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导航廿二史劄記

首页 经部 史部 子部 集部 专题 今人新著

 

两汉魏晋南北朝笔记 唐五代笔记 宋元笔记 明人笔记 清人笔记 民国笔记

卷十九 新旧唐书

  貞觀中直諫者不止魏徵

  貞觀中直諫者首推魏徵。

  太宗嘗謂徵曰「卿前後諫二百餘事,非至誠何能若是?」

  又謂朝臣曰「人言魏徵舉止疏慢,我但覺其嫵媚耳。」

  徵以疾辭位,帝曰「金必鍛鍊而成器,朕方自比於金,以卿為良匠,豈可去乎?」

  至今所傳十思、十漸等疏,皆人所不敢言,而帝悉聽納之,此貞觀君臣間直可追都俞吁咈之盛也。(書經益稷:禹曰:「都!帝。慎乃在位。」帝曰:「俞。」書經堯典:帝曰:「吁!咈哉!」都、俞、吁、咈,均為感歎詞。都、俞表同意。吁、咈,表反對。都俞吁咈後引申為君臣議事融洽。)

  然其時直諫者不止魏徵也。今案新舊唐書各傳:

  薛收諫獵,帝即賜金四十鋌以獎之。孫伏伽諫元師律罪不當死,帝即賜以蘭陵公主園,直百萬,或以為太厚,帝曰「朕即位,未有諫者,是以賞之。」

  溫彥博諫長安令楊纂失察罪不當死,帝即赦之。

  虞世南諫田獵、諫山陵之制不宜過厚、諫宮體詩不宜作,恐天下從風而靡、諫勿以功高自矜,勿以太平自怠,帝嘗曰「群臣皆若世南,天下何憂不理?」

  馬周諫大安宮宜崇奉、宗廟宜親祀、樂工王長通等不宜賜官,帝購大宅直二百萬者賜之。

  廬江王瑗姬侍側,王珪曰「陛下知瑗殺其夫而取之以為非,奈何又令侍左右?」帝即出之。諫祖孝孫雅士,不宜令教女樂。帝雖責之,明日悔,語房元齡令群臣勿因此不言。

  姚思廉諫幸九成宮,賜帛五十疋。

  高季輔指陳時政得失,帝賜以鍾乳一兩,曰「卿以藥石之言進,故以藥石相報。」

  載冑諫修洛陽宮,帝嘉之。

  張元素亦諫修洛陽宮,至以為甚於煬帝。帝曰「卿謂我不如煬帝,何如桀紂?」對曰「若此役卒興,同歸於亂耳。」帝嘆曰「我不思量,遂至於此。」命罷役,賜帛二十疋。

  褚遂良諫寵魏王泰太過,帝納之。諫告成東岳,即罷封禪。張元素令史出身(掌理案卷、文書的小吏),帝問其履歷,元素慚不能對,遂良謂「元素已擢至三品,陛下不宜對群臣窮其門戶。」

  帝常論山東人物,張行成言「天子以四海為家,不宜以東西為限。」帝善之,賜馬一匹、錢十萬、衣一襲。

  裴仁軌私役門夫,帝欲斬之,李乾祐奏罪不應死。帝即免之。

  權萬紀不能教太子承乾以正,帝欲誅之,柳範曰「房玄齡尚不能止陛下獵,豈可獨罪萬紀?」帝大怒,拂衣入,久之,獨召範慰諭之。

  帝好與群臣論難,劉洎力諫,帝詔答曰「輕物驕人,恐由於此,敬當虛懷改之。」洎又言「近來上書人,或面加窮詰,恐致阻進言之路。」帝曰「卿言是也,當改之。」

  此皆見於各傳者也。

  魏徵嘗言「陛下導之使言,臣所以敢諫,若陛下不受,臣豈敢犯龍鱗?」帝嘗宴韋挺、虞世南、姚思廉等,謂曰「龍有逆鱗,人主亦然,卿等遂能不避觸犯,常如此,朕豈慮危亡哉!」是諸臣之敢諫,實由於帝之能受諫也。獨是仁善之君則能納誨;英睿之主每難進言。以太宗之天錫智勇,手定天下,制事決機,動無遺策,宜其俯視一切,臣下無足當意者。乃虛懷翕受,惟恐人之不言,非徒博納諫之名,實能施之政事,其故何哉?蓋親見煬帝之剛愎猜忌,予智自雄,以致人情瓦解而不知,盜賊蜂起而莫告,國亡身弒,為世大僇。故深知一人之耳目有限,思慮難周,非集思廣益,難以求治,而飾非拒諫,徒自召禍也。煬帝惡諫,曰「有諫者,當時不殺,終不令生於地上。」蘇威欲言不敢,因午日獻古文尚書,煬帝曰「訕我也。」即除名。蕭瑀諫伐遼,即出為郡守。董純諫幸江都,即賜死。由是人皆鉗口,至喪國亡身而不悟。(見吳兢疏)此太宗所親見也,惟見之切,故懼之深,正張廷珪所云「多難興邦,殷憂啟聖,皆以事危則志銳,情迫則思深也。」魏徵之諫亦動以隋為戒,謂「隋帝豈惡天下之治安,不欲社稷之長久哉?特恃其富強,不慮後患,驅天下以從欲,遂以四海之尊,殞於匹夫之手,陛下當鑒彼之失。」又曰「我之所代,實在有隋,隋氏亂亡之源,聖明所親見。隋之未亂,自謂必無亂;隋之未亡,自謂必不亡。所以甲兵屢動,徭役不息,至於身戮而猶未悟。今能思其所以亂則治矣!思其所以亡則存矣!」馬周亦言「煬帝笑齊、魏之失國,今之視煬帝,猶煬帝之視齊、魏也。」此當時君臣動色相戒,皆由殷鑒不遠,警於目而惕於心,故臣以進言為忠,君以聽言為急。其後勳業日隆,治平日久,即太宗已不能無稍厭魏徵,謂「貞觀之初,導人以言。三年後,見諫者悅而從之。近一、二年,勉強受諫而終不平。」是可知貞觀中年,功成志滿,已不復能好臣其所受教。然則懼生於有所懲,怠生於無所儆,人主大抵皆然。若後世蒙業之君,運當清泰,外無覆車之戒,而內有轉圜之美,豈不比太宗更難哉!

