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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經海經新釋卷十三  山海經第十八  海內經

 

  東海之內,北海之隅,有國名曰朝鮮1、天毒,其人水居2,偎人愛之3。

  1 郭璞云:「朝鮮今樂浪郡也。」珂案:朝鮮已見海內北經。

  2 郭璞云:「天毒即天竺國,貴道德,有文書、金銀、錢貨,浮屠出此國中也。晉大興四年,天竺胡王獻珍寶。」王崇慶云:「天毒疑別有意義,郭以為即天竺國,天竺在西域,漢明帝遣使迎佛骨之地,此未知是非也。」珂案:天竺即今印度,在我國西南,此天毒則在東北,方位迥異,故王氏乃有此疑。或者中有脫文訛字,未可知也。

  3 郭璞云:「偎亦愛也,音隱隈反。」王念孫云:「宗炳明佛論(弘明集卷二——珂)引作『偎人而愛人』,又引注文:『古謂天毒即天竺,浮屠所興。』」郝懿行云:「愛之,藏經本作愛人,是也。列子(黃帝篇)云:『列姑射山,有神人,不偎不愛,仙聖為之臣。』義正與此合。袁宏漢紀云:『浮屠,佛也;天竺國有佛道,其教以修善慈心為主,不殺生。』亦此義也,玉篇云:『偎,愛也。』本此。又云:『北海之隈,有國曰偎人。』以『偎人』為國名,義與此異。」珂案:宋本、吳寬抄本正作偎人愛人。


  西海之內,流沙之中,有國名曰壑市1。

  1 郭璞云:「音郝。」珂案:水經注禹貢山水澤地所在云:「流沙在西海郡北,又逕浮渚,歷壑市之國。」

  西海之內,流沙之西,有國名曰氾葉1。

  1 郭璞云:「音如氾濫之氾。」珂案:水經注無此國,疑脫。

  流沙之西,有鳥山者1,三水出焉2。爰有黃金、璿瑰、丹貨、銀鐵,皆流于此中3。又有淮山,好水出焉。

  1 珂案:水經注云:「流沙歷壑市之國,又逕於鳥山之東。」

  2 郭璞云:「三水同出一山也。」

  3 郭璞云:「言其中有雜珍奇貨也。」郝懿行云:「流于此中,藏經本作皆出此水四字。穆天子傳(卷一)云:『天子之珤(古寶字——珂):玉果、璿珠、燭銀、黃金之膏。』即此類。」


  流沙之東,黑水之西,有朝雲之國1、司彘之國。黃帝妻雷祖,生昌意2,昌意降處若水3,生韓流4。韓流擢首、謹耳5、人面、豕喙、麟身、渠股6、豚止7,取淖子曰阿女,生帝顓頊8。

  1 珂案:水經注云:「流沙又逕於鳥山之東,朝雲之國。」

  2 郭璞云:「世本云:『黃帝娶于西陵氏之子,謂之纍祖,產青陽及昌意。」郝懿行云:「雷,姓也;祖,名也。西陵氏姓方雷,故晉語云:『青陽,方雷氏之甥也。』雷通作纍。郭引世本作纍祖,大戴禮帝繫篇作嫘祖,史記五帝紀同,漢書古今人表作絫祖:並通。」珂案:路史後紀五云:「黃帝元妃西陵氏曰儽祖,以其始蠶,故又祀先蠶。」王瓘軒轅本紀云:「帝周遊行時,元妃嫘祖死於道,帝祭之以為祖神。」是關於雷祖之神話也。

  3 珂案:史記五帝本紀「昌意降居若水」索隱云:「降,下也,言帝子為諸侯。若水在蜀,即所封國也。」此神話之歷史解釋也。其本義當為自天下降,謫居若水。

  4 郭璞云:「竹書云:『昌意降居若水,產帝乾荒。』乾荒即韓流也,生帝顓頊。」畢沅云:「韓、乾聲相近,流即〈流,去氵〉字,字之誤也。」

  5 郭璞云:「擢首,長咽;謹耳,未聞。」郝懿行云:「說文(九)云:『顓,頭顓顓謹貌;頊,頭頊頊謹貌。』即謹耳之義。然則顓頊命名,豈以頭似其父故與?說文(十二)又云:『擢,引也。』方言云:『擢,拔也。』拔引之則長,故郭訓擢為長矣。」

  6 郭璞云:「渠,車輞,言跰腳也。大傳曰:『大如車渠。』」郝懿行云:「跰當為胼,依字當為骿,見說文(四)。尚書大傳云:『取大貝大如大車之渠。』鄭康成注云:『渠,車罔也。』是郭注所本。」

  7 郭璞云:「止,足。」珂案:止,甲骨文作,金文作,象足跡之形,即足之本字也。

  8 郭璞云:「世本云:『顓頊母濁山氏之子,名昌僕。』」郝懿行云:「大戴禮帝繫篇云:『昌意娶于蜀山氏之子,謂之昌僕氏,產顓頊。』郭引世本作濁山氏,蜀,古字通濁,又通淖,是淖子即蜀山子也。曰阿女者,初學記九卷引帝王世紀云:『顓頊母曰景僕,蜀山氏女,謂之女樞。』是也。」


  流沙之東,黑水之閒,有山名不死之山1。

  1 郭璞注:「即員丘也。」珂案:水經注禹貢山水澤地所在云:「流沙又歷員丘不死之山西。」本此為說也。員丘山上有不死樹,食之乃壽,見海外南經「不死民」節郭注。

  華山青水之東,有山名曰肇山,有人名曰柏高1,柏高上下于此,至于天2。

  1 郭璞云:「柏子高,仙者也。」郝懿行云:「據郭注,經文當為柏子高,藏經本正如是,今本脫子字也。莊子天地篇云:『堯治天下,伯成子高立為諸侯,禹時伯成子高辭為諸侯而耕。』史記封禪書說神僊之屬有羨門子高,未審即一人否?又郭注穆天子傳(卷一)云:『古伯字多從木。』然則柏高即伯高矣。伯高者,管子地數篇有黃帝問於伯高云云,蓋黃帝之臣也。帝乘龍鼎湖而伯高從焉,故高亦仙者也。」珂案:經文柏高,宋本作栢高;王念孫校亦增子字。

  2 郭璞云:「言翱翔雲天,往來此山也。」珂案:郭說非是。「柏高上下于此,至於天」者,言柏高循此山而登天也,此山蓋山中之天梯也,說詳下文「九丘建木」節注。


  西南黑水之閒,有都廣之野1,后稷葬焉2。爰有膏菽、膏稻、膏黍、膏稷3,百穀自生4,冬夏播琴5。鸞鳥自歌,鳳鳥自儛,靈壽實華6,草木所聚7。爰有百獸,相群爰處8。此草也9,冬夏不死。

  1 王念孫云:「(後漢書)張衡傳注作廣都,御覽百穀一(卷八三七)作都廣,木部八(卷九五九)作廣都,類聚地部(卷六)作都廣,百穀部(卷八十五)作廣都,鳥部上(卷九十)同。」珂案:據此,則古有二本,或作都廣,或作廣都,其實一也。楊慎山海經補注云:「黑水廣都,今之成都也。」衡以地望,庶幾近之。華陽國志蜀志云:「廣都縣,郡西三十里,元朔二年置。」曹學佺蜀中名勝記謂在今成都附近雙流縣境。

