人引閟宮為故事。先生曰:「閟宮詩,而今人都說錯了。」又因論周禮「祀先王以羇冕,祀先公以鷩冕」,此乃不敢以天子之服加先公,故降一等。直卿云:「恐不是『祭以大夫』之義。」先生曰:「祭自用天子禮,只服略降耳。」時舉。
問:「甲寅祧廟,其說異同?」曰:「趙丞相初編奏議時,已將王介甫之說不作正文寫,只注小字在下。」又曰:「祧廟亦無毀拆之理。」曰:「曾入文字論祧。朝奏云:『此事不可輕易。』上云:『說得極好。以高宗朝不曾議祧,孝宗朝不曾議祧,卿云「不可輕易」,極是。』又奏云:『陛下既以臣言為然,合下臣章疏集議。』卻不曾降出。」過。
今日偶見韓持國廟議,都不成文字!元祐諸賢文字大率如此,只是胡亂討得一二浮辭引證,便將來立議論,抵當他人。似此樣議論,如何當得王介甫!所以當時只被介甫出,便揮動一世,更無人敢當其鋒。只看王介甫廟議是甚麼樣文字!他只是數句便說盡,更移動不得,是甚麼樣精神!這幾箇如何當得他!伊川最說得公道,云:「介甫所見,終是高於世俗之儒。」又曰:「朱公掞排禪學劄子,其所以排之者甚正。只是這般樣論,如何排得他!也是胡亂討幾句引證,便要斷倒他,可笑之甚!」時呂正獻公作相,好佛,士大夫競往參禪,寺院中入室陞堂者皆滿。當時號為「禪鑽」。(去聲。)故公掞上疏乞禁止之。僩。
實錄院略無統紀。修撰官三員,檢討官四員,各欲著撰,不相統攝,所修前後往往不相應。先生嘗與眾議,欲以事目分之。譬之六部:吏部專編差除,禮部專編典禮,刑部專編刑法,須依次序編排,各具首末,然後類聚為書,方有條理。又如一事而記載不同者,須置簿抄出,與眾會議,然後去取,庶幾存得總底在。唯葉正則不從。葉為檢討,正修高宗實錄。閎祖。
今之史官,全無相統攝,每人各分一年去做。或有一件事,頭在第一年,末梢又在第二三年者,史官只認分年去做,及至把來,全鬥湊不著。某在朝時建議說,不要分年,只分事去做。且天下大事無出吏、禮、兵、刑、工、戶六件事。如除拜注授是吏部事,只教分得吏事底人,從建炎元年,逐一編排至紹興三十二年。他皆倣此,卻各將來編年逐月類入。眾人不從。某又云,若要逐年做,須是實置三簿:一簿關報上下年事首末,首當附前年某月,末當附後年某月;一簿承受所關報本年合入事件;一簿考異。向後各人收拾得,也存得箇本。又別置一簿,列具合立傳者若干人,某人傳,當行下某處收索行狀、墓誌等文字,專牒轉運司疾速報應。已到者,鉤銷簿;未到者,據數再摧;庶幾易集。後來去國,聞此說又不行。賜。
而今史官不相統總,只是各自去書,書得不是,人亦不敢改。更是他書了,亦不將出來,據他書放那裏,知他是不是!今雖有那日歷,然皆是兼官,無暇來修得。而今須是別差六人鎖放那裏,教他專工修,方得。如近時作高宗實錄,卻是教人管一年,這也不得。且如這一事,頭在去年,尾在今年,那書頭底不知尾,書尾底不知頭,都不成文字!如為臣下作傳,某將來看時,說得詳底只是寫行狀,其略底又恰如春秋樣,更無本末可攷。又有差除去了底,這一截又只休了,如何地稽考!據某看來,合分作六項,人管一事。謂如刑事,便去關那刑部文字看。他那用刑皆有年月,恁地把來編類,便成次序。那五者皆然。俟編一年成了,卻合斂來。如元年五月一日有某事,這一月內事先後便皆可見。且如立傳,他那日歷上,薨卒皆有年月在。這便當印板行下諸州,索行實、墓誌之屬,卻令運司專差一人督促,史院卻去督促運司。有未到底。又刷下去催來,便恁地便好,得成箇好文字。而今實錄,他們也是將日歷做骨,然卻皆不曾實用心。有時攷不得後,將牒下州縣去討;那州郡不應,也不管。恁地,如何解理會得!義剛。