  時政記

  左右史起居注之外,有政事及奏對由宰相撰錄者,謂之「時政記。」

  案舊書:唐初記注最詳備,蘇冕言「貞觀中每日朝退後,太宗與宰臣參議政事,即令起居郎一人執簡記錄,由是貞觀註記政事極詳。」

  高宗時,許敬宗、李義甫用權,多妄奏事,恐史官書之,遂奏令隨仗便出,不得備聞機務。姚璹乃表請「仗下所言政要,宰相一人專知撰錄,是為時政記,每月封送史館。」宰相之撰時政記,自此始也。

  據舊書云:璹罷後,其事遂寢。賈耽、齊抗,貞元時為相(德宗)又修之。耽、抗罷而事又寢。然憲宗嘗問李吉甫「時政記,記何事?」吉甫曰「是宰相記天子事,以授史館之實錄也。左史記言,今起居舍人是;右史記事,今起居郎是。永徽中(高宗),姚璹監修國史,慮造膝之言,外間或不得聞,因請隨奏對而記於仗下,以授史館,今時政記是也。」上曰「間有不修何也?」曰「面奉德音,未及行者,不可書付史官;有謀議出於臣下者,又不可自書付史官故也。」(憲宗紀)又裴休嘗奏言「宰相知印者撰時政記,或多載己言而略他人之言,史官莫得知。請自今宰相各自為記,令付史館。」(唐宰相不只一人,中書、門下、尚書長官及同平章事皆為宰相,而以掌印者居首位。)從之。(休傳)可見歷朝仍皆有時政記,未嘗廢也。

  其後又稍變其例。穆宗時,宰臣崔植等奏請「坐日所有君臣獻替事宜,應隨日撰錄,號為『聖政記』,歲終付史館。」則不必每月送史館,至歲終始送矣。

  文宗又詔「時政記因循日久,廢墜日多,自後宰臣奏事及臨時處分,委中書門下丞一人,隨時撰錄,每季送館。」則又不必宰相自撰,而令中書門下丞撰錄矣。然皆於紀錄政事,致其詳慎,可為後世法也。

  天子不觀起居注

  左史記言,右史記事,歷代皆重其職。

  唐太宗嘗欲觀起居注,朱子奢曰「恐開後世史官之禍,史官全身畏死,悠悠千載,尚有聞乎?」(子奢傳)

  後至文宗益重其事,每入閣日,左右史執筆立於螭頭之下,宰相奏事得以備錄。宰臣既退,上召左右史更質證所奏是非,故開成政事最詳。(張次宗傳)(新唐書百官志:復置起居舍人,分侍左右,秉筆隨宰相入殿。若仗在紫宸內閤,則夾香案分立殿下,直第二螭首,和墨濡筆,皆即坳處,時號螭頭。)

  帝嘗與宰相議事,適見鄭朗執筆螭頭下,謂曰「向所論事,亦記之乎?朕將觀之。」朗引朱子奢事對曰「史不隱善諱惡,人主或飾非護失,見之則史官無以自免,即不敢直筆。昔褚遂良亦稱『史記天子言動,雖非法必書,庶幾自飭也。』」帝曰「朗可謂善守職者,朕恐平日之言不合治體,庶一見得以改之耳。」朗乃上之。(朗傳)

  後帝又欲觀魏謩起居注,謩曰「陛下但為善事,勿畏臣不書。」帝曰「我嘗取觀之。」謩曰「此史官失職也。陛下若一見之,自此執筆者須有迴避,後世何以示信乎?」乃止。

  論者咎朗而是謩。

  唐諸帝多餌丹藥

  古詩云「服食求神仙,多為藥所誤。」自秦皇、漢武之後,固共知服食金石之誤人矣!及唐諸帝又惑於其說而以身試之。

  貞觀二十二年,使方士那羅邇婆娑於金飆門造延年之藥。(舊書本紀)高士廉卒,太宗將臨其喪,房玄齡以帝餌藥石,不宜臨喪,抗疏切諫。(士廉傳)是太宗實餌其藥也。其後高宗將餌胡僧盧伽阿逸多之藥,郝處俊諫曰「先帝令胡僧那羅邇婆娑依其本國舊方合長生藥,徵求靈草異石,歷年而成,先帝服之無效。大漸之際,高醫束手,議者歸罪於胡僧,將申顯戮,恐取笑外夷,遂不果。」(處俊傳) 李藩亦謂憲宗曰「文皇帝服胡僧藥,遂致暴疾不救。」(憲宗本紀)是太宗之崩實由於服丹藥也。

  乃憲宗又惑長生之說,皇甫鎛與李道古等遂薦山人柳泌、僧大通待詔翰林,尋以泌為台州刺史,令其採天台藥以合金丹,帝服之,日加燥渴。裴潾上言「金石性酷烈,加以燒煉,則火毒難制。」不聽。帝燥益甚,數暴怒責左右,以致暴崩。(憲、穆二紀及裴潾、王守澄傳)是又憲宗之以藥自誤也。

  穆宗即位,詔泌、大通付京兆府,決杖處死,是固明知金石之不可服矣!乃未幾聽僧惟賢、道士趙歸真之說,亦餌金石。有處士張臯上書切諫,詔求之,臯已去不可得。尋而上崩。是穆宗又明知之而故蹈之也。

  敬宗即位,詔惟賢、歸真流嶺南,是更明知金石之不可服矣!尋有道士劉從政說以長生久視之術,(老子:「有國之母,可以長久,是謂深根固柢,長生久視之道。」即長生不老也。)請求異人,冀獲異藥。帝惑之,乃以從政為光祿卿,號「昇元先生」。又遣使往湖南、江南及天台採藥。(敬宗本紀)是敬宗又明知之而故蹈之也。(趙翼此段有誤。按本紀流趙歸真等,係文宗時事,而敬宗寶曆二年以趙歸真充兩街道門都教授博士,尚惑於其術也。至敬宗之崩,係劉克明等謀害,時年十八,在位僅三年。)

  武宗在藩邸早好道術修攝之事,及即位,又召趙歸真等八十一人於禁中修符籙、鍊丹藥。(武宗本紀)所幸王賢妃私謂左右曰「陛下日服丹,言可不死,然膚澤日消槁,吾甚憂之。」(王賢妃傳)後藥發燥甚,喜怒不常,疾既篤,旬日不能言,宰相李德裕請見不得,未幾崩。是武宗又為藥所誤也。

  宣宗親見武宗之誤,然即位後,遣中使至魏州諭韋澳曰「知卿奉道,得何藥術?可令來使口奏。」澳附奏曰「方士不可聽,金石有毒不宜服。」(澳傳)帝竟餌太醫李元伯所治長年藥,病渴且中燥,疽發背而崩。懿宗立杖殺元伯。(崔慎由、畢諴二傳)是宣宗又為藥所誤也。

  統計唐代服丹藥者六君。穆宗昏愚,其被惑固無足怪。太、憲、武、宣皆英主,何為甘以身殉之?實由貪生之心太甚,而轉以速其死耳。李德裕諫穆宗服道士藥疏云「高宗朝有劉道合,玄宗朝有孫甑生,皆能以藥成黃金,二祖竟不敢服。」(德裕傳)然則二帝可謂知養生矣。

  其臣下之餌金石者,

  如杜伏威好神仙術,餌雲母被毒暴卒。(伏威傳)

  李道古既薦柳泌,後道古貶循州,終以服藥歐血而卒。(道古傳)

  李抱真好方術,有孫季長者,為治丹云「服此當仙去。」抱真信之,謂人曰「秦、漢君不遇此,我乃遇之,後升天,不復見公等矣!」餌丹至二萬丸,不能食,且死,道士牛洞元以豬肪、穀漆下之,病少間,季長來曰「將得仙,何自棄也?」乃益服三千丸而卒。(抱真傳)斯真愚而可憫矣!