  2 郭璞云:「其城方三百里,蓋天下之中,素女所出也。離騷曰:『絕都廣野而直指號。』」郝懿行云:「楚詞九歎云:『絕都廣以直指兮。』郭引此句,於都廣下衍野字,又作直指號,號即兮字之訛也。王逸注引此經有『其城方三百里,蓋天地之中』十一字,是知古本在經文,今脫去之,而誤入郭注也。因知『素女所出也』五字王逸注雖未引,亦必為經文無疑矣。素女者,徐鍇說文繫傳云;『黃帝使素女鼓五十弦琴,黃帝悲,乃分之為二十五弦。』今案黃帝史記封禪書作太帝,風俗通亦云:『黃帝書:泰帝使素女鼓瑟而悲,帝禁不止』云云,然則素女蓋古之神女,出此野中也。又郭注天下之中當為天地之中。」珂案:楊慎云:「素女在青城天谷,今名玉女洞。」亦可存以俟考。

  3 郭璞云:「言味好皆滑如膏。外傳曰:『膏粢之子,菽豆粢粟也。』」郝懿行云:「趙岐注孟子云:『膏梁,細粟如膏者也。』郭注味好,藏經本作好米。又引外傳膏粢之子,晉語作膏粱之性,與此異文,所未詳。」珂案:郭注膏粢之子,王念孫校改粢作粱。

  4 珂案:博物志異草木云:「海上有草名蒒,其實食之如大麥,七月稔熟,名曰自然穀,或曰禹餘糧。」即此之類也。經文百穀,齊民要術十引作百{殸禾}。

  5 郭璞云:「播琴猶播殖,方俗言耳。」畢沅云:「播琴,播種也。水經注(汝水)云:『楚人謂冢為琴。』冢、種聲相近也。」郝懿行云:「畢說是也。劉昭注郡國志『鮦陽』引皇覽曰:『縣有葛陂鄉,城東北有楚武王冢,民謂之楚武王岑。』然則楚人蓋謂冢為岑,岑、琴聲近,疑初本謂之岑,形聲訛轉為琴耳。」

  6 郭璞云:「靈壽,木名也,似竹,有枝節。」郝懿行云:「爾雅(釋木)云:『椐,樻。』即靈壽也。漢書孔光傳云:『賜太師靈壽杖。』顏師古注云:『木似竹有枝節,長不過八九尺,圍三四寸,自然有合杖制,不須削治也。』」吳承志云:「呂氏春秋本味篇:『菜之美者,壽木之華。』高誘注:『壽木,崑崙山木也;華,實也,食其實者不死,故曰壽木。』壽木蓋即靈壽,都廣之野在黑水間,於崑崙山相近也。」珂案:吳說得之。

  7 郭璞云:「在此叢殖也。」

  8 郭璞云:「於此群聚。」

  9 郝懿行云:「此草猶言此地之草,古文省耳。」


  珂案:有關后稷葬所神話,已見海內西經「后稷之葬」節注。

  南海之外1,黑水青水之閒2,有木名曰若木3,若水出焉4。

  1 珂案:宋本、吳寬抄本、藏經本、毛扆校本均作內,作內是也。

  2 珂案:水經注若水引此經無青水二字。

  3 郭璞云:「樹赤華青。」珂案:若木已見大荒北經,云「赤樹,青葉赤華」。此注華蓋葉字之訛,藏經本正作葉。

  4 珂案:水經注若水云:「若木之生,非一所也,黑水之閒,厥木所植,水出其下,故水受其稱焉。」又云:「若水出蜀郡旄牛徼外,西南至故關,為若水也。」


  有禺中之國。有列襄之國。有靈山1,有赤蛇在木上,名曰蝡蛇,木食2。

  1 珂案:靈山已見大荒西經,為「十巫從此升降」之所,此靈山揆其地望當亦是也。

  2 郭璞云:「言不食禽獸也;音如耎弱之耎。」


  有鹽長1之國。有人焉鳥首,名曰鳥氏2。

  1 郝懿行云:「太平御覽七百九十七卷引作監長,有上有西海中三字。藏經本亦作監長。北堂書鈔一百五十七卷引與今本同。」

  2 郭璞云:「今佛書中有此人,即鳥夷也。」王念孫云:「書鈔地部二(應是地部一,即卷一五七——珂)兩引鳥民,下有四蛇相繚四字。」郝懿行云:「鳥氏,御覽(卷七九七)引作鳥民,今本氏字訛也。鳥夷者,史記夏本紀及(漢書)地理志并云:『鳥夷皮服。』大戴禮五帝德篇云:『東有鳥夷。』是也。又秦本紀云:『大費生子二人,一曰大廉,實鳥俗氏。』索隱云:『以仲衍鳥身人言,故為鳥俗氏。』亦斯類也。」


  有九丘,以水絡之1:名曰陶唐之丘2、有叔得之丘3、孟盈之丘4、昆吾之丘5、黑白之丘、赤望之丘、參衛之丘、武夫之丘6、神民之丘7。有木,青葉紫莖,玄華黃實,名曰建木8,百仞無枝,有九欘9,下有九枸10,其實如麻11,其葉如芒12,大暤爰過13,黃帝所為14。

  1 郭璞云:「絡猶繞也。」郝懿行云:「文選遊天台山賦及景福殿賦注引此注并云:絡,繞也。」

  2 郭璞云:「陶唐,堯號。」

  3 珂案:有叔得之丘,有字疑衍。

  4 郝懿行云:「叔得孟盈蓋皆人名號也。孟盈或作蓋盈,古天子號(見路史前紀三——珂)。」

  5 郭璞云:「此山出名金也。尸子曰:『昆吾之金。』」郝懿行云:「昆吾之山已見中次二經。此經昆吾,古諸侯號也。大戴禮帝繫篇云:『陸終產六子,其一曰樊,是為昆吾。』淮南墜形訓云:『昆吾丘在南方。』」

  6 郭璞云:「此山出美石。」珂案:南次二經云:「會稽之山,其下多砆石。」郭注云:「砆,武夫石,似玉。」是也。

  7 郭璞云:「言上有神人。」郝懿行云:「文選遊天台山賦注引此經作神人之丘,書鈔仍作神民,以郭注推之,似民當為人。」

  8 珂案:建木已見海內南經。揆此經文意,建木乃生於上文所說「九丘」之上,下文「(上)有九欘,下有九枸」,義即與「九丘」相應。吳任臣廣註引游氏臆見云:「建木在西若水濱,鹽長之國,九邱之上。」是也。

  9 郭璞云:「枝回曲也;音如斤斸之斸。」郝懿行云:「玉篇云:『欘,枝上曲。』本此。藏本經文枝下有上字,今本脫也。」珂案:郝說是也;御覽卷九六一引此經正作上有九欘,應據補。