近世修史之弊極甚!史官各自分年去做,既不相關,又不相示。亦有事起在第一年,而合殺處在二年,前所書者不知其尾,後所書者不知其頭。有做一年未終,而忽遷他官,自空三四月日而不復修者。有立某人傳,移文州郡索事實,而竟無至者。嘗觀徽宗實錄,有傳極詳,似只寫行狀、墓誌;有傳極略,如春秋樣,不可曉。其首末雜手所作,不成倫理。然則如之何?本朝史以曆日為骨,而參之以他書。今當於史院置六房吏,各專掌本房之事。如周禮官屬下所謂史幾人者,即是此類。如吏房有某注差,刑房有某刑獄,戶房有某財賦,皆各有冊系日月而書。其吏房有事涉刑獄,則關過刑房;刑房有事涉財賦,則關過戶房。逐月接續為書,史官一閱,則條目具列,可以依據。又以合立傳之人,列其姓名於轉運司,令下諸州索逐人之行狀、事實、墓誌等文字,專委一官掌之,逐月送付史院。如此,然後有可下筆處。及異日史成之後,五房書亦各存之,以備漏落。淳。
君舉謂不合與諸公爭辯,這事難說。嘗記得林少穎見人好說話,都記寫了。嘗舉一項云,國家嘗理會山陵,要委諭民間遷去祖墳事。後區處未得,特差某官前往定奪果當如何。這箇官人看了,乃云只消看中做。林說:「這話說得不是。當時只要理會當遷與不當遷。當遷去,雖盡去亦得;若不當遷,雖一毫不可動。當與不當,這便是中,如何於二者之間酌中做?」此正是今時人之大病。所以大學格物窮理,正要理會這些。須要理會教是非端的分明,不如此定不得。如初間看善惡如隔一牆;只管看來,漸漸見得善惡如隔一壁。看得隔一壁底,已自勝似初看隔一牆底了;然更看得又如隔一幅紙。這善惡只是爭些子,這裏看得直是透!善底端的是善,惡底端的是惡,略無些小疑似。大學只要論箇知與不知,知得切與不切。
先生看天雨,憂形於色,云:「第一且是攢宮掘箇窟在那裏,如何保得無水出!梓宮甚大,攢宮今闊四丈,自成池塘,柰何!柰何!這雨浸淫已多日,柰何!」賀孫。
是夜雨甚,先生屢惻然憂歎,謂:「明日掩攢雨,勢如此,奈何!」再三憂之。賀孫問:「紹興山陵土甚卑,不知如何?」曰:「固是可慮。只這事,前日既在那裏都說來,只滿朝無一人可恃,卒為下面許多陰陽官占住了。」問:「聞趙丞相前亦入文字,說得甚好。」曰:「是說得煞好,後來一不從,也只住了。」自高宗攢宮時,在蜀中入文字說此。今又舉此,不知如何,又只如此住了。某初到,亦入一文字,後來卻差孫從之相視。只孫從之是朝中煞好人,他初間畫三項利害,云:『展發引之期,別卜攢宮,上策也;只依舊在紹興,下策也。』說得煞力。到得相視歸來,更說得沒理會。到後來,又令集議。初已告報日子,待到那一日四更時,忽扣門報云:『不須集議。』待問其故,云:『已再差官相視。』時鄭惠叔在吏書,乃六部之長,關集都是他。當時但聽得說差官,便止了眾人集議。當時若得集議一番,須說得事理分明。初,孫從之去,那曾得看子細!纔到那裏,便被守把老閹促將去,云:『這裏不是久立處。』某時在景靈宮行香,聞此甚叵耐,即與同坐諸公說:『如此,亦不可不說。』遂回聚於鄭惠叔處。待到那裏,更無一人下手作文字,只管教某。某云:『若作之,何辭?止緣某前日已入文字,今作出,又止此意思。得諸公更作,庶說得更透切。』都只說過,更無人下手,其遂推劉得修作。劉遂下手,鄭惠叔又只管說,不消說如何。某說:『這是甚麼樣大事!