  惟武后時,張昌宗兄弟亦曾為之合丹藥,蕭至忠謂其有功於聖體,則武后之餌之可知,然壽至八十一,豈女體本陰,可服燥烈之藥,男體則以火助火,必至水竭而身槁耶?

  玄宗五代一堂

  肅宗為太子時生代宗,為嫡皇孫。生之三日,玄宗臨澡,嫡孫體弱,負姆嫌陋,更取他宮兒進,玄宗觀之不樂,姆叩頭言非是,玄宗曰「非爾所知,趣取兒來。」於是見嫡孫,玄宗大喜,向日視之曰「福過其父。」顧力士日「一日見三天子,樂哉!」(吳皇后傳)此已屬盛事。

  又案舊書順宗紀:順宗生於肅宗上元二年,時玄宗尚為太上皇,是玄宗、肅宗、代宗、德宗、順宗凡五代共一堂,則不惟一日見三天子,且一堂有五代天子也。

  唐有兩上元年號

  年號重襲已見叢考前編,皆異代之君不知詳考,致有誤襲前代年號者。至唐則高宗有上元年號,而肅宗亦以上元紀年。高之與肅相去不過六、七十年,耳目相接,朝臣豈無記憶?乃以子孫複其祖宗之號,此何謂耶?

  元順帝慕元世祖創業致治,而用其至元紀年,故當時有重紀至元之稱,衰亂之朝,不知典故,固無論矣!

  德宗好為詩

  唐諸帝能詩者甚多,如太宗、玄宗、文宗、宣宗皆有御製流傳於後。而尤以德宗為最。劉太真傳謂「帝文思俊拔,每有御製,輒命朝臣畢和。」

  今案本紀:

  貞元二年,宴群臣於麟德殿,賦詩一章,令群臣和。

  四年,賜百寮宴曲江亭,賦重陽賜宴詩六韻。(唐時於長安東南曲江亭賜宴,稱「曲江宴」)

  六年,又宴曲江亭,賦中和節賜宴詩七韻。

  上已節,又宴,賦上已詩一章。

  九年正月,朝罷,賦退朝觀仗歸營詩。

  十年,曲江九日賜宴又賦詩。

  十一年,賜宰臣兩省供奉官宴曲江,賦詩六韻。

  十二年,御製刑政箴一首,又製中和樂武曲,於御殿奏之。

  是年仲春,賜宴麟德殿,九日,賜宴曲江,皆賦詩。

  十七年仲春及重陽賜宴曲江,亦皆賦詩。

  十八年,九日宴馬嶙山池,亦賦詩,皆命群臣屬和。

  此見於本紀者也。

  貞元四年,九日之宴,帝親為詩序,令朝官和進,帝親考其詩,以劉太真、李紓等四人為上,鮑防、于邵等四人為次,張濛、殷亮等二十三人為下,李晟、馬燧、李泌三宰相之詩,不加優劣。(見太真傳)

  韋綬在內直,帝作黃菊歌,顧左右曰「不可不示韋綬。」即遣人持往,綬即附和進。(綬傳)

  又嘗製宸扆台衡二銘賜馬燧。(燧傳)

  杜希全赴鎮天德,獻體要八章,多所規諷,帝製君臣箴賜之。(希全傳)

  張建封入朝將還鎮,帝賦詩餞之。(建封傳)

  此皆見於列傳者也。

  今載其數首。

  貞元四年曲江賜宴詩曰「早衣對庭燎,躬化勤意誠。時此萬機暇,適與佳節并。曲池潔寒流,芳菊舒金英。乾坤爽氣澄,臺殿秋光清。朝野慶年豐,高會多歡聲。永懷無荒戒,良士同斯情。」

  其賜建封詩曰「牧守寄所重,才賢生為時。宣風自淮甸,授鉞膺藩維。入覲展遐戀,臨軒慰來思。忠誠在方寸,感激陳情詞。報國爾所尚,恤人予是資。歡宴不盡懷,車馬當還期。穀雨將應候,行春猶未遲。勿以千里遙,而云無已知。」

  褒貶前代忠奸

  式閭表墓為新朝激揚首務,(於生者則式其閭門,死者則表其墓,所以激勵宣揚。)所以表是非之公,新天下之耳目也。

  唐武德元年,詔「隋高熲、賀若弼、薛道衡、宇文、黃純等,並抗節懷忠,陷於極刑,特贈官加諡。」

  貞觀元年,詔「齊崔季舒、郭遵封、李琰以極言蒙難,褒敘其子孫。」則不惟贈卹死者,且官其後人矣。

  麟德元年,又詔「訪周宇文孝伯子孫,授以官。」

  此皆褒忠令典也。

  貞觀元年,追論隋臣裴虔通手弒煬帝之罪,削爵流驩州。

  七年,又詔「宇文化及及弟智及、司馬德戡、裴虔通、孟景、元禮、楊覽、唐奉義、牛方裕、元敏、薛良、馬舉元、武達、李孝本、孝哲、張愷、許宏仁、令狐行達、席德方、李覆等弒煬帝者,其子孫並禁錮,勿得齒敘。」此亦昭癉惡之公。

  然亂臣賊子,人人得而誅之,化及等已死,錮其子孫是矣。裴虔通尚在,而徒以前代之事,不復正以誅殛,僅配流遐裔,尚不免失刑也。

  武后聖曆元年,又追貶隋楊素子孫,不許仕京官及侍衛。

  諡兼美惡

  唐制:三品以上皆得請諡,而其人之賢否不同,則必核其生平以定之。蓋猶存古道也。

  皇甫無逸官於蜀,其母卒於京,無逸奔喪歸,在途而死。太常諡曰「孝」,王珪駮之,謂「無逸赴官,不與母偕,不可稱孝。」乃更諡「良」。

  蕭瑀卒,太常諡曰「肅」,太宗以其多忌,改諡「貞褊」。

  裴矩卒,初諡曰「恭」,劉洎以其侈肆駮之,乃改諡「縱」。

  封儉卒,後奸邪事發,改諡曰「繆」。

  許敬宗卒,博士袁思議「敬宗棄子荒徼,嫁女蠻落。」諡曰「繆」。敬宗孫彥伯請改諡,博士王福畤執不可,詔尚書省更議,以既過能改為恭,乃請諡曰「恭」。(新書謂更諡「蔡」。)