  10郭璞云:「根盤錯也。淮南子(說林篇)曰:『木大則根欋。』音劬。」

  11郭璞云:「似麻子也。」

  12郭璞云:「芒木似棠梨也。」珂案:中次二經云:「葌山有木焉,其狀如棠而赤葉,名曰芒草。」

  郭注蓋本此為說。

  13郭璞云:「言庖羲於此經過也。」郝懿行云:「庖羲生於成紀,去此不遠,容得經過之。」珂案:郭郝之說俱非也。過非經過之過,乃「上下於此,至於天」(見前「柏高」節)之意也。淮南子墜形篇云:「建木在都廣,眾帝所自上下。」高誘注:「眾帝之從都廣山上天還下,故曰上下。」云「上天還下,故曰上下」,得「上下」之意矣,然云「從都廣山」,則尚未達於一間也。揆此文意,「眾帝所自上下」云者,實自建木「上下」,非自都廣「上下」,此「建木,……大皞爰過」之謂也。古人質樸,設想神人、仙人、巫師登天,亦必循階而登,則有所謂「天梯」者存焉,非如後世之設想,可以「翱翔雲天」(「柏高」節郭璞注語)任意也。自然物中可藉憑以為天梯者有二:一曰山,二曰樹。山之天梯,首曰昆侖。淮南子墜形篇曰:「昆侖之丘,或上倍之,是謂涼風之山,登之而不死;或上倍之,是謂懸圃,登之乃靈,能使風雨;或上倍之,乃維上天,登之乃神,是謂太帝之居。」高誘注:「太帝,天帝。」是緣昆侖以登天也。次即前文所記華山青水之東之肇山,「柏高上下于此,至于天」:其以山為天梯而梯天之狀本甚明白,而郭注以「翱翔雲天,往來此山」,則是臆說無根也。且「上下」亦絕不同於「翱翔雲天」式之「往來」,郭注之非,不待深辯。再次即海外西經所記巫咸國境之登葆山,云「群巫所從上下也」。「群巫所從上下」者,亦「上下於天」之意,非如郭注所謂「採藥往來」也。從來巫師之主業,皆在於下宣神旨,上達民情,而不在於「採藥」。諸巫或亦採藥療死者,特其業餘耳。再次即大荒西經所記「十巫從此升降,百藥爰在」之靈山,疑亦登葆山之異名也。郭璞注云:「群巫上下此山,採藥往來也。」以「上下」釋「升降」,固得其意矣,而復云「採藥往來」,仍未免失之。「十巫從此升降」者,亦謂十巫循此以登天,為人神之介也。以此山「百藥爰在」,故或亦便道「採藥往來」,然固非以次要之醫職替巫職也。山之天梯大約可以考見者在於是矣。黃梅戲「天仙配」「槐蔭別」一齣,織女謂董永曰:「董郎,你看這兩塊頑石,一塊高來一塊低,好似為妻上天梯。」猶存以山為天梯之古誼。至於樹之天梯,則古籍中可考者唯此建木。他如山海經所記三桑(北次二經、海外北經)、尋木(海外北經),淮南子墜形篇所記之若木,十洲記所記之扶桑,雖皆長數百丈、數千丈乃至千里之大樹,然未聞可以緣之以登天也。唯此建木,乃云「大暤爰過」。「過」者非普通於樹下「經過」之「過」,如僅係普通於樹下經過,亦不值如此大書特書。此「過」者,實「眾帝所自上下」之「上下」:此「為百王先」(漢書、帝王世紀)之大皞庖羲,亦首緣此建木以登天也。於是乃有記敘書寫之價值。樹之天梯,古籍雖僅載建木,然後世民間則續有所傳:盛森編花的故事凌霄花云,七仙姑撒下凌霄花種子,頃刻長成天梯,自天送董永之子還家;中國民間故事選春旺和九仙姑云,九仙姑下凡經年,忽於天井種葫蘆,遂踏葫蘆葉升天為壽於其父:均樹之天梯之遺意也。漢唐地理書鈔輯唐李泰括地志云:「佛上忉利天,為母說法九十日。佛上天青梯,今變為石,沒入地,唯餘十二磴,磴間二尺餘。彼耆老云,梯入地盡,佛法滅。」赫胥黎進化論與倫理學(一九七一年科學出版社出版)頁三二云:「有這樣一個有趣的故事,名叫『傑克和豆桿』。這是一個關於一顆豆子的傳說,它一個勁兒地長,聳入雲霄,直達天堂。故事的主人公,順著豆桿爬了上去,發現寬闊茂密的葉子支撑著另一個世界,它是由同下界一樣的成份組成的,然而卻是那樣新奇。」是外國民間亦有以山或樹為天梯之說矣。

  14郭璞云:「言治護之也。」珂案:郭此注亦似是而實非也。中次十一經云:「豐山有羊桃,可以為皮張。」郭注云:「治皮腫起。」彼「為」固可以訓治,然此亦訓治(護),則於義殊未諧也。試思統治宇宙、日理萬機之黃帝,何暇兢兢於「治護」一樹乎?此「為」者,當是「施為」之「為」,言此天梯建木,為宇宙最高統治者之黃帝所造作、施為者也。正如七仙姑撒下一粒仙種、頃刻長成天梯然,黃帝之「為」建木亦應如是也。古代學者於神話缺乏理解,恆以哲理玄談或人事現象釋之,宜每扞格而難通也。


  有窫窳,龍首,是食人1。有青獸,人面2,名曰猩猩3。

  1 郭璞云:「在弱水中。」珂案:窫窳居弱水中已見海內南經。

  2 郝懿行云:「郭注海內南經云:『狌狌狀如黃狗。』此經云『青獸,人面』,與郭異。太平御覽九百八卷引此經無青獸二字,蓋脫。藝文類聚九十五卷引作『有獸』,無青字,當是今本青字衍也。」珂案:王念孫校同郝注,青字實衍。

  3 郭璞云:「能言。」珂案:禮記曲禮:「猩猩能言,不離禽獸。」此郭注所本。呂氏春秋本味篇云:「肉之美者,猩猩之脣。」高誘注云:「猩猩,獸名也,人面狗軀而長尾。」狌狌知人名,已見海內南經。


  西南有巴國1。大暤2生咸鳥,咸鳥生乘釐,乘釐生後照3,後照是始為巴人4。

  1 郭璞云:「今三巴是。」

  2 珂案:大暤,吳任臣、郝懿行注以為即伏羲,是也。然大暤(太皞、太昊)與伏羲在先秦古籍中,本各不相謀,至秦末漢初人撰世本,始以太昊與伏羲連文,而為太昊伏羲氏。故呂氏春秋孟春紀云:「其帝太皞。」高誘注云「太皞,伏羲氏。」或即本於世本之說也。此經無伏羲而唯有大暤,若非大皞、伏羲各不相謀,即作者直以大暤為伏羲矣。從其發展觀之,後者之可能性尤大。考「伏羲」一名,古無定書,伏羲、宓犧、庖犧、伏戲、包犧、包羲、伏犧、炮犧、虙戲……均是也。伏羲神話今存者已尟,太平御覽卷七八引詩含神霧云:「大跡出雷澤,華胥履之,生宓羲。」而列子黃帝篇記華胥氏之國,略云:「華胥氏之國,其民入水不溺,入火不熱,斫撻無傷痛,指擿無痟癢,乘空如履實,寢虛若處林,雲霧不硋其視,雷不亂其聽,美惡不滑其心,山谷不躓其步。」說者謂即伏羲母華胥所居之國(王瓘軒轅本紀注),以書闕有間,不可知已。

  3 珂案:御覽卷一六八引此經照作昭。

  4 郭璞云:「為之始祖。」珂案:世本氏姓篇(秦嘉謨輯補本)云:「廩君之先,故出巫誕。巴郡南郡蠻,本有五姓,巴氏、樊氏、曋氏、相氏,鄭氏,皆出於五落鍾離山。其山有赤、黑二穴,巴氏之子生於赤穴,四姓之子皆生黑穴,未有君長,俱事鬼神。廩君名曰務相,姓巴氏,與樊氏、曋氏、相氏、鄭氏凡五姓,俱出皆爭神。乃共擲劍於石,約能中者,奉以為君。巴氏子務相,乃獨中之,眾皆嘆。又令各乘土船,雕文畫之,而浮水中,約能浮者,當以為君。餘姓悉沉,惟務相獨浮,因共立之,是為廩君。乃乘土船從夷水至鹽陽,鹽水有神女,謂廩君曰:『此地廣大,魚鹽所出,願留共居。』廩居不許。鹽神暮輒來取宿,旦即化為飛蟲,與諸蟲群飛,掩蔽日光,天地冥晦,積十餘日。廩君不知東西所向,七日七夜。使人操青縷以遺鹽神,曰:『纓此即相宜,云與女俱生,宜將去。』鹽神受而纓之。廩君即立陽石上,應青縷而射之,中鹽神,鹽神死,天乃大開。廩君於是君乎夷城,四姓皆臣之,世尚秦女。」路史作者羅泌及世本輯者之一雷學淇均以為廩君姓巴氏,即太皞伏羲氏之後也,姑存以俟考焉。