如何恁地住?』遂顧左右,即取紙筆令劉作,眾人合湊,遂成。待去到待漏院要進,都署銜位,各了。黃伯耆者,他已差做相視官,定了不簽他;他又來,須要簽,又換文字將上。待得他去相視歸來,卻說道:『自好。』這事遂定。滿朝士夫都靠不得,便如此。這般事,為臣子須做一家事盡心竭誠乃可。明知有不穩當,事大體重如此,如何住得!他說須要山是如何,水須從某方位盤轉,經過某方位,從某方位環抱,方可用。不知天地如何恰生這般山,依得這般樣子,更莫管他也。依他說,為臣子也須盡心尋求,那知不有如此樣?驀忽更有,也未可知,如何便住得!聞亦自有人來說幾處可用,都被那邊計較阻抑了。」又云:「許多侍從也不學,宰相也不學,將這般大事只恁地做。且如祧廟集議,某時怕去爭炒,遂不去,只入文字。後來說諸公在那裏群起譁然,甚可畏,宰相都自怕了。君舉所主廟議,是把禮記『祖文王,宗武王』為據,上面又說『祖契而宗湯』。又引詩小序『禘太祖』。詩序有甚牢固?又引『烝祭歲,文王騂牛一,武王騂牛一』,那時自是卜洛之始,未定之時,一時禮數如此。又用國語,亦是難憑。」器之問:「濮議如何?」先生曰:「歐公說固是不是,辨之者亦說得偏。既是所生,亦不可不略是殊異。若止封皇伯,與其他皇伯等,亦不可。須封號為『大王』之類,乃可。伊川先生有說,但後來已自措置得好。凡祭享禮數,一付其下面子孫,朝廷無所預。」賀孫。
林丈說:「彭子壽彈韓侂冑只任氣性,不顧國體,致侂冑大憾,放趙相,激成後日之事。」曰:「他絕不曉事情,率爾而妄舉!」淳。
丙辰後
正卿問:「命江陵之命,將止於三辭?」曰:「今番死亦不出。纔出,便只是死!」賀孫。
直卿云:「先生去國,其他人不足責,如吳德夫項平父楊子直合乞出。」先生曰:「諸人怕做黨錮,看得定是不解恁地。且如楊子直前日纔見某入文字,便來勸止,且攢著眉做許多模樣。某對他云:『公何消得恁地?如今都是這一串說話,若一向絕了,又都無好人去。』」賀孫。
季通被罪,臺評及先生。先生飯罷,樓下起西序行數回,即中位打坐。賀孫退歸精舍,告諸友。漢卿筮之,得小過「公弋取彼在穴」,曰:「先生無虞,蔡所遭必傷。」即同輔萬季弟至樓下。先生坐睡甚酣,因諸生偶語而覺,即揖諸生。諸生問所聞蔡丈事如何。曰:「州縣捕索甚急,不曉何以得罪。」因與正淳說早上所問孟子未通處甚詳。繼聞蔡已遵路,防衛頗嚴。諸友急往中途見別,先生舟往不及。聞蔡留邑中,皆詹元善調護之。先生初亦欲與經營,包顯道因言:「禍福已定,徒爾勞擾。」先生嘉之,且云:「顯道說得自好,未知當局如何。」是夜諸生坐樓下,圍爐講問而退。聞蔡編管道州,乃沈繼祖文字,主意詆先生也。賀孫。
或有謂先生曰:「沈繼祖乃正淳之連袂也。」先生笑曰:「『彌子之妻,與子路之妻,兄弟也。』何傷哉!」人傑。
先生往淨安寺候蔡。蔡自府乘舟就貶,過淨安,先生出寺門接之。坐方丈,寒暄外,無嗟勞語。以連日所讀參同契所疑扣蔡,蔡應答洒然。少遲,諸人醵酒至,飲皆醉。先生間行,列坐寺前橋上飲,回寺又飲。先生醉睡。方坐飲橋上,詹元善即退去。先生曰:「此人富貴氣!」賀孫。
論及「偽學」事,云:「元祐諸公後來被紹聖群小治時,卻是元祐曾去撩撥它來,而今卻是平地起這件事出。」義剛。