  韋巨源卒,太常諡曰「昭」,李邕以其附武、韋為相,不當得美諡,雖不聽而議者是之。

  楊炎卒,諡「肅愍」,孔戣駮之,改諡「平厲」。

  高璩卒,博士曹鄴議其為相時,交游醜雜,請諡為「刺」。從之。

  皆見於本傳。

  是俱能存彰癉之公,不專以美舉阿人者。然其時已多請囑失實之弊。

  李虞仲奏言「古者將葬請諡,今近或二、三年,遠或數十年方請,人歿已久,採諸傳聞,不可考信;取諸誄狀,亦多浮詞。請自今凡應得諡者,前葬一月,請考功太常定諡。在京者不得過半期,在外者不得過一期。若不請者,許考功即察行諡之。」(虞仲傳)蓋唐猶詳慎諡法如此。

  後世惟賜諡者始得諡,即邀恩賜,自必其人履行無虧,故諡皆有美而無惡也。

  唐追贈太子之濫

  子帝而追帝其父,禮也。弟而追帝其兄,兄而追帝其弟,已屬過當。

  如:玄宗追冊中宗子襄王重茂為帝,以重茂本韋后所立為帝後,退封襄王,故薨而仍以帝號還之,尚不失為厚。

  玄宗又以兄憲讓己為太子得立,憲薨,追贈讓皇帝。

  肅宗以長兄琮早薨,追贈奉天皇帝。

  代宗以弟倓有功,被讒死,追贈承天皇帝。

  皆禮之過者。然猶有說以處此。

  至太子而追崇為帝,必其子即位而追帝之。

  如:金世宗太子允恭以子章宗即位而諡為顯宗。

  元世祖太子珍戩以子成宗即位而諡裕宗是也。

  乃唐高宗之太子宏薨,而贈孝敬皇帝,則以父而追帝其子,不經之甚矣!

  若追贈太子,必其曾為太子,或早薨,或不得其死,則仍復其舊稱。

  如:中宗子重潤在高宗時已立為皇太孫,後為武后杖死。神龍初,贈懿德太子。

  憲宗立子寧為太子,薨,贈惠昭太子。

  文宗立子永為太子,後廢死,贈莊恪太子。

  此父之追贈其子也。(太宗立子承乾為太子,後廢,薨不追封。高宗立子忠為太子,後廢死,封燕王。昭宗立子德王裕為太子,後劉季述廢昭立裕為帝,反正後,仍以裕為德王。)

  中宗立子重俊為太子,後起兵誅武三思敗死,睿宗追贈節愍太子。

  此以叔而贈其姪,亦以其曾為太子也。

  高祖立子建成為太子,太宗殺之,即位後,仍贈隱太子。

  高宗立子賢為太子,為武后廢死,睿宗追贈章懷太子。

  玄宗立子瑛為太子,以讒死,肅宗仍贈太子。

  此以弟而贈兄,亦以其曾為太子,還其舊物也。

  懿宗子倚,為劉季述所殺,昭宗贈恭哀太子。

  此以叔而贈其姪,亦以普、倚本應為太子,特以年幼未得立而還其舊物,尚不失為厚也。

  至未為太子而死後追贈者,

  如玄宗子琬薨,贈靖恭太子。

  代宗子邈薨,贈昭靖太子。

  宣宗子漢薨,贈靖懷太子。

  此則其人本不應為太子,而歿以太子之號榮之,已不免紊於禮,然此猶父之贈其子,於名分尚順也。

  若玄宗贈弟申王撝為惠莊太子、岐王範為惠文太子、薛王業為惠宣太子。此三王者,將以為睿宗之太子耶?則睿宗自有太子憲,(睿宗在武后時為帝,先立憲。後玄宗平內難,憲讓玄宗為太子)繼又以玄宗為太子。此三王初未身為太子,則加以大國榮封可矣。太子之稱,究屬以子繼父而言,非同官爵之可加贈也,而以施於未為太子之弟,轉似下儕於己子之列,此則苟欲以追崇見其友愛,而不知轉失禮甚矣!

  後穆宗子湊,文宗時以讒死,文宗贈懷懿太子。穆宗已有太子,敬宗為帝,湊未為太子也,而文宗以從兄贈之為太子,亦同此失。(顧寧人日知錄內但舉秦文公太子卒,賜諡為竫公,及代宗追諡弟承天皇帝二事,尚未備。)

  帝號標后諡

  以帝號標后諡,乃范蔚宗漢書追書之例,非當日本制也。

  光武陰后本諡「烈」,以光武諡合之,故曰「光烈」。

  明帝馬后本諡「德」,以明帝諡合之,故曰「明德」。

  章帝竇后之稱「章德」,

  和帝鄧后之稱「和熹」,

  安帝閻后之稱「安思」,

  桓帝竇后之稱「桓思」,

  靈帝何后之稱「靈思」,

  獻帝曹后之稱「獻穆」,皆仿此。

  其桓帝梁后諡「懿獻」二字,不便合帝諡並稱,則曰「桓帝懿獻梁皇后」。

  此可以見范史牽合之書法也。

  後世不察,乃遂於皇后定諡時,即係以帝號。

  如唐高祖竇皇后崩,合帝諡曰「太穆神皇后」。

  文德皇后崩,始諡「文德」,及太宗崩,合諡曰「文德聖皇后」。

  是反以夫從婦矣!

  睿宗竇后之諡,

  太常初諡曰「大昭成」,

  或援范史例,謂「宜引『聖真』冠諡,以單言配之,應曰『聖昭』或『睿成』,以雙言配之,應曰『大聖昭成』或『聖真昭成』。(以睿宗諡元真大聖大興孝皇帝故也)謂此後漢光烈等諡例,且本朝太穆、文德故事也。」

  太常駮之曰「蔚宗以帝號標后諡,是史家記事體,婦人非必與夫同也。入廟稱后,義繫於夫,在廟稱太,義繫於子。文母生號也,文王諡也,周公豈以夫從婦乎?後漢書不可為據。」

  詔曰「可」。(俱見皇后傳)

  後漢書皇后紀論曰「漢世皇后無諡,皆因帝諡以為稱。中興明帝始建『光烈』之稱,其後定以『德』配,故馬、竇二后俱稱『德』焉。蔡邕始追正『和熹』之諡,其『安思』、『順烈』以下,皆依而加焉。」

  案蔡邕諡議曰「漢世母氏無諡,至明帝始建『光烈』之稱,自是轉因帝號加之以『德』,上下優劣,混為一體,殊非禮制。諡法有功安人曰『同』,帝后一體,禮亦宜同,大行皇太后諡宜為『和熹』。」