  有國名曰流黃辛氏1,其域中方三百里,其出是塵土2。有巴遂山,澠水出焉3。

  1 郭璞云:「即酆氏也。」珂案:流黃酆氏之國已見海內南經。又南次二經云:「柜山,西臨流黃。」亦此也。

  2 郭璞云:「言殷盛也。」楊慎云:「出是塵土,言其地清曠無囂埃也。」郝懿行云:「言塵坌出是國中,謂人物喧闐也。藏經本域字作城,出字上下無其是二字。」珂案:諸說意或正或反,然皆以出產塵土或超出塵土之「塵土」為言,俱非上古種落所有景象也。獨清蔣知讓於孫星衍校本眉批云:「塵土當是麈、麀等字之訛。」為巨眼卓識,一語中的。今按此經「塵土」確係麈字誤析為二也。麈字形體本長,如書之竹簡,其長當又特甚;鈔者不慎,誤析為「塵土」二字,乃極有可能。「其出是麈」者,言此國之出產唯麈也。藏經本無其是二字,「出麈」則義更曉明。山海經大荒南經:「黑水之南,有玄蛇食麈。」大荒北經:「大人國有大青蛇,黃頭,食麈。」白氏六帖、藝文類聚、太平御覽等引之,均以麈為麈而誤入塵部,益知此經「塵土」為「麈」之誤析,蓋無可疑焉。

  3 郝懿行云:「水經若水注云:『繩水出徼外。』引此經亦作繩水。(漢書)地理志云:『蜀郡旄牛,若水出徼外,南至大莋入繩。』即斯水也。」


  又有朱卷之國。有黑蛇,青首,食象1。

  1 郭璞云:「即巴蛇也。」珂案:巴蛇食象,已見海內南經。

  南方有贛巨人1,人面長臂2,黑身有毛,反踵,見人笑亦笑3,脣蔽其面,因即逃也4。

  1 郭璞云:「即梟陽也;音感。」珂案:梟陽國已見海內南經。

  2 珂案:海內南經作長脣,是也;長臂當是長脣之訛。

  3 珂案:當依古本作「見人則笑」,見海內南經「梟陽國」節注。

  4 珂案:藏經本「即」作「可」,於義為長。


  又有黑人,虎首鳥足,兩手持蛇,方啗之。有嬴民,鳥足1。有封豕2。

  1 郭璞云:「音盈。」

  2 郭璞云:「大豬也,羿射殺之。」珂案:吳其昌卜辭所見殷先公先王三續考略云:「『封豕』疑即『王亥』之字誤。第一,凡古書中遇『封豕』『封豨』字,下必記羿殺之文,獨此文下絕無『羿』字,或羿射封豕之記載。第二,『封豕』與『王亥』字形極相近。」又云:「大荒東經云:『有困民國,勾姓而食。有人曰王亥,……名曰搖民。』而海內經云:『有嬴民,鳥足。有封豕。』『困民』之『困』,乃『因』字之誤,『因民』、『搖民』、『嬴民』,一聲之轉也。」如吳所說,則此經之嬴民,即大荒東經之因民(困民)、搖民,此經之「封豕」,即大荒東經之王亥,「有嬴民,鳥足;有封豕」者,蓋亦王亥故事之節述也。前節所記「又有黑人,虎首鳥足,兩手持蛇方啗之」者,或亦與王亥故事有關。大荒東經云:「有易潛出,為國於獸,方食之,名曰搖民。」搖民其虎首鳥足之黑人乎?


  有人曰苗民1。有神焉,人首蛇身,長如轅2,左右有首3,衣紫衣,冠旃冠,名曰延維4,人主得而饗食之,伯天下5。

  1 郭璞云:「三苗民也。」

  2 郭璞云:「大如車轂;澤神也。」

  3 郭璞云:「岐頭。」

  4 郭璞云:「委蛇。」

  5 郭璞云:「齊桓公出田於大澤,見之,遂霸諸侯。亦見莊周,作朱冠。」珂案:莊子達生篇云:「桓公田於澤,管仲御,見鬼焉。公撫管仲之手曰:『仲父何見?』對曰:『臣無所見。』公反,誒詒為病,數日不出。齊有皇子告敖者,曰:『公則自傷,鬼惡能傷公?』桓公曰:『然則有鬼乎?』曰:『有。山有夔,野有彷徨,澤有委蛇。』公曰:『請問委蛇之狀何如?』皇子曰:『委蛇其大如轂,其長如轅,紫衣而朱冠,其為物也,惡聞雷車之聲,見則捧其首而立,見之者殆乎霸。』桓公辴然而笑曰:『此寡人之所見者也。』於是正衣冠與之坐,不終日而不知病之去也。」是郭注之所本也。聞一多伏羲考謂延維、委蛇,即漢畫象中交尾之伏羲、女媧,乃南方苗族之祖神,疑當是也。


  有鸞鳥自歌,鳳鳥自舞。鳳鳥首文曰德,翼文曰順,膺文曰仁,背文曰義,見則天下和1。

  1 郭璞云:「言和平也。」珂案:南次三經云;「丹穴之山,有鳥焉,其狀如雞,五采而文,名曰鳳皇。首文曰德,翼文曰義,背文曰禮,膺文曰仁,腹文曰信。是鳥也,飲食自然,自歌自舞,見則天下安寧。」與此略異。然此經作「翼文曰順,背文曰義」則是也,王念孫校引有多證,此不具。說文四云:「鳳出於東方君子之國,翱翔四海之外,過崑崙,飲砥柱,濯羽弱水,莫宿風穴,見則天下安寧。」風穴蓋丹穴之訛也。韓詩外傳卷八云:「黃帝即位,宇內和平,未見鳳凰,惟思其象。乃召天老而問之,天老對曰:『夫鳳象,鴻前麟後,蛇頸而魚尾,龍文而龜身,燕頷而雞喙,載德負仁,抱忠挾義,小音金,大音鼓,延頸奮翼,五彩備明。天下有道,得鳳象之一,則鳳過之;得鳳象之二,則鳳翔之;得鳳象之三,則鳳集之;得鳳象之四,則鳳春秋下之;得鳳象之五,則鳳沒身居之。』黃帝曰:『於戲,允哉,朕何敢與焉!』於是黃帝乃服黃衣,戴黃冕,致齋於宮,鳳乃蔽日而至,止帝東囿,集帝梧桐,食帝竹實,沒身不去。」鳳之靈異備於此矣。論語子罕云:「子曰:『鳳鳥不至,河不出圖,吾已矣夫!』」孔子猶興不至之歎,則其傳說之古可知已。

  又有青獸如菟,名曰{山囷}狗1。有翠鳥2。有孔鳥3。

  1 郭璞云:「音如朝菌之菌。」而郝懿行云:「{山囷}蓋古菌字,其上從屮,即古文艸字也。如芬薰之字,今皆從草,古從屮,作{山分}{山熏}字,是其例也。{山囷}狗者,周書王會篇載伊尹四方令云:『正南以菌鶴短狗為獻。』疑即此物也。」

