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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經

 

  謂由中以經外,發於心本,以彌縫於物者也。故曰:中經。

  中經謂振窮趨急,施之能言厚德之人。救物執窮者,不忘恩也。

  振,起也。趨,向也。物有窮急,當振起而向護之,乃其施之,必在能言之士,厚德之人,若能救彼拘執,則窮者懷終不忘恩也。

  能言者,儔善博惠。

  儔,類也。謂能言之士,解紛救難,雖不失善人之類,而能博行恩惠也。

  施德者依道。

  言施德之人,勤能修理,所為不失道也。

  而救拘執者,養使小人。

  言小人在拘執,而能救養之,則小人可得而使也。

  蓋士當世異時,或當因免闐坑,或當伐害能言,或當破德為雄,或當抑拘成罪,或當戚戚自善,或當敗敗自立。

  闐坑謂將有兵難,轉使溝壑,士或有所因,而能免斯禍者,伐害能言,謂小人之道,讒人罔極,故能言之士,多被戮害;破德為雄,謂毀文德、崇兵戰;抑拘成罪,謂人不章、橫被縲絏。戚善謂天下蕩蕩無復綱紀,而賢者守死善道,真心不踰,所謂歲寒然後知松柏後彫也。敗敗自立,謂天未悔禍,危敗相仍,君子窮而必通,終能自立,若管仲者也。

  故道貴制人,不貴制於人也。制人者握權,制於人者失命。

  貴有術而制人,不貴無術而為人所制者也。

  是以見形為容,象體為貌,聞聲和音,解仇鬥隙,綴去卻語,攝心守義。

  此總其目,下別序之。

  本經記事者紀道數,其變要在持樞、中經。

  此總言本經、持樞、中經之義。言本經紀事,但紀道數而已;至於權變之要,乃在持樞、中經也。

  見形為容、象體為貌者,謂爻為之生也。

  見彼形,象其體,即知其容貌者,謂用爻卦占而知之也。

  可以影響形容象貌而得之也。

  謂彼人之無守,故可以影響形容象貌,占而得之。

  有守之人,目不視非,耳不聽邪,言必詩書,行不僻淫,以道為形,以聽為容,貌莊色溫,不可象貌而得也。如是隱情塞隙而去之。

  有守之人,動皆正直,舉無淫僻,厥後昌盛,暉光日新,雖有辯士之舌,無從而得發,故隱情塞隙,閉藏而去之。

  聞聲和音,謂聲氣不同,則恩受不接,故商角不二合,徵羽不相配。

  商金,角木,徵火,羽水,遞相剋食,性氣不同,故不相配合也。

  能為四聲主者,其唯宮乎!

  宮則土也。土主四季,四者由之以生,故為四聲主也。

  故音不和,則不悲不是,以聲散傷醜害者,言必逆於耳也。

  散傷醜害,不和之音,音氣不和,必與彼乖,故言其必逆於耳。

  雖有美行盛譽,不可比目合翼相須也。此乃氣不合,音不調者也。

  言若音氣乖彼,雖行譽美盛,非彼所好,則不可如比目之魚、合翼之鳥,兩相須也。其有能令兩相求應,不與同氣者乎。

  解仇鬥隙,謂解羸微之仇。鬥隙者,鬥強也。

  辨說之道,其猶張弓: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故羸微為仇,從而解之;強者為隙,從而鬥之也。

  強隙既鬥,稱勝者高其功、盛其勢;

  鬥而者盛,從而高其功、盛其勢也。

  弱者衰其負、傷其卑、行其名、恥其宗。

  鬥而弱者,從而衰其負劣,傷其卑小,污下其名,恥辱其宗也。

  故勝者,鬥其功勢,苟進而不知退。

  知進而不知退,必有亢龍之悔。

  弱者聞哀其負,見其傷,則強大力倍,死而是也。

  弱者聞我哀傷,則勉強其力,倍意致死,為我為是也。

  隙無極大,禦無強大,則皆可脅而并。

  言雖為隙,非能強大,其於扞禦,亦非強大。如是者,則以兵威脅,令從己,而并其國也。

  綴去者,謂綴己之繫,言使有餘思也。

  繫,屬也。謂已令去,而欲綴其所屬之言,令後思而同也。

  故接貞信者,稱其行、厲其志,言可為可復,會之期喜。

  欲令去後有思,故接貞信人之稱其行之盛美,厲其志令不怠,謂此美行,必可常為,必可報復,會通其人,必令至於喜悅者也。

  以他人之庶,引驗以結往,明疑疑而去之。

  言既稱行厲志,令其喜悅,然後以他人庶幾於此者,引之以為成驗,以結已往之心,又明已疑疑至誠。如是而去之,必思而不。

  卻語者,察伺短也。

  言卻語之道,必察伺彼短也。

  故多必有數短之處,識其短驗之。

  言多不能無短,既察知其短,必記識之,以取驗之相也。

  動以忌諱,示以時禁。

  既有其短,則以忌諱動之,時禁示之,其人因以懷懼。

  然後結以安其心,收語蓋藏而卻之。

  其人既以懷懼,必有求服之情,然後結以誠信,以安其懼心,其向語蓋利而卻之,則其人之恩威,固以深矣。

  無見己之所不能於多方之人。

  既藏向語,又戒之曰:勿於多方人前,見其所不能也。

  攝心者,謂逢好學伎術者,則為之稱遠。

  欲將攝取彼心,見其好學伎術,則為作聲譽、合遠近知之也。

  方驗之,驚以奇怪,人繫其心於己。

  既為作聲譽,方且以道驗其伎術,又以奇怪從而驚動之,如此則彼人,心繫於己也。

  效之於驗,驗去亂其前,吾歸誠於己。

  人既繫心於己,又效之於時人,驗之於往賢。然後更理其前所為謂之曰:吾所以然者,歸誠於彼人之已如此,則賢人之心,可得而攝。亂者,理也。

  遭淫色酒者,為之術音樂,動之以為必死,生日少之憂。

  言將欲攝愚人之心,見淫酒色者,為之術音樂之可說,又以過於酒色,必之死地,生日減少,以此可憂之事,以感動之也。

  喜以自所不見之事,終可以觀漫瀾之命,使有後會。

  又以音樂之事,彼所不見者,以喜悅之,言終以可觀,何必淫於酒色。若能好此,則性命漫瀾而無極,終會於永年。愚人非可以道勝說,故推音樂,可以攝其心。

  守義者,謂守以人義,探心在內以合也。

  義,宜也。宜探其內心,隨其人所宜,遂人所欲以合之也。

  探心深得其主也。從外制內,事有繫由而隨也。

  既探知其心,所以得主深也。得心既深,故能從外制內,內由我制,則可何事不行,故事有所屬,莫不由隨之也。

  故小人比人,則左道而用之,至能敗家奪國。

  小心以探心之術,來比於君子,必以左道用權。凡事非公正者,皆曰小人,反道亂常,害賢伐善,所用者左,所違者公,百慶昏亡,萬機曠紊,家破國奪,不亦宜乎!

  非賢智,不能守家以義,不能守國以道。聖人所貴道微妙者,誠以其可以轉危為安,救亡使存也。

  道謂中經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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