  據此,則后之有專諡,始於明帝之諡陰后,繼成於蔡邕之諡鄧后。

  又案魏道武追諡先世皇后皆無本諡。北史后妃傳序云「皆從帝諡為皇后諡」,今案如神元皇后竇氏、桓皇后惟氏、平文皇后王氏之類是也。

  神元、桓、平、文皆帝諡也,其皇后無本諡,故即從帝之諡也。

  至道武以後,則后自有諡。如道武宣穆皇后劉氏、明元昭哀皇后姚氏是也。道武、明元,帝諡也;宣穆、昭哀,后諡也,其曰「道武宣穆」及「明元昭哀」者,亦史家追書之例,以帝號標后諡也。

  皇后哀冊尊稱

  德宗昭德皇后薨,侍郎李紓撰冊文曰「大行皇后」,帝以為不典,命學士吳通元為之,又云「咨后王氏」,議者亦以為非。宜如貞觀中岑文本撰文德皇后諡冊曰「皇后長孫氏」。(舊唐書)

  祔葬變禮

  (說文解字:祔,後死者合食於先祖。即後死者合葬於先死者。)

  招魂而葬本起於東漢。

  光武姊元為鄧晨妻,起兵時,元被害,後晨封侯卒,帝追尊姊為公主,招其魂,與晨合葬。此招魂葬之始也。

  唐中宗和思趙皇后,先為武后幽死,莫知瘞所。中宗崩,議者以韋后得罪,不宜祔葬,乃追諡趙為皇后,欲行招魂祔葬之禮。

  博士彭景直上言「古無招魂之禮,不可備棺槨。宜據漢書郊祀志,葬黃帝衣冠於橋山故事,以皇后褘衣(后之祭服,上有雉圖。周禮天官內司服:掌王后之六服:褘衣﹑揄狄﹑闕狄﹑鞠衣﹑展衣﹑緣衣。鄭玄注:褘衣,畫翬者。從王祭先王則服褘衣。)於陵所寢宮招魂,置衣於魂轝(靈車),以太牢告祭,遷衣於寢宮,覆以夷衾而祔葬焉。」從之。

  睿宗劉后、竇后亦皆為武后所殺,莫知瘞所,後亦招魂葬之。蓋亦仿趙后例也。

  然古不墓祭,惟以立主於廟為重,蓋魂氣歸於天,體魄歸於地,招魂而葬,是欲以歸天之魂,使之入地,理難強通。即葬衣冠而必先招魂於衣冠,然後葬之,是仍欲使魂入地也。既莫知瘞所,似不必復設祔葬之虛禮,但奉主祔廟可耳。

  案晉東海王越歿於項,其喪柩為石勒所焚,妃裴氏渡江歸於元帝,欲招魂葬越,博士傅純曰「聖人制禮,設冢槨以藏形,事之以凶;主廟祧以安神,事之以吉。送形而往,迎精而反,此墓、廟之大分,形、神之異制也。室廟、寢廟,祭非一處,所以廣求神之道,而獨不祭於墓,非神之所處也。」遂詔不許,是晉人已有定議矣!

  代宗沈后(德宗之母)陷賊不知存亡,德宗即位,屢求不獲,至憲宗時,群臣請仿晉庾蔚之議「尋求三年之後,又俟中壽而服之。」(東晉初中原喪亂,室家離析,朝廷議二親陷沒寇難,應制服不?庾蔚之云:「二親為戎狄所破,存亡未可知者,尋求之理絕,三年之外,猶宜以哀素自居,待中壽而服之也。」)乃以是年九月發哀,先令造褘衣一副,擇日祔代宗陵。此亦無於禮者之禮也。

  案晉書李允傳:允祖敏避公孫度之命,浮海不知所終。允父信追求,積年不獲,欲行喪,又恐父尚存,有鄰人與父同歲者死,乃以是時行喪。後因徐邈勸娶妻,既生子,遂絕房室。此亦一故事。

  南史沈洙傳:建康令沈孝軌門生牒(訴狀)稱「主人父靈柩在周,主人奉使關右,因欲迎喪,久而未返。今月晦,即是再期。主人弟息,應以是月末除靈?抑或應待主人還除靈?」

  江德藻云「禮久而不葬,惟主喪者不除,其餘各終月數而除。此家內有事,未得葬者耳。孝軌既在異域,雖迎喪而無還期,諸弟若遂不除,則永絕婚嫁。宜咨沈洙。」

  洙議曰「禮有變正,有從宜,禮小記之文(久而不葬者,唯主喪者不除,其餘以麻終月數者,除喪則已。注云:『其餘謂傍親。』),禮之正也。但魏氏東關之役,失亡屍骨,葬禮無期,議者以為無終身之喪,故制使除服。晉室喪亂,或死於北庭,無從迎柩,故又申明其制。今孝軌喪還未有定期,在此者應除服,若喪柩得還,別行改葬之禮。」

  禮記云「改葬之禮服緦。」不忍無服送至親也。

  諡后於廟

  順宗王皇后崩,太常進諡,公卿欲告天地宗廟,禮院奏曰「案禮曾子問『古者天子稱天以誄之。』皇后之諡則讀於廟。江都集禮亦曰『諡皇后於廟。』又曰『皇后無外事,無為於郊也。準禮,賤不誄貴,子不爵母,所以必諡於廟者,宜受成於祖也。』故天子諡於郊,后妃諡於廟。」從之。

  兩太后並稱

  文宗即位時,敬宗母王太后尚在,而文宗自有母蕭太后,乃號敬宗母曰寶曆太后,又以兩太后難於分別,乃詔以宮名別之。寶曆太后居義安宮,稱義安太后。後武宗即位,文宗母蕭太后尚在,徙居積慶殿,乃稱積慶太后。

  皇太后不祔葬

  穆宗久葬,其妃韋氏生武宗,亦已久亡。武宗立,欲以母祔葬於穆宗之光陵,宰臣奏「神道安於靜,光陵葬已二十年,不可更穿。太后所葬之福陵,亦崇築已久,不宜徙。請但奉主祔廟。」穆宗從之。

  又明世宗有三后,孝源,元配也。繼張后被廢。繼孝烈方氏薨。帝欲先以其神主祔太廟,群臣請「設位於皇妣睿皇后之次,後寢藏主則設幄於憲廟皇祖妣之右,以從祔於祖姑之義。」帝曰「安有享從此而主藏彼,可祧仁宗,而以后主即列於朕之位次。」群臣言「后雖宜祔享,但遷及廟次,非臣子所敢言。」帝怒,乃祔主於第九室。隆慶中,從群臣議,仍以元配孝源后合葬永陵,孝烈主移於宏孝殿。