  2 珂案:周書王會篇云:「倉吾翡翠。」楚詞招魂「翡翠珠被」王逸注云:「雄曰翡,雌曰翠。」洪興祖補注引異物志云:「翠鳥形如燕。赤而雄曰翡,青而雌曰翠,翡大於翠。其羽可以飾幃帳。」

  3 郭璞云:「孔雀也。」珂案:周書王會篇云:「方人以孔鳥。」爾雅翼卷十三云:「孔雀生南海,尾凡七年而後成,長六七尺,展開如車輪,金翠斐然。始春而生,至三四月後彫,與花萼同榮衰。」


  南海之內有衡山1。有菌山2。有桂山3。有山名三天子之都4。

  1 郭璞云:「南嶽。」郝懿行云:「郭注中次十一經衡山云:『今衡山在衡陽湘南縣,南嶽也,俗謂之岣嶁山。』宜移注於此。衡陽郡湘南見晉書地理志。」

  2 郭璞云:「音芝菌之菌。」郝懿行云:「菌即芝菌之字,何須用音?知郭本經文不作菌,疑亦當為{山囷}字,見上文。」

  3 郭璞云:「或云衡山有菌桂,桂員似竹,見本草。」珂案:文選蜀都賦劉逵注引神農本草經云:「菌桂出交趾,圓如竹,為眾藥通使。」

  4 郭璞云:「一本三天子之鄣山。」郝懿行云:「注一本下當脫作字,或云字。三天子鄣山已見海內南經。藏經本經文直作三天子之鄣山,無郭注。」


  南方蒼梧之丘,蒼梧之淵,其中有九嶷山1,舜之所葬,在長沙零陵界中2。

  1 郭璞云:「音疑。」

  2 郭璞云:「山今在零陵營道縣南,其山九谿皆相似,故云『九疑』;古者總名其地為蒼梧也。」郝懿行云:「蒼梧之山,帝舜葬于陽,已見海內南經。說文(九)云:『九嶷山,舜所葬,在零陵營道。』楚詞(離騷)史記(五帝本紀)並作九疑,初學記八卷及文選上林賦注引此經亦作九疑,琴賦注又作九嶷,蓋古字通也。羅含湘中記云:『衡山九疑皆有舜廟。』又云:『衡山遙望如陣雲,沿湘千里,九向九背,乃不復見。』」

  珂案:舜亦古神話中之神性英雄,如羿禹然。其一生之功業,厥為馴服野象。然舜服野象神話之最古面目已湮昧難曉矣,可考者惟舜與其弟象鬥爭之神話,楚辭天問云:「舜服厥弟,終然為害,何肆犬豕而厥身不危敗?」是此一神話之大概也。其詳則見於楚辭天問洪興祖補注引古本列女傳,云:「瞽叟與象謀殺舜,使塗廩。舜告二女。二女曰:『時唯其戕女,時唯其焚汝,鵲如汝裳,衣鳥工往。』舜既治廩,戕旋階,瞽叟焚廩,舜往飛。復使浚井,舜告二女。二女曰:『時亦唯其戕汝,時其掩汝,汝去裳,衣龍工往。』舜往浚井,格其入出,從掩,舜潛出。」今本列女傳已經修改,無鳥工龍裳之事,唯云:「瞽叟又速舜飲酒,醉,將殺之。舜告二女,二女乃與舜藥浴汪,遂往,舜終日飲酒不醉。舜之女弟繫憐之,與二嫂諧。」舜之女弟繫,即世本「敤手作畫」之敤手,俗書連寫,誤合敤手二字為擊,再誤遂成為繫也(清王照圓說)。是象所以謀殺舜之三事:塗廩、浚井、飲酒,均得堯二女之謀而解免,二女亦神其術矣。中次十二經云:「洞庭之山,帝之二女居之。」最古之神話,二女蓋天女也,虞人之舜(虞舜)得天女之助而使凶悍狡譎之野象馴服。逮古說沈湮,始有舜服弟象之說。然何以知舜之弟象必野象乎?曰:從象之封地、葬所、神祠以見之也。史記五帝本紀正義引帝王世紀云:「舜弟象封於有鼻。」集解引王隱晉書云:「大泉陵縣北部東五里有鼻墟,象所封也。」此封地之以「鼻」為名者也。路史發揮五辯帝舜冢注云:「幽明錄云:始興有鼻天子冢、鼻天子城,昔人不明為何人,乃象冢也。」此葬地之以「鼻」為名者也。史記五帝本紀引括地志云:「鼻亭神在道縣北六十里。故老傳云:舜葬九疑,象來至此,後人立祠,名鼻亭神。」此神祠之以「鼻」為名者也。而鼻者,乃動物象之最特徵,民間傳說中既名象之封地、葬所、神祠以「鼻」,則此「鼻」者豈非最古神話中野生長鼻大耳象之鼻之殘留乎?劉賡稽瑞引墨子佚文云:「舜葬蒼梧之野,象為之耕。」舜服野象,益信而有徵矣。


  北海之內,有蛇山者1,蛇水出焉,東入于海。有五采之鳥,飛蔽一鄉2,名曰翳鳥3。又有不距之山,巧倕葬其西4。

  1 郝懿行云:「海內北經之首有蛇巫山,疑非此。」珂案:蛇巫山本應在海內西經,自非此北海內之蛇山也。

  2 郭璞云:「漢宣帝元康元年,五色鳥以萬數,過蜀都,即此鳥也。」珂案:文選思玄賦注引經作飛蔽日。郭注蜀都,明藏本作屬縣,元康元年何焯校三年,蜀都校屬縣,云:「三輔諸縣也。」黃丕烈、周叔弢校同。太平御覽卷五十引此注蜀都正作屬縣,元年仍舊。

  3 郭璞云:「鳳屬也;離騷曰:『駟玉芑而乘翳。』」郝懿行云:「廣雅云:『翳鳥,鸞鳥,鳳皇屬也。』今離騷翳作鷖,王逸注云:『鳳皇別名也。』史記司馬相如傳張揖注及文選(思玄賦)注、後漢書張衡傳注引此經並作鷖鳥,上林賦注仍引作翳鳥。」

  4 郭璞云:「倕,堯巧工也;音瑞。」珂案:下文云:「帝俊生三身,三身生義均,義均始是為巧倕,是始作下民百巧。」則此巧倕即義均也。郭云「堯巧工」者,淮南子本經篇云:「周鼎著倕,使銜其指,以明大巧之不可為也。」高誘注云:「倕,堯之巧工也。」蓋本於此。然世本作篇(張澍稡集補注本)宋衷注則又或以為「黃帝工人」,或以為「神農之臣」,均莫知所據。實則據書舜典:「帝(舜)曰:『俞!咨垂(倕),女共工。』」倕乃舜臣,且即舜子商均也;見下文「帝俊生三身」節注。


  北海之內,有反縛盜械1、帶戈常倍之佐,名曰相顧之尸2。

  1 吳任臣云:「漢紀云:『當盜械者皆頌繫。』注云:『凡以罪著械皆得稱盜械。』」

  2 郭璞云:「亦貳負臣危之類。」珂案:劉秀上山海經表亦稱貳負之臣「反縛盜械」,已見海內西經「危與貳負殺窫窳」節注。


  伯夷父生西岳,西岳生先龍,先龍是始生氐羌,氐羌乞姓1。

  1 郭璞云:「伯夷父顓頊師,今氐羌其苗裔也。」郝懿行云:「周書王會篇云:『氐羌鸞鳥。』孔晁注云:『氐地之羌,不同,故謂之氐羌。』郭云『伯夷父顓頊師』者,漢書古今人表云:『柏夷亮父顓頊師。』新序雜事五云:『顓頊學伯夷父。』是郭所本也。」

