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儉嗇第二十九
1和嶠性至儉,家有好李,王武子求之,與不過數十。王武子因其上直,率將少年能食之者,持斧詣園,飽共噉畢,伐之,送一車枝與和公。問曰:「何如君李?」和既得,唯笑而已。晉諸公贊曰:「嶠性不通,治家富擬王公,而至儉,〔一〕將有犯義之名。」語林曰:「嶠諸弟往園中食李,而皆計核責錢。故嶠婦弟王濟伐之也。」
【箋疏】
〔一〕李詳云:「詳案:魏志和洽傳裴注引諸公贊作『家產豐富,擬於王公,而性至儉嗇』。」
2王戎儉吝,其從子婚,與一單衣,後更責之。王隱晉書曰:「戎性至儉,不能自奉養,財不出外,天下人謂為膏肓之疾。」
3司徒王戎,既貴且富,區宅僮牧,膏田水碓之屬,洛下無比。契疏鞅掌,每與夫人燭下散籌筭計。晉諸公贊曰:「戎性簡要,不治儀望,自遇甚薄,而產業過豐,論者以為台輔之望不重。」〔一〕王隱晉書曰:「戎好治生,園田周遍天下,翁嫗二人,常以象牙籌晝夜筭計家資。」晉陽秋曰:「戎多殖財賄,常若不足。或謂戎故以此自晦也。」戴逵論之曰:「王戎晦默於危亂之際,獲免憂禍,既明且哲,於是在矣。或曰:『大臣用心,豈其然乎?』逵曰:『運有險易,時有昏明,如子之言,則蘧瑗、季札之徒,皆負責矣。自古而觀,豈一王戎也哉?』」〔二〕
【箋疏】
〔一〕御覽七百十六引竹林七賢論曰:「王戎雖為三司,率爾私行,巡省田園,不從一人。以手巾插{要月}。戎故吏多大官,相逢,輒下道避之。」
〔二〕嘉錫案:觀諸書及世說所言,戎之鄙吝,蓋出於天性。戴逵之言,名士相為護惜,阿私所好,非公論也。
4王戎有好李,賣之,恐人得其種,恒鑽其核。
5王戎女適裴頠,貸錢數萬。女歸,戎色不說。女遽還錢,乃釋然。
6衛江州在尋陽,永嘉流人名曰:「衛展字道舒,河東安邑人。祖列,彭城護軍。父韶,廣平令。展,光熙初除鷹揚將軍、江州刺史。」〔一〕有知舊人投之,都不料理,唯餉「王不留行」一斤。此人得餉,便命駕。本草曰:「王不留行,生太山,治金瘡,除風,久服之,輕身。」李弘範聞之曰:「家舅刻薄,乃復驅使草木。」中興書曰:「李軌字弘範,江夏人。仕至尚書郎。」按軌,劉氏之甥,此應弘度,非弘範也。
【校文】
「草木」「草」,景宋本作「卉」。
【箋疏】
〔一〕程炎震云:「晉書三十六展傳云『永嘉中』。光熙止一年,明年即為永嘉。」
7王丞相儉節,帳下甘果,盈溢不散。涉春爛敗,都督白之,公令舍去。曰:「慎不可令大郎知。」王悅也。
8蘇峻之亂,庾太尉南奔見陶公。陶公雅相賞重。陶性儉吝,及食,噉薤,庾因留白。陶問:「用此何為?」庾云:「故可種。」於是大歎庾非唯風流,兼有治實。〔一〕
【箋疏】
〔一〕嘉錫案:陶公愛惜物力,竹頭木屑,皆得其用。既是性之所長,亦遂以此取人。其因庾亮噉薤留白,而賞其有治實,猶之有一官長取竹連根,而超兩階用之之意也。事見政事篇。此之儉吝,正其平生經濟所在。與王戎輩守財自封者,固自不同。
9郗公大聚歛,有錢數千萬。嘉賓意甚不同,常朝旦問訊。郗家法:子弟不坐。因倚語移時,遂及財貨事。郗公曰:「汝正當欲得吾錢耳!」迺開庫一日,令任意用。郗公始正謂損數百萬許。嘉賓遂一日乞與親友,周旋略盡。郗公聞之,驚怪不能已已。中興書曰:「超少卓犖而不羈,有曠世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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