  案明憲宗生母周已尊為皇太后,孝宗時始崩。孝宗問劉健等祔廟禮,健曰「漢以前,一帝一后祔。二后自唐始也。祔三后自宋始也。三后者,一正后,一繼后,一生母也。」帝曰「事須師古,祖宗來,一帝一后,今並祔,則壞禮自朕始矣。」遂不祔廟。嘉靖中,移祀陵殿,題主曰「皇后」,不繫帝諡,以別嫡庶。自後穆宗母、神宗母、光宗、熹宗、莊烈帝母咸用此制。

  建成元吉之子被誅

  謀反者族誅,秦漢六朝以來皆用此法。(見崔仁師傳)太宗為秦王時殺建成、元吉,不過兄弟間互相屠害,其時太宗尚未為帝,不可以反論也。乃建成子安陸王承道、河東王承德、武安王承訓、汝南王承明、鉅鹿王承義,元吉子梁郡王承業、漁陽王承鸞、晉安王承獎、江夏王承裕、義陽王承度,俱坐誅,除其屬籍。是時高祖尚在帝位,而坐視其孫之以反律伏誅,而不能一救,高祖亦危極矣!

  沒入掖廷

  族誅者既誅其壯丁,而妻妾子婦及子孫之幼者,皆沒入掖廷為奴婢。如樊興、錢九隴俱以父犯罪,配沒為皇家隸人。(興等傳)武后殺唐宗室,壯者皆被戮,幼者皆沒入為官奴。(巢王明傳)李師道既誅,其小男沒入掖廷。(師道傳)此子孫之幼者也。

  齊王元吉被誅,其妃沒入宮為太宗妃。(巢王明傳)盧江王瑗既誅,其姬入侍太宗。(王珪傳)上官儀及子庭芝既被誅,庭芝妻鄭及女婉兒配入掖廷。(儀傳)吳元濟之妻沈氏、李師道之妻魏氏,敗誅後,皆沒入。(元濟、師道傳)師道既誅,憲宗謂宰相曰「李師古之妻於師道叔嫂也,雖云逆族,亦宜等降。李宗奭妻亦士族也。今俱在掖庭,於法似稍深。」崔群奏「此聖主仁惻之心也。」於是師古妻裴氏、女宜娘,宗奭妻韋氏及男女皆釋。(群傳)御史李孝,本皇族也。坐李訓事誅,其女沒入宮,魏諫出之。(傳)又元載女真一,少為尼,載敗,沒入宮。德宗時始告以載死,號泣投地。則女之出家者亦不免也。(載傳)韓滉過汴,語劉元佐曰「宜早見天子,不可使太夫人白首與新婦、子孫填宮掖。(滉傳)蓋當時法令如此。然其中亦有生貴子者。肅宗為太子時,玄宗命高力士選良家子侍之,力士曰「京兆料擇,人得藉口,不如掖廷衣冠女。」會有吳令珪坐事死,女沒入宮,力士選以進,後生代宗,即章敬皇后也。李錡反,被誅,其妾鄭氏沒入宮,憲宗幸之,後生宣宗,即孝明皇后也。

  案北史崔昂傳,律文籍沒者,婦人年六十以上,免配官。

  唐女禍

  報應之說本屬渺茫,然亦有不得不信者。

  唐高祖初為晉陽留守時,宮監裴寂私以宮人入侍。後太宗起兵,使寂以此事脅高祖,謂「二郎舉義旗,正為寂以宮人侍公,恐事發族誅耳。」高祖意乃決。(寂傳)是高祖之舉兵,實以女色起也。及太宗殺弟元吉,即以元吉妻為妃。盧江王瑗以反誅,而其姬又入侍左右。是兩代開創之君皆以女色縱慾。

  孰知貞觀之末,武后已在宮中,其後稱制命,殺唐子孫幾盡,中冓之醜,千載指為笑端。韋后繼之,穢聲流聞,並為其所通之武三思榜其醜行於天津橋,以傾陷張柬之等。尋又與安樂公主毒弒中宗,宮闈女禍至此而極。

  及玄宗平內難,開元之始幾於家給人足,而一楊貴妃足以敗之。雖安史之變不盡由於女寵,然色荒志怠,惟耽樂之從,是以任用非人而悟,釀成大禍而不知,以致漁陽鼙鼓,陷沒兩京,而河朔三鎮從此遂失,唐室因以不競。追原禍始,未始非色荒之貽害也。然則以女色起者,仍以女色敗。所謂君以此始,亦以此終者。得不謂非天道好還之昭然可見者哉。

  武后之忍

  古來無道之君好殺者,有石虎、符生、齊明帝、北齊文宣帝、金海陵煬王;其英主好殺者,有明太祖。然皆未有如唐武后之忍者也。

  自其初搤死親女以誣王皇后,絕毛裏之愛,奪燕昵之私,固已非復人理。(后為昭儀時生女,皇后至,撫弄而去,昭儀潛斃女於衾下,伺帝至,陽歡笑,發衾,女死矣。左右曰「皇后適至。」昭儀悲啼,帝怒日「后殺吾女!」后無以自解,尋被廢。)

  及正位後,王后、蕭良娣被廢,各杖二百,反接投釀甕中,日「令二嫗骨醉。」數日死,猶殊其屍。並竄長孫無忌、褚遂良等至死。又殺上官儀。其出手行事,即凶燄絕人,然此猶曰妒者常情,不得不害人以利己也。

  稱制後,欲立威以制天下,開告密之門,縱酷吏周興、來俊臣、邱神勣等起大獄,指將相,俾相連染,一切案以反論,吏????灾軆葹槟埽妒钦D戮無虛日。大臣則裴炎、劉禕之、鄧元挺、閻溫古、張光輔、魏元同、劉齊賢、王本立、范履冰、裴居道、張行廉、史務滋、傅游藝、岑長倩、格輔元、歐陽通、樂思晦、蘇幹、李昭德、李元素、孫元亨、石抱忠、劉奇等數十人;大將則程務挺、李光誼、黑齒常之、趙懷節、張虔、勗泉獻誠、阿史那元慶等亦數十人;庶僚則周思茂、郝象賢、薛顗、裴承光、弓嗣業、弓嗣明、弓嗣古、郭正一、弓志元、弓彭祖、王令基、崔察、劉昌從、劉延景、柳明肅、蘇踐言、白令言、喬知之、阿史那惠、杜儒童、張楚金、元萬頃、苗神客、裴望、裴璉、韋方質、劉行實、劉日瑜、劉行感、張虔通、雲宏嗣、李安靜、裴匪躬、范雲仙、薛大信、來同敏、劉順之、宇文全志、柳璆、閻知微等數十百人,皆駢首就戮,如刲羊豕。甚至邱神勣、來俊臣向為后出死力以害朝臣者,亦殺之。其流徙在外者,又遣萬國俊至嶺南殺三百餘人。又分遣六御史至劍南、黔中等郡,盡殺流人,皆惟恐殺人之少,劉光業所殺九百餘人,其餘少者亦不減五百。雖明祖之誅胡、藍二黨,不是過也。然此猶曰中外官僚,非戚屬也。