有一朋友微諷先生云:「先生有『天生德於予』底意思,卻無『微服過宋』之意。」先生曰:「某又不曾上書自辨,又不曾作詩謗訕,只是與朋友講習古書,說這道理。更不教做,卻做何事!」因曰:「論語首章言:『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斷章言:『不知命,無以為君子。』賜錄云:「且以利害禍福言之,此是至粗底。此處人只信不及,便講學得,待如何!亦沒安頓處。」今人開口亦解一飲一啄自有定分,及遇小小利害,便生趨避計較之心。古人刀鋸在前,鼎鑊在後,視之如無物者,賜錄作「如履平地」。蓋緣只見得這道理,都不見那刀鋸鼎鑊!」又曰:「『死生有命』,如合在水裏死,須是溺殺,此猶不是深奧底事,難曉底話。如今朋友都信不及,覺見此道日孤,令人意思不佳。」人傑。
或勸先生散了學徒,閉戶省事以避禍者。先生曰:「禍福之來,命也。」廣。
先生曰:「如某輩皆不能保,只是做將去,事到則盡付之。人欲避禍,終不能避。」德明。
今為辟禍之說者,固出於相愛。然得某壁立萬仞,豈不益為吾道之光!閎祖。
「其默足以容」,只是不去擊鼓訟冤,便是默,不成屋下合說底話亦不敢說也!同。
或有人勸某當此之時,宜略從時。某答之云:「但恐如草藥,鍛煉得無性了,救不得病耳!」僩。
有客遊二廣多年,知其山川人物風俗,因言廉州山川極好。先生笑曰:「被賢說得好,下梢不免去行一番。」此時黨事方起。又因問舉業,先生笑曰:「某少年時只做得十五六篇義,後來只是如此發舉及第。人但不可不會作文字。及其得,也只是如此。今人卻要求為必得,豈有此理!」祖道。
時「偽學」之禁嚴,彭子壽鐫三官,勒停。諸權臣之用事者,睥睨不已。先生曰:「某今頭常如黏在頸上。」又曰:「自古聖人未嘗為人所殺。」胡泳。
雜記言行
某嘗言,吾儕講學,正欲上不得罪於聖賢,中不誤於一己,下不為來者之害,如此而已,外此非所敢與。道夫。
吾輩不用有忿世疾惡之意,當常自體此心寬明無係累,則日充日明,豈可涯涘耶!泛愛親仁,聖人忠恕體用,端的如此。振。
「人言好善嫉惡,而今在閑處,只見疾惡之心愈至。」伯謨曰:「唯其好善,所以嫉惡。」道夫。
先生愛說「恰好」二字,云:「凡事自有恰好處。」過。
先生每語學者云:「凡事無許多閑勞攘。」過。
先生每論及靖康建炎間事,必蹙頞慘然,太息久之。義剛。
長孺問:「先生須得邵堯夫先知之術?」先生久之曰:「吾之所知者:『惠迪吉,從逆凶』;『滿招損,謙受益』。若是明日晴,後日雨,吾又安能知耶!」{興心}。
因言科舉之學,問:「若有大賢居今之時,不知當如何?」曰:「若是第一等人,它定不肯就。」又問:「先生少年省試報罷時如何?」曰:「某是時已自斷定,若那番不過省,定不復應舉矣。」僩。
有為其兄求薦書。先生曰:「沒奈何,為公發書。某只云,某人為某官,亦老成諳事,亦可備任使。更須求之公議如何,某不敢必。辛弃疾是朝廷起廢為監司,初到任,也須采公議薦舉。他要使一路官員。他所薦舉,須要教一路官員知所激勸是如何人。他若把應付人情,有書來便取去,這一任便倒了。某兩為太守,嘗備員監司,非獨不曾以此事懇人,而人亦不曾敢以此事懇某,自謂平日修行得這些力。他明知以私意來懇祝,必被某責。然某看公議舉人,是箇好人,人人都知;若是舉錯了,也是自家錯了。本不是應付人情,又不是交結權勢,又不是被他獻諛,這是多少明白!人皆不來私懇,其間有當薦之人,自公舉之。待其書來說,某已自舉薦他了,更無私懇者。」賀孫。