  北海之內,有山,名曰幽都之山1,黑水出焉。其上有玄鳥、玄蛇2、玄豹3、玄虎4、玄狐蓬尾5。有大玄之山。有玄丘之民6。有大幽之國7。有赤脛之民8。

  1 王念孫云:「類聚祥瑞下(卷九九)作武都,文選注七之二十九(子虛賦——珂)作幽都,爾雅釋獸郭注同,白帖十七作武都。」珂案:楚辭招魂云:「君無下此幽都些。」王逸注云:「幽都,地下后土所治也;地下幽冥,故稱幽都。」此幽都之山,有玄鳥、玄蛇、玄豹、玄虎、玄狐蓬尾,又有大玄之山、玄丘之民、大幽之國等,景象頗類招魂所寫幽都,疑即幽都神話之古傳也。招魂復寫幽都之門者土伯之狀云:「土伯九約,其角觺觺些;敦脄血拇,逐人駓駓些;參目虎首,其身若牛些。」王逸注:「土伯,后土之侯伯也。」此幽都之黯慘恐怖又倍於幽都之山也。

  2 珂案:大荒南經云:「黑水之南,有玄蛇食麈。」

  3 珂案:中次十一經云:「即谷之山,多玄豹。」

  4 郭璞云:「黑虎名虪,見爾雅(釋獸)。」

  5 郭璞云:「蓬,叢也;阻留反。說苑曰:『蓬狐文豹之皮。』」郝懿行云:「小雅何草不黃篇云:『有芄者狐。』言狐尾蓬蓬然大,依字當為蓬,詩假借作芃耳。郭云阻留反,於文上無所承,疑有闕脫。太平御覽九百九卷引此注作『蓬蓬其尾也』,無『阻留反』三字,非。牟廷相曰:『叢字可讀如菆。』則阻留當是叢字之音也。」

  6 郭璞云:「言丘上人物盡黑也。」

  7 郭璞云:「即幽民也,穴居無衣。」郝懿行云:「郭注疑本在經中,今脫去。」

  8 郭璞云:「膝已下正赤色。」


  有釘靈之國,其民從膝已下有毛,馬蹏善走1。

  1 郭璞云:「詩含神霧曰:『馬蹏自鞭其蹏,日行三百里。』」珂案:三國志魏志烏丸鮮卑東夷傳裴松之注引魏略云:「烏孫長老言,北丁令有馬脛國,其人音聲似鴈鶩,從膝以上身頭人也,膝已下生毛,馬脛馬蹄,不騎馬,而走疾馬。」即此釘靈之國也。

  炎帝之孫伯陵1,伯陵同吳權之妻阿女緣婦2,緣婦孕三年3,是生鼓、延、殳4。始為侯5,鼓、延是始為鍾6,為樂風7。

  1 珂案:國語周語云:「大姜之姪,伯陵之後,逢公之所憑神。」左傳昭公二十年云:「有逢伯陵因之。」即此伯陵。然韋昭杜預均注云「殷之諸侯」,則與此經所謂「炎帝之孫」不合,或正以見神話與歷史之殊途也。

  2 郭璞云:「同猶通,言淫之也。吳權,人姓名。」

  3 郭璞云:「孕,懷身也。」

  4 郭璞云:「三子名也;殳音殊。」

  5 珂案:經文始為侯上疑脫殳字。侯,射侯也。

  6 郭璞云:「世本云:『毋句作罄,倕作鍾。』」郝懿行云:「初學記十六卷引此經與今本同。說文(九、十四)云:『古者毋句氏作磬,垂作鐘。』與郭引世本同。又初學記引世本毋作無,蓋古字通用。又引樂錄云:『無句,堯臣也。』」珂案:緣婦所生三子形貌未有所聞,唯路史後紀四云:「鼓兌頭而〈鼻丘〉〈鼻乚〉。」獨記鼓貌,當非臆說,或有所本。

  7 郭璞云:「作樂之曲制。」


  黃帝生駱明,駱明生白馬,白馬是為鯀1。

  1 郭璞云:「即禹父也。世本曰:『黃帝生昌意,昌意生顓頊,顓頊生鯀。』」郝懿行云:「郭引世本云:『昌意生顓頊,顓頊生鯀』,與大戴禮帝繫世次相合,而與前文『昌意生韓流,韓流生顓頊』之言卻復相背,郭氏蓋失檢也。大抵此經非出一人之手,其載古帝王世系,尤不足據,不必彊為之說。」珂案:郝說是也。且尤有進者,神話之世系尤不可以歷史之世系律之。即如此經「駱明生白馬,白馬是為鯀」之白馬,亦當是生物之白馬,而非人姓名也。此與大荒北經記「黃帝生……弄明,弄明生白犬,白犬有牝牡,是為犬戎」,疑亦當是同一神話之分化,彼經之「白犬」即當於此經之「白馬」也。犬馬既俱生物,則經所記者,自是神話,何可以歷史律之乎?以歷史釋神話,宜恆扞格而難通也。

  帝俊生禺號,禺號生淫梁,淫梁生番禺1,是始為舟2。番禺生奚仲,奚仲生吉光,吉光是始以木為車3。

  1 郝懿行云:「北堂書鈔一百三十七卷引此經淫作經。大荒東經言黃帝生禺〈豸虎〉,即禺號也,禺號生禺京,即淫梁也,禺京、淫梁聲相近;然則此經帝俊又當為黃帝矣。」珂案:黃帝即「皇帝」(古籍多互見無別),初本「皇天上帝」之義,而帝俊亦殷人所祀上帝,故黃帝神話,亦得糅混於帝俊神話中,正不必以禺號同於禺〈豸虎〉便以帝俊即黃帝也。

  2 郭璞云:「世本云:『共鼓貨狄作舟。』」

  3 郭璞云:「世本云:『奚仲作車。』此言吉光,明其父子共創作意,是以互稱之。」珂案:說文十四云:「車,夏后時奚仲所造。」管子形勢解篇云:「奚仲之為車也,方圜曲直,皆中規矩鉤繩,故機旋相得,用之牢利,成器堅固。」元和郡縣圖志卷九云。「奚公山在(滕)縣東南六十六里,奚仲初造車於此。」滕縣屬今山東省。


  少皞生般1,般是始為弓矢2。

  1 郭璞云:「音班。」

  2 郭璞云:「世本云:『牟夷作矢,揮作弓。』弓矢一器,作者兩人,於義有疑,此言般之作是。」郝懿行云:「說文(十)云:『古者夷牟初作矢。』郭引世本作牟夷,疑文有倒轉耳。宋衷云:『夷牟,黃帝臣也。』說文(十二)又云:『揮作弓。』與世本同。吳越春秋(勾踐陰謀外傳)云:『黃帝作弓。』荀子解蔽篇又云:『倕作弓,浮游作矢。』俱與此經異也。」珂案:墨子非儒下云:「古者羿作弓。」呂氏春秋勿躬篇亦云:「夷羿作弓。」蓋均傳聞不同而異辭也。


  帝俊賜羿彤弓素矰1,以扶下國2,羿是始去恤下地之百艱3。

  1 郭璞云:「彤弓,朱弓;矰,矢名,以白羽羽之。外傳(國語吳語——珂):『白羽之矰,望之如荼』也。」珂案:御覽卷八百五引隨巢子云:「幽厲之時,天賜玉玦於羿,遂以殘其身,以此為福而禍。」當亦帝俊賜羿彤弓素矰神話之異聞也。楚辭天問云:「馮珧利玦。」郝懿行以為亦是帝俊賜羿弓矢之事,其或然與?