  越王貞、琅琊王沖起兵謀復王室,事敗被誅,於是殺韓王元嘉、魯王靈夔、范陽王靄、黃公譔、東莞公融、霍王元軌、江緒王都、舒王元名、汝南王瑋、鄱暘公諲、廣漢公謐、汶山公蓁、廣都王、恆山王厥、江王知祥及其子皎嗣、鄭王璥、豫章王亶、蔣王煒、安南郡王穎、鄅國公昭、滕王元嬰子六人、紀王慎之子義陽王琮、楚國公璿、襄陽公秀、廣化公獻、建平公欽、曹王明,及諸宗室李直、李敞、李然、李勳、李策、李越、李黯、李兀、李英、李志業、李知言、李元貞、鉅鹿公晃等數十百人,除其屬籍,幼者流嶺表,又為六道使所殺。雖蕭鸞之殺高武子孫,完顏亮之殺太祖、太宗子孫,亦不是過也。然此猶曰李氏宗室,非武族也。

  武元慶、元爽,則后兄也,惟良、懷運,則后兄子也。元慶、元爽尋坐事死。后姊之女為高宗所私,封魏國夫人,后私毒之死,又歸罪於惟良、懷運,殺之。然此猶曰異母兄姪,本不相睦也。

  若高宗子,則后之諸子也。後宮所生忠,已立為皇太子,因武后有子宏,甘讓儲位,改封梁王,乃廢流黔州賜死。澤王上金,後宮楊氏所生,許王素節,蕭淑妃所生,武三思諷周興誣以謀反,縊素節於驛亭,上金聞之亦自縊。上金七子、素節九子並誅,幼者悉囚雷州。然此猶曰非己所生也。

  太子宏則后親子,立為儲貳,賢德聞天下,以其請蕭淑妃女之幽於掖廷者出嫁,遂惡之,又以其聰睿,不便於己,竟酖之死。宏既死,立其弟賢為太子,亦后親子也,又以觸忌,而使人發其陰事,高宗欲薄其罪,后日「大義滅親,不可赦!」乃廢為庶人,流巴州,後又遣邱神勣逼殺之,並殺其子光順,僅一子守禮,亦幽於宮中,屢被杖。玄宗時,岐王嘗奏其能知雨暘,帝問之,對日「臣無他,天后時被杖創痕,雨則沈懣,霽則佳故耳。」又中宗子郡王重潤,則后孫也,永泰公主,則后女孫也,主婿武延基,則女孫婿也,三人嘗私言張易之等出入宮中,恐有不利。后聞之,咸令自殺。太平公主夫駙馬薛紹,則親女婿也,亦以私怒殺之。此則因縱慾而殺親子孫,天理滅矣!然此猶不便於縱慾而害之也。

  薛懷義入侍床第,寵冠一時,至命為行軍大總管,率十八將軍擊默啜,以宰相李昭德、蘇味道為其長史、司馬,可謂愛之極矣。後以嫌,即令太平公主伏有力婦人數十,縛而殺之,畚車載其屍還白馬寺。斯又情之最篤者,亦割愛而絕其命矣!

  新唐書謂其「當忍斷,雖甚愛不少隱也。」真千古未有之忍人也哉!

  案古來太后以縱慾而殺子者,後魏文明馮太后行不正,有內寵李奕,獻文帝因事誅之,馮太后遂害帝,然帝非馮后親子也。明帝母靈后胡氏,親生明帝,帝幼登極,太后恣行凶穢,後帝長,母子間起嫌隙,太后乃毒死明帝,後為爾朱榮沈於河,是徒有武后之失德,而無武后之雄才,更不足道也。

  武后納諫知人

  武后之淫惡極矣,然其納諫知人,亦自有不可及者。

  初稱制,劉仁軌上疏以呂后為戒,后即使武承嗣齎敕慰諭之(仁軌傳)。大石國獻獅子,姚奏不貴異物,后即詔止其來使。九鼎成,欲以黃金塗之,亦為諫而罷。(傳)后欲以季冬講武,有司遷延至孟春,王方慶諫「孟春不可習武。」即從之。(武慶傳)季秋梨花開,后出以示宰相,皆以為仁及草木,杜景儉獨以為陰陽不和所致,后曰「真宰相也。」(景儉傳)河北民陷契丹者,武懿宗將奏殺之,景儉以為皆迫脅所致,宜原之。王求禮並謂「懿宗遇賊退縮,反加罪被脅之民,請斬懿宗以謝河北。」后即為赦河北。(景儉、王求禮傳)張庭珪諫造大像,即允之,並召見面慰。(庭珪傳)朱敬則請改嚴刑從寬政,亦從之。(敬則傳)李嶠請雪舊為酷吏破家者,后未聽,桓彥範等又上十疏,卒從之。(嶠等傳)蘇安桓奏請歸政太子,后亦不怒。然此猶論列朝政也。

  至其最寵倖而諱之者,宜莫如薛懷義、張易之、張昌宗。然蘇良嗣遇懷義於朝,命左右批其頰,懷義訴於后,后第戒其出入北門,毋走南牙觸宰相。而未聞罪良嗣也。(良嗣傳)懷義度白丁為僧,御史周矩劾之,后曰「朕即令赴臺。」懷義至,坦腹於床,矩召吏將案之,懷義遽乘馬去,矩以聞后,曰「此道人病風,不可苦問,其所度僧,聽卿勘。」矩悉配流之。後矩為懷義所譖免官,亦未聞加以罪也。(矩傳)后晚年尤愛張易之、昌宗兄弟。易之誣奏魏元忠欲挾太子為耐久朋(新唐書魏玄同傳:玄同與裴炎締交,能保終始,故號耐久朋。)引張說為證,及廷詰,說言元忠無此語,雖貶元忠為高要尉,流說欽州,然未聞致之死也。易之贓賂事發,為御史臺所劾,詔桓彥範、袁恕己等鞫之,彥範等奏罪當族,昌宗自陳為后鍊丹有功,詔雖釋之,然尚以贓賂歸罪於其兄昌儀、同休,而罷其官,亦未聞罪彥範等也。昌宗引術者占己有天子分,宋璟劾奏,請付獄便窮究,后陽許而令璟出使幽州,別令崔神慶鞫免其罪,璟猶執奏昌宗當斬,李邕曰「璟言是。」后雖不聽,亦未嘗罪璟、邕等也。(昌宗傳)易之引蜀商宋霸子等入宮,宴后前,韋安石奏賤類不宜預,顧左右逐出之,后更慰免,不聞其罪安石也。(安石傳)然此猶未直陳其淫穢之醜也。