有親戚託人求舉。先生曰:「親戚固是親戚,然薦人於人,亦須是薦賢始得。今鄉里平平等人,無可稱之實,某都不與發書懇人。況某人事母如此,臨財如此,居鄉曲事長上如此,教自家薦舉他甚麼得!」因問所託之人:「公且與撰幾句可薦之跡將來,是說得說不得?假使說道向來所為不善,從今日自新,要求舉狀,是便有此心,何可保!」賀孫。
人每欲不見客,不知它是如何。若使某一月日不見客,必須大病一月。似今日一日與客說話,卻覺得意思舒暢。不知它們關著門不見人底,是如何過日?義剛。
直卿勸先生且謝賓客數月,將息病。先生曰:「天生一箇人,便須著管天下事。若要不管,須是如楊氏為我方得,某卻不曾去學得這般學。」義剛。
擇之勞先生人事之繁。答曰:「大凡事,只得耐煩做將去。纔起厭心,便不得。」道夫。
先生病中應接不倦,左右請少節之。先生厲聲曰:「你懶惰,教我也懶惰!」淳。
先生病起,不敢峻補,只得平補。且笑曰:「不能興衰撥亂,只得扶衰補敝。」淳。
近日百事都如此,醫者用藥,也只用平平穩穩底藥,亦不能為害,亦不能治病。是他初不曾識得病,故且如此酌中。世上事都如此。扁鵲視疾,察見肺肝,豈是看見裏面如何?也只是看得證候極精,纔見外面,便知五臟六腑事。賀孫。
先生一日說及受贓者,怒形於言,曰:「某見此等人,只與大字面配去!」徐又曰:「今說公吏不合取錢,為知縣者自要錢矣!」節節言之,為之吁歎。過。
梅雨,溪流漲盛,先生扶病往觀。曰:「君子於大水,必觀焉。」僩。
先生每觀一水一石,一草一木,稍清陰處,竟日目不瞬。飲酒不過兩三行,又移一處。大醉,則趺坐高拱。經史子集之餘,雖記錄雜記,舉輒成誦。微醺,則吟哦古文,氣調清壯。某所聞見,則先生每愛誦屈原楚騷、孔明出師表、淵明歸去來并詩、并杜子美數詩而已。壽昌。
先生於父母墳墓所託之鄉人,必加禮。或曰:「敵己以上,拜之。」賀孫。
先生每日早起,子弟在書院,皆先著衫到影堂前擊板,俟先生出。既啟門,先生陞堂,率子弟以次列拜炷香,又拜而退。子弟一人詣土地之祠炷香而拜。隨侍登閣,拜先聖像,方坐書院,受早揖,飲湯少坐,或有請問而去。月朔,影堂薦酒果;望日,則薦茶;有時物,薦新而後食。過。
先生早晨拈香。春夏則深衣;冬則戴漆紗帽。衣則以布為之,闊袖皂褖,裳則用白紗,如濂溪畫像之服。或有見任官及它官相見,易窄衫而出。過。
問衣裳制度。曰:「也無制度,但畫像多如此,故效之。」又問:「有尺寸否?」曰:「也無稽考處。那禮上雖略說,然也說得沒理會處。」義剛。
先生嘗立北橋,忽市井游手數人悍然突過,先生斂衽橋側避之。每閑行道間,左右者或辟人,先生即厲聲止之曰:「你管他作甚!」先生每徒行拜謁,步遠而意專,不左右顧。及無事領諸生遊賞,則徘徊顧瞻,緩步微吟。先生有疾,及諸生省問,必正冠坐揖,各盡其情,略無倦接之意。諸生有未及壯年者,待之亦周詳。先生病少愈,既出寢室,客至必見,見必降階肅之,去必送至階下。諸生夜聽講退,則不送。或在坐有外客,則自降階送之。先生於客退,必立視其車行,不復顧,然後退而解衣,及應酬他事。或客方登車猶相面,或以他事稟者,不領之。或前客纔登車,而尚留之客輒有所稟議,亦令少待。先生對客語及本路監司守將,必稱其官。賀孫。
侍先生到唐石,待野叟樵夫,如接賓客,略無分毫畦町,某因侍立久之。先生曰:「此一等人,若勢分相絕,如何使他得以盡其情?」唐石有社倉,往往支發不時,故彼人來告。先生云:「救弊之道,在今日極是要嚴。不嚴,如何得實惠及此等細民!」炎。