  2 郭璞云:「言令羿以射道除患,扶助下國。」珂案:楚辭天問云:「帝降夷羿,革孽夏民。」即其事也。

  3 郭璞云:「言射殺鑿齒、封豕之屬也。有窮后羿慕羿射,故號此名也。」珂案:羿射鑿齒事已見海外南經「羿與鑿齒戰」節。羿蓋東夷民族之主神,故稱夷羿,與傳說中之夏代有窮后羿,確是兩人。羿「扶下國」,乃帝俊所命。「恤百艱」者,正如郭注所云,是「射殺鑿齒、封豕之屬」也。然其主要功業,乃在於上射十日。而十日者,帝俊之子也。羿射十日,得罪天帝,故天問紀其事云:「馮珧利決,封豨是射,何獻蒸肉之膏而后帝不若?」「不若」云者,天帝有憾於羿之射殺其子也。推想羿必因此降謫凡間,故其後乃有往求不死之藥於西王母,嫦娥竊以奔月之事。此羿自非代夏而有天下、任用寒浞、受其愚弄、「將歸自由、家眾殺而亨(烹)之」之有窮后羿。然羿與后羿故事,先秦典籍即已混殽不清。如羿射封豕,左傳昭公二十八年亦有后羿射「實有豕心」之伯封之記敘。而屈原離騷云:「羿淫遊以佚田兮、又好射夫封豬(豬原作狐,從聞一多楚辭校補改);固亂流其鮮終兮,浞又貪夫厥家。」天問於羿「射河伯」、「射封豨」二問之後,又云:「浞娶純狐,眩(玄)妻爰謀,何羿之射革而交吞揆之?」是均混羿之神話於后羿之傳說矣。高誘注淮南子(俶真篇、氾論篇)已屢辨之,今郭注亦同高說,知二者實殊不宜混同也。


  帝俊生晏龍1,晏龍是為琴瑟2。

  1 珂案:帝俊生晏龍,晏龍生司幽,已見大荒東經。

  2 郭璞云:「世本云:『伏羲作琴,神農作瑟。』」郝懿行云:「說文(十二)云:『琴,神農所作;瑟,庖犧所作。』此注蓋傳寫之訛也。初學記十六卷引琴操曰:『伏犧作琴。』又引世本、說文、桓譚新論,並云:『神農作琴。』二說不同。據初學記所引說文,是與世本同之證。」珂案:北堂書鈔卷一百九引此經是下有始字。御覽卷五七七引此經是作始。王念孫校「為琴瑟」上有「務」字,「務為琴瑟」,則是以琴瑟為戲弄之具,非造作之意,似於義為長也。郭璞所見本或即如此,否則其所注釋便與正文牴牾。


  帝俊有子八人,是始為歌舞1。

  1 郝懿行云:「初學記十五卷、藝文類聚四十三卷、太平御覽五百七十二卷引此經並云:『帝俊八子,是始為歌。』無舞字。」珂案:路史後紀十一注引朝鮮記(吳任臣說即此經荒經已下五篇)云:「舜有子八人,始歌舞。」是逕以帝俊為舜也。

  帝俊生三身1,三身生義均2,義均是始為巧倕,是始作下民百巧3。后稷是播百穀4。稷之孫曰叔均,始作牛耕5。大比赤陰6,是始為國7。禹鯀是始布土,均定九州8。

  1 珂案:帝俊妻娥皇生三身之國,已見大荒南經。

  2 珂案:此義均即大荒南經與舜同葬蒼梧之舜子叔均(商均),亦即大荒西經「稷之弟台璽生叔均」之叔均及此經下文稷之孫叔均:均傳聞不同而異辭也。說已見大荒南經「蒼梧之野」節注。

  3 珂案:巧倕葬不距山西,已見上文。此云「義均是始為巧倕」,知義均即巧倕也。郭璞云:「倕,堯巧工也。」然呂氏春秋古樂篇云:「帝嚳命有倕作為鼙、鼓、鐘、磬、笭(原作吹苓,據許維遹呂氏春秋集釋改)、管、壎、箎、鞀、椎鍾。」則倕亦堯父帝嚳之臣也。其實倕乃舜子商均。路史後紀十一云:「女罃(英)生義鈞。義鈞封于商,是為商均。」是其證。以傳說演變無定,遂成歧出,實皆一也。世本(張澍稡集補注本)云:「倕作鐘。垂作規矩準繩。垂作銚。垂作耒耜。垂作耨。」墨子非儒下篇云:「巧垂作舟。」筍子解蔽篇云:「倕作弓。」則倕之創制亦多矣,此其所以稱「巧倕」也;經又謂其「始作下民百巧」,明其如羿、禹之具有神性也。神話之義均原為帝俊之裔,原有大功於民,歷史化而為舜子商均後,遂與堯子丹朱同稱「不肖」矣。神話人物與歷史人物其評價之顛倒常有如是者。淮南子本經篇云:「周鼎著倕,使銜其指,以明大巧之不可為也。」以與「作下民百巧」之頌美態度比,顯持貶斥態度矣。此則後世統治者愚民之謬論,未可以厚誣古之神話英雄也。

  4 珂案:此承上文「倕作下民百巧」而言。「百巧」者,主要蓋指耒、耜、銚、耨等農具也。故云「后稷是播百穀,稷之孫曰叔均,始作牛耕」。義均、叔均,在此又為二人:均神話之歧變也。大荒西經云:「帝俊生后稷。」后稷,神話上為帝俊之子、歷史上復為帝嚳之子也。

  5 郭璞云:「始用牛犁。」珂案:經文「叔均始作牛耕」,大荒西經作「叔均始作耕」,無「牛」字;御覽卷八二二引此經亦無「牛」字。

  6 郭璞云:「或作音。」郝懿行云:「『大比赤陰』四字難曉,推尋文義,當是地名,大荒西經說叔均始作耕,又云有赤國妻氏,大比赤陰豈謂是與?」珂案:郝說大比赤陰即赤國妻氏,是也;然謂當是地名則非,疑均當是人名。「大比」或即「大妣」之壞文,赤陰,或即后稷之母姜原,以與姜原音近也。

  7 郭璞云:「得封為國。」珂案:史記周本紀云:「封棄於邰。」邰、姜原所居國也。此「大比赤陰,是始為國」之意乎?

  8 郭璞云:「布猶敷也。書曰:『禹敷土,定高山大川。』」珂案:郭引書禹貢文,今作「奠高山大川」。此亦承上文播百穀、作牛耕之意而言。


  炎帝之妻,赤水之子聽訞生炎居,炎居生節並,節並生戲器1,戲器生祝融2,祝融降處于江水,生共工,共工生術器,術器首方顛3,是復土穰,以處江水4。共工生后土5,后土生噎鳴6,噎鳴生歲十有二7。

  1 郝懿行云:「史記索隱補三皇本紀云:『神農納奔水氏之女曰聽詙為妃,生帝哀,哀生帝克,克生帝榆罔。』云云,證以此經赤水作奔水,聽訞作聽詙,及炎居已下文字俱異。司馬貞自注云:見帝王世紀及古史考。今案二書蓋亦本此經為說,其名字不同,或當別有依據,然古典逸亡,今無可考矣。訞與妖同;詙音拔。」

  2 郭璞云:「祝融,高辛氏火正號。」珂案:大荒西經云:「顓頊生老童,老童生祝融」,祝融又為黃帝裔。然黃炎古本同族,故為炎帝裔者,又可以傳為黃帝裔也,說已見大荒西經「太子長琴」節注。