  至朱敬則疏諫選美少年,則曰「陛下內寵有薛懷義、張易之、昌宗矣,近又聞尚食柳模自言其子良賓潔白美鬚眉,長史侯祥云陽道壯偉,堪充宸內供奉。」桓彥範以昌宗為宋璟所劾,后不肯出昌宗付獄,彥範亦奏云「陛下以簪履恩久,不忍加刑。」此皆直揭后之燕昵嬖倖,可羞可恥,敵以下所難堪,而后不惟不罪之,反賜敬則綵百段,曰「非卿不聞此言。」而於璟、彥範亦終保護倚任。

  夫以懷義、易之等床第之間,何言不可中傷善類,而后迄不為所動搖,則其能別白人才,主持國是,有大過人者。其視懷義、易之等不過如面首之類。人主富有四海,妃嬪動至千百,后既身為女主,而所寵倖不過數人,固亦無足深怪。故后初不以為諱,並若不必諱也。至用人行政之大端,則獨握其綱,至老不可撓撼。陸贄謂「后收人心,擢才俊,當時稱知人之明,累朝賴多士之用。」李絳亦言「后命官猥多,而開元中名臣多出其選。」舊書本紀贊謂「后不惜官爵籠豪傑以自助,有一言合,輒不次用,不稱職,亦廢誅不少假,務取實才真賢。」然則區區帷薄不修,固其末節,而知人善任,權不下移,不可謂非女中英主也。

  案魏文明馮后雖毒死獻文帝,然能慈愛獻文之子孝文帝迄於成立,孝文雖御極而性謙謹,事皆決於太后,太后多智猜忍,殺戮賞罰,決於俄頃。王叡出入臥內數年,便為宰輔,李沖以才見任,亦由幃幄之寵,錫賚不可勝計,然后性嚴明,左右有過,動加捶楚,尋又待之如初,或更加富貴,故人人懷於利,至死而不思退。太后又外禮人望元丕、游明根等,每至獎美王叡等,輒引丕等參之,以示無私。

  改惡人姓名

  惡其人而改其姓名,蓋本於左傳所云檮杌、饕餮、渾沌、窮奇之類,然此但加以惡稱,非易其氏名,且非朝制也。其改為惡姓惡名者,王莽以單于囊知牙斯不順,命改匈奴單于為降奴單于,此已開其端。後漢桓帝誅梁冀,惡梁姓,時鄧后猶冒梁姓,乃改后姓為薄,此改姓也。吳孫皓殺何定,以其惡似張布,乃改定名為布,此改名也。(孫峻、孫琳專權肆惡,伏誅,吳主孫休削其宗室屬籍,但稱故峻、故琳,此另是一法。)晉成帝時,南頓王司馬宗有罪,誅貶其族為馬氏。宋竟陵王劉誕反,伏誅,孝武帝改其姓為留氏。(留與劉同音也)又改晉熙王母謝氏為射氏。齊明帝殺魚腹侯子響,改其姓為蛸氏。(蛸與蕭同音也)梁武帝弟子正德奔魏,尋又亡歸,帝改其姓為背氏。豫章王綜奔魏,帝惡其悖逆,改其子直為悖氏。武陵王紀起兵被誅,元帝改其姓為饕餮氏。隋楊元感反,伏誅,煬帝改其姓為梟氏。唐高宗王皇后、蕭良娣為武后所殺,武后改王皇后姓為蟒氏,蕭良娣姓為梟氏。武后又殺其姪武惟良、武懷運,皆改姓蝮氏。革命後,琅琊王沖、越王貞起兵復唐,事敗被殺,皆改姓虺氏。連坐之韓王元嘉、魯王靈夔、范陽王靄、黃公譔、東莞公融、常樂公主,亦改為虺氏。契丹首領李盡忠及孫萬榮反,后遣兵討之,改李盡忠為李盡滅,孫萬榮為孫萬斬。突厥默啜入寇,改其名曰斬啜。又骨咄祿入寇,改其名曰不卒祿。中宗時,成王千里欲誅武三思黨宗楚客等,不克被誅,改姓蝮氏。玄宗初,太平公主謀逆,竇懷貞懼罪投水死,追戮其屍,改姓毒氏,宗室李晉亦與太平之謀被誅,改姓厲氏。皆亂世不經之陋例也。(清世宗雍正罪其八弟允、九弟胤,易名為阿其那、塞斯黑,滿語為豬、狗之意,亦為亂世不經之陋例耶?)

  朝賀近臣先行禮

  朝賀時,近御諸臣須於殿陛侍班,故先於內殿行禮,然後隨至正殿。此制蓋自唐武宗始。會昌元年,中書省奏「元日御含元殿,百官就列,惟宰相及兩省官皆於未開扇之前立欄檻內,及扇開,即侍立於御前,是宰相近臣轉不得行禮。請御殿日,宰相兩省官在香案前侍立,俟扇開,即再拜,拜訖,升殿侍立,然後百官行禮。」從之。

  大臣搜檢

  漢制:大臣劍履上殿者,例帶木劍,不得有兵刃。蓋防微杜漸之意。魏晉以來,遂著令進見者必先搜檢。雖宰相不免焉。唐文宗始命停之,詔曰「任則不疑,疑則不任。乃自魏晉以來,虛儀檢索,舊習尚存。朕方推大信,況吾台宰,又何間焉。自後紫宸坐朝,眾寮既退,宰臣復進奏事,其監搜宜停。」(本紀)可知此詔以前,大臣搜檢,久成故事,君臣一體,何至猜防若此?此文宗可謂知政體矣。然如金熙宗時,海陵為相,與十餘人帶刀入宮,侍衛等見以為常,遂成弒逆,是亦不可過於闊略也。

  度牒

  宋時,凡賑荒興役,動請度牒數十百道濟用,其價值鈔一、二百貫,至三百貫不等。(僧道出家的證明文件,上載僧道本籍、俗名、年齡、所屬寺院道觀、師名及官署關係者的連署,可免徭役。)不知緇流(僧尼)何所利而買之?及觀李德裕傳而知唐以來度牒之足重也。徐州節度使王智興奏「准在淮泗置壇,度人為僧,每人納二絹,即給牒令回。」李德裕時為浙西觀察使,奏言「江淮之人聞之,戶有三丁者,必令一丁往落髮,意在規避徭役,影庇貲產,今蒜山(地名)渡日過百餘人,若不禁止,一年之內,即當失卻六十萬丁矣!」據此,則一得度牒,即可免丁錢、庇家產,因而影射包攬可知,此民所以趨之若鶩也。然國家售賣度牒,雖可得錢,而實暗虧丁田之賦,則亦何所利哉!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Powered by www.guoxue123.com © Copyright 200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