先生端居甚嚴,而或「溫而厲」、「恭而安」;望其容貌,則見面盎背。當諸公攻「偽學」之時,先生處之雍容,只似平時。故炎祭先生文有云:「凜然若銜馭之甚嚴,泰然若方行之無畔。蓋久而後得之,又何止流行乎四時,而昭示乎河漢!」炎。
先生書所居之桃符云:「愛君希道泰,憂國願年豐。」書竹林精舍桃符云:「道迷前聖統,朋誤遠方來。」先是趙昌父書曰:「教存君子樂,朋自遠方來。」故嗣歲先生自家易之以此。若海。
先生書閣上只扁南軒「藏書」二字。鎮江一竇兄託過稟求書其家齋額,不許。因云:「人家何用立牌榜?且看熹家何曾有之?」先是漳州守求新「貢院」二字,已為書去,卻以此說:「彼有數百間貢院,不可無一牌,人家何用!」過。
登先生藏書閣,南軒題壁上題云:「於穆元聖,繼天測靈;開此謨訓,惠我光明。靖言保之,匪金厥籯;含英咀實,百世其承!」意其為藏書閣銘也,請先生書之,刻置社倉書樓之上。先生曰:「只是以此記書廚名,待為別做。」振。
「道間人多來求詩與跋,某以為人之所以與天地日月相為長久者,元不在此。」可學。
先生因人求墓銘,曰:「『吁嗟身後名,於我如浮煙!』人既死了,又更要這物事做甚!」或曰:「先生語此,豈非有為而言?」曰:「也是既死去了,待他說是說非,有甚干涉!」又曰:「所可書者,以其有可為後世法。今人只是虛美其親,若有大功大業,則天下之人都知得了,又何以此為?且人為善,亦自是本分事,又何必須要恁地寫出!」賀孫。
信州一士人為其先人求墓碑,先生不許。請之不已,又卻之。臨別送出,舉指云:「贈公『務實』二字。」過。
先生初欲正甫以沙隨行實來,為作墓碑,久之不到。既而以舊人文字稍多,又欲屬筆。汪季路亦不曾及是議,立祠堂於德興縣學,曾為德興丞。為書「沙隨先生之祠」六字。過。
陳同父一子、一婿吳康,同來求銘文。先生是時例不作此,與寫「有宋龍川先生陳君同父之墓」十二字。婺源李參仲於先生為鄉舊,其子亦來求墓銘,只與跋某人所作行實,亦書「有宋鍾山先生李公之墓」與之。過。
壽昌因先生酒酣興逸,遂請醉墨。先生為作大字韶國師頌一首,又作小字杜牧之九日詩一首,又作大字淵明歸田園居一首。有舉子亦乘便請之,先生曰:「公既習舉業,何事於此?」請之不已,亦為作淵明阻風於規林第二首。且云:「但能參得此一詩透,則公今日所謂舉業,與夫他日所謂功名富貴者,皆不必經心可也。」壽昌。
先生語朋舊:「無事時不妨將藥方看,欲知得養生之理也。」過。
先生說:「南軒論熹命云『官多祿少』四字。」因云:「平日辭官文字甚多。」過。
因上亮隔,取中間一條為正,云:「事須有一箇大本。」方。
因對雨,云:「安徐便好。」昨日驟雨。今日方微下,已浹洽,悠悠未已,有周溥意,不似前日暴也。方。
開窗坐,見窗前地上日色,即覺熱;退坐不見,即不熱。目受而心忌之,則身不安之矣。如許渤著衣,問人寒熱,則心凝不動也。僧有受焚者,亦爾。方。
先生於世俗未嘗立異。有歲迫欲入新居而外門未立者,曰:「若入後有禁忌,何以動作?」門欲橫從巷出。曰:「直出是公道,橫則與世俗相拗。」淳。
先生問直卿:「何不移入新屋居?」曰:「外門未立。」曰:「歲暮只有兩日,便可下工。若搬入後有禁忌,如何動作?初三又是赤口。」義剛。
壽昌問先生:「『此心元自通天地,枉卻靈宮一炷香!』先生遊南嶽詩。若在小龍王廟,還敢如此道否?」先生曰:「某卻不曾到吳城山。」壽昌。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