  3 郭璞云:「頭頂平也。」郝懿行云:「顛字衍,藏經本無之。」珂案:路史後紀四云:「術囂(器)兌首方顛。」顛字似不衍。

  4 郭璞云:「復祝融之所也。」郝懿行云:「穰當為壤,或古字通用;藏經本正作壤。」珂案:路史後紀四亦作壤。

  5 珂案:國語魯語云:「共工氏之霸九有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即此經「共工生后土」神話之歷史化。有關共工神話,詳海外北經「共工臣相柳氏」節注。

  6 珂案:孫星衍校增「音咽」二字於「后土生噎鳴」句下,未知所據。

  7 郭璞云:「生十二子皆以歲名名之,故云然。」珂案:古神話當謂噎鳴生十二歲或噎鳴生一歲之十二月。大荒西經云:「黎(后土)下地是生噎,處於西極,以行日月星辰之行次。」即此噎鳴,蓋時間之神也。


  洪水滔天1。鯀竊帝之息壤以堙洪水2,不待帝命3。帝令祝融殺鯀於羽郊4。鯀復生禹5。帝乃命禹卒布土以定九州6。

  1 郭璞云:「滔,漫也。」

  2 珂案:據上文「黃帝生駱明,駱明生白馬,白馬是為鯀」,則此帝自應是黃帝。滔天洪水正是身為上帝之黃帝降以懲罰下民者。舊約創世紀云:「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就後悔造人在地上,(便)使洪水氾濫在地上,毀滅天下。」即斯之類也。

  3 郭璞云:「息壤者言土自長息無限,故可以塞洪水也。開筮曰:『滔滔洪水,無所止極,伯鯀乃以息石息壤,以填洪水。』漢元帝時,臨淮徐縣地踊長五六里,高二丈,即息壤之類也。」

  4 郭璞云:「羽山之郊。」珂案:南次二經有羽山,郭璞注云:「今東海祝其縣西南有羽山,即鯀所殛處,計其道里不相應,似非也。」是羽山古傳在東裔;然而神話傳說中地名,往往亦非可以實指也。

  5 郭璞云:「開筮(歸藏啟筮——珂)曰:『鯀死三歲不腐,剖之以吳刀,化為黃龍』也。」珂案:初學記卷二十二引歸藏云:「大副之吳刀,是用出禹。」亦其事也。經文「鯀復生禹」即楚辭天問所謂「伯鯀腹禹」(原作「伯禹腹鯀」,從聞一多楚辭校補改)也;復即腹之借字。郭注黃龍,藏經本作黃能。

  6 郭璞云:「鯀績用不成,故復命禹終其功。」

  珂案:有關鯀禹治水之神話,楚辭天問言之綦詳,云:「不任汨鴻,師何以尚之?僉曰『何憂,何不課而行之?』鴟龜曳銜,鯀何聽焉?順欲成功,帝何刑焉?永遏在羽山,夫何三年不弛?伯鯀腹禹,夫何以變之?纂前就緒,遂成考功,何續初繼業,而厥謀不同?洪泉極深,何以窴之?地方九則,何以墳之?應龍何畫?河海何歷?鯀何所營?禹何所成?九州安錯?川谷何洿?東流不溢,孰知其故?東西南北,其修孰多?南北順橢,其衍幾何(內數字與今本不同,據聞一多楚辭校補及他家校釋改)?」雖已歷史與神話雜糅,然「鴟龜曳銜」、「應龍何畫」云云,猶可以補古神話闕佚,餘則大體同於此經所記。然則鯀之被殛,乃因盜竊天帝息壤平治洪水,非如歷史家所目之為「方命圯族」(書堯典)也。故屈原離騷云:「鯀婞直以亡(忘)身兮,終然夭乎羽之野。」九章惜誦云:「行婞直而不豫兮,鯀功用而不就。」均有歎惋憐惜之意:蓋鯀之功烈在古神話中猶未全泯也。鯀被殛羽山,死三歲不腐,其腹生禹,行跡乃又過於希臘神話取火者之普洛米修斯矣。惟鯀入羽淵所化,則諸書所記不一。歸藏啟筮云:「化為黃龍。」左傳昭公十七年云:「化為黃熊。」國語晉語八云:「化為黃能。」拾遺記卷二云:「化為玄魚。」龍、熊、玄魚均無疑問矣,惟「能」解釋各異。左傳釋文云:「熊一作能,三足鱉也。」史記夏本紀正義亦云:「鯀之羽山,化為黃熊,入於羽淵。熊,音乃來反,下三點為三足也。束皙發蒙記云:『鱉三足曰熊。』」由是言之,熊者熊字之訛,熊即能也。然說文十云:「能,熊屬,足似鹿。」韋昭注國語亦云:「能似熊。」任昉述異記亦云:「陸居曰熊,水居曰能。」則此熊屬之獸,又可以居水也。三足鱉或係誣辭,水居之能說亦牽強,熊不可以入淵,玄魚則古「鯀」字之析離,更不足據,要以古說黃龍為近正也。鯀原為天上白馬,周禮夏官庾人:「馬八尺曰龍。」則天馬化龍,亦想象之自然,無足異也。至于鯀與天帝作鬥爭,則有呂氏春秋行論篇記其異聞,云:「堯以天下讓舜,鯀為諸侯。怒於堯曰:『得天之道者為帝,得地之道者為三公。今我得地之道,而不以我為三公。』以堯為失論。欲得三公,怒甚猛獸,欲以為亂。比獸之角,能以為城,舉其尾,能以為旌。召之不來,仿佯於野以患帝。舜於是殛之於羽山,副之以吳刀。」固已相當歷史化,然仍可以窺見其神話之本來面目也。此「怒甚猛獸」、「比獸之角,能以為城,舉其尾,能以為旌」、「仿佯於野以患帝」之鯀,其鬥志亦堅、神力亦偉矣!「鯀復(腹)生禹」後,為天帝者,乃不得不「卒命禹布土以定九州」,鯀雖被殛潛淵,此一鬥爭則終獲勝利,雖天帝之嚴威亦不得不暫為斂息,其為民望之所屬固可見也。楚辭天問「應龍何畫」王逸注云:「禹治洪水時,有神龍,以尾畫地,導水所注,當決者因而治之也。」應龍,吾人已知乃黃帝神龍,曾以「殺蚩尤與夸父」(大荒東經)立大功者,今乃助禹治水,則亦當為黃帝之任命也。拾遺記卷二云:「禹盡力溝洫,導川夷岳,黃龍曳尾於前,玄龜負青泥於後。」「黃龍曳尾」,自即是「應龍畫地」也,「玄龜負青泥」者,青泥當即是息壤,即「帝卒命禹布土」之「土」也。淮南子墬形篇逕云:「禹乃以息土填洪水,以為名山。」知禹治洪水初亦專用湮塞之一法,與其父同,非若歷史記敘禹用疏而鯀用湮也。逮後文明日進,反映於神話中治水之禹乃始湮疏並用,故天問於「洪泉極深,何以窴之」問語之後,乃復有「應龍何畫?河海何歷」問語,「窴之」者湮也;「何畫」者疏也:是天問之禹已湮疏並用矣。拾遺記「黃龍曳尾」、「玄龜負青泥」仍湮疏並用也。而海內經所記「帝卒命禹布土定九州」,乃專主於湮,是海內經之神話,較天問更原始,猶存古神話本貌,洵可珍也。關於禹治洪水神話,說最紛繁,然後起者多,概從略不錄。


  郝懿行云:「右大荒、海內經五篇,大凡五千三百三十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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